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与管理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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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与管理措施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与管理措施
4.1保护区污染防治工程
xx湖水厂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染防治工程主要包括:
(1)水源保护区设立标志;
(2)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
(3)水源保护区点源整治工程;
(4)水源保护区面源整治工程;
(5)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
4.1.1水源保护区设立标志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第9.4条指出“应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标志”。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和宣传牌等。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各标志牌设置情况见表4-1。
表4-1水源地标志设置情况表
序号
标志类型
设置地点
数量(个)
设置目的
1
界标
保护区水域外侧界限处:
一级保护区界牌
①东经111°55′59.05″、北纬29°31′46.93″
②东经111°56′58.03″、北纬29°29′26.34″
③东经111°56′59.08″、北纬29°28′33.80″
④东经111°57′10.85″、北纬29°28′20.48″
二级保护区界牌
①东经111°57′25.78、北纬29°31´55.77
②东经111°57´26.41″、北纬29°29´21.45″
③东经111°57´47.15″、北纬29°28´35.44″
④东经111°57´44.11″、北纬29°28´22.01″
8
警示行人及车辆
2
宣传牌
保护区周边村屯:
东经111°56′58.15″、北纬29°28′34.63″
1
提高村民保护意识
1、设立界标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规范》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xx水xx湖水厂水源地按照等距对称的原则设8个界标,分别设立于流域一级保护区上下游边界和二级保护区上下游边界处。
界标正面的上方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
中下方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称,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等。
下方为“监督管理电话:
××××××××”等监督管理方面的信息,监督管理电话一般为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饮用水水源保护界标正面内容示意图如4-1所示
界标背面上的上方用清晰、易懂的图形或文字说明根据HJ/T338—2007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以标明保护区准确地理坐标和范围参数等为宜。
中下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具体的管理要求,可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一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条款和内容。
最下方靠右处书写“××政府××××年设立”字样。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背面内容的示意图如4-1所示。
图4-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正面和背面示意图
2、设立道路警示牌
保护区内有一般道路,在二级保护区与道路交叉处需设置2处道路警示牌。
道路警示牌的形式和构造主要参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中“指路标志”的相关内容设定。
道路警示牌的内容如图4-2所示,左边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图形标志,右边书写“您已进入XX饮用水源X级保护区全长XXkm”,提示过往车辆及行人谨慎驾驶或行为,并告知距离。
图4-2饮用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示意图(一般道路)
在驶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路侧,可设立驶离告示牌,内容如图4-3所示。
图4-3驶离饮用水源保护区道路告示牌示意图(一般道路)
3、设立宣传牌
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的目地是宣传教育,无强制技术规范,由地方政府自行设计设立,宣传牌宜在明显位置采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并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实际需求设计宣传牌上的图形和文字。
xx湖水厂在xx乡xx村设立1个宣传牌。
xx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参照图4-4进行设计。
图4-4xx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宣传牌参照图
4、标志的制作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由xx市人民政府设立,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
标志的加工要求、外观质量及其测试方法可参照JT/T279的有关规定执行。
5、标志的管理与维护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由xx市人民政府或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维护。
水源保护区设立标志工程统计见表4-2。
表4-2水源保护区设立标志工程统计表
序号
工程名称
规模
工程投资额(万元)
1
界牌
8个
2
2
宣传牌
1个
0.25
3
合计
2.25
4.1.2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及排水涵闸整治工程
饮用水水水源保护区应设立隔离防护措施,包括物理隔离工程(护栏、围网等),防止人类不合理活动对水源保护区水量水质造成影响。
隔离工程原则上应沿着保护区的边界建设,并根据保护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隔离工程的范围。
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统计见表4-3。
表4-3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及排水涵闸整治工程统计表
序号
工程内容
规模
工程投资额(万元)
1
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侧围栏、围网
1000米
20
2
关闭xx处排xx水的涵闸,连通xx、新四汊,使xx涵闸排水一并从新四汊处排xx水
关闭涵闸一座,修建连通渠道一条。
100
3
合计
120
1、生活污水治理
其主要目的是减少COD的排放、其次是削减氨氮。
治理措施:
对于分布相对分散的16户居民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达标后,送至水源下游(保护区以外)排放,或用作农肥。
2、固体废弃物整治工程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立粪便、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站,禁止堆放医疗垃圾,禁止设立有毒、有害化学物品仓库。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厕所达到国家卫生厕所标准,与饮用水水源保持必要的安全卫生距离。
