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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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
胶州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
胶州市2015年普通高考体检工作即将开始。
为全面贯彻省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5]29号),保证我市高考体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学校遵照执行。
一、工作总体要求
1.高考体检工作由市招委统一领导,由市教体局、招考办会同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市卫生局组织专家组对全市高考体检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单位负责具体体检工作。
2.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含春季及夏季高考)都必须参加体检并按规定交纳体检费。
报考军事、公安、武警等类院校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和有关院校组织的军检、体能测试和面试。
军检、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标准按教育部、总政治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3.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4.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见附件1),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
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是否是“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具体判定标准按照《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见附件2)的要求进行。
二、体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刘兴德
副组长:
匡秀光纪培江张启运王勤学
成员:
吕伟清朱清文臧健韩廷珍薛斌于德水郑明金臧思远卿军高祀贤赵建磊王光金胡中吉王兆仙
三、体检工作时间及日程安排
1.体检时间:
3月24日——4月10日。
2.体检日程安排:
参检学校
采血时间
(含胸透)
体检时间
参检人数
地点
负责单位
实验中学
3.24—3.26
3.25—3.27
1137
实验中学
人民医院
胶州一中
3.27—3.29
3.28—3.30
1144
胶州一中
人民医院
胶州三中
3.30—3.31
3.31—4.1
901
胶州三中
人民医院
社会考生
3.31
3.31
63
胶州三中
人民医院
胶州四中
4.1—4.2
4.2—4.3
819
胶州四中
人民医院
胶东医院
职教中心
博雅学校
4.7—4.8
4.8—4.9上午
607
职教中心
人民医院
4.9下午
182
博雅学校
人民医院
青岛二卫校
4.9
4.10
206
第二卫校
人民医院
胶州二中
胶州二中和胶州二院商定
871
胶州二中
胶州二院
四、体检工作具体要求
1.成立由市教体局、卫生局、招考办、体检医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体检领导小组,并设立体检站。
2.选聘体检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
主检医师应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担任。
召开体检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会议,学习体检文件和体检标准,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制(有关职责见附件3)。
3.组织体检
①医生记录的字迹必须清楚,不得涂改(确需涂改时,涂改处必须由体检医生本人签字和加盖更改专用章,否则无效),体检结论必须确切,每项体检内容结束后,体检医生必须签字负责。
②体检工作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规范操作,做到不错检、不漏检;所有签字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盖章必须使用蓝色印台。
③《考生体检卡》由专人负责收发、传递和保管,非体检工作人员和考生不得接触《考生体检卡》。
④对疑难病症的考生,必须进行会诊复查,不得草率作结论。
⑤除非有医学上的必要,一般不提倡全裸体检查。
⑥体检结束后,要组织人员对所有体检表进行复查,检查是否有漏检、缺填、或未盖结论章等情况,并及时补正。
⑦体检结果应及时通知考生,以免影响考生志愿填报和录取。
⑧考生的《考生体检卡》,经复核无误后汇总于市招考办。
4.复检:
在体检期间,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于体检结束三日内向体检站提出申请,经体检小组批准后,进行复查。
如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由青岛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终检医院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仲裁结论。
青岛市复检工作4月16日在青岛海慈医院进行(具体要求见附件4)。
5.体检结论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和复查后的结论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之内进行体检、复查、仲裁的结果一律不作为录取依据。
6.体检人员应遵守《招生体检工作人员守则》。
对在体检工作中的违纪舞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行政法规进行处理。
体检工作是高校招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考生的体检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依据之一,直接关系到考生能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考体检工作,从维护考生利益、办人民满意高考的高度出发,加强管理,精心组织,确保考生体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确保体检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五、另外几点要求
1.人民医院采血时间安排,每天早6:
30到各校采血(4月7日、8日两天统筹安排职业教育中心和博雅学校的采血时间),考生必须空腹参加。
胸透时间安排在每天下午2:
00至5:
00,在人民医院南院进行(门诊和体检中心皆可)。
2.各校在体检前要安排好体检场所和工作人员。
3.社会考生体检3月31日上午安排在胶州三中进行。
3月31日早6:
30前先空腹到三中采血、人民医院南院体检中心胸透,然后到胶州三中参检。
4.4月13日至14日在教体局三楼指挥中心审查体检卡。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2.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具体判定标准的函
3.招生体检工作人员守则
4.青岛市2015年高考体检复检安排及要求
5.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关于上报2015年高考体检卡的几点说明
7.2015年高考申请体检复检考生信息表
胶州市招生委员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食品安全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现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涉及乙肝检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中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限制。
