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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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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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立式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1.认真做好工件上车前的准备工作,适当选用压板、螺丝螺帽及垫块等。
2.工件在未紧固前,只准用“点”动来校正。
要注意人体站立的位置是否与旋转物碰撞,严禁人站在转盘上作校正操作。
3.加工较大、较高或不规则的工件时,除了用卡脚轧紧外,还必须加搭压板,确认牢固后才能操作。
4.经常检查螺丝、螺帽是否有滑牙、烂牙等现象。
如发现有滑牙、烂牙的螺栓、螺帽应及时加以修复。
使用的扳手要与螺丝、螺帽相吻合,扳紧时,用力要适当,防止打滑摔倒。
5.工具、量具不准放在横梁或刀架上。
开车前应将横梁和转盘上留有的工具、量具等物清除,避免转动时飞出坠落伤人。
6.对刀时必须缓速进行,刀头距工件20~40毫米,即停止机动,然后用手摇速进给,用后及时拿掉,预防快速时伤人。
7.在切削过程中,刀具未退离工件前不准停车。
不准用手指去揩摸正在旋转中的工件。
需要调换刀具或测量工件时,必须停车进行。
转速较高时,不准用急反车。
8.发现工件松动或机床运转有异常时,应立退刀停车,进行检查和调整。
9.大型立车由两人以上操作,必须明确一个为主,互相配合,不准擅自乱揿按钮和离开工作岗位。
10.工件完工后,应做好下车前的准备工作,仔细检查压板等是否全部拆除,防止吊运中发生事故。
11.下班后,应将等垂直刀架退到左右立柱的两傍,以保持机床的精密度。
镗铣床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穿戴好劳动用品;检查各润滑部分,滑动面是否保持清洁,润滑是否确实良好。
2、检查电器,马达各开关及机床运转部位是否灵活好用,快速进刀是否有障碍物,变速时不能过猛,等微转动时再变速,以免发生事故。
3、机床开动前要检查工件是否压劳,镗刀是否装牢固。
4、测量尺寸,对样板,装卸刀具润滑机床、变速、猹、摖机床、隔机床传递物件,用手摸光滑面(尤其镗半圆)、夹工件必须停车。
5、高速切削时,必须戴眼镜,使用盘头切削时不准站在对面更不能伸头看或检查工件。
6、镗大型工件时,工人必须统一行动,密切配合,偏重心过多的工件一定要采取措施,以防床面变形及其它事故。
超重工件必须经车间同意,并要有可靠措施。
7、大型工件应有起重工或天车工负责起吊、操作者应积极主动密切配合装卸,自行吊装时,要选择合适的钢丝绳,集中精力,精心指挥,保证安全。
8、工作中不准带手套,女工要带带上帽子以防发生意外。
9、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保养机床,把机床运转情况交代清楚,整理工具,打扫好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焊网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工必须经过学习,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熟悉操作规程并取得操作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
2.正确使用设备上操作按钮和控制装置,不得随意改动控制柜各项设置参数。
3.检查设备各传动、连接、润滑等部位及防护装置是否正常,上下电极部分固定螺钉必须牢固,不得松动。
4.设备在工作前应检查冷却水是否正常,电极头表面是否清洁干净,工作台表面
是否有异物,气源处理的三联体组件内是否有水需要排除,润滑油是否缺少,设备不得在缺水缺油下运转。
5.运行前要注意直线轨道、齿轮等零部件的润滑。
6.设备在工作过程中,操作者站立要恰当,手和头部应与设备运动部件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及时检查横丝储料仓内材料是否充足,工作中严禁与他人闲谈。
7.焊接过程中出现横丝落不到位等情况时,必须迅速停车手工处理补上横丝后方可继续运行。
8.焊接控制按钮与处理应急情况的操作者必须是一个人,不可以两人同时操作,避免事故发生。
9.设备必须保证在有钢筋的情况下才可以执行焊接操作,不能空载焊接。
10.焊接完毕的钢筋网片焊点处温度很高,在取下网片时手要远离焊点位置,避免烫伤。
11.工作结束时及时停机,切断电源,擦拭机床,整理环境。
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1.接送料的工作台面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确定。
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2.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
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3.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4.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
切断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握紧钢筋对准刀口迅速送入,操作者应站在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应防止钢筋末端弹出伤人。
严禁用两手分在刀片两边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5.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
