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人身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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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人身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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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人身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强化人身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部门:
日期:
年月日
文件编号:
DY-EFC84
编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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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长期以来,云南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度重视人身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强化人身事故应急管理,人身安全管理得到加强。
但是,公司的人身安全管理工作仍然面临严峻的形势,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用工形式趋于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公司在防止人身触电、高空坠落、蜂蜇、蛇咬、人员走失等方面都不同程度暴露出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监督有漏洞的问题,实现人身安全目标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为加强公司系统人身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系统各单位人身安全管理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的水平,在总结公司历年人身伤亡事故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2007年人身安全专项督查情况,提出强化公司人身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当前人身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一)思想认识方面
1.在电网快速发展,生产作业点多面广、地域分散、环境复杂多变,用工形式出现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下,部分单位对人身安全存在高风险的认识不足、应对措施不力。
2.部分单位由于长期未发生人身事故,领导层、管理层对国家法律法规和南方电网公司、公司对人身安全的高标准、严要求认识不到位,盲目乐观、麻痹大意,作业层图方便、怕麻烦、心存侥幸的思想有所抬头。
3.对配网的重视不够,在配网作业中给人身安全带来的风险认识不到位,管理滞后、投入不足,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应急管理和物资配备等距公司要求有较大差距。
4.对参与电力生产工作的分包单位、临时工等群体的人身安全管理认识不足,主动防范意识不到位。
5.对在用户设备上的工作,安全管理不到位,工作存在随意性。
(二)安全管理方面
1.人身安全管理工作系统性、规范性不强。
(1)在安排项目、进度、工作时,对保证人身安全的具体措施没有严格做到同时策划、同时安排和落实,新增和临时性的工作或者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后没有及时分析人身安全面临的具体风险,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2)在监督过程中未抓住关键流程和薄弱环节,对事故易发点、危险部位、危险行为等监督重点把握不足,监督不到位。
(3)相关领导和管理人员深入一线掌握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协调解决影响人身安全的各种思想因素不够。
2.人身伤害事故应急管理亟待提高。
(1)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不强,上下级、内部和外部、横向之间的衔接不足,未能充分调动和整合相关资源。
适应各种专业和作业环境的人身伤害事故应急措施编制滞后。
(2)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对预案和应急知识掌握不够,针对野外环境下作业的人身伤害,应急准备不足,缺乏全面系统的处置知识。
3.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不规范。
(1)年度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计划编制不认真,缺乏针对性。
(2)没有对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配置认真研究,结合自身实际细化配置标准。
(3)对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监督和管理不满足公司和员工对人身安全的高标准、严要求
(3)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定期检验等管理仍存在随意现象,发放周期不能完全满足现场要求,未能实现闭环管理。
(三)安全教育培训方面
1.人身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系统性不强,尚不能满足持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的需求。
部分单位单纯追求培训率、合格率,忽视培训效果。
各单位分层、分级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力度和深度不够,对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存在薄弱之处。
2.人身安全教育培训手段单一,投入不足。
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工种,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不够,重理论讲解、轻实际操作,部分员工不能有效掌握所需安全技能;培训力量、设备等投入不足。
3.人身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全面性、针对性、实用性不强。
未全面分析不同工种、不同设备、不同环境的人身伤害特点和风险因素,没有将人身安全典型事故转化为教育培训的典型案例。
4.事故通报和案例的学习不认真,安全学习时未认真分析,未结合实际工作开展讨论,不少班组安全活动走过场,未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5.未对人身安全教育培训效果实施动态跟踪,持续改进,实现闭环管理。
(四)现场落实方面
1.管理人员、监督人员、技术人员对现场的监督、管理、指导不到位,现场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落实不彻底。
2.危险点分析、危险源辨识工作流于形式,不能结合具体工作的实际情况开展辩识,防范措施缺乏针对性。
3.现场人员安全意识薄弱,面对违章存在相互包庇、纵容的现象,不能相互监督、及时制止,未能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4.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不能按规定正确使用。
5.现场人员应急知识欠缺,演练力度不够,未将应急知识与演练有机结合。
二、强化人身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南方电网公司1号令,牢固树立“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安全理念,整体推进人身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人身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思路
围绕人身安全,层层落实人身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一线工作法”,将人身安全工作重心放在一线和班组,确保安全责任传递到位。
