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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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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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实施细则
A级要素
B级要素
标准要求
达标标准
责任部门
1法律、法规和标准
1.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
1.1.1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定期更新。
1、建立《法律法规和标准管理制度》
2、建立《法律法规标准名录》电子和纸质各一份。
3、建立《法律法规标准内容的具体条款》电子文本
安全环保部
1.1.2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1、文件发放记录
2、培训记录、告知书、宣传材料
各部门
1.2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性评价
企业应每年至少1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1、符合性评价报告
2、不符合项整改记录
安全环保部
2机构和职责
2机构和职责
2.1方针、目标
2.1.1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环保部
2.1.2企业应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
企业各级组织应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以保证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有效完成。
1、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考核与奖惩记录
各部门
2.2负责人
2.2.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和基层工作。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环保部
2.2.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
1、制定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
2、主要负责人组织和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记录
3、安全文化建设计划或方案
安全环保部
2.2.3.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作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并确保安全承诺转变为必需的资源支持。
1、制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
2、安全承诺书告知记录表
3、资源配备文件及使用记录
安全环保部
2.2.4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会议(以下简称安委会)
1、安委会会议记录或纪要
2、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资料
3、制定《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4、领导干部带班记录及考核记录
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
2.3职责
2.3.1企业应制定安委会和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1、制定安委会、各管理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安全职责
2.3.2企业应制定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2.3.3企业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2、考核考核、奖惩决定文件及奖惩兑现情况
3、现场查:
财务记录、行征文件
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
行政部
财务部
2.4组织机构
2.4.1.企业应设置安委会或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1、安委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文件
2、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或委托文件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经历
安全环保部
行政部
2.4.2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大小,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
1、管理部门设置文件
2、治安保卫部门设置及专职治安保卫人员配置文件
安全环保部
行政部
2.4.3企业应建立、健全从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安全环保部
2.5安全生产投入
2.5.1企业应依据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定,自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1、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安全环保部
2.5.2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建立安全费用台帐
财务部
2.5.3.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或安全责任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缴纳凭证
财务部
3风险管理
3风险管理
3风险管理
3.1范围与评价方法
3.1范围与评价方法
3.1.1.企业应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和准则
建立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安全环保部
3.1.2.企业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人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8)企业周围环境;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在制度中明确评价范围
各部门
3.1.3.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科学、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
常用的评价方法有:
1)工作危害分析(JHA);
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3)预危险性分析(PHA);
4)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
6)故障树分析(FTA);
7)事件树分析(ETA);
8)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
1、风险管理制度
2、风险评价记录
3、选用的风险评价方法
各部门
3.1.4.企业应依据以下内容制定风险评价准则: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风险管理制度、风险评价准则和相关取值标准的内容。
各部门
3.2风险评价
3.2.1.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
1、建立作业活动清单
2、建立设备设施清单
3、风险评价记录
4、风险评价报告
各部门
3.2.2.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1、厂级评价组织应有企业负责人参加;开展风险评价的有关文件;
2、车间级评价组织应有车间负责人参加;要有风险分析记录、风险评价报告;
3、所有从业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各部门
3.3风险控制
3.3.1.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1、建立重大风险清单
2、建立风险控制措施
3、
各部门
3.3.2.企业应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1、风险管理培训教育计划
2、风险管理培训教育记录
各部门
3.4隐患治理
3.4.1.企业应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
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台账。
1、建立隐患治理制度、
2、建立隐患治理台帐
3、隐患治理记录
各部门
3.4.2.企业应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6)备案文件
建立重大隐患项目档案。
3.4.3.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外,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1、重大事故隐患的措施;
2、向上级的书面报告。
安全环保部
3.4.4.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1、重大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
2、隐患整改计划
安全环保部
3.5重大危险源
3.5重大危险源
3.5.1.企业应按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1、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2、重大危险源档案
3、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安全环保部
3.5.2.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1、安全监控报警设施台帐
各部门
3.5.3.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1、重大危险源定期评估制度
安全环保部
3.5.4.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
1、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2、设备设施的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
安全环保部及相关部门
3.5.5.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1、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2、预案的演练记录
3、建立应急救援器材台帐
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及各部门
3.5.6.企业应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
安全环保部
3.5.7.企业重大危险源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规定。
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2、重大危险源隐患整改情况
安全环保部
3.6变更
3.6.1企业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
1、建立管理制度
2、建立变更管理记录
安全环保部
3.6.2.企业应对变更过程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
1、变更的风险分析记录
2、变更风险的控制措施
3、变更实施验收报告
安全环保部
3.7风险信息更新
3.7.1.企业应适时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隐患。
1、建立风险评价记录或报告
2、作业许可证
安全环保部
3.7.2企业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
1、建立年度风险评审或检查报告或评审记录
安全环保部
3.7.3企业应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
3)技术改造项目;
4)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建立风险评价报告,记录
安全环保部
3.8供应商
企业应严格执行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并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1、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
2、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档案
3、供应商选用、续用、评价记录
4、与采购有关的风险信息
1、安环部
2、3、4供应部
4管理制度
4管理制度
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1.1.企业应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生产职责;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4)安全生产费用;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7)安全培训教育;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9)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10)风险评价;11)隐患治理;12)重大危险源管理13)变更管理;14)事故管理;15)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16)消防管理;1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1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19)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20)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
21)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人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
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出人库、运输、装卸等;23)检维修管理;24)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25)承包商管理;26)供应商管理;27)职业卫生管理,包括防尘、防毒管理;28)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2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30)应急救援管理;31)安全检查管理;32)自评等。
