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人入厂一安全教育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补充托点培训教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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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人入厂一安全教育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补充托点培训教材
新工人入厂一级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培训教材
前言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遵照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要求,我们汇编了这本《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培训教材》。
这本教材,是以普及安全技术知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目的,是以规范职工安全操作行为为重点,以《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中有关施工人员操作行为的条文,同时参考《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OHSMS18000、ISO14000及有关建筑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有关资料,并结合原电力部颁发的《火电工程安全设施规定》和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进行整理。
内容力求通俗易懂,由于时间仓促,不妥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一、天津电力建设公司简介
1、天津电力建设公司成立于1964年5月4日,是集电站建筑、安装、修造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调试企业,是隶属于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的国家一级施工企业。
为继续实施好"人才工程",促进企业全面发展,不断向国际一流企业目标迈进,多年的施工中我们不断吸收新鲜血液,不仅吸纳了大批的优秀人才,奠定了我们雄厚的技术基础,而且也加强对员工的素质培养,在积累施工经验的同时注重提高施工工艺。
近四十年的电站建设,先后承建了天津大港电厂、天津军粮城电厂、天津杨柳青电厂、河北秦皇岛热电厂、山东德州电厂、天津蓟县发电厂、江西井冈山电厂、内蒙准格尔电厂等28座电站。
目前在建的项目有:
托克托发电厂、广东台山发电厂、山西神头发电厂、河南沁北发电厂、山西河渠发电厂等。
2001年7月17日天津电力建设公司通过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认证资格。
2、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方针是:
永循法规要求永保施工安全永讲职业卫生永护生态环境永循法规要求
按照公司成为“以电力工程建设为核心的国际型建筑承包商”的企业目标,公司永远遵循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法律法规要求(包括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这是我们工作的基础。
永保施工安全
公司是从事电力建筑、安装工程,并配套大型工业弯管加工及管道组合生产的综合性施工企业,在施工和生产工作中,永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持续改进体系运行水平,永远保持行业一流的目标、指标。
永讲职业卫生
公司本着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永远讲求职工的职业卫生,使职工健康工作,确保不发生职业卫生伤害。
永护生态环境
公司秉承“缔造精品,以义求利”的经营宗旨,永远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永远追求相关方的完全满意,承诺在施工生产中,切实维护并注意美化施工环境,永担肩负的社会责任。
3、公司的安全工作目标:
a)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b)重伤事故频率≤0.3‰力争无重伤事故;
c)负伤频率≤5‰;
d)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杜绝重大交通人身伤亡事故;
e)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f)不发生重大职业卫生伤害事故;
二、企业的施工特点和主要危险:
建筑业(火电建设)是有较大危险性的行业,高处作业、交叉作业、临时施工用电繁多。
其中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五种为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和的85%以上,称为“五大伤害”。
主要施工项目钢结构、设备、管道安装、电缆敷设、盘柜安装,保温防腐、土石方工程、厂房建筑混凝土框架浇筑、墙体砌筑、装修等,作业工种基本分为:
起重吊装、焊接、架体搭设、机械操作工、电气操作工、金属探伤、钢筋工、木工、模板工、瓦工、模灰工、混凝土工、油工、机动车驾驶员、司炉工、生产调试等。
三、:
安全法规常识
