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科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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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科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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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科工作制度
麻醉科工作制度
岗位责任制度
1、麻醉前要详细了解病情,进行必要体检,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具准备情况和仪器能否正常运行。
2、实施麻醉前,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名称等。
3、根据病情与麻醉方法实施必要监测,随时注意监测仪是否正常运行。
4、实施麻醉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无菌操作制度。
5、麻醉期间不得兼顾其他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准确诊断,妥善处理。
6、如病情发生突变,应迅速判断其临床意义,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同时告知术者,共同研究,积极处理。
7、认真及时填写麻醉记录单、术中每5分钟记录一次血压、脉搏、呼吸、氧饱和度,必要时予心电图、中心静脉压、尿量、体温、呼末二氧化碳、血气等监测,每30分钟记录一次,如病情不稳定时应反复监测并记录之。
术中应详细记录麻醉期间用药、输血输液量、丢失量、主要手术步骤及有关并发症等。
8、严格掌握病人麻醉恢复标准,不达标准,不离病人。
全麻及危重病人,须待病情许可后由麻醉者或恢复室医师护送病人回病房,认真做好交接班。
9、麻醉中使用过的药品空瓶,均应保留至病人送出手术室止。
10、术毕写麻醉后医嘱及按规定写好麻醉分析
术前访视会诊讨论制度
1、麻醉前一天由专人或实施麻醉者到病房访视病人。
2、详细了解病情,进行必要体检,如发现术前准备不足应向手术医师建议和补充实验室检查或特殊检查,并商讨最佳手术时机。
3、估计病人对手术和麻醉的耐受力,进行ASA评级,选定麻醉方法和麻醉前用药,开麻醉前医嘱。
4、向病人介绍麻醉方式及围手术期必须注意与配合的事项,解除病人思想顾虑,使之增强信心。
5、向病人家属介绍病情和麻醉有关情况,填写麻醉知情同意书,并办理家属或患者本人签字手续。
6、认真填写术前会诊单。
7、手术当天早会由会诊者向全科报告会诊情况,决定麻醉方法,遇有疑难危重病人,应重点进行讨论,制订合适的麻醉实施方案,对麻醉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积极的防范对策。
8、麻醉前讨论在科主任主持下认真进行,必要时向医务科汇报备案,并记载入病程录内和通知经治医师。
手术室麻醉安全制度
1、以病人为中心,经常开诊医疗安全教育,增强服务意识;以质量、效率、效益为目标,提高麻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2、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加强药品管理,保持设备的完好率。
3、麻醉前必须访视病人,充分做好麻醉前药品、器械的准备工作。
4、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范,严格查对制度。
用药后的安瓿(或瓶、袋)应保留之手术结束,以便查对。
5、各种麻醉气体(氧气)钢瓶颜色规范,标志醒目,分类分区存放。
连接和使用前必须查对,严访查对。
6、坚持执行住院医师培训制度和各级麻醉人员职责,努力提高麻醉成功率,降低意外和并发症发生率,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
7、手术结束后麻醉者应护送病人至病房或麻醉恢复室(PACU)。
医疗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1、坚持依法执业,严禁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从事麻醉工作。
上岗工作不到一年或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注册者不能独立担任主要麻醉工作。
严禁无学历、非麻醉科专业医师和未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独立担任麻醉工作。
