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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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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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信息表
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信息表
序号
1.1
名称
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六条:
工读学校除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在课程设置上与普通学校相同外。
3.《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4.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教基一〔2017〕9号)48.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教材、教辅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国家课程全面实施。
不拔高教学要求,不加快教学进度。
实施机构
天津市工读学校教务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工读学校
运行流程
制定本校课程计划→审核→编排课表→发放教材→制定教学进度→实施
运行要件
1.总体课程计划安排(课程名称、周课时)。
2.课表及教学时间安排。
3.2016教育部审定《义务教育教科书》。
4.其它材料。
责任事项
1.根据市教研室年度教学计划制定教学时间安排。
2.方案提交校领导班子会议审议。
3.教师制定教学进度。
4.教务处对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
88178181
电子邮箱:
gdxxjjxz@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渌水道10号
开设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信息表
序号
1.2
名称
开设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
法定依据
1.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教基一〔2017〕9号)49.根据学生发展需要和地方、学校、社区资源条件,科学规范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编制课程纲要,加强课程实施和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六条:
工读学校除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在课程设置上与普通学校相同外,应当加强法制教育的内容。
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关于实施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16-2020)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57号)7.因地制宜,结合校情、学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开发系统的特色校本课程。
实施机构
天津市工读学校教务处、德育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工读学校
运行流程
制定本校课程计划→审核→编排课表→编写校本教材→制定教学进度→实施
运行要件
1.总体课程计划安排(课程名称、周课时)。
2.课表及教学时间安排。
3.其它材料。
责任事项
1.根据市教研室年度教学计划结合学校校本课程设置情况制定教学时间安排。
2.方案提交校领导班子会议审议。
3.教师制定教学进度。
4.教务处联合德育处对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
88178181
电子邮箱:
gdxxjjxz@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渌水道10号
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与保障信息表
序号
1.3
名称
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与保障
法定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教基一〔2017〕9号)53.定期开展教学质量分析,建立基于过程的学校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统筹课程、教材、教学、评价等环节,主动收集学生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教学。
实施机构
天津市工读学校教务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工读学校
运行流程
制定计划→审核→日常监测→教学质量分析及反馈→反馈落实→总结
运行要件
1.学期教学质量监测与保障计划。
2.随堂听课记录、学生评价表。
3.学科教学质量分析会会议记录。
4.教学质量分析结果反馈记录。
5.教学质量分析结果落实记录。
6.期末总结。
责任事项
1.教务处制定学期教学质量监测与保障计划。
2.计划提交校领导班子会议审议。
3.教务处组织实施计划。
4.教务处总结计划实施情况。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
88178181
电子邮箱:
gdxxjjxz@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渌水道10号
评估校内教学成果信息表
序号
1.4
名称
评估校内教学成果
法定依据
《天津市工读学校教学成果评估办法》全文
实施机构
天津市工读学校教务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工读学校
运行流程
制定方案→审核→组织实施→总结
运行要件
1.学年度校内教学成果评估方案。
2.课程类、论文类、学生比赛类等成果评估记录。
3.学年度总结。
责任事项
1.教务处制定学年度校内教学成果评估方案。
2.方案提交校领导班子会议审议。
3.教务处组织实施方案。
4.教务处总结方案实施情况。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
88178181
电子邮箱:
gdxxjjxz@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渌水道10号
开展德育教育工作信息表
序号
1.5
名称
开展德育教育工作
法定依据
1.《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4〕4号)。
2.《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基一〔2017〕8号)。
3.《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第四章 常规教育。
实施机构
天津市工读学校德育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工读学校
运行流程
制定方案→审核→组织实施→总结
运行要件
1.学年度德育教育实施方案。
2.开展德育工作各项记录。
3.学年度总结。
责任事项
1.德育处根据学生的特殊性制定学年度德育教育实施方案。