1、宪法;2、刑法;3、劳动法;4、建筑法;5、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主要部分,是指国家关于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再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总和。
“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而制定的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写入了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了:
生产经营单位对施工中的安全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及国家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刑法》第134条规定: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造成意外的典型行为:
1、建筑(火电建设)业是伤亡事故多发行业。
根据全国伤亡事故统计,建筑业伤亡事故率仅次于矿山行业。
其中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五种为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和的85%以上,称为“五大伤害”。
事故是违背人的意志而发生的一种失去控制的意外事件。
但必须明白,意外并不是偶然发生的,每次意外发生必然会有它的成因。
不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所造成,就是由于物的不安全状态所导致,而更多的情况下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所共同引发的。
2、意外的不安全行为有:
1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造成安全装置或安全设施失效;
3使用不安全的设备、设施和机具、工具;
4以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存放不当;
6攀、坐不安全位置,行走不安全通道;
7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8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调整、焊接、清扫等;
9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10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场所中,忽视其实用;
⑾不安全装束;
⑿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
3、通常导致意外的不安全状态有:
1材料、设备、器具堆放的不安全;
2防护、保险、信号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缺乏或有缺陷;
3设备、工具及附件中有缺陷,设计不当,结构不符合安全要求;
4机械强度,绝缘强度不够,起重绳索不符合安全要求;
5机具设备维修、保养、调整不当,在非正常状态下带“病”运转或机具超负荷运转;
6现场环境不良,光线不足,照度不够,通风不良,作业场所狭窄,作业场地杂乱,通道不畅等;
7个人防护用品缺乏或不符合安全要求;
8交通线路配置不合理,施工工序配置不安全;
9不恰当的交叉作业;
10现场管理不善;
4、预防意外措施:
1工程技术对策;运用作业指导书中“重大危险因素及控制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和环境不安全因素,实现施工工艺、机械设备等施工条件的本质化安全。
2教育对策;利用各种形式的教育和训练,使员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掌握安全施工所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强制管理对策;借助于企业规章制度(职工安全违章处罚暂行规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法规等必要的行政、经济乃至法律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4杜绝“三违”及: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70%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于“三违”造成的。
5、作业人员应保持自身行为安全:
1衣着灵便,安全帽、安全带(绳)、防滑鞋等防护用品佩带齐全并正确使用。
2作业需要沿钢爬梯、绳梯作垂直攀登上下时,必须使用安全自索器或速差自控器作防护保险。
3如果作业需要沿着水平梁、斜梁、水平管道或无防护栏杆的平台上移动、行走时,必须先拉社水平安全绳,如在上边作业时,必须在上方设置安全保护绳系挂安全带,以供作业人员安全带拴挂。
4凡是在安全设施不完善的地点作业,一定要先拴好安全带(安全绳)后再工作,安全带只能拴在上方其他构件上,而不能拴在自身施工设备上。
5不得站在防护栏杆外作业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在石棉瓦等轻型或简易结构的屋顶上作业时,必须放置步行板和作业踏板方可作业。
6高处作业时使用撬棍、板手类工具用力作业时,只可单手用力,另一只手要抓住坚固的物件,切不可双手用力作业,以防意外。
7高处作业场所附近有带电体时,传递物件的绳索必须是干燥的尼龙绳或麻绳。
6、防止坠物打击措施:
1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要拴上保险绳,小件工具材料使用工具袋;传递物品只能用绳索或手递,严禁抛掷行为。