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6.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更换高强度切刀,剪切直径应符合机械铭牌规定。
7.切断短料时,靠近刀片的手和刀片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夹住或夹劳。
8.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消除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好刀片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9.当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常响声或刀片歪斜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维护保养必须停机,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
10.液压传动式切断机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液压油位机电动机旋转方向符合要求。
启动后,应空载运转,松开放油阀,排净液压缸体内的空气,方可进行切筋。
11.手动液压式切断机使用前,应将放油阀按顺时针方向旋紧,切割完毕后,应立即按逆时针方向旋松。
作业中,手应持稳切断机,并戴还绝缘手套。
12.作业后应切断电源,用钢刷消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润滑。
液压剪切机安全操作规程
1. 液压载剪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经批准后,方可上机操作。
2. 操作人员使用前,应将液压剪放在较宽敞明亮的地方并保持双手干燥。
3. 选择电气性能良好、可靠的电源插座插接电动液压剪的电源插头。
4. 启动电动液压剪的电源开关后,非作业人员不得接触液压剪。
5. 踩动液压剪的脚踏开关,在不带被剪切物体的情况下试运行液压剪,检查液压剪工作是否正常,确定运行正常、剪头插销到位可靠后,方可进行剪切实物的操作。
6. 操作人员严禁剪切超出该电动液压剪剪切能力的物体。
7.进行操作工作时,操作人员的双手应距剪口不小于10厘米。
8. 铜杆剪断后,铜杆头应和人体保持在20厘米以上距离,防止断口划伤身体。
9.在工作过程中,操作人员集中注意力,禁止在疲倦、心不在焉等状态不佳的情况下操作液压剪。
10.操作结束后,应关闭液压液压剪的电源开关,拔下电源插头,并把液压剪放回指定位置后方可离开设备
冷轧园机安全操作规程
1.电源:
保持开关完整无损。
工作开机:
连接外电源→打开设备电源总开关→设备电源起动开关。
工作后关机:
关闭沙轮转动→关闭设备电源开关→断开外电源连接。
2.禁止随意乱接乱拉电线,开关插座必须上墙。
在进行设备清洁或打扫卫生时,防止水溅到电源上。
3.禁止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工作区。
4.滚圆机工作时,如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关闭总电源开关。
5.测量直径时,必须先停止砂轮转动,停止单晶转动,避免发生事故。
6.禁止在滚圆机自动工作时打开防护罩,禁止将头探入防护罩中,以免飞溅的磨液伤及眼睛。
7.现场地面干净整齐,不得乱放物品,下班前,切记关闭“水、电、气”总开关。
8.消防器材摆放位置合理,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其操作方法,并定期检查其是否完好、是否过期。
滚丝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工在上岗前应对机器原理及操作要领进行学习和掌握。
注意使用安全,用电安全等。
2.上班前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空转试车,检查电线是否有破皮现象,机器螺栓是否拧紧,同时应及时添加乳化油和水检查水泵发热是否异常。
3.检查刀口及滚丝轮是否与加工钢筋配合(16/18/20/22-------p2.5大滚丝轮,25/28/32----p3.0小滚丝轮) 注意:
刀口螺丝一个月必须强制更换一次防止螺丝拧断。
4.详细讲解应按滚丝机操作使用说明。
刀口为高速工具钢所以使用一定时期后应及时在砂轮机或切割机上进行打磨应注意的是:
打磨过程中应经常沾水,确保刀片不能烧蚀即变蓝(变蓝后刀片硬度降低影响剥肋效果及使用寿命)。
5.滚丝时应平稳用力直到机头自动前进为止,禁止粗暴上丝造成滚丝轮的毁坏及断丝。
6.滚丝机的工作原理是将剥好的钢筋圆柱体通过滚丝轮的挤压形成齿峰和齿谷,如果三支滚丝轮位置较远时形成的丝形不饱满(缺丝,牙形不完整,同时会引起套筒难以拧上等现象)。
如果三支滚丝轮位置较近时形成的丝虽然丝扣饱满但会引起(不易滚丝,掉牙,和套筒配合较松,迅速降低滚丝轮的使用寿命近而毁坏滚丝轮)。
所以应在实践中配合调刀棒进行调整。
7.调整的刀片位置应以调刀棒为基础同时应观察加工钢筋在剥肋时尽可能钢筋不发生偏动和随刀转动,使剥出钢筋尽量保证为圆柱形。
8.如发现机器出现异常转动或不能工作应从行程开关入手进行检查,而后检查熔断保险,电机。
在上述工作完成后,设备仍未能正常运行后及时通知技术部进行抢修。
9.工作中应进行抽验,绝对不能因滚丝偏差影响工程质量,并且在工作中应按二十支丝头试验一次,避免出现整批丝头不合格。
10.按工作量及时清除钢筋屑保证冷却正常,另外加工丝头长度应以套筒长度1/2为准。
11.下班时应将总电源关好,机器归到最前方,盖好设备,做好本次工作纪录。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首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起重机械作业安全,本规程对起重机械司机的操作、检修和管理等作业活动的安全要求做了基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
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门座起重机、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手持控制器起重机等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
