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整治办XX年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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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整治办XX年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某县整治办XX年“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努力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年巩固提高”总体目标,根据《**县“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纲要(XX—XX)》,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和工作重点
整治目标:
努力提高“整脏治乱”成果,做到“五个延伸、四个巩固、三个提高”。
即:
城镇主干道向次干道延伸、背街小巷向居民院落延伸、中心城区向城郊结合部延伸、县城向集镇(乡场)和村寨延伸、交通干线向支线延伸;巩固县中心区环境卫生,巩固交通干线沿线环境卫生,巩固风景旅游区环境卫生,巩固窗口部位环境卫生;提高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投入比例,提高城镇管理与服务水平,提高公民文明素质。
工作重点:
一是深入持久地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培养学生养成教育,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二是重点开展河道综合治理,规范垃圾处置,净化水域水质;三是持久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治理,让行车有道、停车有位、违章受罚;四是加强行业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确保饮食卫生安全和饮食行业周边环境整洁;五是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及时查纠“脏乱”行为。
六是规范和健全集镇管理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县城
县城重点治理公共厕所、车站、饮食摊点、农贸市场、街巷院落的乱吐乱扔、乱贴乱画、乱排乱倒、乱搭乱建、乱停乱行及县城周边的公路沿线乱开乱采现象,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盲点问题。
1、夯实整治基础。
着重完成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系统工程的立项建设,实现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医疗垃圾集中处置及控制水质污染源。
加强公厕建设与管理,实现开放式公厕达卫生厕所标准。
2、规范管理市场。
着重解决农民卖菜难、居民买菜难、下岗职工创业难的问题,分类规划市场;对流动经营行为实行时间、地点、人员、卫生、使用面积和经营范围“六定”办法,消除拦路设摊、沿街叫卖现象,从根本上杜绝农贸市场脏乱、市场拥挤及农产品销售、下岗职工就业难问题。
3、治理交通秩序。
调整和增设车辆停放位置、标线、标识,调整斑马线位置,确保车辆行、停有序,行人遵章守纪。
杜绝在规划区以外停车候客,杜绝超速行驶、随意鸣笛、步行街道行车等现象。
加大对违章乱停乱放、乱行乱鸣行为的处罚力度,规范行人和机动车的交通行为。
重点加强公务车、出租车的管理。
4、维护公共卫生。
进一步以城区道路保洁、垃圾清理、城区出入口和背街小巷、居民小区院落治理为重点,坚持突击整治和经常性管理相结合;加强公共饮食卫生监督,适时开展公共卫生安全检查和预防;定期对公共场所进行消毒、杀虫、灭鼠;饮食摊点证照齐全,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落实摊前卫生责任制,随时保持摊点及周边卫生整洁,巩固好城区卫生环境。
5、监管特殊行业。
对公路沿线洗车、修车、采石采矿、建筑施工等特殊行业进行严格监管,严禁占道施工、修车、洗车等影响交通秩序的活动;严禁在县城周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开展影响公共安全、影响视觉美观和绿化的开采活动。
6、实施城乡互动。
加大城乡结合部治理力度,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解决管理空位或缺位的问题,增加保洁人员,加大保洁力度,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防止出现新的违章建筑,避免重内轻外、重城轻郊、重治轻管现象。
7、治理机关院落。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自行承担整治责任和费用,自行清理管辖范围的暴露垃圾、野广告,规范单位、家属区停车秩序,试行物业管理,做到适时保洁,垃圾日产日清,确保无暴露垃圾、无野广告。
8、提高市民素质。
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和舆论作用,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
建立健全教育处罚制度,依法对制造脏乱等不文明行为实施处罚,促进公民素质全面提高。
(二)乡镇
1、负责辖区内“整脏治乱”的全面工作,主动开展或联系相关部门联合行动,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倒乱排、乱吐乱扔、乱贴乱画、乱开乱采,无车辆乱停、无占道经营、无占道晾晒行为,并长期保持。