2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或起吊,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使用的工具及其他物品要放在不会被碰落而坠地的地方,凡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均要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3当需要“如厕”时,请使用现场的卫生间,不要钻到烟凤道等隐蔽的地方去“方便”因为这样的行为会造成意外失足坠落的惨痛事件已发生多起。
五、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过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要做到“三不伤害”。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要实现这个目标,不仅各级领导和生产企业要做出努力,更要靠千千万万在生产作业一线的劳动职工。
只有“安全”才能幸福;只有安全才能完成各项任务;只有“安全”才能挣钱养家。
我们必须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本领,干活时懂得怎样保护自己,出现险情或异常情况,能够应变,做到“不伤害自己”工业生产是群体作业,相互配合,还要注意不伤害他人。
自己在高空作业,要注意下面是否有人操作;机器还在运转,自己擅离岗位,要想到会给他人造成危险;自己的工序没有尽职尽责,会给下面工序留下隐患等等,人人注意安全,安全才能有保障。
操作时还要注意周围环境和劳动条件,时刻注意不要被他人伤害。
发现危险和同伴违章要及时制止,不然一人违章殃及大家。
为了“安全”,我们大家要多说一句话,多消除一个身边隐患,多制止一次违章,真正实现“三不伤害”。
六、特种作业要求:
从事电工、起重机械、金属焊接、机动车驾驶、脚手架搭设、锅炉司炉、爆破、压力容器操作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劳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作业资格证”。
七、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直接保护我们生命和健康所必需的一种预防性装备,保护劳动者机体的局部或全身,免受外来的侵害。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防止或减少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工中毒危害的重要措施之一。
《建筑法》规定:
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
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有权检举和控告。
劳动防护用品种类有:
安全帽、安全带、工具袋、电焊防护面罩、有机玻璃防护面罩、有色护目镜、白光护目镜、防辐射铅服、防酸工作服、防酸手套、防酸胶鞋、高压绝缘手套、高压绝缘胶鞋、防尘放毒面具等。
一般劳动保护用品为:
工作服、劳保手套、绝缘鞋、雨靴、雨衣、口罩、卫生洗涤用品等。
(讲解如何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按防护部位可分为:
头部、眼面部、呼吸器官、听觉器官、手部、足部、躯干、皮肤、防坠落等,我们一定要之一正确使用和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1工作服要保持清洁,穿戴和体,敞开的袖口或衣襟,有被机器夹卷的危险,要做到袖口、领口、下摆“三紧”才便于工作。
在遇静电的作业场所,要穿防静电工作服。
禁止赤膊工作。
2安全帽要戴正、系紧护绳。
缓冲衬垫要与帽体相距至少32毫米的空间,一缓冲高处坠落物的冲击力。
安全帽要定期检验,发现下凹、龟裂或破损盈利及更换。
3安全带:
高处作业(2米以上)必须佩带安全带。
使用时要检查安全带有无破损,挂钩是否完好可靠;安全带要系在腰部,挂钩应扣在身体重心以上的位置,固定靠前,安全带要防止日晒、雨淋,并定期检验。
4防护手套:
劳动过程中对手的伤害最直接、最普遍。
如:
磨损、灼烫、刺割等,所以要特别注意对手的防护。
手套种类很多,有纱手套、帆布手套、皮手套、绝缘手套等,要根据工作的不同佩带。
大锤敲击、车床操作禁止戴手套,以避免缠卷或脱手而造成伤害。
5从事电、气焊作业的电、气焊工人必须戴电气焊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护目镜及防护面罩。
6凡直接从事带电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⑦防止职业病作业伤害应佩戴的防护用品:
从事有毒、有尘、噪声等作业的需佩带防尘、防毒口罩和防噪声耳塞,倒运酸瓶要穿防酸服、防酸靴、戴防酸手套和要及玻璃面罩、口罩,金属探伤作业要穿防射线铅服、戴放射线护目镜,防腐保温作业要穿防粉尘工作服、戴防风眼镜、电焊手套,金属容器内涂刷树脂,戴送气头盔等。
总之各工种都应配置相应的防护用品,并认真穿戴使用。
八、安全标志:
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安全标志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特殊标志。
安全标志虽然不会说话,他却是安全生产的忠实哨兵,对“哨兵”的告诫,我们一定要遵守。
安全标志分为:
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禁止标志———是指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几何图形是带斜杠的员环。
颜色为红色,图形是黑色,背景是白色。
警告标志———是指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几何图形是正三角形。
颜色为黑色,图形是黑色,背景是黄色。
指令标志———是必须遵守的意思,几何图形是圆形。
颜色为黑色,图形是白色,背景为黄色。
