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绩考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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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绩考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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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绩考细则
附件:
2012年县区局业务监管工作专项评估细则-1
评估项目:
依法行政工作
序号
考评
项目
考评
内容
分值
工作要求
考评办法
考评
部门
1
行政
许可
行政
许可
设定
10
行政许可的设定、条件、收费标准符合法定,并向社会公布;没有擅自设立许可项目、没有增设许可条件和程序、没有乱收费或变相收费;行政许可委托需在法定权限之内,并有齐备的委托手续和监督制度。
对发现擅自设定行政许可项目的,此项不得分,其他每发现一起扣2分。
政策
法规
科
行政
许可
程序
10
所有行政许可均制定有规范的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许可工作。
履行告知、现场检查、复查、举报投诉调查等职责规范及时。
每发现缺一项扣2分,每发现一项不规范扣1分。
行政许可
时限与
政务服务
10
所有行政许可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许可,主动缩短许可时限1/3以上。
许可事项做到统一受理、统一送达、统一公告,A、B角上岗,记录完整。
超法定时限许可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未制定缩短许可时限1/3的工作目标,或未向社会和申请人公开承诺的,扣1分;虽有承诺,但在实际工作中未达到缩短工作时限1/3以上目标的,扣2分。
行政许可
案卷考评
20
许可资料一事一卷、资料完整、文书用语规范、许可台帐记录全面详细、统一归档。
每发现一起缺项扣2分。
评估项目:
依法行政工作(续)
序号
考评
项目
考评
内容
分值
工作要求
考评办法
考评
部门
2
行政
处罚
制度和
机制
10
制定并严格执行“办、审、定”三分离制度;严格执行省局、市局制定下发的关于“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规范性文件,超越“基准”处罚,应有充分证据及理由。
抽查案卷检查执行情况。
执行不到位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
政策
法规
科
行政处罚
案卷考评
20
事实和证据、适法及处理、办案程序、文书及用语等均符合《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稽查办案行为规范》要求。
并建立处罚案卷登记台帐,做到一案一卷,统一归档。
抽查案卷20份(一般程序案件和简易程序案件各10份)。
每发现一个缺陷扣2分。
举报投
诉处理
10
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健全、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在规定期限内反馈给举报投诉者;相关登记完善。
发现一项缺陷扣1分。
重大复杂
案件报告
与移交
10
严格执行《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暂行办法》及《药品监督行政处罚重大复杂案件备案规定(试行)》,及时向市局报告重大复杂案件。
依法应向公安部门或其他部门移交的案件要及时移交。
每发现一起应报未报案件扣1分;每发现一起应移交未移交案件扣1分,如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按减分项处理。
2012年县区局业务监管工作专项评估细则-2
评估项目:
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
序号
考评
项目
考评
内容
分值
工作要求
考评办法
考评部门
1
高风险
品种监管
特药监管
15
每年组织对辖区内特殊药品企业不少于4次监督检查;每年组织“两非”药品批发企业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开展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监管专项检查。
加强药物滥用监测。
对特殊药品经营企业每少检查一次扣2分;每少检查一家扣2分;“两非”药品每少检查一次扣2分;对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的未开展专项检查扣3分。
药物滥用监测报告工作情况参照《2012年各县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评估细则》进行考评。
药品市场
监督科
2
日常监管
日常监督
30
制定辖区内药品使用单位、药品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实现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建立日常监管工作档案。
未制定换证、跟踪检查方案扣5分;换证、跟踪检查档案资料不全,每家扣2分;未建立日常监管档案,每少一家扣1分;对辖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每少检查一家扣1分。
城乡一体化建设
20
大力推进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和工作开展,县区局要争取当地政府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乡镇监管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并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督促乡镇正常开展工作。
未建立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扣10分。
未将乡镇监管机构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的扣1分,对乡镇监管机构建设无方案、无计划、无考核、无指导意见,缺一项扣1分。
