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理.docx
- 文档编号:15550237
- 上传时间:2023-07-05
- 格式:DOCX
- 页数:23
- 大小:29.48KB
生产管理.docx
《生产管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生产管理.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生产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矿建施工项目的科学管理,不断增强项目管理者的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提高施工人员的大局观、制度观,提升矿建施工综合管理水平,逐步由无序粗放型向精细集约型转化,矿建工程处领导班子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就管理粗放这一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出《矿建处项目管理综合检查评比暂行办法》。
《办法》由四部分组成,共分18条、60项。
该《办法》全面细致地就矿建处施工管理、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文明施工、企业文化建设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提出了管理办法和评分标准。
为做到科学管理、民主决策,处领导班子将该《办法》草案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进行了广泛讨论并获得一致通过,体现了谋划发展思路问计于职工、改进发展措施向职工请教、落实发展任务靠职工努力的管理理念和要求。
为促使该《办法》得到有效实施,矿建处领导班子自4月底开始从四个方面狠抓落实。
一是成立了由处长挂帅的检查考评领导小组及日常工作机构;二是将《办法》印发各项目部,主要领导深入现场,就《办法》的实施进行具体工作布署;三是各专门工作机构主动与项目部就落实《办法》的有关事项进行细化安排,理顺环节;四是各项目部认真组织学习《办法》具体内容,并对照检查评比要求,着手整改提高,补缺补差。
目前,该处以学习实践活动为抓手,按照《办法》的具体评分细则,围绕项目管理,积极准备上半年的首次检查评比工作。
矿建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一)绞车司机
1、严格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确保绞车安全运转无事故。
2、严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听清信号,按信号指令操作。
3、加强设备维护,按时注油,搞好设备清洁卫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能处理的立即处理。
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好运转记录和来客登记记录。
5、非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进入机房。
6、发生事故,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并吸取教训。
7、搞好安全生产,对绞车的安全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凡动作不灵敏、不可靠的应及时向值班人员及有关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8、必须持证上岗。
9、副司机要做好运行中的监护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提醒正司机,或汇报有关人员,必要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和处理,确保安全运行。
(二)压风司机
1、严格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保证压风机安全运转,确保施工作业的足够风量。
2、严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严禁睡觉、看书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时观察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停机检查,能处理的立即处理。
在问题处理以前不准开机。
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好运转记录。
5、非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进入机房。
6、爱护设备,经常保持设备、机房的清洁卫生,认真搞好机房的保卫工作。
7、严禁在冷却水池中洗衣物,司机应监督并有制止权。
8、必须持证上岗。
(三)变电工
1、主动配合班长完成本班相关的各项工作和班长的指定任务。
2、接班后,要认真检查总开关、分路开关、各仪表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确保安全运行。
3、严格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操作高压时,必须一人监护,一人工作,并保证按操作规程规定进行操作。
5、爱护设备、绝缘工具、消防器材,保持室内设备清洁卫生。
6、搞好变电所保卫工作,非工作人员不经领导许可,不准入内,对参观、检查人员要认真进行登记。
7、变电所超压10%或欠压5%时,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8、必须持证上岗。
(四)井下电钳工
1、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中的有关规定,熟知本工种的操作规程。
2、必须熟知煤矿井下供电系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3、随时掌握设备负荷情况,认真填写设备运转日志。
4、在井下检修设备时,必须停电,严禁带电作业,停电要挂警示牌。
5、定期检查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如有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设备。
6、要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责任感,工作时必须精神集中,并做到自保、互保。
7、搞好配电点的工作卫生,使井下电气设备正常运转。
8、必须持证上岗。
(五)矿建队电修工
1、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上岗。
2、上岗时必须把劳保工具佩带齐全。
3、日常维修电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维修装岩机、喷浆机、水泵及风动工具,必须在确保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5、时刻注意工作面、风水软管的接头情况,防止滑脱伤人。
6、维护和续接风水管路,必须先停风、停水或关好工作地点以上的闸门,并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进行工作。
7、对所辖范围内的一切设备、物品,做到了解原理,熟悉操作规程,心中有数。
真正做到工作安全无事故。
8、要具有高度和政治觉悟和责任感,工作时必须精神集中,并做到自保、互保。
9、必须持证上岗。
(六)水泵工
1、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上岗。
2、上岗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思想集中,劳保齐全,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违章作业,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自身安全。
3、严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严禁睡觉、看书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4、当班人员负责工作地点的卫生及安全工作,禁止闲人进入。
5、领导及其它有关人员进入检查时,当班人员负责登记、记录事宜。
6、负责认真按时填写运转和交接记录。
7、必须持证上岗。
(七)瓦斯员
1、负责本班所辖地区“一通三防”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本地区的通风设施的安全可靠。
3、协助放炮员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
4、严格执行“井下手上”交接班制度。
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和瓦斯日志。
5、负责禁止任何人进入风量不足或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超限的场所。
6、严禁“三违”行为。
7、必须持证上岗。
(八)车工
1、严格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确保车床安全运转,完成本班加工任务。
2、严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
3、加强设备维护,按时注油,搞好设备清洁卫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能处理的立即处理。
4、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填写好运转记录。
5、非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进入车工房,不准乱动、乱摸车床,以防发生机床损坏和人员伤害。
6、发生事故,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并吸取教训,要做好“四防”工作。
7、搞好安全生产,每班开车前,要开空车试车床,发现安全装置动作不灵敏、不可靠的应及时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8、必须持证上岗。
(九)电焊工
1、严格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
2、工作前检查电线、电焊机、电焊钳绝缘是否良好,若有破损、漏电应及时处理。
3、电源线不准横路乱拉。
4、各种用具、工件准备齐全后,方可接通电源进行焊接。
5、焊接过程中,焊钳要夹牢焊条。
6、刚焊完的工件,不可用于坐卧,不可以触摸,切忌接近易燃、易爆物品。
7、焊完后应立即清理现场,避免火灾发生。
8、井下进行电焊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每次编制的电焊安全措施。
9、必须持证上岗。
(风险管理世界网-安全员之
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参考)
http:
//www.RiskMW.com 2010-08-2811:
18:
37 互联网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矿(公司、场)各部门和采区(分场、分厂)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 矿(公司、场)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和所在采区(分场、分厂、科室)报告。
