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生产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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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生产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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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一、合同管理制度:
1、合同签订:
………………………………………………………………….3
2、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3
3、审查批准:
………………………………………………………………….4
4、合同履行:
………………………………………………………………….4
5、变更解除:
………………………………………………………………….5
6、纠纷处理:
………………………………………………………………….5
7、合同管理:
………………………………………………………………….6
8、合同签订:
………………………………………………………………….7
二、质量管理制度:
…………………………………………………………………9
1、质量管理目的:
…………………………………………………………….9
2、质量管理范围:
…………………………………………………………….9
3、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9
4、产品质量确认:
…………………………………………………………….10
三: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1、安全设施、机械设备采购、使用、维修制度…………………………….13
2、安全生产奖罚制度…………………………………………………………13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4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流程图……………………………………….16
5、施工现场安全应急救援、应急处理和应急设施救援措施……………….18
四:
用工管理制度:
…………………………………………………………………21
五:
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22
1、维护与保养作业程序……………………………………………………….22
2、客户意见调查……………………………………………………………….22
合同管理制度
1、合同签订: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2、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开头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正文部分:
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结尾部分:
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合同的有效期的生效日期不得早于双方的签署日期。
、签订合同:
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3、审查批准:
、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
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
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合同的严密性。
包括:
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
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4、合同履行:
、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
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
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变更解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
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6、纠纷处理: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
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7、合同管理:
、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具体如下:
、建立合同档案。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8、合同的签订
、合同的主体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部门、机构、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合同的内容
、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数量: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质量:
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价款或报酬:
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留存。
各业务部门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签订的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办公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办公室依法及时办理。
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会审表交存公司办公室一份备案。
二:
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2、范围:
本质量管理制度包括: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会同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①国家标准②同业水准③国外水准④客户需求⑤本身制造能力⑥原物料供应商水准,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填制"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呈总经理批准后质量管理部一份。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召集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将①检查项目②料号(规格)③质量标准④检验频率(取样规定)⑤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⑥允收规定等填注于"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凭此执行。
4、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机械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善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订。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单位检查各料号(规格)各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酌予修订。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发部申请委托校正,并填立"外协请修单"以确保仪器的精确度。
5、产品质量确认:
:
质量确认时机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安排"生产进度表"或"制作规范"生产中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将"制作规范"或经理批示送确认的"异常处理单"由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取样确认并将供确认项目及内容填立于"质量确认表",连同确认样品送营业部门转交客户确认。
批量生产前的质量确认。
客户要求质量确认。
客户附样与制品材质不同者。
:
确认样品的生产、取样与制作
确认样品的生产
、若客户要求确认底片者由研发部制作供确认。
、若客户要求确认印刷线路、传送效果者,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以小时制作供确认。
确认样品的取样质量管理部人员应取样二份,一份存质量管理部,另一份连同"质量确认表"按照质量管理制度规定交由业务部送客户确认。
:
质量确认书的开立作业
质量管理部人员在取样后应即填"质量确认表"一式二份,编号连同样品呈经理核签并于"质量确认表"上加盖"质量确认专用章"转交研发部及生产管理人员,且在"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日期"后转交业务部门。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
1.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晏全生产管理机构;
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5.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确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6.检查并考核公司副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7.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1.对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2.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3.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落实各级安全管理制度;
4.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及劳保保护法制教育;
5.开展安全竞赛等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检查并考核各部门主管及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7.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和主持一般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并负责落实处理结果。
三、公司总工程师
1.对本公司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2.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3.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时,必须组织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5.负责审查公司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和一般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工程质安部经理
1.对施工生产中的有关安全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检查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的执行情况。
负责解决施工中安全生产技术的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3.组织安全检查,结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落实执行情况;
4.监督机、电、起重设备的安全规程和安全运行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人员要严肃处理,发生机、电设备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
5.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检查并考核各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规划实施情况;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8.监督各施工项目贯彻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9.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监督各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建立情况;
10.监督各施工项目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器材的材质合格情况及合理使用情况;
11.保证新购进的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资料必须完整,使用前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12.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
五、综合办公室主任
1.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全员培训计划,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技能培训;
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调换岗位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办证工作;
3.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4.贯彻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因工伤残和患职业病职工及时安排适当的工作;
5.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和要害部门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公司内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7.掌握公司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监督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畅通。
六、计划财务部经理
按照规定提供实现安全技术措施的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七、项目经理
1.对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全过程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2.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订《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等各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4.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并加以落实解决;
5.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6.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及时、如实上报,并认真吸取教训;
7.负责对项目管理人员及分包项目队伍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八、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
1.负责编写《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等各单项工程专门的施工方案;
2.组织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临建等设施的项目检查及验收,落实项目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及时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达标等活动,贯彻落实安全措施和计划;
4.对工长进行技术交底时,同时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保证机、电、起重设备安全运行。
对所有现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及一切附件,经常检查其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并督促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
九、工长
1.对所管辖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2.向班组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要进行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检查执行;
3.不违章指挥;
4.组织操作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十、安全员
1.帮助领导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
对施工现场的违章行为有权依照“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进行处罚;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下达有关人员执行,并督促实施;
3.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监督检查安全设施与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与管理;
5.收集和完善安全技术资料。
参加伤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每月及时上报安全月报;
6.及时罅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企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越级上报。
十一、班组长及班组安全员
1.带领本班组工人在施工生产中规范遵守劳动纪律和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建立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3.在施工中及时清除隐患,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无法清除时,要立即报告领导处理解决。
对领导安排的生产任务,如施工中有危及人身安全又不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时,有权拒绝接受任务。
4.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坚决杜绝工人不顾安全冒险蛮干的现象;
5.正确使用、管理好生产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
6.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据实反映事故发生情况,并组织本组人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十二、操作工人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尽心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
4.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安全设施、机械设备采购、使用、维修制度
1.各项目部必须购买合格的安全设施产品,严禁购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各种安全设施在使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
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不经项目安全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
3.机械设备的使用贯彻谁用谁管,管用结合的原则。
大中型机械设备实行定人定机,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一人多机。
4.特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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