提示标志———是指示注意目标的方向,几何图形是长方形。
颜色为:
图形文字是白色,背景是所提示的标志,用绿色。
消防设备提示标志用红色。
九、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其法律、法规、标准时强制性执行规定。
企业各级领导必须从执法的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防止和尽量减少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1、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应采取绿化措施,改善生态环境。
现场设置足够数量的废料、垃圾箱和水冲式厕所,并设专人清扫,保持现场施工环境的卫生,要做好以下工作:
2、现场清理整顿工作:
保持良好的文明施工习惯,做好现场清理整顿工作,使作业场所保持整齐、清洁、安全、卫生实现场所有工作人员的责任,也是预防事故的重要措施。
3、作业班组要按每天作业计划零用设备和材料,做到当天领当天用完。
特殊情况下,设备、材料在现场的存放时间也不得超过三天,设备拆箱板不得超过四小时。
4、设备、材料到现场后要分类码放整齐、安全、成形,不得横七竖八,乱堆乱放。
工具和材料、废料要放在不会给他人带来危险的地方,高处存放时要采取保护措施,不能堵塞通道。
5、现场和工棚使用或存放的工器具、吊装索具不用时要挂放和摆放整齐;现场工作间、休息室、工具室要保持清洁、卫生和整齐。
6、成品及环境保护:
自觉保护已完成的设备、构件、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和表面完好,防止“二次污染”和设备损伤;禁止在设备及构件上乱割乱焊;凡吊装的设备、构件必须在地面先擦拭干净;禁止在建筑的墙面和设备上涂抹乱画;在已完工的水磨石地面和正式道路上拖拉设备、构件要采取保护措施,不得乱拉乱拖。
7、进行砖石砌筑、墙体抹面、粉刷和油漆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止遗洒措施以及对下放的构筑物或设备采取遮盖措施;
8、不得随意踏踩设备和保温层及护板,更不许利用设备作施工脚手架;不得随意在墙面、楼板上凿洞,确因施工需要凿洞,必须经过书面批准。
9、在施工完的设备、地面上进行切割作业时,必须对设备采取保护措施;利用钢筋砼柱、梁作起重地锚时,必须对柱、梁采取保护措施;
10使用完消防器材后,对残留在设备或构件伤的污迹必须擦拭干净。
11、施工作业面应做到“随施工随清理”成堆,做到一日一净;同时将每天清扫的垃圾要倒在指定的地点,有毒要害固体废弃物(废油棉纱、废油液、废岩棉、废玻璃丝布、废铝箔纸等)要分类清倒物资部临时存放处;
12机械、工器具外观保持清洁,停、放在安全位置,对溢出或渗漏的液体,如油脂、化学品、水等药及时清除干净,以免给安全和健康带来危害。
十、安全操作基本常识:
1、如何防止触电事故;
⑴不是电工就千万别干电工活。
发现电线和电气设施有问题或故障,立即报告管理人员,请专业电工来处理。
⑵电工作业时,不能赤脚、赤膊、穿拖鞋,需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专用工具。
停电检修时,必须在闸刀处悬挂“不得合闸”的警示牌。
⑶用电前需检查漏电保护器或防触电装置是否正常。
⑷移动电气设备前,需先切断电源。
⑸必须带电修理电气设施时,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必须使用绝缘手柄的工具。
⑹在潮湿地区或有水作业区工作,需检查线路是否漏电,线路周围物体是否导电。
⑺有可能意外带电的电气设施金属外壳必须接地。
⑻在高压架空电线等导电物附近工作时,需特别小心,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更不能碰触。
⑼严禁使用损坏的插头插座和绝缘体磨损的电线。
2、机械操作安全知识:
各种机械设备在运转中,都可能发生碰伤、轧伤、压伤和缠卷事故。
所以要在机械操作时必须做到一下几点:
1工作前确认操作设备,加工件安全可靠,才能开机操作。
2设备的转动部位要有遮拦,一定要做到“转动有罩、转轴有套”。
不具备安全条件,不得操作使用。
3工作时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工作服要紧领、袖紧、下摆紧。
不能披着衣服或赤膊、赤脚,严禁戴围巾,长发工作者要将发辫塞入工作帽内;操作车床,严禁戴手套;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必须穿戴相应防护用具、口罩以及防腐蚀等安全用品。
4机器周围环境应整洁、卫生、通道畅通,禁止杂物堆放在机器周围。
5加工零件时,一定要紧固可靠,防止飞出伤人。
6不是自己操作的机械,或不懂操作方法,万万不可随意开动机器。
7检修霍清扫时,必须先断电、关机,等机器停稳后方可检修、清扫。
加油使用长嘴注油器。
8不准擅自拆除或弃用安全防护装置;即使安全装置正常,也不得触摸危险部位。
3、起重作业与起重机械安全须知:
起重作业时多工种协同配合工作,在电力基建施工过程中占相当大的比重。
其现场涉及面广,且起重设备各式各样,作业场地情况复杂,实现现场安全施工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1起重作业要由熟练掌握起重和安全规则的人员主持进行。
2起吊重物要选用正确的捆绑方法和起吊方法;
3测算与判定重物的重量与重心,使吊钩的悬挂点与吊物的中心处在同一垂线上;
4选择合理且安全的吊装方法,禁止用单根绳起吊;
5选择的吊点强度必须足以承受吊物的重量;
6起吊角度的增加会引起负荷的增加,千斤绳的夹角一般不得大于90°,最大不得超过120°。
7千斤绳不得与重物的棱角接触,要加以护角或垫物。
8利用构筑物或设备构件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结构时,要经核算。
禁止用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
9起吊大件要在重物吊起离地10cm时暂停起吊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再起吊。