从提高人身安全防范意识、规范人身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落实现场人身安全措施入手,与“班组建设年”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有机结合,突出重点,确保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措施与工作任务同时布置、同时落实,有效防范人身伤害事故,切实保障公司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人身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
1.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国家对人身安全的高标准、严要求,增强法制意识。
管理人员要明白人身安全的防范措施布置了不等于落实了,落实了不等于有效了,真正提高对做好人身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的认识。
2.结合本单位实际,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对人员素质结构、生产作业现场状况、野外工作环境,防护用品配置、人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多方面、全方位地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摸清本单位人身安全管理底数,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防范措施。
3.各级人员加强对涉及人身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和理解,加强法制意识,加强做好人身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自觉遵章守纪的良好氛围。
4.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制定“三大措施”、办理“两票”工作手续、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就是本职工作的重要内容,不能将其游离于工作之外,当成一种负担。
(二)强化人身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完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责任制中进一步明确保证人身安全的具体职责。
2.明确领导、管理人员、监督人员、技术人员等各级人员安全生产的到位标准,对生产现场人身安全工作切实做到管理到位、指导到位、监督到位、执行到位,确保人身安全责任传递到位。
3.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要落实生产现场保障人身安全的安全措施、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确保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科学合理、安全可靠,保证工作场所必须具备的安全作业条件。
在安排项目、进度、工作时,要对保证人身安全的具体措施进行周密策划,同时安排和落实,对新增或临时性的工作及时指导。
4.安全生产监督体系要认真研究事故易发点、危险部位、危险行为,抓住监督的关键、工作中容易忽视的环节,严格监督各级人员到位情况,严格监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贯彻落实,大胆履职,对性质恶劣的各类人身事故,加大考核力度。
5.思想政治保障体系把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生产一线,掌握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协调解决影响人身安全的各种思想因素。
6.民主监督体系要依据《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群众监督职责,定期、不定期开展人身安全专项督查,及时提出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的要求和建议。
7.一线员工要落实各项具体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安全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反馈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在工作中做到“三不伤害”。
(三)强化“两票三制”的管理和执行。
1.加强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资格认定管理工作,对“两票三制”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回顾和更新,确保制度的适用性,提高员工正确理解和执行水平。
2.加强监护,严防恶性误操作、误入带电间隔、误调度、误分合断路器等恶性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倒闸操作过程录音制度。
3.明确“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设置遮栏”等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过程中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操作人员的行为。
(四)深入开展危险点辨识与预控工作。
1.加强对员工开展危险点辨识与预控的培训和指导工作,使之正确理解和掌握。
2.在进行事故抢修、紧急缺陷处理以及进行每一项作业、每一项操作、每一道工序前,针对作业环境、工作内容、工作流程、人员状况以及现场作业条件的变化等方面,认真进行危险点和有害因素的辨识,制定预控措施,现场指认工作中的危险点,认真落实预控措施。
变电检修部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制度
部门:
日期:
年月日
文件编号:
DY-80351
编写人:
类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一、班组建设管理
㈠.各班组应按时填写班组管理系统,班长必须对填写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后签名;
㈡.各班组应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每月1日上报部门相关专责审阅;
㈢.各班组须进行年中、年终工作总结,并分别于7月10日和1月10日前上报部门相关专责。
二.班组票据管理
各班组应在每月25日前把当月已执行的工作票汇总并统计合格率上报部门安全专责。
为确保工作票的三个百分之一百,各班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发现随意更改不合格票行为的每张扣罚20元;班组自检不合格票每张扣罚10元;经部门审核发现不合格票每张扣20元。
三.安全生产日常管理
㈠、各专责须进行年中、年终专业总结,并分别于7月15日和1月15日前上报部门领导。
㈡.各班组停电计划须在每月16日前上报部门二次专责;
㈢.需上报局的物资申请计划须在每月16日前上报部门一次专责;
㈣.物资专责须在每月1日把上个月物资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部门领导;
㈤.每月1日各班组及司机把上个月用车记录上报部门领导;
㈥.缺陷管理:
每月最后一日把当月缺陷处理情况上报安全专责、部门领导,每季度、年终须进行缺陷总结;
㈦.部门两措计划的制订及总结由各专责根据其业务管辖范畴进行编制,安全专责负责汇编。
各班组应根据本部两措计划编制实施计划,安排落实,并每季度把完成情况上报部门安全专责和技术专责。
㈧.每月3日前安全专责负责汇总部门月度安全生产情况上报局安监部及每月8日前完成本部《安全生产简报》编制工作。
㈨、每月最后一天召开部门安全生产会议,如遇特殊无法如期可顺延推后召开。
参加人员:
部门领导、专责,班长、安全员。
㈩、部门领导、专责每月须最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部门:
日期:
年月日
文件编号:
DY-7GG69
编写人:
类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第一条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每年与各村农机安全管理部门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定期检查各村农机安全管理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履行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和农机监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二条英买力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一)全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由镇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各成员分工负责,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确保每项任务、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有人负责、有人落实。
