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电解用预焙阳极最新标准YS.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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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电解用预焙阳极最新标准YS
铝电解用预焙阳极最新标准
YS
前言
本标准代替YS/T285-1998《铝电解用预焙阳极》。
*S-M4T7本标准与YS/T285-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2M(c0j:
B(A9W5\$—取消了牌号TY-3;
—对原标准部分理化性能指标值进行了修改,—增加CO:
反应性(残极率)作为常规分析指标;%J&O)}8M;q+K"—增加了抗折强度、热导率、空气渗透率、空气反应性、微量元素含量作为参考指标;
—取消原标准中附录A,理化性能试验方法直接引用相关标准。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1Y)v2y,P4y&R)j9yh本标准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山东晨阳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C6o-}9P#
本标准由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阳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李裕碳素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7s(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罗梅、于易如、郝永琴、李庆义、李涛、聂爱红、李德坤、贾鲁宁、董仕毅、王云利、#l'P/`;O!
沈清华。
2I8}*V1{8N0A'O2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x8r;k.V5_'IYS/T285一1994、YS/T285一1998。
1、范围$^9j9v;{1v$
1.1本标准规定了铝电解用预焙阳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贮存及合同内容等。
1.2本标准适用于铝电解用预焙阳极(以下简称预焙阳极)。
-t'G8Z$B-{8l4U79s!
x$2、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含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6a0o0Jc#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
u4x4h.i8z&_1
YS/T62.3铝用炭素材料取样方法第3部
分预焙阳极
YS/T63.2铝用炭素材料检测方法第2部
分阴极碳块和预焙阳极室温电阻率的测定YS/T63.3铝用炭素材料检测方法第3部
分热导率的测定比较法
YS/T63.4铝用炭素材料检测方法第4部
分热膨胀系数的测定
YS/T63.7铝用炭素材料检测方法第7部
分表观密度的测定尺寸法
YS/T63.9铝用炭素材料检测方法第9部
分真密度的测定氦比重计法
YS/T63.10铝用炭素材料检测方法第10部分空气渗透率的测定C2j&f6
YS/T63.11铝用炭素材料检测方法第11部分空气反应性的测定质量损失法&w3t/}'e&
YS/T63.12铝用炭素材料检测方法第12部分预焙阳极CO2反应性的测定质量损失法YS/T63.14铝用炭素材料检测方法第14部分抗折强度的测定三点法0D4a9a&]3g'
YS/T63.15铝用炭素材料检测方法第15部分耐压强度的测定/E1D*x(A.m8v6z2
YS/T63.16铝用炭素材料检测方法第16部分微量元素的测定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方法YS/T63.19铝用炭素材料检测方法第19部分灰分含量的测定,{7u6@!
Q8
3、要求
3.1牌号
预焙阳极用“TY”标注,按理化性能分为2个牌号:
TY-1、TY-2。
3.2理化性能"~(j+b
3.2.1预焙阳极的表观密度、真密度、耐压强度、CO2反应性、室温电阻率、热膨胀系数、灰分含量等性能应符合表1规定。
3.2.2需方对表1规定以外的性能指标如抗折强度、热导率、空气反应性和微量元素(钒、镍、
硅、铁、钠、钙)等有要求时应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3.2.3预焙阳极性能数值修约按照GB/T8170的规定进行。
3.2.4对有残极返回生产的产品指标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3.3预焙阳极的规格及尺寸允许偏差
3.3.1预焙阳极的规格由供需双方商定。
3.3.2预焙阳极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3.4外观质量3.4.1成品表面粘结的填充料必须清理干净。
3.4.2成品表面氧化面积不得大于该表面面积的20%,深度不得超过20mm
表1U,j/o-I$R7I#Z
牌号
表观密度
g/cm3
真密度g/cm3L1d8J2s7C7O7
耐压强度
Mpa
CO2反应性
(残极率)%2?
"
室温电阻率
μΩ.m(x,m2P"s!
M/F4g6e%
热膨胀系数
10-6/Kn2?
'Z)m+~3a,Z
灰份含
量%
不小于
不大于
TY-
1.53
2.04
32.0
80.0
55
5.0
0.
5
1TY-
1.50
2.00
30.0
70.0
60
6.0
0.8
表2-
项目
相对允许偏差
长度
不大于±1.0%
宽度
不大于±1.5%
高度
不大于±3.0%
不直度
不大于长度的1%
3.4.3预焙阳极掉角、掉棱示意图如图1所示,掉角、掉棱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
3.4.3.1掉角截面近似周长(a+b+c)不大于450mm,在100mm—450mm之间的不得多于两处,小于100mm的不计。
3.4.3.2掉棱长度不大于400mm,深度不大于60mm;掉棱长度在100~400mm之间,深度不大于60mm的不得多于两处;长度小于100mm,
深度不大于60mm的忽约不计
3.4.4预焙阳极碳碗内裂纹或连接碳碗的孔边缘裂纹长度不大于100mm,最大宽度不大于1mm,孔与孔之间不允许有连通裂纹。
;r+~9t)`'Y.`3.4.5每块预焙阳极有缺损的碗孔数不多与两处。
每个碳碗内棱缺损不多与两处,棱缺损不大与其面积的1/2,小于1/3的忽约不计。
-Y3F%D-W7L7Q.W'}(B(L!