确保管辖范围内办公场所、集贸市场、街巷院落、公路沿线、校园周边、公共厕所、饮食摊点、车站、河道、村庄无脏乱现象。
2、加大基础投入。
确保集镇、乡场、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寨合理配备环卫设施、保洁人员,及时清扫,合理处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做到无暴露垃圾。
3、深化“百村创卫达标”成果。
结合“四在农家”创建,扩大农村改水、改厕、改圈、改灶、改路覆盖面,加强对历年“四在农家”创建点卫生与秩序的治理和巩固,实现村容整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乡风文明。
(三)旅游景区(点)及窗口部位
1、加强旅游景区(点)治理。
以九道水森林公园、清溪河等旅游景点为治理重点,确保环卫设施齐备、保洁及时、公厕卫生达标、管理规范、诚信经营、迎送有礼,确保各场所无乱扔、乱倒造成环境污染现象。
2、加强对车站、金融服务、加油站、宾馆(旅社)、饭店、政务服务中心等窗口行业的卫生监督管理。
环境卫生有专人保洁,做到无烟头、纸屑、痰迹、蛛网,无污水溢流,无暴露垃圾。
厕所设施齐全、规范管理、卫生达标。
加强对周边环境和秩序的治理,确保无乱停车、无暴露垃圾、无安全隐患。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工作责任
1、宣传教育制度。
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制作“整脏治乱”大幅标牌、开设电视专题、报纸专栏、广播讲座等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此项工作的知晓、参与、满意率。
2、集中行动制度。
每季度利用一个周的时间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人员由县“整治办”从相关职能部门临时抽派。
3、“三令”制度。
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分别下达《整改令》、《督办令》、《告诫令》督促整改。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属县管单位和部门的,一、二次进行通报,三次对责任领导进行组织处理;属中央、省、市驻正各部门的,将情况反馈到责任单位的上一级主管部门。
4、考核监督制度。
按照“党委牵头、政府执行、人大监督、政协协调”的原则,县人大、政协、纪检部门参与考核过程、结果监督,提出整改和对相关人员处理意见;实行动态考核,建立动态考核档案,对适时检查、半年督查结果积分评比,月月通报、半年挂牌、年终总评。
5、信息反馈制度。
“整脏治乱”各成员单位和乡镇必须坚持信息反馈制度,于每周五上午11时前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整治效果报县“整治办”,县“整治办”于每周五17时必须向市“整治办”报告本县一周整治动态。
(二)加强文明建设,提升公民素质
把建城与育人有机结合,在全县广泛开展现代文明市民教育活动,大力推进“诚信正安”、“礼仪正安”的建设。
1、抓教育提高。
政法相关部门结合“五五”普法教育,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市民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
教育系统要在全县中小学开设文明礼仪课堂,抓好未成年人的德育工作。
政府办、文明办要探索性开设文明礼仪教育网站;电视台要开设文明礼仪知识讲座栏目,并大势宣扬好人好事;新闻宣传中心要开设“整脏治乱”专栏,开展征文、评论专题;各单位抓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规范岗位行为与社会行为。
2、抓规范养成。
开展“整脏治乱”行动“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活动,组织全民学习现代公民必备的文明、卫生、交通、环保、礼仪等知识,引导公民树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纠正不文明行为。
3、抓文化熏陶。
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发展社区文化、镇村文化、企业文化、广场文化、校园文化等,不断提高群众的文化修养和审美情趣,营造欢乐祥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氛围。
结合“省级文明县城”、“四民社区”、“平安大道”、“平安村寨”创建活动,在大街小巷和村庄增设文明行为提示牌、宣传栏,发挥文明提示作用。
4、抓示范引导。
努力开展“省级文明县城”的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岗位等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创建的覆盖面,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为教育人、引导人、塑造人的过程。
(三)加大综合投入,夯实整治基础
1、县财政进一步加大对“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的经费投入。
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整脏治乱”工作经费纳入单位预算,保证整治经费专帐管理、专款专用。
2、健全和完善一支稳定、高效的保洁队伍、维修队伍、执法队伍、稽查队伍。
特别是乡镇要合理安排“整治办”人员的工作,合理设置环卫工人。
(四)发挥职能作用,提高整治水平
1、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委、妇联、新闻宣传中心、电视台要结合“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系统宣传教育和文明创建活动。