(二)每季适时对各村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责令限期完成整改,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组织全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全年组织二次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督促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杜绝安全工作走过场不扎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
第三条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各村委会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开展农机安全宣传;要求各村每年组织两次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开展农机事故典型案例分析教育,播放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片;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每半年到中小学上农机安全教育课一次;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给广大农机手和群众看一部农机安全(交通安全)警示片;向每个村送一套“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手送一本“农机安全生产知识讲座”。
经常深入村、田间、场院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农机应急管理科普常识等宣传教育。
第四条农机安全检查制度
村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经常组织农机行政执法人员深入乡镇、村、田间、场院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排查农机事故隐患,并动员督促机手及时办理农业机械入户登记、按时参加年检、购买强险与参加驾驶培训、安全学习等。
根据农业生产季节特点以及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黄金重要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根据农机重大事故隐患情况,加强与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的配合,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具的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牌证、外挂、违法载人载客、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利用农业生产农时特点,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月、创建“平安农机”等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深入乡镇、村、田间、场院,开展农机维修、维护保养等技术咨询服务。
第五条农业机械注册登记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拖拉机登记规定》、《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以及有关拖拉机运行安全的技术标准。
(二)严格按照工作规范、程序、标准核发牌证,杜绝为不符合标准的拖拉机发放牌照,做到“两不准一严禁”,即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车辆不准办证上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办证上牌,严禁异地上牌。
(三)建立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落实岗位职责,做到持证上岗。
承办人对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送审核人核实,审核人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
承办人、审核人共同在《表》页脚签字,经监理所(站)负责领导签字,送镇农机监理所审核后,核发牌证。
(四)符合条件的要按时核发牌证,材料不齐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不符合条件的要告知理由。
(五)按省物价局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规费,不得乱收费。
第六条农业机械检验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2021)和农业部43号令《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
(二)严格按照工作规范、技术、标准检验,杜绝违规检验、杜绝违规发检验合格标志。
(三)检验工作须由检验员执行,不具备检验资格的人员不得执行检验工作。
(四)建立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建立对拖拉机安全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
落实岗位职责,做到持证上岗。
主办检验员检验后认定符合技术条件、标准的、由副检验员核实结果,经2名检验员检验符合技术条件、标准的,由2名检验员共同在《拖拉机检验申请表》上签字,经监理所(站)负责领导签字后,核发检验标志。
(五)符合条件的要按时核发检验标志;材料不齐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不符合条件的要告知理由,并告知经维修后再检。
(六)按省物价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收费,不得乱收费。
(七)对因检验把关不严,导致发生特大事故的,按《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暂行规定》查处。
第七条农业机械驾驶人考试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农业部42号令《拖拉机驾驶证申领规定》、《拖拉机驾驶证业务规范》。
(二)严格按照工作规范、程序审核驾驶申请人;严格按照工作规范、程序科目、标准考试;杜绝违规核发《拖拉机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杜绝违规考试。
(三)考试工作须由考试员执行,不具备考试资格的人员不得执行考试工作。
(四)驾驶申请人申请材料审核由农机监理员执行,未取得农机监理员证、不具备监理资格的人员不得执行材料审核工作。
(五)严格执行培训开班报备和考试报批制度,全面推行拖拉机驾驶人考试考核主考官制度、考试员异地调用制度和监察监督制度。
对驾训学校培训质量半年对外公布一次,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停业整顿,整改期间停止一切考试预约。
落实岗位职责,做到持证上岗。
主考试员对驾驶申请人考试后,考试结果由副考试员核实,经主考、副考2名考试员确认考试结果后,2名考试员共同在表上签字。
(六)符合条件的要按时核发考试预约通知,材料不齐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不符合条件的要告知理由。
(七)按省物价局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规费,不得乱收费。
(八)对因违规考试发证,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按《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暂行规定》查处。
第八条农业机械及驾驶人业务统计报告制度
(一)专人负责上报农业机械、驾驶人业务报表统计上报
(二)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业务报表
第九条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
(一)建立拖拉机、驾驶证档案,做到一证一档、档案应当保存拖拉机、驾驶人提交的资料,记录拖拉机、驾驶证记载、签注的事项,并记录拖拉机驾驶人的。
(二)档案应当装订成册,并填写档案资料目录,置于资料首页,案卷编号为档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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