广告监管
15
制定广告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广告日常监测台帐,每月向市局报告辖区内广告监测报表。
及时提请省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未建立广告监管工作制度扣2分;未每月向市局上报广告监管情况,每一次扣2分。
未对辖区内严重违法广告及时提请省局采取强制措施,扣2分。
评估项目:
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续)
序号
考评
项目
考评
内容
分值
工作要求
考评办法
考评部门
3
诚信体系建设
诚信评级
与分类管理
10
建立药品经营企业诚信档案。
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按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管理。
无年度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扣1分。
企业诚信档案缺一家,扣1分。
未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扣2分。
评定结果未公示,扣2分。
未实行分类管理,扣1分。
药品市场
监督科
4
资料上报
上报报表
与资料
10
上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包括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报表。
上报基本药物及电子监管工作情况报表(季度报表)。
督促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及时申报GSP认证和换证申请。
按照各类工作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工作方案、总结等资料。
未及时上报报表的,每次扣0.5分。
未及时督促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及时申报GSP认证和换证申请的,每家扣0.5分。
未按时限要求上报工作方案、总结等资料的,每次扣0.5分。
2012年县区局业务监管工作专项评估细则-3
评估项目:
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序
号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工作要求
考评办法
考评部门
1
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
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日常监管
高风险企业监管
40
协助市局做好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的日常监督检查。
协助市局建立高风险品种监管档案,年内协助市局对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现场检查不少于4次。
推进药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按上级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企业信用评级实行动态管理。
不配合市局或未及时参与辖区内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的,每拒绝一次扣5分;未及时参与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年内未参与一次,此项不得分。
未协助市局建立高风险品种监管档案的,扣5分;不配合或未及时参与市局对高风险企业检查,每拒绝一次扣5分;未及时参与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年内未参与一次,此项不得分。
未制定诚信建设工作方案扣3分;未按要求落实工作任务,每缺一项扣1分。
药品注册
安监科
2
基本药物监管
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监管
40
建立基本药物品种监管档案;组织辖区内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对辖区内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
辖区内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未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的每一家扣5分;未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的,每一家扣5分;不配合或未及时参与市局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检查,每拒绝一次扣5分;未及时参与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年内未参与一次,此项不得分。
3
扶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确定帮扶对象,制定具体扶持措施
工作落实情况
20
按要求确定重点帮扶对象名单,制定具体扶助措施。
按制定的方案开展扶持工作。
未按要求确定帮扶对象名单不记分;未制定具体措施不记分;措施不具体扣1-3分。
未开展帮扶活动不记分;活动记录不完整扣1-3分。
2012年县区局业务监管工作专项评估细则-4
评估项目:
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
序号
考评
项目
考评
内容
分值
工作目标与要求
评分标准
考评部门
1
医疗
器械
安全
监管
日常监督
检查
45
制定全年工作方案,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监管。
配合市局开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宣传和实施。
协助做好产业调研工作,积极帮扶医疗器械产业发展。
及时上报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关报表和材料。