2、经常开展安全医疗教育,只有小手术没有小麻醉,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实行医疗安全责任制,要坚守岗位,集中精力,疑有意外先兆,立即妥善处理。
3、按照各级医师职责和实际业务技术能力,安排手术病人的麻醉工作。
严禁一名麻醉科医师同时独立进行二台或二台以上麻醉。
4、充分做好麻醉前准备及病情判断,严格检查各种麻醉器械设备,确保抢救器具完好和抢救药品齐全。
5、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定期检查实施情况,防止差错事故。
6、严格查对制度。
麻醉期间所用药物及输液要做到“三查七对”,对药品名称、剂量、配制日期、用法、给药途经等要经两人查对,特别要注意最易搞错的相似药物或相似安瓿,用过的安瓿应保留到病人出手术室后丢弃,以便复查;输血时要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
7、使用易燃易爆麻醉药,严防起火爆炸,各种麻醉气体钢瓶颜色要标志醒目。
8、没有麻醉机设备,严禁开展手术的麻醉工作,施行椎管内麻醉必须掌握气管插管术。
9、新技术的开展,新方法的使用和新药品的引进,必须经科主任同意并经医院批准,并按照认真讨论后的预定方案实施。
10、严格交接班制度,坚持“接班不到,当班不走”,坚持岗位交班、手术台旁交班,病情危重和疑难病例的手术一律不准交班,要协同处理。
交班内容包括病人情况、麻醉经过,特殊用药、输血输液等。
11、围麻醉期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采取处理措施,医疗事故、医疗差错、麻醉意外和严重并发症均应进行全科讨论,吸取教训认真整改。
医疗事故、严重差错须向医务处报告。
麻醉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1.麻醉记录单要求准确、清晰、全面。
2.麻醉医师在接到麻醉通知单后,应在手术前检诊病人。
急症手术麻醉应在病人未入手术室前进行查看。
3.麻醉管理实行三级医师执行制度,一线医师负责检查病人,并进行麻醉前的准备工作。
二线医师应严格审核,并在现场指导和协助操作。
三线医师执行巡视制度。
4.对疑难麻醉病例应实行及时麻醉前讨论制度,由二、三线医师负责。
5.对危重病人抢救应严格执行三级医师责任制,经治医师征得科主任同意后,应及时向患者家属或单位发通知书及进行谈话、签字。
6.麻醉前访视完病人后应填写麻醉计划书和麻醉同意书,在同意书上应有家属签字。
麻醉后应有总结。
7.紧急会诊应随时应诊。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9.科内质量管理小组应明确质量管理目标及管理措施。
医师岗位责任制度
1.在科主任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配合各科手术麻醉。
2.麻醉前到手术科室访视需手术的病人,必要时参加术前讨论,做好麻醉前的药品、器材准备工作。
3.麻醉中经常检查输血、输液及用药情况,密切观察病情,认真填写麻醉记录单。
遇复杂、异常情况及时告知手术者,并报告上级医师,共同研究,妥善处理。
4.手术后护送病人回病房。
并向病房医师交代病情及注意事项。
5.进行手术后随访,将有关情况记录在麻醉单上。
如有并发症发生,应和病房医师共同协商处理。
6.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参加科研,总结经验,撰写论文。
参加教学,负责进修、实习医师的带教工作。
7.认真执行技术操作常规,严格查对制度,严防事故、差错。
8.参加麻醉科值班,协助各科进行复苏抢救和镇痛工作
麻醉审批制度
1.常规(含择期、急诊)手术病例需进行局部麻醉或全身麻醉前,由主刀医师申请,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后,方可通知麻醉科。
2.麻醉医师接到需麻醉手术通知单后,通知麻醉科住院总医师。
由住院总医师安排麻醉工作,同时向麻醉科主任汇报。
3.特殊病人重症复杂手术麻醉,需先请示麻醉科主任。
由科主任组织科内讨论后,再安排实施麻醉。
4.夜间急症手术由当日二线医师确认麻醉方案。
5.各种麻醉均按规定执行手术前再确认制度。
麻醉术前访视制度:
1.麻醉医师应于术前一日访视病人,做好相应麻醉前准备工作。
2.麻醉前访视内容:
(1)了解病史,包括:
现病史、既往史及个人史、麻醉手术史、食物药物过敏史等。
(2)体格检查,包括:
血压、心率、呼吸、体温、体重,身高、ASA分级等。
(3)实验室检查,包括:
血常规、尿常规、生化、凝血功能、血气分析等。
(4)特殊检查:
包括:
心电图、超声心动图、Holter、通气功能、X光、MRI、CT等。
(5)与穿刺,气管插管等操作相关的检查:
如脊柱形态,病变,有无义齿,门齿是否完整,颈部活动度,张口度等。
(6)了解病人的精神状态和对麻醉的特殊要求,做出相关沟通与解释。