第二章通则
第三条对起重机械司机的要求
(一)司机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满足具体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二)司机应经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作业时,司机应随身携带证件。
汽车起重机司机也应取得相应驾驶执照。
(三)司机应熟悉下述知识,并努力做到“四懂四会”。
1.所操纵的起重机各机构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2.起重机操作规程,本规程及有关法令;
3.安全运行要求;
4.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
5.电气安全及防火知识;
6.指挥信号;
7.保养和基本的维修知识。
(四)当重物处于悬挂状态时,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五)不符合操作规程的指令,司机应拒绝执行。
(六)司机身体不适或精神不佳时,不应操作起重机。
严禁司机酒后操作。
第四条司机接班时,应对仪表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
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第五条吊运前,司机必须明铃或报警,首先应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超越其他车辆驾驶室时其内部也不得停留人员。
第六条司机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
操作中有无关人员接近时,司机应给以断续铃声或警告。
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第七条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
第八条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第九条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第十条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
第十一条起重机工作时风力不得超过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
在大雨、大雾、大雪和大风(一般六级风以上)等恶劣天气情况下,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应停止作业,采取放下重物、锚定起重机、安装夹轨器(铁鞋)等安全防护措施。
再次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度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十二条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第十三条司机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第十四条司机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第十五条起重机工作时,严禁进行检查、维修和人工润滑等作业。
第十六条当钢丝绳从卷扬筒上出绳时,卷筒上的钢丝绳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必须保持应有的的安全圈数。
第十七条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
输电线路电压(kV)
<1
1-15
20-40
60-110
220
沿垂直方向(m)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m)
1.0
1.5
2.0
4.0
6.0
第十八条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第十九条空载运行时,吊钩必须提起,至少距离下方障碍物1米;带货运行时,货物必须提起,至少高出移动线路上最高障碍物1米以上。
第二十条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自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特殊情况下至少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由工艺和/或设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吊运时方案负责人应在场指导。
第二十一条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
对于设计允许同时使用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第二十二条起重机载运人员时,应由工艺、技术和安全等管理部门制定方案计划,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方案负责人应在现场指导。
第三章手持控制器起重机其他安全要求
第二十三条起吊时,司机不得把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应与工件保持1m以上的距离。
第二十四条吊运时,司机应保证吊物前、后、左、右方向上无人、无障碍。
在跟随行走时,不得处于下风向上,应注意脚下,防止摔倒。
第二十五条使用悬挂电缆手持控制器时,绝缘应良好,按键应无损坏并灵敏可靠。
第二十六条使用无线遥控手持控制器时,按键应无损坏并灵敏可靠。
遥控器应由专人管理,并执行登记领用制度。
