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作文之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docx
- 文档编号:15684527
- 上传时间:2023-07-06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24.87KB
劳动作文之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docx
《劳动作文之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作文之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劳动作文之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
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
【篇一:
法律援助服务活动策划书】
辽宁大学法学院走进企业和社区开展《劳动合同法》援助服务活动
策
划
书
一、活动背景
1.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2.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不如意的地方,如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关系不稳定,用人单位利用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等。
3.作为新时期的大学生,要积极响应祖国法制建设的号召,用实际行动来促进祖国法制建设的发展,为维护劳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出谋划策,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活动目的和意义
1.通过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身行为的能力,培养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2.帮助企业员工和社区群众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达到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目的和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效果;
3.增加同学们的社会实践经历,提高同学们沟通与交流的能力,加强同学们奉献社会和服务社会的意识。
特此,辽宁大学法学院组织了这次“走进企业和社区开展《劳动合同法》援助服务”活动。
三、活动主题:
维护劳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四、活动时间:
五、活动地点:
六、活动对象:
七、活动安排:
(一)前期准备
1、征集关于劳动合同法修改和案例讲解的幻灯片和文字,大一和大二各班每班至少出一份幻灯片、一份文字,奖励学分。
2、制作主题展板,由分团委宣传部和学生会宣传部共同负责。
3、搜集有关《劳动合同法》修改的视频,由分团委宣传部负责。
4、制作校内活动的照片墙,由办公室负责。
5、法律援助服务的宣传单和横幅,由分团委宣传部和办公室共同负责。
6、情景剧的编排和表演,由分团委宣传部负责。
7、有奖竞答环节所需的问题和奖品,分别由分团委宣传部和外联部搜集和筹备,奖品的发放由女生部负责。
8、走进企业活动全程的主持人分别由分团委宣传部和学习部选拔和培训。
(二)活动形式
1、案例讲解
通过播放幻灯片的形式讲解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案例,充分利用多媒体资源,生动具体。
2、情景剧
将经典案例编排成情景剧在社区演出,这种喜闻乐见的宣讲形式更符合社区群众的口味和需求。
3、有奖竞答
现场提问有关劳工权益保护和《劳动合同法》修改的几个问题,答对者有奖,更能起到普及法律常识的目的。
(三)活动流程
1.校内活动:
a.分团委宣传部负责征集幻灯片和文字;
b.请主席团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给予学分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c.办公室用相机记录校内活动的全过程,并制作成照片墙。
2.走进企业:
a.播放和《劳动合同法》修改相关的视频作为引子,视频的播放和全程的主持工作由分团委宣传部选拔出来的同学负责;
b.播放幻灯片并配合案例的讲解,案例的讲解工作由幻灯片比赛获得一等奖的同学负责;
c.展示校内活动的照片墙;
d.企业工会主席讲话;
e.活动结束,由生活部负责清扫工作。
3.走进社区:
a.由生活部负责展板的陈列和横幅的悬挂工作;
b.发放宣传单并组织领取宣传单的人在横幅上签名,法学院全体同学参与;
c.表演情景剧;
d.有奖竞答环节;
e.社区负责人讲话;
f.活动结束,由生活部负责展板横幅的回收和现场的清扫工作。
以上活动进行期间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分团委宣传部和生活部共同负责。
八:
经费预算:
【篇二:
论工会法律援助与政府法律援助的关系】
论工会法律援助与政府法律援助的关系
政府法律援助的含义是:
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及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基本社会权利的社会弱者,免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工会法律援助的含义是:
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工会法律援助是政府法律援助的必要补充。
同时,工会法律援助接收司法行政机关(主要是各级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业务指导。
由此可见,工会法律援助是政府法律援助的一种特殊形式,其在维护职工、工会工作者权益领域内是对政府法律援助的一种有效补充。
一、“诉讼式”的法律援助存在诸多问题
(一)诉讼式的援助对于职工维权治标不治本
法律制定的目标,在于规范人的行为。
“诉讼”只是法律规范人们行为的一种方式,它使参与者能够从诉讼的过程中领悟法的真谛,从而规范自我行为,同时又影响周边人群。
但目前,却没有完全达到这样的效果——法律援助机构每年受理的劳动争议类案件数量仍呈上升趋势。
除因受整体经济形式未有完全复苏影响外,笔者发现目前劳动争议案件发生的又一原因存在于职工的过度“维权”,即职工与企业之间缺乏“和谐”的用工关系。
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说,法律援助的援助行为其实并不“成功”的。
(二)诉讼式的援助使得职工在诉讼权利得到维护的同时,却失去了更多权利
诉讼维权不能从整体上维护职工根本利益。
当以“诉讼”方式每援助一名职工打赢劳动争议官司,使他们的诉求得到实现的同时,也使他们的权益遭受到重大损失——目前劳动争议的诉求大多是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但是提出这个诉求的前提是职工必须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所以当职工实现诉求的同时,也就自然失去了再在这个企业继续工作的机会,或者准确说是谋生的机会。
而当这些职工到新企业后,他们会不自觉的隐瞒他们的这段诉讼史,为什么呢?