(7)麻醉前用药:
如镇静药、、镇痛药、抗胆碱药、抗组胺药等。
3.评估病人整体状态并结合拟行术式进行麻醉方案设计,对病人接受本次麻醉和手术的耐受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并对麻醉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和并发症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
4.准备与麻醉实施相关的药物和器械。
5.针对术前准备不完善,麻醉实施有困难或危险时,应与主管医师、上级麻醉医师共同协商解决,必要时应向医院主管部门汇报。
6.填写《麻醉术前访视记录》,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患者一般情况、简要病史、与麻醉相关的辅助检查结果、拟行手术方式、拟行麻醉方式、麻醉适应证及麻醉中需注意的问题、术前麻醉医嘱、麻醉医师签字并填写日期。
7.与患者、家属解释麻醉相关风险,共同在《麻醉知情同意书》上签名。
麻醉术后访视制度:
1.对于麻醉后病人应连续随访三天,对呼吸、循环、神经、消化和泌尿系统进行逐项观察和检查。
2.填写《麻醉术后访视记录》,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患者一般情况、麻醉恢复情况、清醒时间、术后医嘱、是否拔除气管插管等,如有特殊情况应详细记录,麻醉医师签字并填写日期。
3.如发现麻醉相关并发症,应会同主管医师共同处理,且随访至病情痊愈。
4.如发生麻醉意外、事故等,应分析病情,协同处理,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会诊讨论并向医务处报告。
5.搜集积累临床麻醉相关资料,总结经验、教训。
下列内容为麻醉后随访重点观察和记录内容:
(一)神经系统:
1、头痛:
记录发作时间,术后坐起或走动时间、头痛的部位,持续时间,严重程度,精神或情绪影响程度,是否并发恶心、呕吐、是否颈项强硬,头晕,听视觉改变(听力减退、耳鸣、视物模糊、复视等)。
脊麻后如果出现与体位无关的持续性头痛,伴颈项强硬和呕吐,提示有脑膜刺激征,应密切随访并予处理。
2、感觉异常:
出现触、痛、温度、震动或体位等感觉异常时,增强者用“感觉过敏”,减弱者用“感觉减退”作记录。
对部位麻醉后病人出现体表麻木区、灼痛区、感觉异常或脊背部疼痛等,均应详细记录其发生时间、范围的变化,持续时间和处理效果。
3、意识丧失:
对全麻后出现的中毒性精神病,老年人术后早期意识障碍和共济失调;术后苏醒期谵妄、兴奋躁动、惊厥或苏醒延迟等异常,均应记录其出现时间、持续时间及治疗效果。
4、运动和内脏功能紊乱:
对肌张力部分麻痹或完全性麻痹,包括肌无力、步态改变和肠蠕动消失(麻痹性肠梗阻)或膀胱机能紊乱(尿潴留)等要作记录。
(二)呼吸系统:
1、气管插管后并发症:
对鼻、齿、口腔、咽腔、喉损伤;声嘶、咽痛、喉水肿、喉炎、声带麻痹;咳嗽、气管炎;皮下气肿、纵膈气肿等并发症,均需记录其出现时间、持续时间及治疗效果。
2、呼吸系感染:
对肺不张及其继发性肺炎、高热、中毒症状、痰量和性质,查体及X线检查发现等,均需详细记录。
其它如膈下脓肿、胸腔积液、吸入性肺炎、张力性气胸或急性呼吸困难综合征等严重情况均需密切观察和记录。
(三)循环系统:
1、术后休克、心律失常、心绞痛、心肌梗塞、栓塞性脉管炎、肺水肿和肺栓塞等严重并发症;与麻醉有关的后遗症如低血压、心动过缓;与缩血管药有关的持续性高血压或心动过速等均需记录。
2、检查有无输液过量、呼吸道阻塞、低氧、CO2蓄积等异常并记录。
(四)消化系统:
1、重点对恶心、呕吐、腹胀等作观察,记录发作时间、持续时间及严重程度,尽可能分析其原因,注意是否与阿片类镇痛药有关,过去有无恶心、呕吐史。
2、发现肝功能损害,要分析原因,探讨与麻醉是否有关,并做好记录。
(五)泌尿系统:
1、肾或膀胱并发症的基本征象为少尿、尿闭,血色尿或尿潴留,原因多与低血压、血型不合的输血和药物损害有关,需加记录,并观察其治疗效果。
2、对尿潴留的程度,记录导尿的时间和次数,是否需要留置尿管。
麻醉术前告知制度
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麻醉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手术和麻醉前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必须向家属交待手术和麻醉的充分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就手术目的、手术和麻醉方式、术前注意事项和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向病人或家属做详细交待,决不能回避可能存在或发生的危险性。
争取取得患者或家属理解,并签署麻醉同意书。