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 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科(室)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 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排查剥离、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或开拓、采准、切割、回采或筑坝、放矿、闭库等环节的事故隐患;科室(采区、分场、分厂)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五条 矿(公司、场)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矿(公司、场)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 矿(公司、场)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4月4日、7月4日、10月4日和和下一年1月4日前,将各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向市、县(市、区)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市、县(市、区)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本单位(科室、采区、分厂、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市、县(市、区)安监局备案、销号。
第八条 矿(公司、场)各级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 矿(公司、场)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科室、采区、分厂、分场)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矿(公司、场)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风险管理世界网-安全员之家)
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http:
//www.RiskMW.com 2010-08-2811:
18:
36 互联网
一、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令、要求,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机电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全面开展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对全矿设备管理工作负责。
二、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高低压电缆、小型电气的统一编号、建账建卡、建立图牌板等工作,定期进行设备清查。
三、参加机电设备安装、检修工程的质量验收,负责设备入井、升井、检修合格证的办理。
四、汇总编制年、季、月设备大修、增置计划及年度设备维简计划,并监督落实。
五、负责机电设备的配件管理,汇总编制年、季、月机电设备配件计划。
六、负责机电设备年、季、月完好率,事故率报表的编制及图板的填写,全面掌握全矿设备安全使用状况。
七、定期召开机电设备网员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研究设备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组织参加每月三次的设备质量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并根据“机电设备管理规定”严格兑现奖罚。
八、编制好设备的验收、移交、调拔、使用、封存、启用、移装改造、事故报废等记录。
九、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机电设备运行状况,检查各工区设备使用状况,发现机电设备存在重大缺陷危及安全,要及时汇报,并积极参加隐患消除工作。
十、参加矿、科生产会议和上级组织的各种机电安全检查工作。
(最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风险世界网)
中煤矿山建设集团二十项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会议制度
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7、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12、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3、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14、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5、安全举报制度
16、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
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8、开工许可证制度
19、安全生产活动日制度
20、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法制基础,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3、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要根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能,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熟知并严格执行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6、凡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而造成事故的,集团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有关文件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集团安监局将不定期对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二、安全会议制度
1、集团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集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或委托集团分管安全的副职主持会议,专题研究解决集团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参加人员:
集团领导、副总师、有关部室主要负责人、安监局全体人员和集团所属处级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党委书记、分管安全的副职、总工程师和安监部门主要负责人。
2、处级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或委托本单位分管安全的副职主持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参加人员:
处级单位领导、副总师、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安监部门全体人员和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3、项目部(车间)每旬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项目部(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主持会议,专题研究解决该项目部(车间)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参加人员:
项目部(车间)领导、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监察员、独立施工队(班)长。
遇有特殊情况,如传达上级安全会议、文件精神等,应随时召开。
4、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根据本单位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所收集的安全信息研究部署下一步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对新出现的安全环境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和安全奖惩等事项。
5、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要专门召开,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次会议由安监部门负责记录,写出纪要,上报下发,并检查落实情况。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各级领导的安全岗位责任制,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到实处,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级管理人员要围绕全年的安全工作目标,用新的思维模式、新的工作机制和新的安全监管手段,全方位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现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1、集团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1)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矿建万米死亡率控制在0.6以下;矿建万米重伤率控制在2以下。
(3)地铁、隧道及其它工程千万元死亡率控制在0.3以下;千万元重伤率控制在0.8以下。
2、矿建处级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1)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2)万米死亡率控制在0.5以下;万米重伤率控制在1.2以下。
(3)杜绝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的各类非人身事故。
3、其他处级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
(2)千万元重伤率控制在0.3以下;千万元轻伤率控制在0.5以下。
(3)杜绝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的各类非人身事故。
4、各单位要制定落实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将安全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按季度考核奖惩兑现。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生产安全费用。
