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工作主要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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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工作主要职责
帮扶站主要职责
一、信访接待
按照信访工作有关规定,热情接待困难职工(农民工)来访,听其要求,解释疑难,化解矛盾,协调解决,维护稳定。
二、政策咨询
积极向职工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为求助职工(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
三、生活救助
对遭受突发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给予及时救助。
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未进入基本医疗统筹范围的,给予救助。
特困职工(农民工)子女交不起学费而面临缀学的,给予救助。
四、法律援助
认真履行维权职能,维护职工(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无偿为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五、技能培训
对下岗、失业人员,根据其劳动能力、技能特长、就业愿望,由中心受理后,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创造就业条件
六、职业介绍
努力拓展就业渠道,积极搜集用工信息,向用人单位推荐求职的困难职工(农民工),促进其实现再就业。
特困救助工作制度
五 清:
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必须做到:
家庭收入清、思想状况清、困难原因清、技术特长清、就业状况清。
六 送:
开展送温暖活动,送去慰问金(品)时,同时送政策(法规)、送信息、送技能、送岗位、送办法。
八必访:
对职工家庭出现婚、丧、嫁、娶、病、有矛盾、有情绪、有特殊困难时,必须进行家访。
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1、帮扶资金的唯一用途,是用于帮扶特困职工的各种救助支出,任何人不得借用、挪用帮扶资金。
2、帮扶资金的发放程序是,接待人员按照中心《困难职工帮扶援助办法》的规定,提出帮扶意见,由街上报区批准后可以帮扶。
帮扶金领取的票据要有受助人、经办人签字。
3、帮扶金发放应做到日清月结。
会计人员每月应对各项收支帐目、往来款项、剩余资金等进行全面的核对结帐。
在核对无误的基础上编制会计报表。
4、帮扶资金的接收和使用情况要主动接受经审会的不定期抽查。
法律援助制度
(一)信访接待
1、信访、法律工作人员要熟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依法办事;
2、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依法解答,做到热情服务与坚持原则、倾听意见与宣传政策、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相结合;
3、对接待办理事项进行登记。
对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与有关部门和基层工会建立联系、通报、督办制度,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
4、严格执行信访、法律工作条例,对职工的检举、控告,要保守秘密。
(二)职工热线
1.对职工(农民工)咨询的政策法规、权益受侵害的控诉进行解答,或进行协调;
2.综合分析职工热线电话反映出的各种信息,向有关方面反映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及建议;
3.对职工(农民工)反映的问题及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及时就地就近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分别做出具体处理。
(三)法律援助
1、援助范围:
劳动争议案件;因劳动权益涉及职工(农民工)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受到侵犯的案件;工会工作者因履行职责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工会组织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工会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案件。
2、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参与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代理。
档案管理制度
1、帮扶中心要建立好困难职工档案,按照全总的管理系统准确录入,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及时吸纳新的困难职工进入档案,同时对已经脱贫职工进行归档管理。
2、帮扶中心各项业务要做好接待登记及工作记录,各种资料定期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保管。
3、帮扶中心的各项业务工作要按其类别单独立卷。
文书管理档案每年整理、装订、归档。
信访、法律援助案件在办结案后一个月内要将案件整理齐全、装订立卷。
4、注重原始材料的收集和保存,及时整理归档,案卷材料做到齐全、完整、清晰、不遗不漏。
帮扶办法
一、帮扶对象及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事业单位困难职工:
1、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下岗职工;
2、夫妻双下岗职工;
3、破产企业的困难劳动模范;
4、因工致伤残或患重症、绝症的特困职工(农民工);
5、其他有特殊困难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农民工)。
二、帮扶内容和标准
1、生活救助:
①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遇到意外灾害,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又未进入基本医疗统筹范围,致使其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②离异、丧偶后独立抚养未成年子女,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③对患重症或1-4级伤残索赔无果的职工;④协调督促有关方面为符合条件但尚未落实低保的特困职工(农民工)办理低保手续;⑤其他列入困难职工档案需要救助的对象,特别困难的每季救助,无特殊情况一般安排在元旦、春节期间集中救助。
2、升学援助:
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困难面临失学、辍学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在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求学阶段的,分别给予补助。
3、培训援助:
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就业能力弱、有培训愿望的下岗职工免费优先进行培训。
采取分期分批培训的办法,确保每一名符合“帮扶对象”条件,有求职和培训愿望的下岗职工获得一次免费培训。
4、就业援助:
①免费为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愿望的下岗职工提供就业服务;②免费优先为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下岗职工、夫妻双下岗职工提供就业服务;③对自愿组织起来再创业、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创办社区组织的下岗职工,协助其解决创办和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法律援助:
接待职工(农民工)来信来访,随时接听职工维权热线电话,免费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依法受理职工(农民工)信访问题。
负责联系司法部门、法律工作者对劳动权益受到非法侵害致使基本生活难以为继,以“帮扶中心”协调处理无效,本人要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困难职工(农民工)进行法律援助。
援助程序
困难职工(农民工)到社区帮扶站申请援助,社区帮扶站工作人员应进行调查核实,确实属实的,应出具下岗失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提供由所在单位工会或行政签章的本人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与申请援助项目相关的情况材料,填写“帮扶中心”统一印制的申请表,经街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查核实符合援助条件的,即可获得帮扶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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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扶 工作 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