4.麻醉同意书是指麻醉前,麻醉医师向患者告知拟施麻醉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麻醉意见的医学文书。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术前诊断、拟行手术方式、拟行麻醉方式,患者基础疾病及可能对麻醉产生影响的特殊情况,麻醉中拟行的有创操作和监测,麻醉风险、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意外情况,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麻醉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5.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6.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处,院总值班批准。
7.有痛苦的或有一定危险的有创操作,在术前一定的时间内向患者和家属做好解释交待,说明诊疗项目的必要性、所存在的痛苦和危险性;对需要患方术前签字的,不能回避可能会出现的危险情况,但也不能不切实际的夸大其危险性。
8.告知地点包括患者床旁、麻醉医生办公室或其它院内场所。
告知次数和时间依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
告知内容必须具备充分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将有关告知内容记录于病程录中。
差错事故防范制度
1、经常开展安全医疗教育,树立以预防为主的思想,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实行医疗安全责任制,要坚守岗位,集中精力,疑有意外先兆,立即妥善处理;
2、按照各级医师职责和实际业务技术能力,安排手术病人的麻醉工作;
3、充分做好麻醉前准备的病情判断,严格检查各种麻醉器械设备,确保抢救器具完好和抢救药品齐全。
麻醉医生在实施麻醉前应再次查对患者姓名、病区、床号、性别、年龄、手术名称和手术部位,询问手术前是否禁食禁饮,有无麻醉禁忌症;
4、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定期检查实施情况,防止差错事故;
5、严格查对制度。
麻醉期间所用药物及输血输液要做到"三查七对",对药品、剂量、配制日期、用法、给药途经等要经两人查对,特别要注意最易搞错的相似药物或相似安瓿。
抽到注射器中的药物必须注明药物名称及浓度,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允许注射到病人体内。
用过的安瓿及注射器等应保留到病人出手术室后方可丢弃,以便复查;
6、使用易燃易爆麻醉药须小心谨慎,严防起火爆炸,各种麻醉气体钢瓶颜色要标志醒目;
7、没有麻醉机设备,严禁开展手术的麻醉工作,施行椎管内麻醉必须能掌握气管插管术。
上岗工作不到一年或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注册者不能独立担任主麻;严禁没有学历、非麻醉专业医师和未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麻醉工作,不允许一位麻醉医师同时实施两台手术的麻醉;
8、新技术的开展,新方法的使用和新药品的引进,必须经科主任同意并经医院批准,并按照认真讨论后的预定方案实施;
9、严格交接班制度,坚持"接班不到,当班不走",坚持岗位交班、手术台旁交班,遇到病情危急和疑难病例的手术时一律不准交班,要协同处理,待病人情况稳定后方可交接班。
交班内容包括病人情况、麻醉经过,特殊用药、输血输液等。
10、麻醉医师在麻醉期间应坚守岗位,根据病人变化及时采取措施,遇到有疑问时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围麻醉期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采取处理措施。
医疗事故、医疗差错、麻醉意外和严重并发症均应进行全科讨论,吸取教训认真整改。
会诊制度
麻醉科会诊主要涉及麻醉处理、急救复苏、呼吸管理、重症监测(包括有创监测)、休克抢救和麻醉、疼痛治疗及危重患者麻醉适应证。
1.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均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科主任指派住院总医师负责召集本科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术后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