答案应该不言而喻。
所以,“诉讼”式援助对于参与诉讼维权的职工而言,可以等同于“饮鸩止渴”。
(三)诉讼式的援助往往是以更多职工利益受损为“代价”
诉讼式的维权使得维权成本不断增加,逐渐使得维权进入了一个“怪圈”。
当一名职工通过“诉讼”的方式成功维权后,企业往往不是检讨自身的过错,而是采用了“亡羊补牢”式的应对措施来弥补自己之前在诉讼中所产生的遗漏,以此应对其他在职职工可能对其提出的诉请。
这样一来,对于其他权利正在或将被侵犯的职工而言,他们的损失将会更大,维权成本将会更高。
而一些职工的诉讼方式,也使得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后相应的司法解释不断进行修订,而这些“修订”也使得今天或明天将要维权的职工越来越难以实现他们的诉求。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考虑到这样一个问题:
一名或数名职工成功通过“诉讼”方式取得“巨额”补偿或赔偿后,将可能直接导致“败诉”的企业发生经营性危机,由此产生的后果将会直接波及到该企业的其他在职职工,那么这些职工的利益又将如何维护呢?
二、工会、政府法援力量整合不够,难以发挥更大力量
法律援助其实质是法律服务的一种特殊类型。
而法律服务是指律师、非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专业人士(包括法人内部在职人员、离、退休政法人员等)或相关机构以其法律知识和技能为法人或自然人实现其正当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排除不法侵害、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提供的专业性活动。
因此,法律援助的形式就不能仅仅限于“诉讼”一种模式,而应更多的体现出防范风险,降低风险损害的法律服务性质。
工会与政府法援均有自己的组织形式和办案力量,但两家在资源共享方面存在不足。
现工会法援机构一般以政府法援机构的分部形式存在,但其实是独立的组织,可以自行处理自己受理的案件,仅在自身援助力量不足时才寻求政府法援机构的支持;而政府法援机构在案件处理上较为独立,很少与工会进行互动。
但笔者在处理一些轻微劳动争议案件及一些处于争议萌芽状态的案件时发现,如果政府法援机构能与工会进行联合办案,则一些矛盾会很在萌芽时得到有效化解。
三、协调工会与政府法援力量有机结合,实现共同目标
2014年9月19日,南京市栖霞区总工会和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栖霞区法援中心)在南京紫金创业园联合举办了一场“送法进园区”的活动。
当天有三百多园区职工及园区企业的人事干部到场参与活动。
律师通过案列分析点评的方式与与会者进行沟通,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生动的案例,朴实的语言将枯燥的法条、法理生动的表现出来。
会后参与者均表示通过这样的交流使得他们对于《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理解更深刻了,同时也纠正了之前对于法条的一些错误认识。
笔者认为,这样的活动恰是工会法援与政府法援力量有机结合的一种初步表现,但就本次活动的结果看却十分丰硕:
第一、工会利用其在企业中的基层力量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活动;第二、政府法援利用司法行政资源组织律师参与“送法”;第三、参与的职工及企业人事干部可以零距离的与律师进行沟通,对于涉及自身及身边法律问题及本身对于法律的认知与律师进行交流,这样参与活动就不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第四、组织者、包括参与活动的律师均处于中立地位,或者说没有参与具体案件的办理,这样就能从客观的角度对于具体问题进行分析,更能使参与的职工和人事干部们信服。
但这样的活动从开展的次数来说,毕竟不会太多;从参与的人数来说,毕竟有限;从活动涉及的法律领域上看,毕竟狭窄。
因此,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法援与工会法援的工作:
(一)改变“救火”式的援助模式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所以援助应当从源头开始,即把援助模式从最后的“诉讼援助”模式转变为“预防援助”模式。
这就是要引入“法律服务”的概念。
即通过工会组织,在各企业工会组建法律援助服务站,向企业职工、更向企业的实际管理层普及正确的劳动法律知识,使得劳资双方都对法律有正确的理解。
同时,利用“中立”的地位向劳资双方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尽量做到将“矛盾”化解于萌芽。
(二)在现有的模式下强化工会法援与政府法援的组织工作
首先,强化法律援助队伍建设。
逐步吸收愿意从事该项事业,并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律师加入法律援助队伍。
该队伍可以由政府法律援助和工会法援共同构建,但应当保障该队伍的持久性、稳定性,避免松散的管理模式。
其次,建立多元化的考核机制。
应当根据律师承办案件的质量、数量、案件复杂难易程度、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处理非诉讼案件的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来对律师的工作质量进行考评。
再次,加大分工,使得法援工作更加细化、更加专业。
社会化大分工直接促进生产力的迅猛发展,那么在法援的工作中也应该逐步细化分工,根据律师的知识领域划分承办的案件种类,这样会使律师能更专业的办理相关案件。
最后,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将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开展到基层一线,才能更好的体现法援的成效。
法援是为了帮助职工维护权利,而最好的维权方式应当是预防式的维权。
将法援设置在企业的工会内,可以最直接的促进劳资双方对于法律认知,只有劳资双方都能够依法规范行为,才能最终达到劳资关系的“和谐”。
【篇三:
《劳动合同法》单选题--中级】
命题人:
陈浩
审核人:
白渊
试题难度:
2
考核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单选题
1.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
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
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a、董事会b、监事会c、工会d、职工代表大会
2.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合法、(d)、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a、公道b、公认c、公开d、公平
3.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
适当的,有权(c)。
a、不遵照执行
b、宣布废止c、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d、请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处罚
4.《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
a、人身关系
b、财产关系c、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d、经济关系
5.用人单位自(
a、用工之日b、签订合同之日c、上级批准设立之日d、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6.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
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a、可以b、不应c、应当d、不得
7.《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可以b、应当c、需要d、无须
8.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劳动合同。
a、十五日b、一个月c、二个月d、三个月
9.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
a、解除b、续订c、终止d、中止
10.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a);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b、责令改正
c、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
d、给予警告
11.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a、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b、责令改正
c、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
d、给予警告
1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c)时间的劳动合同。
a、解除b、续订c、终止d、中止
13.以下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a、劳动报酬b、试用期c、保守商业秘密d、福利待遇
14.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a、一个月b、二个月c、半个月d、一个半月
15.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d),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a、百分之三十b、百分之五十c、百分之六十d、百分之八十