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并做到专款专用。
2、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立项,工程项目开工初期,相关单位和部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经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审核、批准。
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单位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
3、对不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措施费或安全投入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因此发生责任事故、危害职工健康的,应首先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在工程结束时的节余,应全额上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不得挪用。
5、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各单位应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从安全奖励基金中列支,不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各单位应积极参加设计图纸的会审,认真审阅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和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
2、作业规程(或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合理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
编制的内容要符合实际,各项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周密完善,要符合有关规定,不仅要便于执行,便于操作,还要便于检查落实。
3、开工前检查施工准备工作完善程度,做好施工前各个环节的工作质量检查,将可能产生不合格工程质量的隐患消灭在施工之前。
4、交接班要在施工现场进行,不合格工程不交班、不接班,没有处理好需下班继续处理的问题或存在的隐患要交接清楚,并做好交接班记录,明确责任者。
5、严格按设计文件、作业规程、质量标准施工,班组长要认真督促检查。
6、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标准及检验办法进行验收工作。
隐蔽工程要在隐蔽前进行验收。
对不合格的工程应重新返工,不准将不合格工程交给下班。
7、要保证器材的质量和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使用。
要加强施工设备的维修、保管和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设备机具的正常使用效果。
8、各级主要领导是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质量标准化负总责。
9、集团每季度对各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并量化考核,对安全质量标准化不达标的项目,将给予适当罚款并通报批评;对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优秀的项目,将给予表彰奖励。
对年度获得市、省、国家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项目,在集团年度安全工作会上将给予表彰奖励。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在职培训和业余培训、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资质培训和素质培训相结合,保证职工都有接受教育与培训的机会。
2、职工应当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义务,参加安排的各种安全教育与培训。
3、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应由各级安监部门牵头,人力资源部门配合组织。
各子(分)公司必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必须开展全员培训。
年初要制定培训计划,可根据施工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职工收看安全生产录像、幻灯片、安全生产挂图、事故案例,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术比武等各种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4、新工人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矿建项目新岗位、新工人上岗前,必须接受不少于72学时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以后每年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培训教育。
其他项目新岗位、新工人上岗前,必须接受不少于48学时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以后每年接受不少于16学时的安全培训教育。
5、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期限进行复审,有上岗证者方准独立操作,无证者不得上岗。
6、突出矿井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七、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1、本规定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潜在危险,并在一定条件转化下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较大经济损失的隐患。
2、各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报告、检查、整改和销案制度。
3、事故隐患的排查要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该单位主要领导对隐患的排查全面负责。
4、单位主要领导负责解决消除事故隐患所需的资金、人员、设备等,对整改工作全面负责。
5、各单位在排查事故隐患时,对在短时间内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应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上级安监部门发现时,必须责令停止生产,立即整改。
6、事故隐患经过整改已经消除,或因生产条件已经改变,原隐患已不存在,应及时销案。
7、对举报或及时发现较大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奖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支付。
8、对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未采取防范、监控措施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并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2、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其他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3、集团采取季度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大检查、月度随即抽查和不定期专项安全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
4、处级单位月度对所属项目部进行覆盖率百分之百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全面大检查,每月3号前将上月检查通报送集团安监局备案。
5、项目部采取每旬对所属范围进行一次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全面大检查,并将检查整改记录存档备查。
6、安全大检查的重点是查思想、查现场、查隐患、查制度、查纪律,还要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
7、每次安全大检查结束后都要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下发。
九、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和揭煤措施必须经集团审批,作业规程必须经过子(分)公司审批。
2、作业规程(措施)审批必须执行会审制度,由主持人组织有关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会审。
一般施工措施由生产技术负责人主持会审,施工作业规程和重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总工或副总工程师主持会审。
3、参加会审的人员有权拒绝在不符合要求的作业规程(措施)上签字,有权责令编制人重新编制。
4、作业规程每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一次复审,并做好复审记录和提出复审意见。
若工程停工超过一个月,复工前必须对作业规程进行复审。
5、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施工技术员向参加施工人员传达贯彻并组织反复学习,贯学双方签字备查。
6、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严禁先开工后贯彻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技术人员要根据工程进展需要,强调要执行的措施,使每个施工人员都能理解,都会操作,每次贯彻都要有记录。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称矿用设备、器材,是指依照《矿山安全法》规定,矿井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
2、矿用设备、器材的检查、检修、采购、安装及使用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了解并严格执行设备、检测仪器的检修质量标准。
3、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单位和人员,采购、检验、检测和检修人员必须对矿用设备、器材的质量、性能负责,依照本制度,对矿用设备、器材进行采购、检验、检测和检修,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生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