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250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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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250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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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2509篇
2019年国家法考《刑事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结合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关于这一表述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二22题,单选)
A、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职能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
B、体现了刑事诉讼直接原则的要求
C、体现了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
D、体现了刑事审判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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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4章>第1节>审判和刑事审判的概念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审判的基本原理。
“让审理者裁判”,其重大意义就在于打破过去司法权力运行的“行政化”、“层级化”状况,改变“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与判分离”问题,实现“审与判相统一、相一致”,裁判者必须是审理者,必须要有“亲历性”。
同时“让审理者裁判”,也明确无误要求还权给“审理者”,要让“审理者”而非任何其他人作出裁判,也就是要求审理者必须有权进行裁判,审理者必须要有独立地位、独立人格和充分的裁判权。
而这些正是刑事诉讼法直接原则的内容和要求,故B选项正确,当选;A、C、D选项错误,不当选。
本题选B。
2.关于司法鉴定,说法正确的是:
()
A、某鉴定机构的三名鉴定人共同对某杀人案进行法医类鉴定,这三名鉴定人依照诉讼法律规定不需要实行回避
B、某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张某对某盗窃案进行了声像资料鉴定,该司法鉴定应由张某所在鉴定机构负责
C、当事人对鉴定人李某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经法院通知,李某应当出庭作证
D、鉴定人刘某、廖某、徐某共同对被告人的精神状况进行了鉴定,刘某和廖某意见一致,但徐某有不同意见,应当按照刘某和廖某的意见作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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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2章>第2节>鉴定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其他人员的回避理由和程序、鉴定意见以及鉴定意见异议的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规定,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9条第3款规定,鉴定人应当依照诉讼法律规定实行回避。
故选项A错误。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10条规定,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
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故选项BD错误。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
3.未成年人郭某涉嫌犯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审查起诉中,经羁押必要性审查,拟变更为取保候审并适用保证人保证。
关于保证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卷二30题,单选)
A、可由郭某的父亲担任保证人,并由其交纳1000元保证金
B、可要求郭某的父亲和母亲同时担任保证人
C、如果保证人协助郭某逃匿,应当依法追究保证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连带赔偿责任
D、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应处罚款的,由检察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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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8章>第3节>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保证人保证。
《最高检规则》第87条第2款规定: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方式。
”故A错误。
该法条第3款规定: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责令其提供一至二名保证人:
(一)无力交纳保证金的;
(二)系未成年人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三)其他不宜收取保证金的。
”故B正确。
《最高法解释》第122条规定:
“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如果系保证人协助被告人逃匿的,或者保证
4.关于办案期限重新计算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卷二31题,单选)
A、甲盗窃汽车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其还涉嫌盗窃1辆普通自行车,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B、乙受贿案,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发现一笔受贿款项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审查起诉时,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C、丙聚众斗殴案,在处理完丙提出的有关检察院书记员应当回避的申请后,重新计算一审审理期限
D、丁贩卖毒品案,二审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并通知同级检察院阅卷,检察院阅卷结束后,重新计算二审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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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0章>第1节>期间的计算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办案期限的重新计算。
《刑事诉讼法》第160条规定: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A选项中,甲还涉嫌盗窃1辆“普通”自行车,显然不属于“重要罪行”,不应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故A选项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而非补充侦查。
故B选项正确。
申请回避和处理回避申请的时间一般都很短暂,故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一审回避申请处理后应当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的规定,故C选项错误。
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二审同级检
5.张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在判决确定前,张某并没有被羁押,在判决生效后,由哪个机关负责对张某的羁押以及交付执行?
()
A、由监狱直接对张某羁押并收监执行
B、由人民法院对张某羁押并送交监狱收监执行
C、由人民法院对张某羁押后送交公安机关,再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执行
D、由公安机关对张某羁押并送交监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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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9章>第1节>执行机关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场所问题。
《刑诉解释》第429条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交付执行时在押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10日内,将判决书、裁定书、起诉书副本、自诉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送达看守所,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执行。
罪犯需要收押执行刑罚,而判决、裁定生效前未被羁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将罪犯送交看守所羁押,并依照前款的规定办理执行手续。
6.对于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并且已经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检察机关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
A、先行逮捕,留置措施自动解除
B、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
C、直接变更为拘留
D、直接变更为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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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3章>第2节>审查起诉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监察调查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衔接的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2款规定,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
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1目至4日。
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应当选B。
7.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抢劫,下列可以担任张某辩护人的是:
()
A、张某17岁的亲弟弟
B、美国知名律师艾伦
C、张某所在单位推荐的李某
D、张某在国家安全机关工作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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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6章>第2节>辩护人的范围与人数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辩护人的范围。
参见《刑事诉讼法》第33条。
8.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以水平太低为由,申请出席法庭的公诉人王某回避。
对被告人的回避申请,合议庭应当如何处理?
