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国土资源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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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国土资源局
保定市徐水区国土资源局
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保定市徐水区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拟定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规定,并负责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审核报上级政府和本级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三)监督检查全区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本行政区域内的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四)拟定并实施全区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作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监督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五)管理全区城乡地籍工作,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土地纠纷调处,城乡地籍和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六)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拟定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
(七)指导全区土地的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承担报国务院、省、市和区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全区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初审、登记发证和转让初审登记;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实施监督管理;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资料;实施全区地质勘察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察单位资格,管理地勘成果。
(九)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负责矿泉水和地热勘察评价、鉴定;按权限认定并管理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的地质遗迹保护区。
(十)依法征收有关专项收费并负责专项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建议计划的编审;安排区财政拨给的地勘费和其他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十一)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测绘法》等法律法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规划及其实施情况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按法定权限对测绘基准、测绘系统、测绘成果进行管理;对界限测绘进行初审;按法定权限负责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国家测绘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二、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1
保定市徐水区国土资源局
行政
科级
财政拨款
2
综合股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3
地籍规划股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4
土地利用与保护股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5
矿管股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6
执法监察股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7
不动产登记股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1、收入说明
2017年保定市徐水区国土资源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3860.1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预算为3300.47万元
正常公用经费预算为319.7万元
专项项目、公用经费预算为239.93万元
2、支出说明
2017年部门支出安排预算总额3860.1万元。
基本支出3620.17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3300.47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319.7万元
项目支出239.93万元
其中:
本级支出239.93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本年度预算收支安排3860.1万元,较上年增加657.4万元。
其中:
基本支出增加658.2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及社保缴费增加支出695.15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减少36.9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84万元,主要是2017年工作中安排需要开展的业务项目减少。
第三部分: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保定市徐水区国土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19.7万元,其中办公费39.69万元,邮电费3.06万元,取暖费(办公取暖费)13.78万元,工会经费39.9万元、福利费21.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5.68万元(其中离退休干部经费3.38万元;特殊因素项目其它公用132.3万元)。
第四部分: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单位:
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单位:
万元
项目名称
2016年度预算
2017年度预算
增减金额
变化原因
因公出国经费
0
0
0
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0
0
0
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54
66
12
财政部门根据相关政策标准及公车改革具实核定公车运行费用(2016年预算文本中公车运行费108万元,三公经费预算表中为54万元,因此造成2017年公车运行费预算数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中公车运行费增加。
12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
8.85
6.37
-2.48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合计
62.85
72.37
9.52
2017年,我局针对三公经费支出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从总量来讲,公务接待费减少2.48万元;由于公车改革财政部门根据相关政策标准及公车改革具实核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此我单位公车运行维护费用较2016年增加12万元,我局的三公经费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9.52万元。
第五部分:
绩效预算信息
一、总体绩效目标:
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区委重要部署,认真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提高服务质量,为全区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为着力点,严格按照国土资源各项规划合理开发使用国土资源,进一步加大违法占地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查处力度,结合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把破坏耕地和非法开采矿山行为消灭在萌芽阶段,加强国土资源保护力度。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抓好国土系统干部职工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不断规范履职行为,努力开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324保定市徐水区国土资源局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土地资源管理
100.30
组织实施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组织建设用地审批,做好地籍管理工作和土地利用管理工作。
实现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各行业合理用地需求得到保障,及时掌握全区城乡土地变更信息,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55.30
开展全区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监测耕地质量等边变化,研究耕地保护相关制度。
实现全区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确保全区耕地占补平衡,掌握全区耕地质量变化情况。
总量平衡面积实测率
≥95%
≥90%
≥85%
<85%
占补平衡数据准确率
≥95%
≥90%
≥85%
<85%
总量平衡数据准确率
≥95%
≥90%
≥85%
<85%
耕地质量等别更新与检测完成率
100%
≥95%
≥90%
<90%
土地复垦方案审查通过率
100%
≥95%
≥90%
<90%
占补平衡面积实测率
≥95%
≥90%
≥85%
<85%
地籍管理
6.00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与土地变更调查,组织全区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调查掌握全区耕地后备资源。
保持全区土地变更数据的现势性和连续性,为国土资源各类审批业务提供数据和图件支持;实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的信息化和规范化;掌握全区耕地后备资源的分布情况,为后续资源的利用奠定基础
地籍管理完成率
≥95%
≥90%
≥80%
<80%
土地变更调查完成率
≥95%
≥90%
≥80%
<80%
土地利用管理
39.00