2.方案提交校领导班子会议审议。
3.德育处组织实施方案。
4.德育处总结方案实施情况。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
88178181
电子邮箱:
gdxxjjxz@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渌水道10号
开展心理和行为矫治工作信息表
序号
1.6
名称
开展心理和行为矫治工作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六条:
针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以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开展矫治工作。
实施机构
天津市工读学校德育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工读学校
运行流程
制定方案→审核→组织实施→总结
运行要件
1.学年度心理和行为矫治工作方案。
2.开展心理和行为矫治工作各项记录。
3.学年度总结。
责任事项
1.德育处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制定学年度心理和行为矫治工作方案。
2.方案提交校领导班子会议审议。
3.德育处组织实施方案。
4.德育处总结方案实施情况。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
88178181
电子邮箱:
gdxxjjxz@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渌水道10号
开展教育教学科研信息表
序号
1.7
名称
开展教育教学科研
法定依据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关于实施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16-2020)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57号)19.能够基于自身实践,自觉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具备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
实施机构
天津市工读学校教务处、德育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工读学校
运行流程
制定方案→审核→组织实施→总结
运行要件
1.学年度教育教学科研实施方案。
2.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各项记录、成果。
3.学年度总结。
责任事项
1.教务处、德育处根据教育教学实际制定学年度教育教学科研实施方案。
2.方案提交校领导班子会议审议。
3.教务处、德育处组织实施方案。
4.教务处、德育处总结方案实施情况。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
88178181
电子邮箱:
gdxxjjxz@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渌水道10号
配置教学资源和设施设备信息表
序号
1.8
名称
配置教学资源和设施设备
法定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教基〔2017〕9号)59.按照规定配置教学资源和设施设备,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资产台账,定期维护保养。
实施机构
天津市工读学校教务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工读学校
运行流程
配置托管→维护保养→监督检查→报废
运行要件
1.固定资产托管单。
2.维护保养记录。
3.定期检查记录。
4.报废处置报告。
责任事项
1.后勤处划拨教学资源和设施设备至教务处。
2.教务处安排专人托管。
3.托管人建立管理台账。
4.教务处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5.教务处上报报废处置报告。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
88178181
电子邮箱:
gdxxjjxz@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渌水道10号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表
序号
1.9
名称
对外交流与合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五十九)……加强中小学、职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建立各种形式的友好合作关系。
实施机构
天津市工读学校办公室
职责边界
天津市工读学校
运行流程
制定计划→审核→组织实施→总结
运行要件
1.对外交流与合作计划。
2.交流合作工作记录。
3.交流合作总结及成果。
责任事项
1.办公室制定对外交流与合作计划。
2.计划报校领导班子会审议。
3.办公室协调教务处、德育处组织实施。
4.办公室协调教务处、德育处总结交流合作工作。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
88178181
电子邮箱:
gdxxjjxz@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渌水道10号
学生招录信息表
序号
2.1
名称
学生招录
法定依据
1.《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五条:
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天津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三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确实缺乏管教能力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到指定的专门学校接受教育和矫治。
实施机构
天津市工读学校教务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工读学校
运行流程
申请→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评估录取→编班
运行要件
1.天津市正式学籍证明或户籍证明、监护人或原所在学校申请书。
2.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意见。
3.工读学校评估录取意见。
4.监护人或公安部门学生送达确认表。
责任事项
1.依据法律法规对就读申请提出评估录取意见。
2.根据学生学段编入班级。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
88178181
电子邮箱:
gdxxjjxz@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渌水道10号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表
序号
2.2
名称
学生学籍管理
法定依据
1.《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2.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号)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第六款:
学校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实施机构
