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徐水区城乡规划管理局.docx
- 文档编号:14423877
- 上传时间:2023-06-23
- 格式:DOCX
- 页数:25
- 大小:20.45KB
保定徐水区城乡规划管理局.docx
《保定徐水区城乡规划管理局.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定徐水区城乡规划管理局.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保定徐水区城乡规划管理局
保定市徐水区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文件规定,现将我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徐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水县城乡规划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徐政办[2010]58号),现将我局部门概况说明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方针、政策。
负责起草我县城乡规划方面的行政规章及实施细则;拟定我县城乡规划有关技术管理规定、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有关城乡规划的编制与修订,按法定程序组织上报审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参与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国土和区域规划及大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负责全县规划设计工作和勘察工作。
(三)负责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内各项建设用地和各类建设工程、市政工程项目的规划管理;负责提出规划条件,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依法按程序核发“一书三证”规划许可手续。
负责查处规划区内违法、违章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
(四)负责组织建设工程的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集镇、村庄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对乡镇规划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审核各乡镇总体规划和开发区、风景、旅游、文物保护区的规划方案,并上报审批;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查和报批;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规划管理。
(六)负责起草全县城乡规划和勘察方面的行政规章及实施细则;拟定全县有关城乡规划、勘察技术规定、细则,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县城基础勘察工作,组织制定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基础勘察、城市规划测绘资料的统一管理。
(八)承办县政府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1
保定市徐水区城乡规划管理局
行政
正科
财政拨款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区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我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收入说明
2019年预算收入为187.0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03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二、支出说明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
187.03万元
基本支出153.03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32.4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20.63万元
项目支出34万元
其中:
本级支出34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本年度预算收支安排187.03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17.04万元。
其中:
基本支出增加17.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比去年增加;项目支出无增减。
第三部分: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63万元,其中办公费0万元,邮电费5.4万元,工会经费、福利费2.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支出9.88万元。
(按照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明细的实际情况填报)
第四部分: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单位:
万元
项目名称
2018年度预算
2019年度预算
增减金额
变化原因
因公出国经费
0
0
0
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0
0
0
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7
4
-3
2019年,我部门针对三公经费支出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
3
3
0
无增减变化
合计
10
7
-3
2019年,我部门针对三公经费支出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从总量来讲,我局的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了3万元。
第五部分:
绩效预算信息
一、总体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
全面开展规划体系建设,完善各类专项规划,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指导乡镇规划编制和建设,加强建设项目组织引导,强化科学民主决策,提高信息化、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完善规章制度,严格审批管理,加强实施监管。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规划政务管理。
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
加强管理,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任务,加强机关政务性管理,提高机关自身工作能力,保障机关正常工作高效运转,加强城乡规划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业务素质,完成本级规划编制,健全规划体系。
提高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的效能,指导县城建设,加强城乡规划监督。
同时,按工作进度于2019年11月前循序支出。
二、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503保定市徐水区城乡规划管理局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一、城乡规划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方针、政策。
拟定全县城乡规划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城乡规划技术管理标准和导则。
组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组织上报审批,会同组织实施,依法编制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规划等。
参与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国土和区域规划及大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负责全县规划设计工作和勘察工作。
负责勘察工作的行政规章和实施及测绘资料的统一管理。
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县城基础勘察
负责起草全县城乡规划和勘察方面的行政规章及实施细则;拟定全县有关城乡规划、勘察技术规定、细则,并组织实施。
负责县城基础勘察工作,组织制定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基础勘察、城市规划测绘资料的统一管理
对县域环境进行必要的勘察、测绘和技术数据的更新。
按上级要求完成
≥90%
≥80%
≥50%
<50%
2、城乡规划制订、实施与监督
拟定全区城乡发展战略和城市规划行业发展计划;组织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等区级层面规划编制;参与各级、各部门依法编制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对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进行监督实施
完成规划编制,健全规划体系
参与各级、各部门规划编制的完成比例
≥85%
≥75%
≥65%
<65%
编制规划应用率
≥85%
≥75%
≥65%
<65%
动态监测报告完成率
100%
≥95%
≥90%
<90%
城乡规划编制进展情况
完成报审稿
基本完成本级规划编制工作
完成初稿
未开展
二、城乡管理
负责规划区内各项建设用地和各类建设工程、市政工程项目的规划管理。
组织建设工程的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拟定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提出规划条件,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依法按程序核发“一书三证”规划许可手续。
负责查处规划区内违法、违章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
负责组织建设工程的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查和报批;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规划管理
加强管理,以规划科学指导县城建设,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和宜居度。
加强村镇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协调和指导城镇化工作,加快城镇化进程。
1、规划审批
负责承办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手续。
负责承办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规划许可证和城市雕塑审批手续。
负责承办规划区内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给水、排水、燃气、电力、通讯、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绿化、河堤等)规划许可证审批手续,包括:
项目选址(选线)论证、核定规划用地、提出选址(选线)意见和规划条件,提供市政工程设施有关技术控制数据,承办规划设计方案(包括施工图)审核、专家评议、报批与审定等工作;参与城市及跨区域大型基础设施
指导县城建设
规划审批率
90%
≥80%
≥50%
<50%
2、推进城镇一体化建设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集镇、村庄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对乡镇规划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审核各乡镇总体规划和开发区、风景、旅游、文物保护区的规划方案,并上报审批;负责乡镇规划的编制和各类新农村建设活动的规划编制工作。
负责对各乡镇规划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县域内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查和报批;承办各类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
负责承办在乡、村规划区内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手续,包括:
确认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位置和范围是否符合相关的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核定有关建设活动是否符合交通、
加快城镇一体化建设
年度村镇规划执行率
≥90%
≥80%
≥70%
<70%
年度村镇规划编制完成率
≥95%
≥85%
≥75%
<75%
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率
100%
≥90%
≥80%
<80%
3、放验线及验收
负责对规划区内经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放验线;负责组织建设工程的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加强城乡规划监督
放验线及验收率
≥98%
≥90%
≥70%
<70%
三、规划政务管理
34.00
负责规划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综合事务管理
加强全区城乡规划队伍建设,提高人才业务素质,激励工作热情,提高行业水平。
提升机关及行业信息化水平,保障机关办公网络、门户网站及各类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规范审批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增加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我县城乡规划事业对外协调和交流。
协调各级关系,矛盾有效化解,政群关系和谐,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
34.00
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和综合性公文处理、行政事务、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宣传报道、安全保卫、计划生育、政务公开、信访、保密、档案管理、提案议案等项工作;承办机构编制、工资津补贴、干部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评聘、注册规划师、医疗保险、工会、老干部等项工作。
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保证行政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负责协调、承办县规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由县政府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的有关城市规划的等前期谋划、规划编制与修订,承办规划方案征集、评审论证、专家咨询、上报审批与备案、有关规划的提供利用等工作;负责协调主城区
加强管理,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任务。
加强机关事务性管理,提高机关自身工作能力。
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及综合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我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空表列示。
下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空表。
©
单位:
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第七部分:
国有资产信息
上年末我部门固定资产总金额为52.77万元(详见下表)。
我部门本年度无国有资产购置计划,拟购置金额为0。
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31日
项 目
数量
价值(单位:
万元)
固定资产总额
--
52.77
1、房屋(平方米)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2、车辆(台、辆)
16.26
3、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台、套)
其中:
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4、其他固定资产
36.51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
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九部分: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保定 徐水 城乡规划 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