]
3.4.6预焙阳极碳碗底面凹陷高度不大于15mm。
3.4.7预焙阳极大面裂纹长度不大于300mm,最大宽度不大于1mm,数量不多3处。
端面裂纹长度不大于200mm,最大宽度不大于1mm,数量不多2处。
阳极表面裂纹长度小于100mm,宽度小于1mm的忽约不计。
3.4.8预焙阳极表面鼓包或缺损周长不大于
300mm,高度或深度小于20mm,数量不多于两处。
.v%o8p
3.5取样预焙阳极应作为成品使用。
4、试验方法*U$G,L2n!
y
4.1预焙阳极理化性能检验方法;A6@1{9I)\*b6v,V*C,4.1.1表观密度的测定按YS/T63.7的规定进行。
4.1.2真密度的测定按YS/T63.9的规定进行。
4.1.3耐压强度的测定按YS/T63.15的规定进行。
4.1.4二氧化碳反应的测定按YS/T63.12的规定进行。
4.1.5室温电阻率的测定按YS/T63.2的规定进行。
4.1.6热膨胀率的测定按YS/T63.4的规定进行。
4.1.7灰分的测定按YS/T63.19的规定进行。
4?
"Z:
m3N
4.1.8抗折强度的测定按YS/T63.14的规定进行。
4.1.9热导率的测定按YS/T63.3的规定进行。
4.1.10空气渗透率的测定按YS/T63.10的规定进行。
4.1.11空气反应性的测定按YS/T63.11的规定进行。
4.1.12微量元素的测定按YS/T63.16的规定进行。
4.2尺寸及允许偏差测量方法预焙阳极的尺寸及允许偏差用相应精度的测量工具进行测量。
4.3外观质量检验方法+x*O/F+O&`1y'^9预焙阳极表面缺损的尺寸用相应精度的测量工具进行测量,其他外观质量用肉眼检查。
.f5{65、检验规则)d6W+A4Z,V*|$
5.1检验与验收
5.1.1预焙阳极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需方应对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M;}%g!
A;v'y
5.2组批-n)}*R9_7m0
预焙阳极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的预焙阳极组成。
每批不超过100块或合同约定。
5.3检验项目
每批成品应进行表观密度、真密度、耐压强度、二氧化碳反应性(残极率)、室温电阻率、热膨胀系数、灰分含量、尺寸及允许偏差、外观质量
的检验。
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性能指标(抗折强度、热导率、空气渗透率、空气反应性、微量元素等)也应同时进行检验。
)5.4取样R,r$}9[)U&l'_%A-预焙阳极的取样按照表3的规定进行。
)h.f#W6
表3
检验项目
取样规定
要求的章条号
检验的章条号
理化性能
按YS/T63.2的规定进行
3.2
4.1
尺寸及允许偏差
逐块检验
3.3
4.2
外观质量
逐块检验
3.4
4.3
5.5检验结果的判定
5.5.1理化性能分析结果中有任何一项结果不合格时,应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对不合格项进行重复试验,若重复试验中有一个试样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5.5.2尺寸偏差、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该块不合格。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包装
预焙阳极一般用塑料薄膜简易包装,或由功效双方商定其他方式包装。
-z)M5T%x.}5i#
6.2运输、贮存
预焙阳极在运输、贮存过程中应保持清洁、干燥,避免受潮、破损。
+t;9K+C#l;G'G%
6.3质量证明书每批产品应附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1A$S8T3a(
a)供方名称;
b)产品名称、规格和牌号;
c)批号;
d)净重、件数;
e)性能分析结果和技术监督部门印记;
f)本标准编号;(e-l7V!
Ug)出厂日期。
4K"n7、订货单(或合同)内容H-@9E本标准所列材料的订货单(或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V8_6b)规格和牌号;c)数量;d)本标准编号;3r7}7D0d}9e)本标准要求的其他需要在合同中注明的内容;
铝用炭素材料检测方法
第19部分:
灰分含量的测定
1范围
本部分测定了铝用炭素材料灰分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铝用炭素材料灰分的测定;测定范围:
≥0.10%。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
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YS/T62.1铝用炭素材料取样方法
YS/T62.2铝用炭素材料取样方法
YS/T62.3铝用炭素材料取样方法
YS/T62.4铝用炭素材料取样方法试样在850℃下灼烧,以剩余残物(即灰分)的质量计算灰分的含量仪器
4.1瓷方舟:
尺寸应不小于60mm×25mm×16mm。
4.2烘箱:
温度控制在110℃±5℃。
4.3干燥器:
内装干燥剂。
4.4分析天平:
感量0.0001g。
4.5
YS/T62.1、YS/T62.2、
马弗炉:
温度控制在850℃±10℃。
取样及制样底部炭块、侧部炭块、预焙阳极、阴极糊分别按
YS/T62.3、YS/T62.4的规定进行取样。
对于底部炭块、预焙阳极、侧部炭块试样,取样后粉碎并研磨至全部通过0.2mm的标准筛网;对于阴极糊试样,取样后先破碎至4mm以下,充分温合,用四分法缩分至约60g,再全部破碎至通过0.5mm标准筛网。
试样预先在烘箱(4.2)中于110±5℃下烘干至少2h,取出冷却,贮存在干燥器(4.3)内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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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解 用预焙 阳极 最新 标准 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