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术中疑难麻醉病例麻醉时(如困难气管插管、有创操作、及心肺复苏等),主麻医师可即刻联系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上级医师应在最短时间内到场紧急会诊并提出处理意见。
2.科间会诊
麻醉科值班医生应24小时在岗,当接到医院内其他科室会诊电话时应及时与要求会诊科室医生沟通,问清会诊目的,患者大致情况,以最短时间赶到会诊科室。
为患者进行有创操作前(如中心静脉穿刺置管、动脉穿刺置管测压、紧急气管插管等),应由申请会诊科室医师和患者家属签署有创操作知情同意书,麻醉医师对操作过程不顺利患者24h内随访,及时协助主诊医师发现并治疗可能发生相关并发症。
3.院内会诊
疑难病例,内科需要外科手术的病例,需多科会诊或对科研、教学有重要意义的病例,由科主任提出,医教研部组织院内会诊。
常规会诊时间定于周三、周五下午16时。
申请会诊科室应由经治医师于会诊前日9:
30前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教研部,医教研部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会诊。
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治医师和经治医师均应到场,由外科主任主持,必要时院长参加。
经治医师报告病历,主治医师补充。
经治医师做好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4.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或需做特殊检查,由科主任提出,经治医师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后,填写会诊单,写明病历摘要和会诊目的及拟邀请会诊医院科别及医师,经医教研部同意,医教研部负责与有关医院联系。
会诊由申请会诊科主任主持。
必要时,主治医师携带病历,陪同病人到院外会诊。
5.外出会诊
外院邀请本院会诊及手术麻醉者,首先报请医务部门同意,由科室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指派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师前往会诊,会诊时要耐心听取病情汇报,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科学地、实事求是地提出诊疗处置意见,供对方参考。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常用药品应有专门存储地点(如专用药房),指定专人管理,科主任定期检查并负相关领导责任
药品按规定的储存条件及药品性质专柜存放,按药品批号和有效期分类,对于名称、外观相似的药品要分开存放。
近效期药品有明显标志。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按相关规定执行。
急救药品应存放于显著、固定的位置,做好防范措施,防止丢失、被盗。
药品管理人员定期检查药房和冰箱内温、湿度并作相应记录。
确保病人所使用的药品为有效期内的药品:
拆零后盛药容器原则上使用原包装,包装内只能盛放一个批号的药品,标签上除标注药品名称和规格信息外,还应标注药品批号和有效期。
科室药柜内拆零的药品必须标注药品批号和有效期;急救车或抢救箱内的药品,无外包装的安瓿上没有有效期的,应加贴标签,标注药品有效期。
高危药品应单独存放标有醒目标示的存储箱内,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并有醒目标识提醒临床人员注意。
麻醉科常用高危药品包括10%氯化钾等高浓度电解质制剂、各种肌肉松弛剂、肝素等抗凝药、胰岛素及细胞毒化药品等。
使用药品后,医务人员要监察药品的疗效,密切观察药品的副作用。
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分析可能的原因,及时做出正确处理。
药品的副作用及不良反应要记入病历或其他表格。
对要求上报的不良反应,按照相关的要求上报。
麻醉性镇痛药及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科室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加强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