监测全区地价和土地市场动态,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对全区地价和土地市场进行动态监测,为区政府宏观调控和稳定土地市场提供决策依据;掌握评价土地利用现状和节约集约程度,为科学管地用地提供依据。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完成率
≥90%
≥80%
≥70%
<70%
评价成果区级汇总与分析更新完成情况
≥90%
≥80%
≥70%
<70%
监测分析工作次数
400%
3
2
<2
利用现状掌握率
≥90%
≥80%
≥70%
<70%
矿产资源管理与地质环境保护
23.04
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开展地下水监测和地热、矿泉水管理。
实现全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科学合理;加强基础地质工作;管理好重要地质资料;稳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攻坚行动;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掌握地面沉降动态变化数据。
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
22.04
组织实施矿业管理工作,矿产资源保护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管理事项。
为矿产开发管理工作和矿业经济分析提供数据基础;保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科学、合理、有效,把好资源开发利用的源头关;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勘查,减低勘查投资风险。
矿产勘查实施方案评审率
≥90%
≥80%
≥70%
<70%
矿产开发利用方案通过率
≥90%
≥80%
≥70%
<70%
地质勘查
组织全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勘单位资质,组织实施全区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加强我区基础地质和地质找矿工作,服务地质勘查行业,提高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资源保障程度,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入地质勘查,推进地质勘查项目管理管能力。
勘查设计工作量完成率
≥90%
≥80%
≥70%
<70%
地勘项目管理和监管工作完成率
≥95%
≥90%
≥80%
<80%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做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登记统计等工作。
强化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测管理,做好矿山督察,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为矿产资源管理提供储量依据,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益,掌控资源储量家底,提供宏观调控依据,为建设项目选址和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提供决策依据,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能力,保护重要地质资料成果,降低地质工作风险,减少重复工作和资金浪费。
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基础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督察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地质环境保护
1.00
开展全区地质环境综合调查评价,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和监测,建立矿山环境动态数据库;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海洋等重要保护区与保护地。
掌握全区矿山环境动态变化,为矿山环境保护与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推进矿山环境治理攻坚行动有序开展;对重要地质遗迹进行有效保护。
矿山环境整治完成率
100%
≥95%
≥90%
<90%
地质遗迹保护率
100%
≥95%
≥90%
<90%
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率
100%
≥95%
≥90%
<90%
矿山环境动态数据库建设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地质灾害防治
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应急和治理避让体系。
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风险预警预报率
≥90%
≥85%
≥70%
<70%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
≥95%
≥90%
≥85%
<85%
隐患点排查核查率
≥90%
≥85%
0.7
<70%
防治方案制定率
100%
≥95%
≥90%
<90%
地下水监测与地热、矿泉水管理
开展地下水和地面沉降监测,服务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面沉降防治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开展地热、浅层地温能和矿泉水资源调查评价、监测与数据库建设。
掌握年度全区地面沉降动态变化,为地下水压采和地面沉降防治提供基础数据。
监测数据有效利用率
形成
未形成
地面沉降监测率
≥95%
≥90%
≥85%
<85%
地下水监测率
≥95%
≥90%
≥85%
<85%
国土资源执法与监察
55.00
强化全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提高国土资源执法能力。
执法检查落实在日常,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重大专项执法工作按量按质完成,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55.00
及时发现、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案件,推进国土资源基层所标准化建设。
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将违法解决在初始、遏制在萌芽;做好重点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举报线索处置率
≥99%
≥95%
≥90%
<90%
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调查反馈率
≥95%
≥90%
≥85%
<85%
基础性保障项目完成率
100%
≥95%
≥90%
<90%
专项执法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国土资源政务管理
7.20
负责国土资源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综合事务管理。
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海洋)管理保障能力。
综合业务管理
制定编制全区国土资源规划,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开展国土资源科技发展研究等。
规范做好国土资源(海洋)各类规划编制和实施,用地计划、用地预审管理,绿色矿山、示范基地建设,全面推行国土资源(海洋)工作依法行政,推动普法工作落实推进国土资源(海洋)科技的应用和推广。
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综合事务管理
7.20
做好国土资源相关综合性事务管理,保证行政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提高国土资源(海洋)事业发展保障能力。
综合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地理信息管理
54.39
负责本行政区划地理信息业务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地理信息业务管理能力
地理信息业务管理
54.39
拟定本行政区划地理信息规划、组织测绘、管理和维护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和测量标志、负责数字城市基础建设和管理等
规范做好地理信息各类规划编制和法规条例实施,促进地理信息事业的健康发展。
负责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涉密地理信息、数字城市基础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科技推广工作
≥90%
≥89%
≥70%
<70%
承担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的责任、查处地理信息违法案件承担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的责任
1
1
2
≥3
拟定本辖区地理信息发展规划计划及行业管理政策,指导产业发展
≥90%
≥89%
≥70%
<70%
组织管理测绘、管理维护地理信息设施和测量标志、
≥90%
≥89%
≥70%
<70%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我部门安排采购预算8.25万元,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324保定市徐水区国土资源局
单位:
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 计
8.25
8.25
8.25
国土局(行政)小计
0.60
0.60
0.60
国土资源监察拆违经费
55.00
计算机设备
A020101
台
1
0.48
0.48
0.48
0.48
国土资源监察拆违经费
55.00
打印设备
A02010601
台
1
0.12
0.12
0.12
0.12
国土局(事业)小计
7.65
7.65
7.65
日常公用经费
233.82
计算机设备
A020101
台
5
0.48
2.40
2.40
2.40
日常公用经费
233.82
计算机设备
A020101
台
5
0.45
2.25
2.25
2.25
日常公用经费
233.82
空调机
A020*******
台
10
0.30
3.00
3.00
3.00
第七部分:
国有资产信息情况说明
我局2016年末固定资产总额1337.3万元(详见下表),2017年我局拟购置固定资产8.25万元,主要是为了改善办公条件,拟购置计算机、打印机及空调等办公设备,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详见政府采购预算表,特此说明。
保定市徐水区国土资源局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单位:
万元)
固定资产总额
——
1337.3
1、房屋(平方米)
6677
913.28
2、车辆(台、辆)
24
199.31
3、单价在20万以上设备(台、套)
1
24.63
4、其他固定资产
——
200.08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
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公务费:
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一般会议费和物业管理费之和。
第九部分: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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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市 徐水 国土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