10用一台起重机的主、副钩抬吊同一重物时,其总载荷不得超过当时主钩的允许载荷。
11⑾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要在吊件上拴上溜绳。
124、起重作业禁止下列危险动作:
1无关人员在起重作业区域内通行或停留。
2吊起的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3人在起重机伸臂下方和起吊下方停留和通过。
4起重机吊起重物从人的上方越过。
5无可靠的支承措施对已起吊的重物进行加工或将人身体的任何部位伸进起重物的下方。
6用手拉链条葫芦长时间悬挂重物抛锚而未加保险绳。
7非主管指定的指挥人员参与指挥或多人乱指挥。
4、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禁止进行起吊作业:
1捆绑不牢或起吊物棱角未加垫衬。
2不明起吊物重量。
3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件。
4偏拉斜吊。
5重物上有人或起重机伸臂及回转部位上有人。
6爆炸品及危险品,如必须起吊必须有可靠措施并经过现场总工程师书面批准。
7六级及六级以下的大风或风力达到五级时受风面积大的物件露天起吊。
8大雪、大雾、大雨等恶劣气候的露天起吊。
9夜间照明不足或室内光线不足。
10起重指挥信号不清或起重机操作人员看不清及听不清指挥信号。
116、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的起重作业,均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1起吊精密、贵重的物件和不易吊装的大件。
2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
3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进行抬吊。
4重量达到起重机负荷的95%。
5起重机在输电线下方或其附近作业。
7、起重机操作人员的一般安全要求:
1所有起重机、电梯、吊笼操作人员均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操作。
起重机操作人员还必须熟练掌握起重指挥信号。
2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和厂家说明书使用、操作和维护保养。
3建立和执行运行记录、交接班制定。
4所有安全装置必须保持灵敏、可靠和完好,并在每天开始工作前进行全面检查试验。
5额定承载能力曲线、推荐的操作速度、特殊危险警告和其它重要信号要张贴在起重机和其它设备醒目的地方。
6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或驾驶室。
7操作者只能听从一个人的指挥信号,但紧急情况下任何人发出的停止信号都要服从。
8例行保养、加燃料或检修调整工作均不得在发动机未熄火,设备在运转使用或带电状态下进行。
8、起重机的安全要求:
1操作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并备有灭火机。
2电动起重机操作室内要铺绝缘胶垫。
3未经负荷试验合格的起重机严禁使用。
4露天作业的轨道式起重机,工作结束后要将起重机锚不定期住。
5操作人员在起重机开动及起吊过程中的每个动作前均要发出戒备信号。
6起重机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在接近满负荷的情况下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
7悬臂式起重机在接近满负荷的情况下严禁降低起重臂。
8起重机的主、副钩换用时,在主、副钩达到相同高度时,只准操作一个吊钩的动作,不得双钩同时操作。
9任何架空输电线都应被可靠确认是保持了安全操作距离或线路已停电,以及无人监护的情况下,严禁操作。
10起重机工作完毕后:
111)要摘除挂在吊钩上的千斤绳,并将吊钩升起。
122)对用油压或气压制动的起重机,要吊钩降至地面,吊钩钢丝绳呈收紧状态。
133)悬臂式起重机要将起重臂放至40°-60°。
14⑾所有起重机均执行大风等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措施。
十一、消防安全:
火灾原因;
1、明火,吸烟人乱扔烟头,电、火焊作业等造成的火花飞溅等。
2、电气设备起火;主要由于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护不善造成短路、电器设备过热或机械设备润滑系统缺油等;
3、化学物质反映引起火灾。
红磷、黄磷使用、储存、运输不当,电石、金属钠管理不善,遇水反应起火;静电起火。
如用汽油洗涤材料,皮带在皮带轮上摩擦,油槽车行使中有在槽内晃动都会产生静电,不及时消除,都会造成火灾或爆炸;电气发生故障,雷击、物体自燃也都有可能引起火灾。
灭火措施:
1、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动手并通知附近的人投入灭火抢救工作,并迅速打电话通知现场保卫部门“2031”报警,
2、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或用水灭火。
以下情况的火灾千万不能用水扑救;雨水燃烧的物质(碱金属等)和灼热物质着火;电器着火,在电源未切断之前;非水溶性,比水清的可燃易燃液体,如:
苯、甲苯着火;遇水能产生有毒气体,如磷化锌、磷化铅等。
以上情况千万不能用泡沫灭火剂救火:
雨水燃烧物质和带电设备着火;火灾爆炸时,遇到有毒气体散发出来时,一定要带上防毒面具后再去抢救;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证,经现场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并派专人看火(监护)后方可操作。
用火证只限在规定地点使用。
每日作业完毕或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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