()
A、合议庭决定休庭,由审判长转告提起公诉的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决定
B、合议庭决定休庭,向本院院长汇报,由院长决定并告知被告人
C、法庭应当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D、法庭对此申请可以不予理睬。
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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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2节>回避决定的复议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回避的程序。
根据《刑诉解释》第30条的规定,对于不属于法定回避理由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9.下列案件可以适用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的是:
()
A、张某因盗窃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B、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无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
C、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存在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
D、王某因故意杀人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犯罪过程中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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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3章>第2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没收对象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2条的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所以只有C符合适用条件。
10.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
“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
A、体现了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
B、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的理念
C、体现了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
D、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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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2节>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刑事诉讼法的根本任务中包含了尊重和保障人权,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与自由的理念。
尊重与保障人权的核心是尊重和保障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但是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至上。
并且尊重和保障人权没有体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也没有体现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
故D项为正确选项。
11.关于生效裁判申诉的审查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赵某强奸案的申诉,由上级法院转交下级法院审查处理,不立申诉卷
B、二审法院将不服本院裁判的刘某抢劫案的申诉交一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审查后直接作出处理
C、李某对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的申诉,最高法院可以直接处理,也可以交原审法院审查。
交原审法院审查的,原审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逐级报最高法院审定
D、高某受贿案的申诉,经两级法院处理后不服又申诉,法院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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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8章>第2节>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对申诉的处理。
对于A项,《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未作规定,从实践角度讲,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上级人民法院直接处理的申诉和转交下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应当立申诉卷。
据此,选项A中不立申诉卷的做法不正确。
《高法解释》第373条规定:
“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本题选项B中一审法院直接作出处理的做法不正确,应当由终审人民法院(即二审法院)审查处理。
根据《高法解释》第374条
12.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8条规定的公诉案件,以下做法错误的是:
()
A、被告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和解
B、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和解的,和解协议约定的赔礼道歉等事项,可以由该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履行
C、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与被告人和解
D、被害人系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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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0章>第3节>审判程序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和解。
根据《刑诉解释》第498条第2款,被告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和解。
故A选项正确。
第3款规定,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依照前两款规定代为和解的,和解协议约定的赔礼道歉等事项,应当由被告人本人履行。
故B项错误。
根据该解释第497条,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与被告人和解。
被害人系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
故C、D选项正确。
13.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
A、王某2010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11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
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
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
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
D、王某2008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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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1节>回避理由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
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对该问题考生容易忽略。
选项A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选项B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
选项C中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
选项D中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意,作为当事人
14.未成年被告人赵某被检察机关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在考验期内,应当由以下哪个机关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查?
