技术管理2号文.docx
- 文档编号:15698208
- 上传时间:2023-07-06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49.60KB
技术管理2号文.docx
《技术管理2号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技术管理2号文.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技术管理2号文
丰发[2013]2号
关于下发技术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各部、下属煤矿:
为了规范技术管理,提高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编制、会审、现场管理水平、保证采掘工作的正常接替,确保施工安全,特下发技术管理规定,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认真执行。
二0一三年三月二日
主题:
技术管理规定
抄送:
董事长总经理
下发:
公司各部下属煤矿
目录
第一章采煤技术管理规定.............................2
第一节总则..........................................2
第二节生产准备......................................2
第三节作业规程......................................3
第四节工作面移交....................................4
第五节顶板管理......................................4
第六节生产管理......................................7
第七节工作面安装与回撤..............................8
第二章掘进技术管理规定..............................9
第一节总则..........................................9
第二节掘进巷道布局和准备............................9
第三节掘进作业规程.................................10
第四节报表与图纸...................................12
第五节工程施工.....................................13
第六节顶板管理.....................................15
第七节锚杆支护.....................................16
第八节巷道贯通.....................................18
第一节总则
1、为进一步提高采煤技术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实现安全高效,特制定本规定。
2、采煤生产必须采用正规采煤方法,禁止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
正规采煤方法是指:
采煤工作面至少保持2个安全出口、1个通向回风巷道、1个通向进风巷道,实现全负压通风的开采方法。
要保证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畅通。
3、矿井采煤采用新方法、新工艺、新装备时,必须由矿委托科研机构分析论证,按照相关规定报批后实施。
第二节生产准备
一、工作面设计
1、采区开采前必须编制采区设计,并严格按照采区设计组织施工。
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不得布置2个以上回采工作面和3个以上的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严禁在采煤工作面范围内再布置另一采煤工作面同时作业。
回采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的煤柱。
采空区内不得遗留未经设计规定的煤柱。
2、采煤工作面的设计,必须由矿井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人员设计,在施工前一个月设计完毕,并报公司审批备案。
3、设计应综合分析煤层厚度、顶底板岩性、地质水文情况及邻近采掘情况等,确定合适的通风、运输、运料、供排水、供电等系统和设备安装回撤路线。
4、采煤工作面两巷位置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避开应力集中区。
综采工作面两巷设计断面,应考虑布置设备列车需要,不得小于12m2。
炮采工作面,两巷设计不得小于8㎡.
5、工作面切眼设计应选择在顶板完整、煤层稳定、地质条件相对较好的位置。
6、在设计倾角较大的工作面时,切眼应合理伪斜布置,利于初采和工作面上、下端头管理。
大采高工作面尽可能避免仰采方式布置,以利于防片帮管理。
第三节、作业规程
1、每个工作面必须有合格的作业规程。
作业规程要报公司备案,作业规程的编制要严格按照标准格式进行,不得漏项,同时要结合工作面实际。
作业规程必须由矿总工程师于工作面投产前10天组织会审完毕。