1、制定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清单。
2、制定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签发文件。
安全环保部
4.2操作规程
4.2.1.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12项内容:
1)岗位名称、任务、管辖范围;
2)岗位定员及分工;
3)岗位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4)岗位工艺指标(一览表);
5)工艺操作方法及正常开停车程序;
6)紧急停车程序及处理方法;
7)故障或事故名称,可能发生的原因及处理方法;
8)设备巡回检查、维护保养制度及原始记录;
9)有毒有害物质容许浓度;
10)操作过程注意事项;
11)消防、防护器材使用制度;
12)操作人员权利、义务及交接班制度。
1、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
2、文件发放记录
3、操作规程签发文件
各部门
安全环保部
4.2.2.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制定新项目的操作规程
相关部门
4.3修订
4.3.1.企业应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1、制定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操作规程
4、评审和修订记录。
安全环保部及各部门
4.3.2.企业应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代表参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注明生效日期。
1、评审修订记录
2、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安环部
各相关部门
4.3.3.企业应保证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发布最新版本的制度和规程
安环部
5培训教育
5培训教育
5培训教育
5.1培训教育管理
5.1.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
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1、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记录
3、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4、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安全环保部
人力资源部
5.1.2企业应组织培训教育,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1、安全生产费用台帐或资金计划
2、培训教育计划和记录
财务部
人力资源部
5.1.3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1、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人力资源部
5.1.4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
1、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2、变更记录
人力资源部
5.1.5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培训教育效果评价记录
人力资源部
5.1.6企业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1、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2、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3、安全培训教育记录、档案
安全环保部
人力资源部
5.2从业人员岗位标准
岗位标准主要要求:
1.岗位职责描述;
2.岗位人员基本要求:
年龄、学历、上岗资格证书、职业禁忌症等;
3.岗位知识和技能要求:
熟悉或掌握本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及其预防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关键点和主要工艺参数的控制、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4.行为安全要求: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执行作业审批、交接班等规章制度,禁止各种不安全行为及与作业无关行为,对关键操作进行安全确认,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拒绝作业等;
5.装备护品要求:
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工具的配置、使用、检查和维护,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应急设备器材的配备、使用和维护等;
6.作业现场安全要求:
作业现场清洁有序,作业环境中粉尘、有毒物质、噪声等浓度(强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工具物品定置摆放,安全通道畅通,各类标识和安全标志醒目等;
7.岗位管理要求:
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岗位培训,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安全检查,分析事故风险,铭记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
1、载明企业从业人员岗位标准的文件
2、从业人员招聘资料、员工台帐、档案。
人力资源部
5.3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5.3.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1、安全资格证书
2、安全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台帐。
安全环保部
5.3.2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安全培训教育台帐
安环部
5.4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5.4.1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
1、培训教育记录、档案
人力资源部
5.4.2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厂级、车间(工段)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企业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
1、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校训档案,考核合格证明
人力资源部
5.4.3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
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
2、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计划
安全环保部
5.4.4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船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1、从业资格证
2、管理台帐
安环部
5.4.5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培训记录、培训内容、考核内容
各相关车间
5.5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5.5.1企业从业人员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人力资源部
5.5.2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外来人员培训记录
安环部
5.5.3企业应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进人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厂级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基层单位培训记录
安环部
5.6日常安全教育
5.6.1企业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1、安全活动计划
2、管理部门和班级安全活动训练记录
安环部
各部门
5.6.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
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
建立班组安全培训记录
各部门
5.6.3.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
建立部门安全活动记录
安环部
5.6.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至少1次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
建立安全活动记录
安环部
5.6.5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1、建立月度安全活动计划
2、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及要求
安环部
6.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
6.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
6.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
6.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
6.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
6.1生产设施建设
6.1.1.企业应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生产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资料、施工记录、试生产方案、竣工验收文件等
档案室
各相关车间
项目办
6.1.2.企业应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的设立阶段、设计阶段、试生产阶段和竣工阶段规范管理。
1、新建项目:
可研、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消防专篇及职业卫生专篇及批复。
2、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
6.1.3企业应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实施有效安全监督,保证施工过程处于有序管理状态。
1、提供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
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
项目
6.1.4.企业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规定,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1、变更资料
2、变更风险分析记录
3、审查报告
项目
6.1.5.企业应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1、工艺设计文件
2、新工艺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报告
项目
6.2安全设施管理
6.2.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设施台帐。
建立安全设施管理台帐
安环部
各相关部门
6.2.2.企业应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6.2.3.企业的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建立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安环部
6.2.4.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1、建立设备检维修计划
2、安全设施维修记录
3、安全设施拆除、停用资料
生产部
6.2.5.根据企业应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账,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1、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2、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
3、监视和测量设备检验报告
4、校验和维护记录
生产部
各部门
6.3特种设备
6.3.1.企业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管理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规范管理。
1、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2、特种设备台帐和定期检验报告
安环部
6.3.2.企业应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
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
安环部
6.3.3.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企业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6.3.4.企业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保存记录.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各车间
6.3.5.企业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保存记录。
校验报告、检修记录
各车间
6.3.6.企业应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企业应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1、特种设备档案
2、定期检验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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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化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