16.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a、违约金b、赔偿金c、补偿金d、损失费
17.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
a、可以b、不必c、应当d、不得
18.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
a、书面b、口头c、书面或口头d、书面和口头
19.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a)。
a、继续有效b、失去效力c、效力视情况而定d、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有效
20.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劳动合同的履行。
a、影响b、不影响c、不一定影响d、法律未规定是否影响
2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
a、提前b、及时分期c、提前足额d、及时足额
22.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
a、法律援助b、支付令c、社会救济d、依法制裁用人单位
23.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违反劳动合同。
a、视为b、有时视为c、不视为d、部分视为
24.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
a、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b、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c、由劳动者一方保存d、由劳动行政部门保存
25.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
()。
①劳动合同期满;②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死亡;
③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④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⑤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⑥用人单位发生严重经营困难;⑦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a、①②④⑥⑦⑧b、①③④⑤⑥⑧c、②③④⑤⑦⑧d、①③④⑤⑦⑧
26.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
a、即时终止b、续延半年后终止c、续延一年后终止d、续延到医疗期满时终止
27.劳动者提前(
a、三b、十c、十五d、三十
28.用人单位(c),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a、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b、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c、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d、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29.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d)年。
a、二b、五c、十d、十二
30.用人单位未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解除属
于(c)。
a、普通性预告解除b、特殊性预告解除c、普通性即时解除d、特殊性即时解除
31.集体合同立法最早的国家是(d)。
a、荷兰b、芬兰c、爱尔兰d、新西兰
32.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3.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是,用人单位(。
a、发生合并或者分立
b、变更投资人
c、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d、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34.在法定情形下,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
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c)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a、工会b、全体职工
c、工会或者全体职工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35.集体合同由(a)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
a、工会b、职工代表大会c、监事会d、股东代表大会
36.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集体合同由()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a、劳动行政部门b、企业党委c、上级工会d、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委员会
37.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具有约束力。
c、用人单位和劳动者d、劳动行政部门和劳动者
38.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a、不得低于b、可以低于c、必须高于d、应当高于
39.因(
a、签订b、履行c、订立d、检查
40.签订集体合同应当经过(
a、①当事人协商②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③代表签字④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⑤公布
b、①起草集体合同草案②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③代表签字④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⑤公布
c、①当事人协商②职工代表审议③代表签字④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⑤公布
d、①当事人协商②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③代表签字④报送上级工会备案⑤公布
4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集体合同规定的
标准。
a、不得低于b、可以低于c、必须高于d、应当高于
42.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
(c)。
a、职业集体合同b、纲领性集体合同c、专项集体合同d、不完全集体合同
43.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区域性集体合同,其“区域”是指(。
a、县级以下区域内b、市级以下区域内c、省级以下区域内d、乡镇区域内
44.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
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d)等情况。
a、试用期b、培训c、保守秘密d、工作岗位
45.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向其
按月支付报酬。
a、最低工资标准b、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c、行业工资指导线d、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46.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
a、劳动合同b、集体合同c、用工协议d、劳务派遣协议
47.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
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a、国家机关b、事业单位c、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d、社会团体
48.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a)有关规定执行。
a、《劳动合同法》b、《民法通则》c、《合同法》d、《公务员法》
49.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
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a、试用期b、劳动报酬c、培训d、保守秘密
50.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的标准执行。
a、用工单位所在地b、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
c、被派遣劳动者户籍所在地d、工资发放地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劳动 作文 合同法 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