2、工作面投产前,施工单位要组织全体职工对作业规程进行集体学习,并要进行考试,成绩记录存档。
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3、矿总工程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作业规程复查,并要有复查意见。
4、在工作面开采过程中,遇到地质条件发生变化(过断层、陷落柱、破碎带、风化带、冲刷带、丢煤区、高应力集中区、矿压显现异常区、跨巷采煤、工作面跳眼改造等),与作业规程内容不符时,要及时编制补充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审批、贯彻、实施。
第四节、工作面移交
1、工作面安装前,必须由生产副矿长组织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通风、防治水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移交。
巷道断面达不到设计70%的,或供风量及风速达不到安全规程标准的不准移交。
移交时,两巷及切眼内隐蔽工程的位置及处理情况要有移交记录。
矿生产技术科要对相关技术资料存档。
2、工作面初采前,必须由生产副矿长组织有关业务科室及相关施工单位对采煤工作面的安装质量及生产系统(运输、通风、供电、液压、供排水、防尘、灌浆、防冲、通讯照明、安全监测等)进行移交验收。
验收工作情况及工作安排要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形成文字记录,以便督促落实整改,同时矿生产技术科要建立采煤工作面生产移交档案。
第五节顶板管理
一、矿压观测
1、地测科要设专人负责矿压观测技术管理工作,研究矿井开采不同煤层、不同水平的矿压分布规律,建立矿井矿压参数数据库,为工作面布置、支护设计及设备选型提供科学的依据。
采煤区队技术人员要根据矿压分布规律,制订有效的顶板管理措施,科学地指导采煤工作面安全生产。
2、采煤工作面必须按照《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的有关要求,配备性能完好的监测仪器,并坚持正确开展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工作。
二、初采初放
1、初采前要成立初采初放工作领导小组。
要提前3天根据现场情况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报公司备案。
2、切眼遇有坚硬顶板、复合顶板、淋水顶板、人工假顶、极软底板、断层带、褶曲轴部、陷落柱、火成岩侵入区、风化带、老空、老窑、老巷、钻孔、高应力集中区、跨巷采煤等情况,初放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3、当工作面初次来压结束,确认和本煤层初次来压步距相符,且顶板冒落高度相当于采高1.5倍以上,经初采初放工作小组组长批准后,方可解散初采初放工作小组,并宣布初采初放工作结束。
三、工作面支护
1、中厚煤层炮采工作面支架,必须做到护帮、护顶齐全完好。
2、炮采工作面单体柱前移后,护帮板要及时打开,防止煤壁片帮。
加强端头维护,做好机头机尾的超前安全出口,防止因片帮增加端头空顶面积而发生冒顶。
3、工作面过断层期间,顶板破碎处应用金属网护顶。
坚持循环注液,防止单体柱超高或压死单体柱。
4、工作面停采时,要避开周期来压。
停采位置要选择顶板条件好、无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处,以利于顶板管理和收尾施工。
5、工作面停采之前,要对工作面支架进行全面检修。
收尾回撤期间,遇到自动卸载单体柱,必须在单体柱下加打点柱。
四、上下端头支护
1、工作面上下端头安全出口宽度不得小于0.7m,综采高度不得低于1.8m,普炮采高度不得低于1.6m。
出口内应确保无杂物,并确保通风、行人、运输畅通无阻。
上下超前支护至少保持20m。
2、工作面两端必须使用端头支架或增设其他形式的支护。
3、工作面需做上、下超前出口时,其规格尺寸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出口内必须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支护,棚梁沿走向或倾向均匀布置。
4、回柱放顶要及时,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替棚时,应坚持先支后回原则,严禁空顶作业。
5、凡是锚杆锚索支护巷道,必须在切顶线向外1-2m范围内,使用专用工具提前退掉锚杆、锚索头,但此段巷道必须按规定架好走向棚,以防局部掉顶。
6、工作面控顶距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上下隅角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如有特殊情况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7、上下隅角悬顶面积大于2×5m2时,必须执行强制放顶措施,并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五、两巷超前支护
