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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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
安全生产管理及xx施工处罚实施细
则
为了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各分包单位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正常进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处罚条例。
一般安全纪律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每人次,不扣安全帽带的罚款50元每人次。
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要求将加倍处罚
2、2米以上高处或临边悬空施工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款200元每人次。
3、衣服不整、赤膊上岗的罚款50元每人次。
4、穿高跟鞋、裙子、短裤、拖鞋、光脚上班的罚款50元每人次。
5、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的:
大便罚款100元每人次、小便罚款50元每人次。
6、施工部位的文明施工管理混乱、各类设备不悬挂、破坏安全标语、标志的罚款100元每次。
7、登高作业时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工具等物件的罚款100元每人次。
8、酒后上岗作业的一般工种罚款100元,特殊工种罚款200元每人次。
9、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无证操作、违章指挥、操作的罚款100元每人次。
10、
11、
12、安全警告标志不得拆除、破坏或随意移动,未经同意拆除、移动的罚款200元每人次。
不参加安全会议、无书面班组安全活动记录的罚款500元每次。
不听、不服从甲方、上级管理人员指挥的罚款200元每人次,辱骂、威胁甲方或上级管理人员的罚款500元每人次。
13、
14、
15、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在现场对违章现象视而不见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各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在现场未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纠正的,罚款100元。
管理人员有违章指挥行为的,每次罚款500元。
安全防护管理:
1、电梯井口防护门未按照要求及时安装防护门的,每个井口罚款200元。
2、未及时做好电梯井筒内的水平防护的,每次罚款200元。
3、电梯井内水平兜网内及井道内的杂物未及时清理的每次罚款100元。
4、顶板上预留洞口未及时做好防护盖板及防护盖板未固定地每层罚款200元。
5、顶板上大于1.5*1.5m的洞口未搭设防护栏杆及设置水平安全网的每个罚款100元。
6、楼梯临边防护栏杆未及时安装的每层罚款200元。
7、阳台周边未及时安装防护栏杆的每个罚款50元。
8、安全防护栏杆、洞口防护盖板、安全网、安全防护罩等其他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破坏,否则罚款100元/处。
消防保卫、治安管理:
1、现场吸烟每人每次罚款50元。
现场发现烟头每个20元。
危险部位吸烟者罚款100-500元,危险部位发现烟头按照每个烟头50元处罚。
2、未办理动火证、动火作业点无监护人、未携带消防器材的罚款100元每人次。
3、木工间、材料仓库或其他禁火禁烟场所吸烟的罚款50-500元每人次。
4、木工间、材料仓库或危险品仓库未设置警示标志,未配备足量消防器材的罚款200/处。
5、乙炔、氧气瓶未按规定分开存放、运输,乙炔瓶没有安装防震圈或回火装置的罚款100-500元每人次。
6、氧气、乙炔使用分开未达到5米安全距离的罚款100-500元每人次。
离动火点达不到10米安全距离罚款100元每次。
7、破坏消防器材、拒不执行消防条例的罚款200-1000元每人次。
8、现场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的罚款100-500元每人次。
9、挪用现场消防设备设施的每次罚款500元。
10、如因违反国家、成都市、公司及项目规定而造成的火灾事故,将视情节严重性进行处
罚,情节恶劣的将送政府执法机关处理。
11、凡在本现场打架斗殴者,除责令打人者赔偿被打伤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外,总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打人者2000~1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12、
13、作业人员进出工地不刷卡、不配合保安要求的,每次罚款50元。
在公司、政府部门或其他单位对现场检查前未按照项目部要求及穿马甲的,罚款50元。
脚手架管理:
1、架子工必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无证或证件不合格的每次罚款100元。
2、擅自拆除脚手架连墙件、扣件等设施的罚款200元每人次。
3、外脚手架上材料、建筑垃圾堆放未及时清理的罚款200元/层*
4、3、外脚手架拆除时无警戒、无专人监护的罚款200元每人次。
5、外脚手架未进行防雷接地保护的罚款200元/栋。
6、未按要求对外脚手架进行四步一隔离或隔离防护不严的罚款100元每人次。
7、外脚手架连墙件未按规范或方案要求设置或连墙件严重偏少的罚款200元每人次。