2、城管局要加大日常保洁、市政维护、城镇管理力度,确保卫生整洁、市政设施完好、公共场所秩序井然。
对县城社区管辖范围内大街小巷、楼群院落、绿化带、楼台新区、西门河的日常保洁、垃圾清运,并清除地面、墙面乱搭乱建和野广告(含过时、残缺标语);加强市政维护和公共厕所、农贸市场管理;合理调整斑马线位置,及时清除城区路障;治理乱摆摊设点、沿街叫卖、占道经营行为等。
3、卫生系统要组织卫生系统各单位加强各类公厕及周边卫生监督、消毒、杀虫、灭鼠,主动开展卫生厕所达标创建;适时开展公共卫生安全检查和预防;监督管理卫生服务行业及其场所“整脏治乱”工作。
4、工商局要规范广告发布秩序,消除视觉障碍。
重点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按照谁设置谁清理的原则,对户外广告实行时效管理,及时查处乱贴、乱画、乱挂商业性广告的行为;监管营业店堂卫生和经营秩序。
5、公安局(交警队)要为“整脏治乱”工作保驾护航,打击破坏“整脏治乱”专项行动违法行为;加强交通秩序治理,确保道路畅通。
加大对违规停车、违章行驶行为的惩治力度,确保车辆无违章停靠、调头、候客、鸣笛、超速等现象;对公务车辆违章实行严格处罚和通报制度,由交警队提供违章记录,报县“整治办”通报。
6、环保局加强水源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加大对噪声、水质、空气和化工危险物品污染源的整治力度。
7、建设局要加大屋顶乱搭乱建、地面违规建筑案件的查处、拆除力度,监督开发商搞好责任期内的地面、地下污水通道、墙面瓷砖、屋顶防漏等基础维护。
8、公路、客运管理部门要加强公路界桩范围内的垃圾清理和日常保洁,加大占道施工和修车行为的处罚力度,负责公路两侧乱排乱倒行为的查处;完善各类交通标志、标识,清理公路界桩范围内影响交通安全、影响视觉美观的经营性广告和标语;加强对一、二、三类汽车修理场所卫生与经营行为的监管和治理。
9、国土局要规范县城周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的开采行为,杜绝县城周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存在影响视觉效果、影响公共安全、影响绿化资源等开采活动。
10、教育局要加强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卫生监管,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组织师生开展公共安全与公共道德教育,并督促师生遵守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校园周边无脏乱现象发生,并负责教育系统“整脏治乱”工作考核检查。
11、机关其他工作部门、县城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职能积极参与“整脏治乱”的工作。
加强本单位办公环境、家属区、活动场所以及隶属范围的环境卫生与秩序治理,确保卫生整洁、秩序井然,无脏乱。
四、考核办法
考核结果与奖罚挂钩,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1、因失职、渎职、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执行“三令”不坚决等,根据情节轻重对单位责任人分别采取通报批评、书面检查、戒勉谈话、年终考评为不称职等组织处理措施。
2、年内被挂流动黄牌的单位,不得参与全县“整脏治乱”年度评先资格;单位被省、市通报批评且影响全县年度考核结果的,不得参与全县年度综合评奖。
3、对乡镇、职能部门实行动态考核,基数分为100分,扣完为止,加分不上限,以积分高低排名。
(1)扣分: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分,被第一次下发“三令”扣1分、第二次扣2分、第三次扣3分,依次递增;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整改扣3分,被省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被市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每周快讯》缺一期扣分;年终无资料扣10分、资料不全扣5分、未装订扣1分、未报送扣1分;省级民意测评中每出现一例群众不满意的扣分,市级民意测评中每出现一例群众不满意的扣分。
(2)加分:
报送信息简报被县“整脏治乱”简报转发一条加分,被市“整脏治乱”工作简报转发一条加分,在县级公众媒体转播、转发一篇加分;在市级以上公众媒体刊载一篇加1-3分,被省通报表扬一次加3分、市通报表扬一次加2分;年终资料齐全、汇编成册并于12月30日前报县“整治办”加2分。
4、对县直其他工作部门,根据对隶属单位、责任区域、办公场所、信息资料等情况综合积分,基数分为100分。
每查出一处问题扣1分,被省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市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县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被下“三令”扣1分;“整脏治乱”工作信息被县级公众媒体刊载一篇加1分、市级以上公众媒体刊载一篇加1-3分,被省、市通报表扬一次加2分;年终资料齐全加5分、汇编成册并于12月30日前报县“整治办”加2分。
5、半年考核按照动态考核积分高低,分乡镇、职能部门、其他工作部门三线综合评定一类、二类、三类,并以此作为半年颁发流动红旗、流动黄牌的依据。
6、年度考核按照动态考核积分高低,分乡镇、职能部门、其他工作部门三线考核,乡镇和职能部门分别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3000元、XX元、1000元;县直其他工作部门分别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800元、500元。