1、两巷超前支护要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控制顶板,支柱必须拴好防倒绳,软底巷道支柱要穿柱鞋。
2、两巷超前支护要符合以下规定:
1)、采用锚网支护的梯形或矩形巷道,距工作面煤壁30m范围内要至少打双排柱支护。
两排柱之间要留有不低于0.7m的人行道,并保持畅通。
2)、采用工字钢梯形支护巷道,应替棚支护,距工作面煤壁20m范围内至少打双排柱支护。
3)、距工作面煤壁20m范围内的双排支柱,要在巷道中心线上下均匀架设。
4)、顶板破碎、压力大的情况下,要采取加密支护的措施进行加强支护。
3、巷道压力大、变形严重时,两巷超前支护长度应达到50m以上,同时要安排专职队伍进行巷道维修。
第六节生产管理
一、运输
1、严格掌握工作面刮板运输机的“平”与“直”,遵循顺序推溜的原则,不准任意分段或由两端向中间挤推。
2、推溜时刮板运输机的弯曲段长度不得小于15m。
推移后刮板运输机要求成一直线。
3、推移上下机头时,必须将机头和过渡槽处的浮煤杂物清理干净,以防机头上飘,损坏过渡槽。
4、推移上下机头时,不允许使用绞车、单体柱和顺槽转载机等装置。
特殊情况下使用单体柱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严禁用单体液压支柱顶住电机、减速器。
5、工作面人员不准在溜槽内行走,不准跨越运转中的刮板运输机,不准靠在或坐在挡煤板上。
6、人员进出工作面必须走上下安全出口,不得翻越运输机上下机头。
7、严防运输机拉运大块煤或矸,发现后必须及时处理,防止转载时顶坏机头架或拉翻棚子。
第七节工作面安装与回撤
1、工作面安装与拆除前,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具体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10天审批完毕。
2、工作面安装、拆除前,必须加强两巷及出口处的管理,保证出口畅通,支护完整。
3、工作面设备的运输、安装、回收工作,要由生产副矿长牵头,召集矿有关单位成立工作小组,编制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4、工作面运输机的铺设要保证平、直、实和底槽内无杂物。
5、在回收过程中应控制好顶板,随时架设临时棚或打临时点柱。
6、工作面停采后,45天内必须回收完毕,封闭措施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第二章掘进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节、总则
1、为提高掘进技术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2、必须严格执行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建立健全检查、考核、验收制度。
3、坚持依靠科技进步,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并不断总结经验,以提高单进水平和经济效益。
第二节、掘进巷道布局和准备
1、矿井必须根据长远规划,结合生产实际,科学合理制定矿井生产布局方案和生产准备计划。
2、矿井在长远规划和年度建议计划的编制中,要提出水平延深、采区接替方案的建议,水平延深时间、采区开拓准备计划、分采区分煤层采掘工作面分布及配采方案等,报公司审查。
3、公司组织技术、安监、计划等部门,对矿井提出的生产布局方案和生产建议计划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4、下列情况必须在掘进施工前编制专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生产准备:
1)、掘进工作面超过水平或超设计开采。
2)、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试验和研究的科研块段。
3)、开采的工作面需改变原方案时。
第三节、掘进作业规程
1、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合格的作业规程,必须由矿总工程师于工作面开工前10天会审完毕,否则严禁开工。
2、作业规程要符合编制规定,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模式,实现正规循环作业,提高单进水平。
3、以下各工程必须编制作业规程:
1)、水平运输大巷。
2)、总回风巷。
3)、采区进风石门。
4)、采区回风石门。
5)、轨道上(下)山和上、下部车场、变电所及附属硐室。
6)、煤仓。
7)、回采工作面的运输巷,开切眼、轨道巷及联络巷道。
4、以下情况需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1)、单项工程中的某些工程,当作业规程的内容不完善,达不到指导安全施工要求的,必须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2)、因地质或生产技术条件发生变化、施工工艺的改变与作业规程不符合时,必须及时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3)、过地质构造带(如过断层、破碎带、地质钻孔等);过采空区、过老巷等。
4)、改扩棚、冒顶事故的处理、特殊工程施工。