8、利用外脚手架直接充做电梯或井架卸料通道的罚款200元每人次。
9、未单独搭设电梯或井架卸料通道的罚款500元/台。
10、直接利用外脚手架进行混凝土泵管固定或充做支架的罚款200元每人次。
10、外脚手架剪刀撑设置不合理或严重变形的罚款200元/处。
11、剪刀撑搭接扣件数量不够或搭接长度不到位的罚款200元/处。
12、立杆或水平杆的接头违反规范要求的罚款200元/处。
13、外脚手架基础立杆无横向或纵向扫地杆的罚款50元/处。
14、外脚手架立杆上下不顺直变形的罚款200元/根。
15、上人马道通道板未设防滑条的罚款100元每处。
16、非架子工攀爬外脚手架的每次罚款100元。
17、外脚手架上水平通道未满铺脚手板或脚手板未绑扎的罚款100元/处。
18、随意切割、破坏外脚手架立杆的罚款500元/根。
19、随意拆除或损坏外架安全网的,每处罚款100元。
20、外脚手架搭设进度滞后的,每处罚款200元。
21、外脚手架密目安全网张挂不及时的,每处罚款200元。
22、脚手架剪刀撑未随脚手架进度搭设的,每处罚款200元。
23、外脚手架水平兜网未按照要求进行每两层设置的一道或脚手架作业面下方未设置水平兜网的每处罚款200元。
爬架管理:
1、爬架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每人罚款100元。
2、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就进入现场作业的,每人罚款100元。
3、爬架提组装、提升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每次罚款500元。
4、爬架防坠器不符合要求或未经年检的,每个罚款500元。
5、爬架施工单位未提供相关资料及检测检验报告的每次罚款500元。
6、在爬架上或外加上堆放材料的罚款500元每次。
7、拆除或损坏爬架上设施设备的罚款1000元每次。
卸料平台管理
1、未按照卸料平台上限载标识牌标识的限载吨位或数量码放材料的,每次罚款500元。
2、卸料平台材料码放超过卸料平台防护栏杆的每次罚款500元。
3、落地式卸料平台未按照要求搭设的罚款500元每次。
4、悬挑式卸料平台未按要求设置钢丝绳的,每次罚款500元。
5、卸料平台上杂物未及时清理的每次罚款100元。
模板支撑系统管理:
1、立杆间距超过规范和方案要求的(1.2m),每处罚款50元。
2、无扫地杆的每缺一根罚款20元。
3、缺少纵横向水平杆的,每缺一根罚款50元。
4、扣件未拧紧的每处罚款10元。
5、立杆顶端自有高度超过50cm的每根罚款10元。
6、立杆下方使用U型托的,每根罚款20元。
7、相邻两根立杆或水平杆接头在同一跨距或布局内的处罚款10元。
8、U型托直径小于30cm的,每发现一根罚款10元。
9、模板支撑连接在外脚手架上的每处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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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在顶板上或模板支撑系统上集中堆放物料的每处罚款200元。
如未办理模板拆除令就擅自拆除模板支撑的分包单位进行处罚2000-20000元。
大、中、小型机械设备管理:
塔吊和电梯
1、塔吊、施工电梯未进行防雷接地的罚款200元每台
2、对于塔吊、施工电梯安装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罚款1000元/台或1000元/栋。
3、塔吊、施工电梯、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完毕后未经成都市检测中心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就投入使用的罚款2000元/台
4、电梯安全防坠器未经年检的,每个罚款500元。
5、未设置电梯安全防护门、安全防护门的罚款200-1000元/扇。
6、电梯安全防护门损坏未修复的或有安全门而未使用的50-500元每人次。
7、塔吊、电梯各种极限限位损坏未及时修复更换、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等情况下继续使用的100-1000元/处。
8、电梯的附墙装置被擅自拆除的2000元/处。
9、塔吊吊运物料时未按要求将被吊落物捆绑牢固的,每次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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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塔吊吊运物料时,有长短料混吊的,每次罚款100元。
斜拉斜牵的,每次罚款200元。
塔吊吊物时,未进行双向指挥的,每次罚款100元。
无信号指挥人员时,塔吊吊运物料的,每次对塔吊司机进行100元的罚款。
塔吊标准节及基础螺栓有松动的,按每颗螺栓50元进行处罚。
塔吊未按照要求进行维修保养或月检的,每次罚款500元。
塔吊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未更换的,每次罚款500-1000元。
电梯司机、塔吊司机、信号工无证操作的每次罚款100元。
信号工或塔吊司机未持证上岗的,每次罚款50元。
信号工上班未穿反光背心的每次罚款50元。
损坏施工电梯内设施设备的,视情况进行200—1000元罚款处理。
其他机械
1、他施工机械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灯具未进行保护接零的罚款100每台。
2、施工设备、施工机具传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的罚款100每台。
3、电焊机一、二次线无防护罩的罚款200元每次。
4、电焊机无二次侧降压保护的罚款200元每次。
5、电锯无防护罩的,每次罚款200元。