在领用期间,司机必须随身携带遥控器,作业结束后必须马上归还,严禁随意放置或丢弃。
第二十七条吊运过程中,严禁同时按住手持控制器正反两个方向转动控制按钮。
第二十八条吊运过程中,严禁同时操作三个机构(即大车、小车、起升不能同时动作)。
第二十九条起吊中,严禁急速升降,杜绝冲顶事故。
第四章电磁铁起重机其他安全要求
第三十条起重电磁铁控制开关上,应有“吸附”、“释放”等字样。
第三十一条起重电磁铁的所有螺栓连接,应能防止自动松脱。
第三十二条起重电磁铁链条等承载结构,应保证安全可靠。
第三十三条电网供电的起重电磁铁,应设置突然断电时不使吸重坠落的停电保磁装置。
第三十四条吸运钢板、型钢的起重电磁铁,应设置电压低于电磁铁额定电压85%时的声光报警装置。
第三十五条起吊高温钢材时,起重电磁铁吸力将随温度上升而下降。
除产品说明书另有规定之外,一般只准起吊200℃以下的高温钢材。
第三十六条起吊钢板、型钢等工件时,应尽量使起重电磁铁放平。
第三十七条弯曲变形较大的钢材不可起吊。
第三十八条被起吊工件表面如有沙土、锈皮和凸刺的,吊运前必须清理干净。
起重电磁铁中心线应与工作重心线重合,待电磁铁与工件平面贴牢后方可吊运。
第三十九条严禁起重电磁铁吊物在人和设备上方通过,5米作业范围内不准站人。
第四十条起重电磁铁下降时,不得坠放,以防冲坏线圈。
第五章汽车起重机其他安全要求
第四十一条汽车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第四十二条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
启动后,应怠速运转,待仪表、泵、油温等运转正常状态后方可开始作业。
第四十三条起重机工作前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
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集稳定器。
第四十四条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杆。
调制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第四十五条司机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第四十六条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
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伸臂。
起重臂回缩时,仰角不宜太小。
第四十七条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第四十八条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第四十九条吊运时,汽车汽车驾驶司机室内不得有人。
重物不得超越汽车驾驶司机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第五十条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第五十一条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第五十二条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第五十三条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司机不得离开岗位。
第五十四条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
第五十五条起重机带载回转时,司机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第五十六条作业结束后,司机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
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最后应锁住起重司机室门窗。
第五十七条汽车起重机驾驶作业应参照执行《厂内车辆运输安全操作规程》有关条款。
第六章门座起重机其他安全要求
第五十八条作业前,司机应空载试转,回转时谨防起重机象鼻梁、刚性拉杆、平衡铁、吊钩等部件与前后机械、船舶、钢构件等之间相碰,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第五十九条司机应按规定掌握正常的操作方法,纠正不正确的驾驶姿势。
第六十条电动机启动后没有完全停止,不得反向启动。
第六十一条司机应随时检查并细心观察钢丝绳的情况,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应立即更换。
第六十二条严禁在电阻器、电阻片上烘烤物品。
第六十三条起重机带载回转时,司机应平稳操作,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防止重物游荡碰伤人员或损坏其他物件。
第六十四条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司机不得离开岗位。
第六十五条作业结束后,司机应做好保养检修工作;应将变幅到最小幅度;钩头升到顶端,回转制动刹好,切断电源,夹紧夹紧器。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起重机械司机应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第六十七条对与起重机司机配合作业的起重工的一般要求:
1.起重工(起重指挥、挂钩工等)应经特种作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
3.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0°,以免吊挂绳受力过大;
4.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5.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其重心平稳变化;
6.进入悬吊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