建立麻醉、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分管麻醉、精神药品的负责人应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规和政策,熟悉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定期接受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3.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或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4.麻醉、精神药品应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精神药品应双人清点登记,报请药品管理部门并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5.药品管理人员应将麻醉药处方及空安瓿核对准确后,定期到药库换领,领药时要认真核对,双人签字。
6.麻醉、精神药品负责人员应使用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
日期、领用人员、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7.具有麻、精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必须接受麻、精药品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在药剂科备留签字留样,并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麻醉药处方。
8.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两年。
专用账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
9.使用后剩余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及其他对他人具有潜在危险性药品的处理,由执行人员和另外一名医务人员监督,双人核对,正确处理,签字备案。
麻醉科设备管理制度
1.科内各种设备有一览表、设备卡片并设专入管理。
2.设备设置专门管理人员
3.各设备定期检查,其中麻醉机、监护仪每天麻醉前均需检查,每月由设备员检查维护一次并登记。
4.麻醉后设备应脱离电源,整理各种导线。
5.设备出现故障后使用人员应在当天报告设备员,设备员在一周内安排维修并进行维修登记。
6.血液回收机设定专用登记本,使用后登记。
7.纤维支气管镜使用后需用清水清洗,交设备员消毒后备用。
8.血液回收、纤支镜、肌松监测、BIS、A-LINE、神经剌激仪等设备需经过培训后才可以单独使用,进修医生、实习医生不得单独使用。
9.遵守医院其他设备相关规定
麻醉科相关无菌操作流程
1.非全麻病人使用一次性吸氧导管,湿化瓶使用后统一由医院消毒,并予无菌包装。
湿化瓶消毒包装后置于无菌物品室架上,病人入室后,打开包装取用,使用过滤饮用水,不得超过相应刻度,使用后拧下,将水倒净,放到复苏室内以备集中消毒。
2.喉镜、管芯:
使用后置于麻醉车侧方小桶内,麻醉完成后专人统一用塑料袋拿到器械清洗室内,以清水清洗干净后碘伏擦拭消毒,至设备室内以无菌持物钳夹住,继续擦洗手摸部分后置于无菌盒内(无菌盒、持物钳每周灭菌一次)。
取用时,治疗盘铺无菌巾,以持物钳夹出镜片,管芯,盖上无菌巾入手术室。
使用后,喉镜片同上放置,药物及注射器放回治疗盘内。
3.麻醉面罩使用后同喉镜片放置,清洗后爱尔施浸泡30分钟,取出置无菌盒内备用。
4.安剖的打开方法:
先以安尔碘棉签擦拭砂条切割处,以砂条切割后,再以安尔碘消毒后掰开取药。
5.所有乙肝、HIV、梅毒等阳性及呼吸道感染病人所有物品一次性使用(包括止血带、喉镜、面罩、回路、管芯等)。
麻醉科麻醉苏醒室(PACU)工作制度
一、基本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1、每天的检查工作
检查抢救车、填充药柜、清理污物筒、清理吸引、备好氧气和吸氧管
2、病人由手术室护士和麻醉师推入苏醒室,共同交接。
3、病人入室后直接睡在手术室推床上,安排位置。
4、进行心电监护或呼吸支持
5、护士观察记录病人生命体征及其他护理治疗
7、病人神智清醒,生命体征平稳后,由苏醒室护士送回病房
二、苏醒室病人交接制度
1.交接内容
(1)术中情况:
手术部位、手术名称、各种留置管道
(2)麻醉情况:
气管插管、术中用药、生命体征
2、既往病史
3、病人皮肤情况、随身带入物品情况
4.与病房或ICU的交接:
呼吸和气道,生命体征,留置管道,皮肤,液体
三、苏醒室病人监测制度
1、所有病人必须监测ECG、BP、RR、SPO2,特殊病人监测体温
2、观察意识状态
3、观察呼吸、颜面与口唇颜色,保持呼吸道通畅。
4、保持留置各种管道妥善固定,引流通畅。
5、保持伤口敷料完好,观察病人的伤口情况和腹部体征。
6、烦躁病人用约束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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