6、中、小型机械设备机械部分损坏未修理好就使用的罚款的100-500元每次。
7、电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罚款100元。
临时用电规定
1、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电器配件缺少、漏电保护器不符合要求及失灵等一系列违章用电的罚款200元每人次。
2、临时配电系统的接零保护、重复接地保护不规范、不到位的100-500元/处。
3、施工用电未采取三项五线制的罚款100-500元/处。
4、带电情况下进行设备、机具维修的100-500元每人次。
5、电箱内未采用隔离开关的100-500元/处。
6、直接用线头当插头或插座已损坏的情况下继续使用的100元每次。
7、固定电线、电缆直接用金属丝固定在脚手架或防护棚架上的100-500元每人次。
8、施工用电使用护套线、电话线、塑料硬质线、塑料线、民用插线板的100-500元/处。
9、抽水作业水泵无开关箱、无漏电保护或无保护零线的100-500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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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小电箱箱体、插座、开关、熔断器损坏未及时修理好就使用的罚款100-500元每人次。
中、小型机械设备的电器部分损坏未修理好就使用的罚款100元每人次。
现场电缆混乱的每次罚款100元。
电缆无保护措施的每次罚款200元。
生活区管理:
1、在生活区私自占房者,罚款500元并要求立即将所占房屋腾退。
2、生活区内乱扔垃圾的,罚款50元每次。
3、生活区私拉乱接电源线的罚款200元并没收私拉乱接的电源线及设备。
4、在生活区房间内做饭的,罚款500元每次。
5、损坏生活区房间内设施设备的,视设备价值罚款50—500元。
6、在生活区走廊上方晾晒衣服的,每次罚款50元。
7、房间内卫生条件差的按每间房100元每次罚款。
8、携带小孩入住的100元每人次。
文明施工管理:
1、现场材料未分区、分类码放的,每处罚款100元。
2、现场材料码放不整齐的,每处罚款100元。
3、现场零散材料未及时清理、码放整齐的每处罚款100元。
4、钢筋加工区废料及垃圾未及时清理的,每次罚款200元。
5、木工加工区废料及锯末未及时清理的,每次罚款200元。
6、现场道路上垃圾较多,扬尘较多未及时清理的每次罚款200元。
7、现场厕所未按要求进行每天清理的,每次罚款100元。
资料管理:
1、如未按总包要求在限期内上报各项安全资料,将按照情况进行200-2000元的处罚。
2、现场在建的建筑物内住人的,罚款500元每人次,
3、下达整改后不按期整改,又不按期回复的,每张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200-1000/张罚款,对未在限期内整改的按照整改单要求进行处罚。
4、分包单位不按要求参加和开展安全活动或班前安全讲话活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超过一周未及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的,每一次罚款100元。
5、总包组织的周一安全活动,分包单位不积极组织工人参加的,无管理人员维持秩序的,施工人员随意站立的,未按照要求强行出入的,每次对分包单位进行500-2000元的处罚。
6、分包单位工人未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就上岗的,按每人次罚款200元。
安全教育后一周内未交安全考试卷或未签安全教育卡的,按每人次罚款100元。
其他
1、本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处罚细则规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各项,如发现以上条款没有明确规定的不安全、不文明行为或现象视情况而定,给予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项目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实施。
2、对于施工队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不论大小以及后果的严重程度,项目部有权对施工队的安全管理行为造成的后果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及其他处罚,具体额度由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实施。
3、以上罚款细则,各施工队必须遵守,项目部将以照片或整改通知单证明,所罚款项将直接从施工队当月的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4、由于分包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工人恶意讨薪,或到总包方无理取闹的,总包给予该分包单位1000~2000元罚款。
注:
1、各分包单位必须以现金方式交纳罚款,如不交现金,将在当月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当月罚款。
2、如分包单位拒签罚款单,项目部将在罚款单上注明“拒签”后交商务部,并在当月工程款中按照罚款金额的双倍扣除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直管区华阳街办河池社区安置房建设项目
201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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