水源保护区以外的粪便应实现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水源。
对无害化卫生厕所的粪便无害化处理效果进行抽样检测,粪大肠菌、蛔虫卵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87)的规定。
①无害化卫生厕所
应符合卫生厕所的基本要求,具有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按规范进行使用管理的厕所。
卫生厕所要求有墙、有顶,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厕所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粪便应按规定清出。
②一般垃圾回收
厨余、瓜果皮、植物农作物残体等可降解有机类垃圾,可用作牲畜饲料,或进行堆肥处理。
倡导水源保护区内农村垃圾就地分类,综合利用,应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模式进行收集。
③特殊垃圾处置
医疗废弃物、农药瓶、电池、电瓶等有毒有害或具有腐蚀性物品的垃圾,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处置。
④垃圾综合利用
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保护区内16户居民进行固体废弃物整治工程。
鼓励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对不同类型的垃圾选择合适的处理处置方式。
煤渣、泥土、建筑垃圾等惰性无机类垃圾,可用于修路、筑堤或就地进行填埋处理。
废纸、玻璃、塑料、泡沫、农用地膜、废橡胶等可回收类垃圾可进行回收再利用。
水源保护区点源污染防治工程统计见表4-4。
表4-4水源保护区点源污染防治工程统计
序号
保护区类别
工程名称
规模
工程投资额(万元)
1
二级保护区
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
16户
6.4
固体废弃物整治工程
16户
3.2
2
合计
——
9.6
4.1.4水源保护区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面源污染防治工程的目的为了有效减少和防止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面源污染,尤其是农业面源污染,保障饮用水源水质。
保护区的农业种植面源主要是取水口对岸二级陆域范围内的xx县芦苇场。
保护区面源污染防治工程主要措施如下:
农业生态补偿:
对取水口对岸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的xx县芦苇场原料产地内以控制农药、化肥等化学品的使用,尽量使保护区内芦苇保持自然生长。
水源保护区面源污染防治工程统计见表4-5。
表4-5水源保护区面源污染防治工程统计
序号
工程内容
规模
工程投资额(万元)
1
对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xx县芦苇场原料产地实施农业生态补偿
3.3km2
165
2
合计
165
4.1.5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
针对xx湖水厂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内的生态现状,进行生态修复、生态建设工程,以加强生态保护,提高保护区内自然净化能力,促进生态良性循环,改善和保护饮用水源水质。
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的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以防为主;生态建设与景观建设相结合,人工修复与自然修复相结合;一级保护区以生态环境的“全面修复”为原则,全方位开展修复和建设工程;二级保护区以“重点修复和建设”为原则,逐步推进全面的生态修复和建设工程。
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主要内容为生态型护坡:
以保护、创造生物良好的生存环境和自然景观为前提,在保证护岸具有一定强度、安全性和耐久性的同时,兼顾工程的环境效应和生物效应,以达到一种水体和土体、水体和生物相互涵养,适合生物生长的仿自然状态。
改变传统河坡直立式结构形式,放缓河坡,在近岸带种植根系发达的植物,依靠植物固结土壤,防止岸坡淘刷,维护岸坡稳定性,为水中生物提供栖息地和活动的场所,起到保护、恢复自然环境的效果,主要选取物种有:
黑麦草、两耳草及高羊茅草等。
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统计见表4-6。
表4-6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统计
序号
工程名称
规模
工程投资额(万元)
1
取水口一侧一级保护区边界生态护坡
1000m
40
2
合计
40
4.1.6管理措施
1、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监管
完善地方法规标准体系,建立水源地保护和执法监督力度。
建立水源地管理机构,可由当地环保站、农村水管员开展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环境执法与监督体系,加大执法力度。
水源地保护区禁止新批畜禽养殖申请。
已有的规模化鱼养殖场必须采取零排污工程技术或关停措施。
建立健全引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和应急机制,在特殊情况下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水资源的时空调配,确保当地的饮水安全。
加强对水源地附近xx有限公司养殖废水及猪粪尿的排放管理,确保厂区各类废水引至水源地下游排放,猪粪得到合理利用不排入大潭溪;加强对水源地下游附近xx市xx厂的排污管理,防止厂区固废排入水源保护区影响水源地水质;xx市人民政府积极筹划xx湖备用水源建设,以便在该取水口段水质受到污染威胁时启用备用水源。
2、加强综合防治,开展周围流域单元的综合治理
以水源地周围小流域为单元,强化水源地、涵养区以及丘陵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实现污水、垃圾、厕所、环境等同步治理。
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优先考虑再生水回用于农业用地(果园、菜地)灌溉。
教育和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地使用化肥和农药,鼓励农民采用物理方法进行病虫害的防治,大力发展生态种植和有机农业。
加强垃圾管理,避免垃圾随意堆放污染水渠等灌溉、饮用水源。
3、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
根据《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的要求,在各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保护区标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包括饮用水源保护区界标、交通警示牌、宣传教育牌等。
加强对饮用水源的保护。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擅自改变保护标志和界标。
4.1.8小结
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工程情况见表4-8。
表4-8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工程统计一览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数量规模
投资金额(万元)
一
保护区标志
/
2.25
1
界牌
8个
2
2
宣传牌
1个
0.25
二
保护区隔离防护
/
120
1
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侧围栏、围网
1000米
20
2
关闭xx处排xx水的涵闸,连通xx、新四汊,使xx涵闸排水一并从新四汊处排xx水
关闭涵闸一座,修建连通渠道一条。
100
三
保护区点源污染防治
/
9.6
1
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
16户
6.4
2
固体废弃物整治工程
16户
3.2
四
保护区面源污染防治
/
165
1
对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xx县芦苇场原料产地实施农业生态补偿
3.3km2
165
五
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
/
40
1
取水口一侧一级保护区边界生态护坡