5)、施工队伍变更,或长期停工恢复施工时。
6)、石门揭煤、掘进防冲击地压和重大水害防治、开门、贯通、改变支护等涉及施工安全的重大问题,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报公司备案。
7)、其它原因影响施工安全时,及时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5、作业规程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集体会审,会审后的作业规程与审批意见,要一并学习贯彻执行。
6、作业规程贯彻后,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考试,未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
7、在施工中发生或遇到较大的冒顶区、破碎带,支护巷道空顶帮,煤与瓦斯的异常,地质及水文的异常变化,可能积水(瓦斯)的老巷时,都要做好原始记录,并报总工程师安排有关人员填入相关的图纸。
8、掘进工作面必须设有规范、醒目、整洁的施工牌板,内容包括:
巷道布置平面图、巷道断面图、巷道支护平剖面图、炮眼布置图及爆破说明书、区队安全质量管理责任制、避灾路线图(含巷道名称加箭头表示顺序的完整路线)、工程质量要求等。
9、当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施工工艺改变时,应随时对作业规程进行复审,并编制补充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节、报表、图纸
1、报表、图纸的管理,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生产技术科长具体落实,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2、上报的报表、图纸必须正规、齐全,真实可靠。
3、要在采掘工程平面图(1:
2000或1:
1000)上填绘每个掘进工作面的月进度,水平延深、开拓及准备采区、单项工程等在已审批的设计图上填绘。
图纸填绘要规范、认真、准确、连续,真实反映实际情况,严禁漏填虚绘,不得弄虚作假。
4、掘进施工期间,其局部通风机的摆放位置、掘进进回风路线,相关通风设施的设置等必须在图纸上填绘、标注清楚。
5、上报公司图纸填图时,所填的数字及线条不得出现涂改现象,因设计修改所致时必须说明原因。
6、报表、图纸、现场三者必须一致,不得弄虚作假。
第五节、工程施工
一、开工准备
1、巷道开工必须有经批准的工程设计、作业规程。
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贯彻到施工单位的每个工作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巷道开工前应由生产副矿长或副总工程师组织技术、机电、调度、安监等部门有关人员和施工单位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查。
各部门要按掘进工程开工要求,提前为巷道开工做好通风、供电、运输、压风、排水、通讯等准备工作。
3、巷道具备开工条件时,地测部门提前给出中线和腰线。
二、巷道施工
1、巷道掘进采用爆破法施工必须实行光面爆破,光面爆破应达到如下三个基本要求:
1)、爆破后巷道成形达到拱圆、帮直、底平、不欠挖,局部超挖不大于150mm。
由于岩石层理、节理发育造成局部超挖不得超过两处。
2)、眼痕率:
硬岩应保留60%以上,中硬岩石应保留50%以上,松软岩石或断层破碎带要达到爆破成型的要求。
3)、周边岩石上不应有明显的炮震裂缝。
2、光面爆破必须合理确定爆破参数:
1)、周边眼间距一般为300mm,在施工交岔点和曲线巷道时,应适当缩小。
2)、周边眼装药量应根据岩性合理确定,保证爆破后眼痕率达到光爆要求。
3)、当巷道岩性发生较大变化时,掘进工区技术员应及时调整爆破参数,重新编制爆破图表,并补充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3、必须按爆破图表看线、定点、划轮廊线、量尺、定眼位。
4、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湿式打眼,采用毫秒爆破,掘进工作面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一次起爆的,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掘进爆破施工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
6、掘进施工人员必须妥善保护中腰线、测点和激光指向仪。
当采用激光指向仪指示掘进方向和标高时,每次使用前应对激光光束进行检验,发生偏差应通知测量人员重新确定。
7、巷道施工过程中,测量人员应根据测量规定定期测量延线。
激光仪应定期进行校核。
三、竣工验收
1、巷道竣工后,由矿分管领导组织技术、调度、安监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填写掘进工程验收交接单。
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必须按期整改。
2、巷道竣工后,应检查下列内容:
1)、标高、坡度和方向,起点、终点和连接点的坐标位置。
2)、中线和腰线及其偏差。
3)、永久支护规格质量。
4)、水沟的坡度、断面和水沟畅通情况。
第六节、顶板管理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打眼前、放炮后及支护过程中,都必须进行敲帮问顶。
敲帮问顶要用长柄工具并设专人监护,及时处理活矸危石。
2、严禁空顶作业,靠近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
破煤(岩)后必须及时对暴露的顶板进行临时支护,在临时支护的掩护下进行其它作业。
3、临时支护形式:
金属前探梁可选用长度不小于4m的9#工字钢。
前探梁固定点每根不少于3处,固定方式要求牢固可靠,结构简单、便于操作。
倾斜巷道应有前探梁防滑措施。
前探梁要等距离布置,采用两根或三根前探梁。
前探梁与顶板间要背严接实。
4、锚杆(喷)支护工作面临时支护可使用金属前探梁,或与带帽点柱并用。
当护顶锚杆打到工作面后,临时支护即可拆除。
5、掘进工作面遇到断层、破碎带、松软顶板或其它地质情况时,应及时采取超前预注浆、缩小支护间距、复合支护等有效措施,改进或调整作业工序,加强现场管理。
6、掘进过断层、过集中应力区、过冒落带、石门见煤附近的三角区及巷道开门、贯通等事故多发地段,必须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7、锚杆支护巷道要保证锚杆盘或网紧贴围岩,锚喷巷道超挖处,进行补喷处理时必须挂网,必要时须补打锚杆。
8、巷道施工时当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出现淋水或淋水增大,突发性片帮掉渣,巷道不易成型,或顶板及工作面钻进速度异常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对工作面附近巷道支护进行加固或补强,经生产技术、地测等部门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七节锚杆支护
一、锚杆支护设计
1、锚杆支护设计前,根据现场地质条件,巷道围岩力学性质,围岩应力及短锚拉拨试验等,以判断其可锚性及支护难易程度,并对类似地质条件已掘巷道支护状况进行类比分析。
二、支护材料
1、锚杆、锚固剂等产品必须具有“MA”标志,符合行业标准,锚杆、锚固剂及其配套产品必须具有出厂质量验收合格证。
2、锚杆的杆体、锚固剂、托盘、螺母等,其性能、强度与结构必须相互匹配;护表构件如金属网、塑料网、钢带、钢筋梁等,应与整个支护系统相适应、相配套。
3、放炮后要及时施工顶板锚杆。
打眼、安装顶板锚杆必须在临时支护的掩护下进行。
最前排顶板锚杆至煤(岩)壁的允许空顶距离不准超过设计规定的锚杆排距。
4、锚杆布置。
打锚杆眼前必须按支护图表的规定看线、定点、量尺、画眼位。
中顶锚杆沿中线,帮锚杆与巷道坡度一致。
5、锚杆眼的角度和孔深。
锚杆布置方向应尽量与巷道轮廓线(或岩层主要层理面)垂直,其夹角不小于75°,煤巷顶板靠两帮的锚杆,与顶板法线夹角呈15~25°。
锚杆眼深度必须与锚杆长度相匹配,眼深误差0~+30mm,并在作业规程中予以规定。
6、最下一排帮锚杆距底板不超过500mm,软岩或高地压巷道还应增补底脚锚杆、底板锚杆。
煤锚巷道两帮应平直,托盘、钢带、网要紧贴巷壁,网搭接压茬长度不小于100mm。
7、锚杆眼孔径应与锚杆直经、树脂药卷直径合理匹配。
锚固剂的环形壁厚应控制在4~10mm。
孔径允许时,应尽量选用大直径树脂卷。
8、安装前所有锚杆眼都要用压风扫孔,清除积岩渣。
并对使用的锚杆和锚固剂等材料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材料或过期变质的锚固剂严禁使用。
9、锚杆安装要牢固树立“初锚力第一”的观念。
必须使用锚杆钻机或其它专用锚杆安装机具,使树脂锚固剂充分搅拌混合。
并使用快速安装工艺,即搅拌树脂锚固剂、上托盘、拧紧螺母一次完成。
严禁用锤击等方法安装锚杆。
锚杆安装后,必须采用风动扳手或其他机械扳手,及时对所有锚杆进行二次紧固,确保锚杆螺母拧紧力矩达到设计要求。
第八节、巷道贯通
1、巷道与其它巷道贯通,必须制定预防冒顶和防止瓦斯、煤尘、爆破、透水等事故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报公司备案。
2、矿生产技术科及时向通风部门下达巷道贯通通知书。
提前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3、一般巷道贯通相距20m,综掘巷道相距50m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业人员,并切断电源,在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按规定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4、巷道贯通后,通防部门必须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实现全风压通风,并测定风量、检查瓦斯,待贯通巷道风流稳定,风流和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技术管理 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