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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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办学基本标(试行)
一、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使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能够达到基本办学标准,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精神,特制定《宁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建设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
《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执行的基本标准。
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
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不得低于《标准》要求,原有学校应参照《标准》逐步改、扩建,使其达到《标准》。
本《标准》参照《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标准》(GB/T3976-2002)、《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的通知》(教体艺[2002]1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的通知》(教体艺[2002]17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等三个装备标准的通知》(宁教条装[2007]105号)等国家的设计规范、建筑规范、环保规范、安全规范、节能要求、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不含特殊教育)。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1.普通小学要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城市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趋势,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设置或调整学校布局,使学校适应新时期教育教学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2.学校设置要以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
原则上,农村根据乡镇的面积、地理特点和交通条件,尽量减少小学的校数。
对南部山区和中部干旱带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应适当保留初小和教学点。
城市学校布点必须与城市扩建和小区建设同步规划。
同时,应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其新建住宅区或者居民点应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和外来人口学龄儿童进行测算,配套建设规模适宜的学校。
可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
3.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给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
要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
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等不得穿越校区。
4.学校设置应避开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场及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
5.学生上学路线应尽量避免跨越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和车流量大的城市主干道。
6.对于规模小的乡镇可设置九年一贯制学校。
(二)学校规模
为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学校规模和班额宜根据生源按下列规定设置:
1.小学:
非完全小学为4班,30人/班,完全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近期45人/班,远期40人/班。
2.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近期50人/班,远期45人/班。
(三)校园规划设计
1.校园规划与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
新建、改建、扩建学校,必须先规划后建设,小学由县级政府统一规划布局,初级中学由地级市政府规划布局,报自治区备案,县级组织实施。
2.校园总体规划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并根据需要适当预留发展用地。
校园规划应贯彻考虑环保、卫生、节能的原则。
校园总平面设计宜按教学、办公、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
3.建筑设计在平面布置和造型等方面应符合抗震等级设计要求,新建小学的普通教室不宜超过三层,农村小学一般为平房。
初中普通教室不宜超过四层。
4.校园建筑应合理组合,集中紧凑。
建筑形式、建筑风格和室内布局等要力求体现学校文化的内涵和时代特色,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
校园绿化、美化、硬化应结合建筑景观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统一规划设计,以形成优美、和谐的校园环境,充分发挥环境的育人作用。
5.体育活动场地与教学用房应有合理的间隔,并彼此联系便利。
设有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及球类场地,其长轴宜为南北方向。
6.校园内主要交通道路应根据学校人流、车流、消防要求布置。
室内外水、电、气、热、弱电系统等管线应根据校园总体规划合理设置并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同时按照防火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
7.学校主要出入口不得紧靠交通主干道。
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并设置警示标志。
有条件的学校应考虑设置一定规模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
8.旗杆、旗台应设置在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等显要位置。
9.有条件的学校规划设计时应兼顾残疾学生的使用和安全,实现无障碍的要求。