天津市工读学校教务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工读学校
运行流程
填写纸质信息表→下载模板→在模板上填写学生信息→上报市教委→上级审核→建立新生学籍
运行要件
1.学籍证明。
2.户籍证明。
责任事项
1.教务处指导家长填写学生信息。
2.教务处信息员下载模板,填写模板信息。
3.按规定时间上报。
4.市教委相关部门审核。
5.审核通过,建立学生学籍。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
88178181
电子邮箱:
gdxxjjxz@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渌水道10号
学生奖励及评优信息表
序号
2.3
名称
学生奖励及评优
法定依据
1.《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2.《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在中学生中评选三好学生的试行办法》(〔82〕教普一字009号)二、做好评选工作。
评选三好学生是学生自我教育、相互学习的过程。
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实行以班级为单位,学生、教师、领导相结合的评选办法,不要搞简单化的领导指定。
每学年结束时,在班主任指导下,由各班学生民主评议提名,再经班级任课教师讨论同意,教导处和团委审核后报校务委员会或行政扩大会议(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代表参加)批准。
评选三好学生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和审批手续。
三好生名单要在学校张榜公布,记入光荣册。
各地要建立三好学生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
实施机构
天津市工读学校德育处、团组织
职责边界
天津市工读学校
运行流程
制定奖励和评优方案→审核→组织实施→上报相关部门
运行要件
1.学生奖励和评优方案。
2.学生奖励和评优工作记录。
3.上报材料。
责任事项
1.德育处、团组织制定各类学生奖励和评优方案。
2.方案报校领导班子会审议。
3.德育处、团组织组织实施。
4.德育处、团组织将学生奖励和评优结果公示并上报相关部门。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
88178181
电子邮箱:
gdxxjjxz@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渌水道10号
学生处分信息表
序号
2.4
名称
学生处分
法定依据
1.《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2.《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第二十七条:
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
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
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实施机构
天津市工读学校德育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工读学校
运行流程
制定校内学生纪律规范→审核→组织实施→上报相关部门
运行要件
1.校内学生纪律规范。
2.学生处分工作记录。
责任事项
1.德育处制定各类学生纪律规范。
2.纪律规范报校领导班子会审议。
3.德育处组织实施。
4.德育处将学生处分结果通知家长、公示并进行教育。
5.学生改正错误后德育处及时撤销处分。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
88178181
电子邮箱:
gdxxjjxz@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渌水道10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表
序号
2.5
名称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法定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教基〔2017〕9号)57.实施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做好学生成长记录,真实反映学生发展状况。
实施机构
天津市工读学校德育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工读学校
运行流程
建立综合素质档案→成长记录→归档
运行要件
1.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2.学生成长记录。
责任事项
1.德育处指导班主任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2.德育处协调教务处、团组织、班主任、家长、学生填写学生成长记录。
3.德育处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放入学生档案。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
88178181
电子邮箱:
gdxxjjxz@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渌水道10号
学生资助信息表
序号
2.6
名称
学生资助
法定依据
1.《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0〕356号)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各普通高中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校长负责制,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天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教育救助,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就读学校提出,按规定程序审核、确认后,由学校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实施。
实施机构
天津市工读学校德育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工读学校
运行流程
申请→调查核实→审批→报有关部门→发放资助金
运行要件
1.教育救助申请。
2.调查核实记录。
3.学校领导班子审批记录。
4.有关部门审批记录。
5.发放资助金记录。
责任事项
1.德育处接受教育救助申请并指派人员调查核实。
2.学校领导班子根据调查核实情况进行审批。
3.德育处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4.资助金下拨后由学生监护人到德育处签字领取。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
88178181
电子邮箱:
gdxxjjxz@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渌水道10号
学生组织信息表
序号
2.7
名称
学生组织
法定依据
1.《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政法〔2012〕9号)10.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
要积极拓展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进一步改革完善高等、中等学校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学生自主管理。