查方案,未制定工作方案扣5分;工作方案不完善扣5分。
查现场检查记录,对应检单位未检查,发现一起扣5分,整改未落实到位扣5分。
查日常监督检查报表和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扣5分。
医疗器械科
信用体系
建设
25
推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管信息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按计划开展辖区内企业的初评工作。
企业诚信档案(监管档案)少一家扣5分。
随机抽查企业有无日常监督检查记录,企业日常监督档案不全,缺一项扣1分。
省局委托
许可事项
30
制定相关制度并予以落实。
严把行政审批关,按要求完成省局委托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零售)行政许可事项。
及时上报行政许可事项相关报表。
未制定工作制度扣5分;未公布工作程序扣5分。
发现行政许可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违法违纪行为有举报投诉属实的每次扣10分。
未及时上报行政许可事项相关报表,每次扣5分。
2012年县区局业务监管工作专项评估细则-5
评估项目:
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整治工作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工作要求
考评办法
考评部门
1
专项
整治
组织领导
15
制定年度各专项稽查工作方案,明确稽查任务和要求;明确一名领导主抓,进行整治任务责任分解;县区局党组对稽查专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列入会议记录;阶段性重点整治工作任务得到很好的落实;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每年召开联席会议1次以上。
未按要求完成的,每缺一项扣1分。
稽查
支队
重点工作
20
组织开展日常稽查、药械专项稽查、重点稽查、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活动、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活动案件查办,做到有方案、有检查、有成效、有总结;并按时上报;日常稽查全面落实,药品购销渠道规范,乡镇以上药品使用单位检查覆盖面达100%,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长效机制,有制度、有落实、有成效。
未按要求完成的每缺失一项扣1分。
2
稽查
办案
案件查办
20
对发现的购销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100%组织查处。
发现未按规定要求查处的每件扣2分,直至扣完10分为止。
案件报告
10
对发现的重大案件、复杂案件、首发案件应及时按规定报告。
发现未按规定要求报告的每件扣1分,直至扣完10分为止。
案件移送
10
对应当移送的案件按规定及时移送。
发现未按规定要求移送的每件扣1分,直至该项分扣完为止。
3
其他
工作
案件核查
15
认真办理案件核查协查,做到调查及时,程序规范,档案完备。
未按要求完成的每件扣1分,直至此项分扣完为止。
稽查
支队
稽查应
急处置
5
按时接收指令,积极调查处置,及时报送处理结果,防止次生药害事件发生。
未按要求完成的每件扣1分,发生次生药害事件的此项分全扣。
举报投
诉处理
5
认真履行“四项公开”承诺,及时处理药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处理、桩桩有答复。
未按要求完成的每件扣1分,直至该项分扣完为止。
2012年县区局业务监管工作专项评估细则-6
评估项目:
药品不良反应(ADR、MDR、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序号
考评
项目
考评
内容
分值
工作要求
考评办法
考评
部门
1
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数量
覆盖面
基层监测哨点建设
45
符合WHO基本要求,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监测网络覆盖到基层。
鼓励开展基层哨点监测工作。
根据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中心下发的评估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另行制定《2012年各县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评估细则》,按评估细则考评。
药品注册安监科、医疗器械科、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信息中心
报告表质量
30
报告质量符合国家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评估指导意见(试行)》要求。
严重ADR报告数增加。
均衡性
应急处理
宣传培训
交办工作
25
上报及时,符合正常报告规律。
群体、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和应对,积极参与、配合和协助开展后续调查。
开展对公众和相对人的宣传培训及自身培训。
及时、保质完成省市局、中心交办工作。
2012年县区局业务监管工作专项评估细则-7
评估项目:
教育培训工作
序号
考评
项目
考评
内容
分值
工作要求
考评办法
考评
部门
1
调训
工作
完成调
训任务
20
按要求完成国家局、省局、市局下达的系统内干部职工调训任务。
每少1人次扣3分。
培训
中心
2
培训
工作
法律法
规培训
40
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
无培训方案扣5分,培训资料(通知、花名册、课程安排、讲义等)不完整,缺一项扣1分。
其他
培训
30
配合省、市局做好从业药师培训、技能鉴定培训及其他相关培训的组织工作。
按实际完成任务比例计分。
培训
质量
10
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明确一名领导主抓培训工作,培训班管理、培训师资、培训内容、培训课时按要求落实。
无年度培训工作计划扣5分,未按要求落实每缺失一项扣1分。