7.多人帮挂时,应有一人负责指挥。
第六十八条本规程如有与国家有关规定不相一致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六十九条本规程由分公司安全保障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折弯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首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折弯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折弯机操作工。
折弯作业辅助人员也参照执行。
第二章通则
第三条操作前:
(一)操作者必须熟悉机床性能和操作规则。
(二)按规定穿着劳保用品,非液压工严禁上岗操作。
(三)在机床起动前必须清除周围妨碍操作之物品。
(四)检查设备及电源开关、脚踏分离合器等是否正常,液压油是否充足。
(五)检查各润滑部位是否正常,各操纵机械是否能按使用要求运动。
(六)工作前应根据折曲板材的类别和加工要求选用上梁模具及按折曲处的弧度半径调整折边梁及下梁的升程位置。
(七)按板材的曲折角度,调整好限位开关的撞挡并试运转若干次以检验其灵敏度。
第四条操作时:
(一)机器起动后,空载运转几次,以对各运动部分的情况作详细的检查,给设备规定部位注入适量润滑油脂,确认一切正常才能正式工作。
(二)工作时对折边机刀口高低误差太大时应及时调整。
(三)应按额定载负表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荷工作,若电动机因过载自动断路时,首先检查机器各部结构是否正常,研究原因清除障碍。
(四)调换压模、测量工件应关闭电动机。
(五)各部分保护罩在机器运动中,不能卸掉,并且不准将手伸入罩内。
(六)每班工作前,必须检查下梁牢固情况,不许有松动及下梁向下滑动现象。
(七)折大型薄板边时,顶头不得站人,物件堆放要整齐,不准堆放在通道上。
(八)工作时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检修。
(九)排除故障或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在折边机处于完全静止状态下再进行修理,严禁非检修人员修理设备,严禁设备在运行中检修。
(十)严禁手伸入上下压模之间,严禁酒后操作,操作工对线应注意将开关放在停止位置。
(十一)操作时如发现有不正常杂音或油箱过热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油温最高温度为60度。
第五条操作后:
(一)工作完毕后,清理干净模具及设备上的油污及杂物等。
(二)保持机床周围场地清洁,折好的工件必须放置平稳,堆放整齐,道路畅通。
(三)经常检查电源,电线绝缘是否良好。
(四)操作者必须坚决执行交接班制度和设备保养的三擦制度(每班一小擦,每周一大擦,节前彻底擦)。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本规程如有与国家有关规定不相一致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七条本规程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H型钢组立机安全操作规程
1.设备操作者必须掌握设备结构、性能及切割原理,安全操作规程,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2.设备投入运行前应保证机体及电控柜可靠接地。
3.吊装工件时必须小心,工件不得撞击输入输出滚道及主机。
4.禁止在工件运行中检测及维修设备配件。
5.组立过程中,禁止人体跨越运动工件,确保人身安全。
6.出现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检修,严禁带病作业,非专业电工不得擅自打开配电柜进行检修。
7.工作结束后,关闭气源和电源,保养设备,清理工作场地。
摇臂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1.机床应由车间确定专人操作与管理,且须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方可上岗操作。
2.机床运转前,必须先加紧摇臂、立柱及主轴箱,方可开始工作。
3.机床变速时必须停止运转,禁止开车变速。
4.机床使用中摇臂沿同一方向连续转动不得超过180°,摇臂回转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及人员。
5.机床工作中如发生设备及人员事故,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再切断电源。
6.根据工件材质及刀具,选择合理的转速及进给量,严禁超负荷使用设备。
7.严禁戴手套作业,女工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用手清除铁屑。
8.机床主轴自动进给时,主轴移动手柄转动,操作者应远离手柄;与机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铁销或冷却液飞溅。
9.机床运转时,严禁在机床上检查、更换刀具及工件。
10.班后或工作结束后,关闭机床电源;对机床进行清洁及保养,清理工作场地。
四柱液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1.机床应由车间确定专人操作与管理,且须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方可上岗操作。
2.安装模具必须在断电情况下进行;上、下模具对中,调整模具间隙,不允许单边偏离中心,确认固定好后模具再试压。
3.作业前应空转5分钟,检查确认油箱油位、液压单元及管道、接头、活塞符合规定;试压,检查压力是否达到工作压力,设备动作是否正常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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