对被挂“流动黄牌”的乡镇、职能部门和其它工作部门,分别缴纳责任金1000元和500元。
8、年终开展先进个人评选,给予相应奖励。
五、责任分解
正安县XX年“整脏治乱”专项行动责任分解表
单 位
职 责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1、发“整脏治乱”重要文件。
2、加强对“整脏治乱”工作的调研、督查、协调、调度。
县委组织部
1、加强干部对“整脏治乱”工作认识教育之一。
2、选拔任用有关干部时,将“整脏治乱”工作成效列为实绩之一。
县纪委
适时对工作滞后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效能监察和组织处理。
县委宣传部
县文明办
(县整治办)
1、部署、指导、协调全县“整脏治乱”工作。
2、制定年度工作方案、阶段工作目标。
3、组织专项督查、开展日常检查、目标考核和测评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下达“三令”限期其整改并向相关领导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4、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整脏治乱”职能。
5、宣传报道全县“整脏治乱”工作动态和上下联系。
6、策划、联系相关部门开展各类提升文明素质的活动。
县直属
机关工委
1、加强县直机关“整脏治乱”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
2、在县直机关中继续开展“整脏治乱、知非明理”宣讲活动。
3、落实“整脏治乱”机关目标考核工作。
县发改局
1、将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并积极承接和申报各类与“整脏治乱”工作相关的项目。
2、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落实项目资金。
凤仪镇
1、加强“四民社区”创建与“整脏治乱”工作的结合。
2、积极支持、协调、配合县城管局开展“整脏治乱”工作。
3、承担社区以外城郊及结合部的卫生保洁任务。
4、把城郊结合部作为整治工作重点。
5、协助城管局开展“整脏治乱”各项工作。
县城管局
1、负责县城大小街道、小巷院落、河道卫生的整治和保洁。
2、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的管理和清运。
2、推进中心城区向城郊结合部延伸的管理工作。
3、抓好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的整治工作。
4、主动巡查和处理“脏乱”行为,重点抓好“乱摆摊设点、沿街叫卖、乱吐乱扔、乱排乱倒、破坏公共设施等行为的查纠。
5、对敞放畜禽的收容和处置。
6、对公共设施的维修以及添置和路障的清理。
7、搞好公共厕所的管理与标识设置。
8、规划县城各类广告、标语的发布。
9、规范小区、楼群污水排放及管道输通。
10、拆除地面、墙面乱搭乱建。
县教育局
1、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整脏治乱”等宣传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活动。
2、督促学校做好校园环境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工作。
3、策划和组织师生参与本校、驻地以及全县“整脏治乱”工作各项活动。
4、主动联系“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5、把“整脏治乱”工作的宣传、行动、效果等纳入各中小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县公安局
1、为全县“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2、加强“平安社区”与“整脏治乱”相结合的创建工作。
县民政局
1、充分发挥村(居)委员会的作用,指导各乡镇开展“四民社区”、“百村创卫达标”创建工作。
2、指导推进殡葬改革,治理乱埋乱葬和在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修建墓穴。
3、强化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
县财政局
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确保专项行动相关部门经费。
农机局
加强农用车辆的管理,杜绝城乡农用车身脏和乱停乱行乱鸣现象的发生。
县经贸局
1、监督加油站加强内部及周边环境治理,重点做好公厕卫生。
2、组织各企业开展“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并开展检查考核。
县国土局
取缔城镇和风景区周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采石场、打沙场等,控制和把握高污染行业的占地审批。
县建设局
1、指导各乡镇、县城公厕、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规划使用。
2、抓好“文明工地”的创建和工地卫生监管工作。
3、清理屋顶违章建筑。
4、督促和指导各地逐步建立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抓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5、进一步强化撤危打非工作。
县交通局
(运管所)
1、加大对县乡道路沿线的环境卫生及厕所卫生的整治力度。
保持路道沿线路容路貌美观,标志标牌标线清晰、正确、完整。
2、监督搞好各客运车站以及下属各单位环境卫生,整顿规范营运秩序。
3、负责对一类、二类、三类汽修场所、驾校的卫生监管以及规范经营行为。