二、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
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三、研究生招生对学生的入学身体检查,严格按上述规定执行。
四、请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据此规范入学体检表格内容。
五、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区所有普通高等学校和研究生招生单位。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2:
教学司函〔2010〕22号
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
具体判定标准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建议修改高等学校入学体检有关规定的函》(卫医政管便函〔2010〕76号)的建议要求,现将“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通知如下: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2倍以上者(含2倍),应当进行B超复查。
B超复查诊断肝部弥漫性病变者(脂肪肝除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
请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区所有普通高等学校和研究生招生单位。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3:
招生体检工作人员守则
一、充分认识招生体检工作为国家建设选拔人才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学习高校招生检验标准及执行细则等有关招生体检工作的文件,确保高校录取新生体检的质量。
二、每科检查完的体检表由体检工作人员负责递送,不得交给考生本人自带。
三、体检时,态度要和蔼,要耐心教育考生,实事求是地回答提出的询问。
每科检查时,医生要验证考生是否与体检表上的照片相同,以防冒名顶替。
四、要明确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
检查要认真、细心、准确、不漏项,遵守体检操作程序,按统一规定要求填写,发现异常要详细记录。
不准涂改体检记录和结论。
医生的记录、签署的意见及本人的签名,字迹要清晰,不得潦草。
五、各科负责医师要把好关,主检医师要全面把关,并按照标准规定作出合格、不合格或限报的结论。
对疑难问题要及时会诊,集体讨论结论。
准予进行复查的,复查结果由体检医师签字,复查医院加盖公章。
六、体检结果应及时通知考生。
七、要奉公守法,自觉遵守体检纪律。
严禁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或捏造病情,陷害考生。
如发现上述问题,要认真查处。
新生入学后复查发现有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4:
青岛市2015年高考体检复检安排及要求
各区、市招考办:
现将高考体检复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检时间:
2015年4月16日,上午8:
00。
二、复检地点:
青岛海慈医院体检部。
三、工作要求:
1、如有考生提出复检要求,须首先在各区、市进行复检,考生仍有异议,可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复检。
2、区、市招考办要认真汇总申请复检考生名单,4月15日下午4点前报招生处朱小为。
同时留存考生的申请材料备查。
3、考生本人持身份证、高考报名确认单,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复检,不需携带体检卡。
需要抽血的考生空腹。
4、复检考生需按照医院要求交纳相关费用。
5、复检结果由海慈医院统一反馈给市招考办,再由市招考办转发给相关区、市招考办,各区、市招考办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并做好体检卡的处理。
附件5: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
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
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
专科专业:
海洋船舶驾驶及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5、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
专科专业:
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
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公安学类、体育学类、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水产类、测绘类、海洋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武器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生态类、旅游管理类、草业科学类各专业,及土木工程、消防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学、法医学、水土保护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各专业。
专科专业不宜就读烹饪工艺、西餐工艺、面点工艺、烹饪与营养、表演、舞蹈学、雕塑、考古学、地质学、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铁道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
专科专业:
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
各科专业:
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新闻学、侦察学、学前教育、音乐学、录音艺术、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医学各专业。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
9、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此部分内容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
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四、其他
1、未列入专业目录或经教育部批准有权自定新的学科专业,学校招生时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学习本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刊登,做好咨询解释工作。
2、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按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执行。
3、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检检查按[1997]后联字2号文件执行。
附件6:
关于上报2015年高考体检卡的几点说明
各单位需认真检查档案体检卡填写情况,对本单位所有档案体检卡逐一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以下问题:
1、体检章是否有遗漏,缺检章是否有遗漏;
2、填写栏目是否有错误(特别注意体检卡中“发育”等项目为“异常”时填涂,无异常时不要填涂);
3、体检数值是否有明显异常值(如体重、身高、左右眼视力差别较大、血压等),填写格式是否正确(如视力是否右对齐等);
4、每一科的体检结论与最终体检结论有没有不一致的地方;
5、是否有涂改的情况;
6、数值填写是否清晰、规范。
附件7:
2015年高考申请体检复检考生信息表
区、市招考办:
考生
姓名
性
别
毕业学校
考生考号
身份证号
复检
项目
原检
查结果
考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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