1000m
40
六
合计
337.35
4.2风险防范与应急方案
4.2.1环境风险防范
根据前文2.5.4中的环境风险值分析,按照《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1)流动风险源
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应根据职责,加强流动风险源管理,在水源保护区入口设置车辆检测点;责令流动源单位落实专业运输车辆、船舶和运输人员的资质要求和应急培训。
运输人员应了解所运输物品的特性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使用要求,以及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在跨水体的路桥、管道周边建设围堰等应急防护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泄漏进入水体,经常发生翻车(船)事故的路、桥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码头,以及一级保护区内的公路可采取改道、迁移等措施。
危险品运输工具应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根据运输物品的危险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必要时可以限制车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时段,严禁非法倾倒污染物。
(2)非点风险源
应重视非点源风险防范工作。
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限制养殖规模,提高种植等的集约化经营和污染防治水平,减少含磷洗涤剂、农药、化肥的使用量;分析地形、植被、地表径流的集水汇流特性、集水域范围等,合理调度水资源,保障水源的补给流量。
4.2.2环境应急预案
据调查,xx湖水厂水源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应急能力建设较薄弱,加强水源地环境事故风险防范能力,避免或防止饮用水源污染,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已非常必要,加强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已迫在眉睫。
为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清除饮用水源突发事件的危害,应制定《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对水源地提出事故风险并细化相应的应急措施。
4.2.2.1基本原则
(1)以防为主,充分考虑潜在的突发性事故风险;
(2)应急措施具备科学性、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3)以人为本的原则:
确保城镇居民饮用水安全。
(4)分级管理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5)依法规范原则:
依法建立和完善水源地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依法实施水源地应急预案。
(6)应急响应保障:
加强水源地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等能力建设和备用水源地建设。
4.2.2.2应急能力建设
xx湖水厂水源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应包括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2大类。
其中非工程措施指水源地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和体系有效运行的保障,工程措施指备用水源地建设及供水设施建设。
4.2.2.3应急制度
(1)信息发布制度
①报告时限和程序
严格执行环保事故报告制度。
水源地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可能影响到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环境事件后,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接到水源地环境事件报警信息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初步核实环境事件级别后,在2小时内分别向本级饮用水源地环境应急办公室、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饮用水源地环境应急办公室报告。
②水源地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报告分速报、确报两种方式。
速报从接到事件报警信息后2小时内上报。
速报的主要内容为信息来源、发生时间、地点、原因、污染源、受污染区域、受影响人群以及事件潜在危害等初步情况。
报告方式为电话或传真。
确报是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核实、确认的数据,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受污染程度、应急救援、处置效果、现场监测、污染危害控制状况等基本情况。
报告方式为传真或书面报告。
设立应急事故专门记录,建立档案和报告制度,由专门部门负责管理。
③信息发布
由市环境应急委负责统一对外发布较大、重大、特大饮用水源地环境事件的信息。
(2)紧急用水管理制度
切实落实环保救援措施。
区域发生水源地水质污染事故,影响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时,根据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由市政府决定就近组织供水或启动备用水源向受污染影响范围的居民供水。
各县市区发生水源地水质污染事故,影响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时,由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就近组织供水。
优先保障居民饮用水需要。
(3)紧急救援技术及人员
①根据饮用水源污染事件性质和类型,由水源地环境应急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技术骨干力量组织紧急救援技术组。
②成立紧急救援专家小组,对水源地污染事件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判断、预测,评估应急处置的效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宣传、培训与演习
①水源地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通过报刊、电视、宣传栏等新闻媒介,向大众开展饮用水安全知识及水污染危害知识宣传。
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水环境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人员培训,提高环境应急队伍应急能力。
③水源地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定期组织水源地环境事件应急综合演练,提高事件预警、应急响应的组织指挥、部门协调、现场控制、紧急救援的应对能力。
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如表4-8所示。
表4-8应急预案基本内容
序号
项目
内容及要求
1
应急计划区
危险目标、装置、环境保护目标
2
应急组织机构、人员
xx湖水厂水源地应急组织机构、人员
3
预案分级影响条件
规定预案的级别和分级影响程序
4
应急救援保障
应急设施、设备与器材等
5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规定应急状态下的报警通讯方式、通知方式和交通保障、管制
6
应急环境监测、抢救、救援及控制措施
和专业队伍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侦查监测、对事故性质、参数后果进行评估,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7
应急监测、防护措施、清除泄漏措施和器材
事故现场、邻近区域、控制防火区域、控制清楚污染措施及相设施
8
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应急剂量控制、撤离组织计划
事故现场、水源地邻近区、受事故影响的区域人员及公众对毒物应急剂量控制规定,撤离组织计划寄救护,中毒人员医疗救护与公众健康