三、学校建设用地
(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
学校建设用地由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用地、绿化用地等组成。
学校建设用地应根据所在区域的实际情况,按照节约和集约用地以及资源共享的原则合理进行规划配置。
1、建筑用地。
建筑用地应满足相应学校规模所建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等建筑所需用地。
建筑用地按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之比)小学按0.7计算,初中按0.8计算。
2、体育运动场用地。
体育运动场用地应满足相应学校所需田径场(含环形跑道和直跑道),篮球、排球、乒乓球、器械等运动场地,以及课间操和课外活动场地所需用地。
各类体育场地的设置与用地面积应符合表1的规定。
3、绿化用地。
学校绿化用地包括集中绿地和室外自然科学园地等,见表1。
(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
普通小学校园建设用地面积不宜低于表1的规定
表1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用地面积
学校类别及规模
建筑用地(㎡)
体育活动场地(㎡)
绿化用地(㎡)
合计(㎡)
平均每生用地面积(㎡/生)
总计
60m直跑道
游戏场地
环形跑道(含100m直跑道
篮球场地
排球场地
器械场地
非完全小学
4班
2233
740
640
100
—
—
—
—
—
2973
25
完全小学
6班
3183
4328
—
150
3570
608
—
—
1620
9131
34
12班
6021
6438
—
150
5394
608
286
—
3240
15699
29
18班
7814
6824
—
150
5394
608
572
100
4050
18688
23
24班
10093
7482
—
150
5394
1216
572
150
4320
21895
20
初级中学
12班
7500
6724
—
—
5394
608
572
150
3600
17824
30
18班
10038
11138
—
—
9150
1216
572
200
4500
25676
29
24班
12844
11138
—
—
9150
1216
572
200
6000
29982
25
注:
1、完全小学、初级中学的建筑用地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用地。
2、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试验场、自行车存放地(1.50㎡/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三)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规模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
表2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规模和生均建筑面积基本指标
学校类别
面积(㎡)
建设规模
4班
6班
12班
18班
24班
非完全小学
建筑面积
543
—
—
—
—
生均面积
4.52
—
—
—
—
完全小学
建筑面积
—
1490
2880
4023
5185
生均面积
—
5.5
5.3
4.9
4.8
初级中学
建筑面积
—
—
4006
5853
7678
生均面积
—
—
6.7
6.5
6.4
注:
完全小学、初级中学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
四、学校校舍建设
(一)校舍建筑组成
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三部分组成。
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指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和公共教学用房等。
其中专用教室包括科学实验室、音乐教室(艺术教室)、美术教室、计算机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教学辅助用房;公用教学用房包括多功能教室、图书(阅览)室、卫生保健室(心理咨询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
2.办公用房指能够满足教育教学管理所需要的教师办公用房、行政办公用房、总务仓库及传达值班室等用房。
3.生活用房指教师宿舍、学生宿舍、食堂、开水房及厕所等用房。
(二)校舍建筑面积
普通小学、初中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分别见表3。
表3普通小学、初中校舍建筑面积总指标
指标
小学基本指标
初级中学基本指标
4班
6班
12班
18班
24班
12班
18班
24班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使用面积(㎡)
294
544
1092
1551
2085
1707
2303
2924
办公用房实用面积(㎡)
50
113
193
254
305
251
339
427
生活用房使用面积(㎡)
36
227
463
609
721
446
870
1256
使用面积合计(㎡)
380
894
1728
2414
3111
2404
3512
4607
建筑面积(㎡)
543
1490
2880
4023
5185
4006
5853
7678
注:
完全小学12班、18班、24班的基本指标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5㎡/生);初级中学基本指标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5.50㎡/生)。
(三)校舍用房面积
普通小学、初中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基本标准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4。
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
学校装备应当满足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和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及课余活动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般包括常规通用教学设备、学科专用教学设备、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和学校办公、生活设备。
配备时要本着经济、实用、便利、规范的要求,同时充分考虑设备的功能、特点、更新周期和利用效率等因素。
(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
常规通用教学设备是指学生通用设备、常规教学设备和学校环境通用设备。
其配置既要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又能满足教育教学活动的常规需要。
课桌椅、多功能橱柜、计算机等学生通用设备的配置,应安全、规范、耐用,能满足小学、初中阶段学生的生理与心理需求。
课桌椅应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标准(GB/T3976-2002)。