2012年县区局业务监管工作专项评估细则-8
评估项目:
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序号
考评项目与内容
分值
工作目标与要求
考评标准
考评
部门
1
学校、旅游景区专项整治和量化分级管理
15
按要求分别开展学校食堂和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按时上报方案和总结。
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大型餐馆、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
缺1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扣5分,缺1个专项整治总结扣5分,未按时上报方案或总结各扣2分,未按时开展和完成量化分级管理扣3分。
食化科
2
违法违规
案件查处
15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核查上级交办的案件,发现重大违法案件及时上报。
抽查5份案卷,案卷不规范的每份扣1分;上级交办案件未及时处理回复,每起扣2分;重大违法案件未及时上报,每起扣2分。
3
重大活动餐饮
安全保障
10
有保障和应急方案、有监督检查记录、有保障工作总结。
查全年所有重大活动保障资料,无保障和应急方案每起扣5分,无监督检查记录每起扣3分,无总结每起扣2分,重大活动保障不力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全扣。
4
餐饮服务监督
10
制订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建立分户档,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无全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扣5分,抽查5家餐饮单位,监督机构未建立餐饮单位分户档,每缺1户扣1分,无监督检查记录每户扣1分。
5
餐饮监督抽检
10
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按规定完成餐饮监督抽检任务。
未制定抽检工作方案扣5分,无抽样记录扣5分,抽样记录不完整扣2分,未按规定完成抽检任务全扣。
评估项目:
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续)
序号
考评项目与内容
分值
工作目标与要求
考评标准
考评
部门
6
保化品监管
10
参照省局制定的2012年保化品绩效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查工作方案,检查记录、稽查办案、处理结果、工作总结少一项扣1分;未参照省局的考核细则开展工作此项分全扣。
食化科
7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店)
创建
10
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店)创建,完善示范县、街、店的验收标准与评估体系,每个县区必须创建2以上个示范店;完成1所学校示范食堂的创建。
未制定创建方案和量化分级管理方案扣2分;未开展创建工作和量化分级动态管理扣3分;创建数量达不到要求的全扣。
8
依法行政
10
规范餐饮许可程序、严格餐饮执法行为,顺应体制改革要求,建立健全各项餐饮依法行政制度,不出现行政败诉情形。
制度不健全每项扣0.5分;许可程序不规范每项扣1分;发现违法行政或违法行政有举报投诉属实的每次扣1分。
出现行政败诉或赔偿的每起扣5分。
9
行风与效能建设
10
落实政务公开。
实现行政审批提速。
应减少的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收费落实到位。
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审批前置条件。
行风与效能建设有举报投诉属实的每次扣1分。
一项未落实到位的扣2分,发现增加或变相增加审批前置条件的本项分全扣。
2012年县区局业务监管工作专项评估细则-9
评估项目:
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
序号
考评
项目
考评
内容
分值
工作要求
考评办法
考评
部门
1
新闻
信息
新闻报道与政务信息
40
制定年度新闻宣传工作方案,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稿不少于4篇,在市局网站、简报用稿不少于12篇,各种信息材料及时上报。
未制定方案的扣5分。
在市级以上媒体发稿每少一篇扣4分,市局网站简报采用每少一篇扣2分。
重要信息、材料出现漏报、瞒报、迟报现象每次扣0.5分。
办公室
大型宣传
活动
20
根据省、市大型宣传活动统一部署,按时按质完成。
结合各地实际,每年组织开展重大主题宣传活动2次以上,并及时向市局上报信息。
未能按时按量完成省、市局统一部署任务,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大型宣传活动,缺一次扣5分。
无活动方案扣2分,当地媒体未作报道扣2分,未及时向市局上报活动信息,扣2分。
2
信息化工作
信息化建设
(电子政务)
20
配合市局开展电子政务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做好本单位相关部门以及辖区内相关企业的组织协调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未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3
统计
工作
组织领导
10
明确一名领导主抓统计工作;统计工作人员相对稳定;实行统计岗位责任制。
未明确主管领导,扣2分;无固定统计人员,扣2分;未建立统计岗位责任制,扣2分;未将统计工作纳入本单位考核内容,或无奖罚措施,扣2分。
统计工作
质量
10
汇总本辖区内数据,按时上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并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季报未按时上报,每次扣2分;半年报未按时上报,扣3分;年报未按时上报,扣4分。
报表不符合要求,有明显错误的,发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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