()
A、人民检察院
B、公安机关
C、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
D、社区矫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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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0章>第3节>审查起诉程序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
《刑事诉讼法》第283条规定,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查。
15.某银行被盗,侦查机关将沈某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在进行警犬辨认时,一“功勋警犬”在发案银行四处闻了闻后,猛地扑向沈某。
随后,侦查人员又对沈某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论显示,只要犯罪嫌疑人说没偷,测谎仪就显示其撒谎。
关于可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结论均可以
B、警犬辨认可以,心理测试结论不可以
C、警犬辨认不可以,心理测试结论可以
D、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结论均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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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2节>证据种类
【答案】:
D
【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
“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凡是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的8种证据法定形式的材料,都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只能作为定案的线索材料。
本题中所提到的“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结论”都无法归入《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的8种证据法定形式之中,因此均不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而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16.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翻供,否认犯罪,并当庭拒绝律师为其进行有罪辩护。
合议庭对此问题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二38题,单选)
A、被告人有权拒绝辩护人辩护,合议庭应当准许
B、辩护律师独立辩护,不受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约束,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C、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D、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2节>拒绝辩护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拒绝辩护。
《最高法解释》第254条规定:
“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
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
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该被告人另案处理,对其他被告人的庭审继续进行。
”故A正确。
BD均错误。
“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次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要求另行指派律师,由其自行辩护。
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17.张某突然死亡,群众反映可能是其妻吴某与奸夫钱某害死的。
侦查人员获得的下列证据材料中属于传来证据的是:
()
A、吴某供述钱某为达到与其结婚的目的,深夜趁张某熟睡之际,用钉锤猛击张某的头部将其打死
B、张某的父母说,张某死的当天我们不在家,听吴某说是从楼上摔下来跌死的
C、邻居甲、乙、丙一致证明,吴、钱通奸是人所共,知的事,张某的父母也可能知道,但他们为人老实,怕当干部的钱某报复,所以不敢声张
D、确认尸体头部两处凹形骨折与吴某交出的钉锤形状完全吻合的法医鉴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3节>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以证据来源作为划分标准,凡是直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为原始证据,凡是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即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为传来证据。
B项属于传来证据,A、C、D项属于原始证据。
18.以下证据属于非法证据应予以排除的是:
(2018年仿真模拟题)
A、公安机关凌晨抓住犯罪嫌疑人,突击审讯到天亮获取的供述
B、嫌疑人被呛水,无法忍受痛苦作了有罪供述
C、侦查人员威胁犯罪嫌疑人说:
如果不说,就通知税务部门调查你的偷税漏税情况
D、证人的辨认笔录未经证人签字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4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答案】:
B
【解析】: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86条、第94条的规定,不论是拘留,还是逮捕,都应当在抓捕后24小时内讯问,而且讯问时间一般不超过12小时,从凌晨到天亮显然没有超过12
小时,因此,A选项的供述合法,不予排除。
《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第2条规定:
“采取殴打、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或者变相肉刑的恶劣手段,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呛水属于变相肉刑,由此获得的供述应当排除,符合题意,B选择。
《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第3条规定:
“采用以暴力或者严重损害本人及其近亲
19.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卷二39题,单选)
A、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一审判决提出的申诉,应由一审法院审理
B、上一级法院对未经终审法院审理的申诉,应直接审理
C、对经两级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申诉,法院不再受理
D、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由原核准的法院审查,也可交由原审法院审查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8章>第2节>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申诉。
《最高法解释》第373条第1款规定:
“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故A错误。
第2款规定:
“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
”第3款规定:
“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告知申诉人向下级人民
20.关于生效裁判执行,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2016年卷二40题,单选)
A、甲被判处管制1年,由公安机关执行
B、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2年,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C、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5个月,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D、丁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没收财产部分由公安机关执行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9章>第1节>执行机关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据此,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264条第2款规定: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据此,C选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272条规定: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
21.温某涉嫌一起重大的贩卖毒品犯罪案件,鉴定人马某出庭作证,马某因在诉讼中作证,其本人或者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以下对马某的保护等问题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马某因履行作证义务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就餐费,司法机关应当给予补助
B、对马某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C、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马某及其近亲属
D、法院不公开马某的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2节>证人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证人作证的相关问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
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能够享受补偿的是证人,并非鉴定人,故A选项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
22.某甲和某乙涉嫌共同犯罪,某甲在逃。
崔律师为某乙担任辩护人。
案件判决生效后,某甲被抓获并被起诉。
关于崔律师可否担任某甲辩护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崔律师不得担任某甲辩护人
B、如果某甲系法律援助对象,崔律师可以担任某甲辩护人
C、如果被告人某甲同意,崔律师可以担任某甲辩护人
D、如果公诉人未提出异议,崔律师可以担任某甲辩护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2节>辩护人的范围与人数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辩护。
根据《刑诉解释》第38条规定,一名被告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处理但犯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护。
23.罗某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D市中级法院的案件审理工作。
关于罗某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卷二35题,单选)
A、担任人民陪审员,必须经D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B、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也能担任合议庭审判长
C、可参与中级法院二审案件审理,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
D、可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4章>第5节>合议庭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人民陪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员法》第8条规定,人民陪审员的名额,由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审判需要,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
因此,人民陪审员无需经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故A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178条第3款规定: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
”第6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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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法 复习题 2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