黑板、板书工具、多媒体电教设备、计算机等教师使用的常规教学设备的配置要适应各科教学的实际需要和进行创新性教育教学活动的要求。
黑板应符合《中小学黑板安全卫生要求》(WS99-1998)
(二)学科专用教学仪器设备
学校需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配备各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配备时要本着基本、先进、科学、适用、够用的原则,适当考虑学科间的综合性和交叉性。
设施、设备配备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的通知》(教体艺[2002]1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的通知》(教体艺[2002]17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等三个装备标准的通知》(宁教条装[2007]105号)等要求配备。
1.普通小学(义务教育一至六年级)。
(1)小学语文、英语、品德(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学科专用教学仪器设备。
适应教学的人文性、历史性、多样性和感悟性等特点,依据便于学生直观感受和师生互动的原则配置满足小学进行语文、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等课程教学实际需要的挂图、模型、卡片、用表、视听资料及教学软件等设备。
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见附件2。
(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适应教学的科学性、准确性、客观性和操作性等特点,依据便于学生参与知识产生的过程,掌握科学方法,培养探索精神,有利于营造学科实验和体验过程的良好环境的原则配备能够满足小学进行数学、科学等课程教学实际需要的,同时能适应正常教学安排的通用仪器、测量仪器、专用仪器、模型、标本、挂图和图片、演示器、玻片、实验安全保护用品等设备。
(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
配置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以能适应艺术教学的特点,便于学生操作、体验和感悟,满足教师多种形式的教学和学生多种艺术学习活动的需要。
配置音乐教学设备,应在满足师生音乐活动的基础上,兼顾师生开展舞蹈、戏剧表演等其它艺术活动的需要。
所配设备主要包括钢琴或电子钢琴、打击乐器等乐器类设备,五线谱教学黑板、视听设备和音乐软件等教学设备。
舞蹈室还应配备把杆、照身镜、木质地板和音响设备等。
美术教学设备主要包括中国画、水彩画(含水粉画)、版画、雕塑等教学所用的各种教学设备及材料;画架、画板、灯光器材、写生台及各种写生工具;视听设备、投影设备及教具、工具储备橱柜等。
(4)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
配置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应本着规范、安全、耐用的原则合理配备并及时补充。
体育专用教学设备包括能满足体操、田径、球类等课程教学所需要的运动器械,测量、计时工具和挂图、教学软件等。
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设备主要包括学校卫生室和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发育和健康检查、卫生保健、简单治疗、心理咨询等工作所需要的卫生器材、仪器设备及辅助材料等。
农村教学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配卫生室和必要的卫生器材。
(5)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
配置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应能满足小学开展劳动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需要,便于教师灵活组织教学和学生有效学习。
主要包括开展陶艺和木工、种植、养殖、手工、制作、金工、维修、服装加工、烹饪等劳技专用教学设备。
此外,还应配备学校开展“模拟避险自救”、“生活模拟”、“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等各种主题教学活动所需要的教具、道具、模型、图表、图书卡片、教学软件等。
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见附件3。
2、普通初中学校(义务教育七至九年级)。
(1)文科专用教学设备。
配置文科专用教学设备,应适应文科教学的人文性、历史性、多样性和感悟性等特点,便于学生直观感受和师生互动。
应配置满足初中进行语文、英语、历史、思想品德等课程教学实际需要的挂图、模型、卡片、用表、视听资料及教学软件等设备。
普通初中文科专用教学设备配置标准见附件5。
(2)理科专用教学设备。
配置理科专用教学设备,应适应理科教学的科学性、准确性、客观性和操作性等特点,便于学生参与知识产生的过程,掌握科学方法,培养探索精神,有利于营造学科实验和体验过程的良好环境。
应配置物理、化学、生物、数学、地理等学科教学实际需要的仪器设备、教学软件、药品、材料、工具,以及模型、标本、挂图、图片、演示器和实验安全保护用品等设备。
(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
配置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应能适应艺术教学的特点,便于学生操作、体验和感悟,满足教师多种形式的教学和学生多种艺术学习活动的需要。
音乐教学设备主要包括钢琴、无固定音高的打击乐器等乐器类设备,视听设备、音乐软件、电子节拍器等电教设备,音乐课教学挂图等传统教学设备。
学校若开设专门舞蹈教室,其教学设备应主要包括:
钢琴或电子琴、把杆、照身镜、木质地板、磁性黑板、音像设备等。
美术教学设备主要包括国画、版画、雕刻等教学所用的各种教学设备及材料;画架、画板、灯光器材、写生台及各种写生工具;视听设备、投影设备及教具、工具储备橱柜等。
(4)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
配置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应本着规范、安全、耐用的原则合理配备,并及时补充。
其主要设备包括能满足体操、田径、球类等课程教学所需要的运动器械,测量、计时工具和挂图、教学软件等。
卫生保健设备的配置,应能够满足医务室完成学生发育和健康检查、治疗、卫生保健教育和管理等任务所需要的设备、器材及辅助材料。
(5)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
配置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应能满足初中开展的劳动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需要,便于教师灵活组织教学和学生有效学习。
主要包括开展种植、养殖、手工、制作、金工、维修、服装加工、烹饪等劳技专用教学设备(学校根据开设课程及教学需要选用)。
此外,还应配备学校开展各种主题教学活动所需要的教具、模型、图表、教学软件等。
普通初中综合实践活动具体配备标准见附件6。