2.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教基〔2017〕9号)84.发挥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引导学生自我管理或参与学校治理。
3.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通知(教基〔2017〕8号):
开展团、队活动。
加强学校团委对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的指导管理。
明确中学团委对初中少先队工作的领导职责,健全初中团队衔接机制。
确保少先队活动时间,小学1年级至初中2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
发挥学生会作用,完善学生社团工作管理制度,建立体育、艺术、科普、环保、志愿服务等各类学生社团。
学校要创造条件为学生社团提供经费、场地、活动时间等方面保障。
实施机构
天津市工读学校德育处、团组织
职责边界
天津市工读学校
运行流程
建立学生组织→管理指导
运行要件
1.学生组织建立工作台账。
2.学生组织管理指导工作记录。
责任事项
1.德育处、团组织在党支部领导下建立学生会、共青团等学生组织。
2.德育处管理指导学生会工作。
3.团组织管理指导下级团组织的工作。
4.党支部对学生组织进行全面领导。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
88178181
电子邮箱:
gdxxjjxz@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渌水道10号
颁发毕业证信息表
序号
2.8
名称
颁发毕业证书
法定依据
《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实施机构
天津市工读学校教务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工读学校
运行流程
组织学生毕业考试→颁发毕业证书
运行要件
1.学生毕业考试工作材料。
2.颁发毕业证书工作材料。
责任事项
1.教务处统筹学生毕业考试工作。
2.教务处联合德育处依规对学生能否毕业进行评估。
3.教务处组织毕业证的办理和发放工作。
4.校长在毕业证书上盖章。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
88178181
电子邮箱:
gdxxjjxz@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渌水道10号
开展中小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及教学活动信息表
序号
3.1
名称
以通用技术课程教育为主要任务,开展中小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及教学活动。
法定依据
《关于同意成立天津市社会实践教育中心的批复》(津教委直〔2009〕1号)
一、天津市社会实践教育中心,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通用技术课程教育为主要任务,建立长效机制,使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
二、天津市社会实践教育中心要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新课程改革的进程抓紧工作,在开展中小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及教学活动,……等方面进行探索,为中小学生完成社会实践教育提供保障,积累经验。
实施机构
天津市社会实践教育中心(工读学校)综合实践部
职责边界
天津市工读学校
运行流程
1、为参训学生提供菜单式选修科目,由参训校提前安排好学生选课。
中心按照学生选课情况进行编班授课。
2、学生按规定在中心完成所选模块学习后向所修习模块的任课教师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填写《学生模块学分成绩认定申报表》(附表一)→模块任课教师予以评定,并填写《学科模块学分成绩评定登记表》(附表二)→学校公示→中心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确认→原学校教务处记录学生学习成绩档案表存档,并告知学生。
运行要件
天津市正式学籍(基础教育、高中教育)
责任事项
1、以《天津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通用技术教学指导意见》及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为依据,在原校开设必修模块的基础上为学生开设选修模块。
能让学生在技术试验室内亲历产品设计的过程,领悟设计中蕴含的技术思想和方法,培养创新精神,加强动手能力,提高学生的技术素养。
2、以“设计符合课程标准要求,装备配置结构合理,使用滿足教学需求”为目标,兼顾各种版本教材的内容,为当前新课程教学实施提供一个可行性较强的平台。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
88178181
电子邮箱:
gdxxjjxz@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渌水道10号
开展军事训练活动信息表
序号
3.2
名称
开展军事训练活动。
法定依据
《关于同意成立天津市社会实践教育中心的批复》(津教委直〔2009〕1号)
二、天津市社会实践教育中心要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新课程改革的进程抓紧工作,……,开展军事训练活动,……等方面进行探索,为中小学生完成社会实践教育提供保障,积累经验。
实施机构
天津市社会实践教育中心(工读学校)军训部
职责边界
天津市工读学校
运行流程
审核开办资质→接受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来校参训→综合评定学生军训成绩→将学生军训综合评定成绩交付参训校,由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作为报考高一级学校的重要依据
运行要件
天津市正式学籍(高中一年级)
责任事项
1.按承担军事训练的有关规定,达到相关资质。
2.制定并执行军事训练计划,完成《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中12个科目的教学和成绩评定工作。
3.与参训校教师共同做好学生驻训期间的一日生活管理(含食宿)。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
88178181
电子邮箱:
gdxxjjxz@
来信来访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渌水道10号
教职工聘任信息表
序号
4.1
名称
教职工聘任
法定依据
1.《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八条: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实施机构
天津市工读学校领导班子、办公室、纪检组
职责边界
天津市工读学校
运行流程
上报计划→审批→发布招聘信息→委托公开招聘→聘任
运行要件
1.事业单位增人计划。
2.公开招聘委托书。
3.公开招聘结果报告书。
4.聘任书。
5.纪检组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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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 国家 课程 方案 课程标准 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