9
事故应急救援、关闭程序与恢复措施
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程序;事故现场善后处理,恢复措施;邻近区域解除事故警戒及善后恢复措施
10
应急培训计划
应急计划制定后,平时安排人员培训与演练
11
公众教育和信息
对水源地周边区域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发布有关信息
4.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要求与保障措施
4.3.1环境保护要求
保护区按照近期清拆违规污染源、远期预防的原则进行整治。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有关要求:
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均须遵守下列规定
(1)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2)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
(3)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船舶和车辆一般不准进入保护区,必须进入者应事先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并设置防渗、防溢、防漏设施。
(4)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炸药、毒品捕杀鱼类。
(5)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6)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
(7)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8)在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鱼、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治污染饮用水水体。
2、一级保护区均须遵守下列规定
(1)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2)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
(3)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
(4)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5)禁止设置油库;
(6)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
(7)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3、二级保护区均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改建项目
(2)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3)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
(4)规定的水质标准;
(5)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4.3.2保障措施
4.3.2.1法律法规保障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89]环管字第201号、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1)等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标准,加大水源地保护的执法力度。
严格执行水污染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产业准入制度,尤其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要控制区域。
在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实施过程中,给予政策支持和鼓励,近一步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制度体系,促进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规范化、有序化开展。
4.3.2.2组织保障
1、建立与完善规划的组织机构。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
成立xx湖水厂水源地饮用水源保护区领导小组。
该领导小组主要由xx湖水厂水源地管理所及农村工作局办公室人员组成。
组织结构分为:
工程抢险组、综合协调组、治安救助组、物资保障组、调查评估组等组成。
同时充分发挥其决策协调作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环保目标责任制得到落实。
2、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环保的认识。
3、健全实施的管理体系。
环境实施的管理体系包括行政管理、监督管理和协调管理等三个方面。
为实现规划的有效管理和高效动作,必须要有健全和完善的管理体系。
4、提高工作效率和人员素质。
环境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技术范围宽、工作难度大,需要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广博的专业知识、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因此对环境管理人员提出了很高的素质要求。
4.3.2.3技术保障
组建水源地环境事件应急咨询专家技术人员库,市环保局组织有关部门对环境事件预警、应急处置开展技术研究。
4.3.2.4通信与信息保障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参与保护。
设立各种水源保护区标记,并向当地人民宣传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范围和管理规定,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通过建立信息发布等制度,强化公众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饮水安全的氛围,重点对沿渠、库等周围的村民和单位进行水源保护知识、法规的教育,提高当地人民自觉遵守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意识。
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对水资源保护进行广泛、深入和持久地宣传,提高全民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意识。
建立和完善水源地环境事件应急机构的通信、信息网络;水源地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配备报警受理、通信传递专用有线、无线电话、传真机、电脑和快速监测、取证等设备。
4.3.2.5物资装备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及时配备和更新环境应急物资装备。
4.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
为及时掌握xx湖水厂水源地水质的变化情况,更好地保护饮用水源水质,须制定周密的水质监测计划,加强饮用水水源的日常水质监测管理,同时,水质监测应纳入xx市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当中。
为更好地保护水源地,建议制定如下水源地保护区水质监测方案。
4.4.1监测单位
根据xx市xx乡的实际情况,水源地水质监测主要由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xx市环境监测站共同负责,并报政府定时发布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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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饮用水 水源 保护区 监督 管理 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