(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学校应当根据现代教育教学技术手段发展的实际,配置以网络技术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设备和其它现代教育技术装备,以满足学生多种网络学习活动,教师多媒体教学和网络备课,以及学校现代化网络办公的需要。
其主要设备包括电化教学设备、语言实验设备、信息技术教育装备、校园网络装备和校园广播电视设备等。
小学应配备满足信息技术课程和其他学科教学需要的计算机,每间多媒体网络计算机室按每人1台的标准配备学生用机,专任教师用机达到每人1台。
按照农村远程教育的要求,农村非完全小学和完全小学应分别配备模式一和模式二要求的设备设施,并逐步利用网络下载国家和自治区播放的教学资源。
初中应配备满足信息技术课程和其他学科教学需要的计算机,每间多媒体网络计算机教室按每人1台的标准配备学生用机,专任教师用机达到每人1台。
农村初级中学按照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要求,应建设卫星收视系统,配备卫星接收天线、卫星信号接收机、计算机等设备,用于接收国家和省通过卫星播放的教学资源。
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利用网络下载国家和自治区播放的教学资源。
(四)图书资料配备
学校图书装备应按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规定配备必要的图书资料。
同时配置能满足正常阅览和管理需要的各类藏书设备、阅览设备、安全防护设备、图书管理信息软件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有条件的学校可增设电子阅览室,增加电子图书、音像视听资料的配备,并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与校园网相结合,实现电子图书资源共享。
学校藏书内容应以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类图书、教师使用的教育教学理论书籍及工具书为主。
各种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必须是国家合法出版物。
图书应按规定及时剔旧、更新,每年增加量应不少于藏书量的1%。
(五)办公及生活设备
学校应根据学校规模和现代化管理的需要,配备办公设备和生活服务必备设备。
办公设备包括用于办公的桌椅、资料柜、作业柜、储物柜、计算机、电话、打印机、一体化速印机等必要设备。
生活设备包括卫生用具、食堂餐厅设备、学生及单身教职工宿舍设施、锅炉房设备等各种必要的生活服务设备。
办公及生活设备由学校本着安全、规范、耐用,能满足办公、生活和现代化管理需要的原则配置。
六、师资配备标准
按照《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精神,义务教育学校岗位总量应按照中小学编制标准,原则上以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确定。
岗位设置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
对寄宿制学校可适当增加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普通初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15%。
普通小学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10%。
按照自治区编制标准、教师资格制度和职业(执业)资格制度规定,为学校配备合格专任教师、实验人员和管理及工勤人员,小学新补充教师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任教师的学科、职称、年龄、性别等结构合理。
教师要按照规定参加国际和自治区规定的各种职后培训,逐步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能力。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课程计划要求、开齐开足各科课程,认真上好体育、艺术、安全教育等课程,鼓励学校因地制宜开展社会实践课程。
学校和教师要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通过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生学习效率来提高教育质量,不得随意加大课程难度、赶超教学进度、过早结束新课,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挤占非考试学科和学生自习课的时间。
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保证学生充足的休息及课余活动时间。
附件:
1、宁夏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基本指标
2、宁夏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配备标准
3、宁夏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4、普通初级中学各类用房使用面积基本指标
5、宁夏普通初级中学文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6、宁夏普通初级中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附件1:
宁夏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基本指标
用房名称
6班270人
12班540人
18班810人
24班1080人
间数
每间使用面积(㎡)
使用面积小计(㎡)
间数
每间使用面积(㎡)
使用面积小计(㎡)
间数
每间使用面积(㎡)
使用面积小计(㎡)
间数
每间使用面积(㎡)
使用面积小计(㎡)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普通教室
6
54
324
12
54
648
18
54
972
24
54
1296
音乐教室
—
—
—
1
54
54
1
54
54
1
72
72
美术教室
1
54
54
1
54
54
1
72
72
科学实验教室
1
54
54
1
54
54
1
72
72
1
90
90
计算机教室
1
54
54
1
72
72
1
90
90
2
90
180
多功能教室(兼多媒体教室)
1
72
72
1
90
90
1
120
120
1
150
150
图书室
1
25
25
1
45
45
1
72
72
1
90
90
阅览室
1
45
45
1
72
72
1
90
90
体育器材室
1
25
25
1
30
30
1
45
45
1
45
45
小计
—
—
544
—
—
1092
—
—
1551
—
—
2085
二、办公用房
行政办公室
—
—
30
—
—
30
—
—
40
—
—
50
教师办公室
—
—
48
—
—
96
—
—
144
—
—
180
卫生保健室
—
—
—
1
25
25
1
25
25
1
25
25
总务仓库
1
15
15
1
22
22
1
25
25
1
30
30
传达值宿室
1
20
20
1
20
20
1
20
20
1
20
20
小计
—
—
113
—
—
193
—
—
254
—
—
305
三、生活用房
教工宿舍
—
—
40
—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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