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类流程图河南发改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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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类流程图河南发改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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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类流程图河南发改委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1.《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确定的项目审核(核准)
(1)涉及开荒的农业项目核准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服务大厅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省发展改革委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5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审 查
农村经济处审查(13日内完成)
1.委托咨询机构评估(20日内完成)
2.征求省农业厅意见(7日内完成)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农村经济处
核查(两名以上行政人员进行)
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
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制作听证笔录
组织听证
申请听证
不申请听证
决定
省发展改革委作出决定(7日内完成)
不准予许可
准予许可
农村经济处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5日内完成)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农村经济处结案(立卷归档)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1.《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确定的项目审核(核准)
(2)在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河流上建设的水库项目核准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服务大厅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省发展改革委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5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1.委托咨询机构评估(20日内完成)
2.征求省水利厅意见(7日内完成)
审 查
农村经济处审查(13日内完成)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农村经济处
核查(两名以上行政人员进行)
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
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制作听证笔录
组织听证
申请听证
不申请听证
决定
省发展改革委作出决定(7日内完成)
不准予许可
准予许可
农村经济处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5日内完成)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农村经济处结案(立卷归档)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1.《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确定的项目审核(核准)
(3)涉及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核准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服务大厅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省发展改革委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5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审 查
农村经济处审查(13日内完成)
1.委托咨询机构评估(20日内完成)
2.征求省水利厅意见(7日内完成)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农村经济处
核查(两名以上行政人员进行)
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
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制作听证笔录
组织听证
申请听证
不申请听证
决定
省发展改革委作出决定(7日内完成)
不准予许可
准予许可
农村经济处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5日内完成)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农村经济处结案(立卷归档)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1.《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确定的项目审核(核准)
(4)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服务大厅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省发展改革委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不属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5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上述时间不能做出审查决定的,经本机关分管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
根据需要委托咨询机构评估(20日内完成)。
审查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电力处审查(13日内完成)
决定
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委内决策程序作出决定
(7日内完成)
不予核准
准予核准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电力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5日内完成)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电力结案(立卷归档)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1.《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确定的项目审核(核准)
(5)火电站项目核准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服务大厅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省发展改革委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不属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5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上述时间不能做出审查决定的,经本机关分管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
根据需要委托咨询机构评估(20日内完成)。
审查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电力处审查(13日内完成)
决定
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委内决策程序作出决定
(7日内完成)
不予核准
准予核准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电力处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5日内完成)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电力处结案(立卷归档)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1.《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确定的项目审核(核准)
(6)燃气热电项目、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内的抽凝式燃煤热电项目核准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服务大厅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省发展改革委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不属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5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上述时间不能做出审查决定的,经本机关分管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
根据需要委托咨询机构评估(20日内完成)。
审查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电力处审查(13日内完成)
决定
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委内决策程序作出决定
(7日内完成)
不予核准
准予核准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电力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5日内完成)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电力结案(立卷归档)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1.《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确定的项目审核(核准)
(7)±500千伏以下和非跨省±500千伏及以上直流、500千伏以下和非跨省500千伏及以上交流电网项目核准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服务大厅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省发展改革委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不属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5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上述时间不能做出审查决定的,经本机关分管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
根据需要委托咨询机构评估(20日内完成)。
审查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电力处审查(13日内完成)
决定
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委内决策程序作出决定
(7日内完成)
不予核准
准予核准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电力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5日内完成)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电力结案(立卷归档)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1.《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确定的项目审核(核准)
(8)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120万吨以下的煤炭开发项目核准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服务大厅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省发展改革委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5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 查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煤炭处审查(13日内完成)
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意见(7日内完成)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核准(20日内完成)
专家评审(20日内完成)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煤炭处核查
决定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做出决定(7日内完成)
不准予许可
准予许可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煤炭处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5日内完成)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煤炭处结案(立卷归档)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1.《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确定的项目审核(核准)
(9)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项目(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核准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服务大厅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省发展改革委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齐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5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审 查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石油天然气处审查(13日内完成)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石油天然气处审查(两名以上行政人员进行)
初审:
按照核准管理办法要求、国家和我省出台的有关产业政策,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初审通过,安排评审
初审不通过,提交书面意见
评审机构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20日内完成)
决定
省发展改革委做出决定(7日内完成)
不准予许可
准予许可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石油天然气处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5日内完成)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石油天然气处归档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1.《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确定的项目审核(核准)
(10)非新建(含异地扩建)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项目核准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服务大厅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省发展改革委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齐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5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审 查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石油天然气处审查(13日内完成)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石油天然气处审查(两名以上行政人员进行)
初审:
按照核准管理办法要求、国家和我省出台的有关产业政策,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初审通过,安排评审
初审不通过,提交书面意见
评审机构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20日内完成)
决定
省发展改革委做出决定(7日内完成)
不准予许可
准予许可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石油天然气处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5日内完成)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石油天然气处归档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1.《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确定的项目审核(核准)
(11)除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外的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服务大厅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省发展改革委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齐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5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审 查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石油天然气处组织审查(13日内完成)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石油天然气处审查(两名以上行政人员进行)
初审:
按照核准管理办法要求、国家和我省出台的有关产业政策,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初审通过,安排评审
初审不通过,提交书面意见
评审机构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20日内完成)
决定
省发展改革委做出决定(7日内完成)
不准予许可
准予许可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石油天然气处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5日内完成)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石油天然气处归档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1.《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确定的项目审核(核准)
(12)除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外的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服务大厅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省发展改革委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齐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5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审 查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石油天然气处审查(13日内完成)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石油天然气处审查(两名以上行政人员进行)
初审:
按照核准管理办法要求、国家和我省出台的有关产业政策,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初审通过,安排评审
初审不通过,提交书面意见
评审机构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20日内完成)
决定
省发展改革委做出决定(7日内完成)
不准予许可
准予许可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石油天然气处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5日内完成)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石油天然气处归档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1.《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确定的项目审核(核准)
(13)列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能源发展规划、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扩建炼油项目核准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服务大厅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省发展改革委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齐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5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审 查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石油天然气处审查(13日内完成)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石油天然气处审查(两名以上行政人员进行)
)
初审:
按照核准管理办法要求、国家和我省出台的有关产业政策,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初审通过,安排评审
初审不通过,提交书面意见
评审机构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20日内完成)
决定
省发展改革委做出决定(7日内完成)
不准予许可
准予许可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石油天然气处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5日内完成)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石油天然气处归档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1.《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确定的项目审核(核准)
(14)变性燃料乙醇项目核准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服务大厅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省发展改革委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5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审 查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组织审查(13日内完成)
初审:
按照核准管理办法要求、国家和我省出台的有关产业政策,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审查(两名以上行政人员进行)
初审通过,安排评审
初审不通过,提交书面意见
评审机构评审出具评审意见(20日内完成)
决定
省发展改革委作出决定(7日内完成)
不准予许可
准予许可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5日内完成)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归档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1.《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确定的项目审核(核准)
(15)非跨省(区、市)和国家铁路网外的新建(含增建)铁路项目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服务大厅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省发展改革委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5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审 查
基础产业处审查(13日内完成)
委托评估(20日内完成)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基础产业处核查(两名以上行政人员进行)
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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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许可 流程图 河南 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