县卫生局
(爱卫办、
卫生监督所)
1、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
2、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工作,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寨”、“卫生家庭”的创建与评选活动。
3、开展“卫生公厕”的达标建设与管理。
4、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和行业的监督管理,并将“整脏治乱”工作纳入管辖范围的检查考核内容之一。
5、搞好饮食行业、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和公共卫生消毒和预防。
县环保局
1、督促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填埋场建设项目的实施,加强饮用水源环境整治,确保饮水安全。
2、加强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提高大众对保护环境的正确认识。
3、开展“环优美”、“绿色学校”、“绿色家园”的创建评选表彰。
4、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噪声污染源、水质污染、空气污染和工业危险物品污染、医疗废弃物污染源的整治力度。
5、加强九道水公园、清溪河等景区的环境监管。
6、强化对汽车修理场、洗车场、澡堂浴室等的规范管理。
7、加大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力度,全面推进生态立县建设。
县交警队
1、开展“整脏治乱”“五进”宣传教育活动;2、继续开展“平安大道”和“畅通工程”创建活动;3、加强对“乱停、乱行、乱鸣”等行为的查处;4、负责对县城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提出建议。
县旅游局
1、督促旅游景点经营接待场所做到环境整洁、秩序井然,公厕管理规范。
2、组织实施“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
县工商局
1、维护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的经营秩序,规范各类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2、加强经营户的证照管理和巡查力度,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户搞好集贸市场卫生。
3、加强经营者经营场所以及影响范围的卫生监管,依法对制造“脏乱”现象的经营行为的教育和处罚。
4、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经营行为的整治。
5、登记和监管户外广告的制作与悬挂,实行悬挂位置、悬挂时效双重管理。
6、开展旅游景点(区)外的食品卫生检查。
7、督促经营业主落实门前“包绿化、包卫生、包秩序”等三包责任的落实。
县畜牧局
1、加强城乡死畜乱扔现象的治理与清查;2、查处在河道毒鱼破坏水域生态和污染水质的事件。
3、结合“整脏治乱”强化各类养殖场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县文体广电局
1、适时开展文明礼仪电视讲座、“曝光台”,加强管辖单位的卫生监管,落实体育场日常保洁人员及责任。
2、抓好文化市场管理,重点对网吧、游戏机室、歌舞娱乐场所等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进行集中治理。
严禁网吧、歌舞娱乐场所超时经营。
3、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巡逻、检查力度。
团县委
1、积极推进青年文明岗创建活动。
2、不定期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必要的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充分发挥青年突击队的作用。
3、组织青年志愿者实施星期六大行动活动。
县直其他
工作部门
1、加强对管理与服务群体的宣传教育,继续开展“整脏治乱”进家庭、进机关活动,扩大干部群众对“整脏治乱”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
2、组织各管辖群体开展“整脏治乱”志愿者或义务大扫除行动。
3、加强管辖单位、派出机构的场所、责任区域、职能履行等监管与考核。
4、认真落实守土有责、属地管理和门前三包责任制。
各乡镇
1、负责辖区内“整脏治乱”的全面工作,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倒乱排、乱开乱采、乱吐乱扔、乱贴乱画、乱开乱采,无车辆乱停、占道经营、占道晾晒行为。
确保管辖范围内办公场所、集贸市场、街巷院落、公路沿线、校园周边、公共厕所、饮食摊点、车站、河道、村庄无脏乱。
2、加大基础投入,确保有“整脏治乱”专职人员、专项经费,集镇、乡场、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寨合理配备环卫设施、保洁人员,及时清扫,做到无暴露垃圾,合理处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3、深化“百村创卫达标”成果,结合“四在农家”创建,扩大农村改水、改厕、改圈、改灶、改路覆盖面,加强对历年“四在农家”创建点卫生与秩序的治理和巩固,实现村容整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乡风文明。
**县“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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