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浴室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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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浴室建设项目
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浴室建设项目
监理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盐城师范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设计文件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浴室建设项目
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浴室建设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盐城师范学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
2、工程规模:
浴室建设项目造价约551.2万元。
建筑面积约1813平方米。
3、招标范围:
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
工程范围主要指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浴室建设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监理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4、监理服务期:
与所监理工程施工合同所涵盖的时间相一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
5、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10月20日。
6、最高限价:
人民币8.5万元。
7、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8、监理目标要求:
(1)质量目标:
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
(2)工期目标:
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3)安全目标:
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4)成本控制目标:
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
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
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总监理工程师资质和要求:
必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年龄在5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为准),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保证项目组成员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
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8月5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2月-2017年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6、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7、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注:
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项其他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文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或“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或“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所投的项目交纳相应金额的投标工本费。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2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
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一起交给招标人(装入单独信封密封并注明投标人名称)。
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留存于招标人账户。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有不足部分则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补齐),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退换,不计息。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或“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盐城师范学院
联系人:
王足林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秦一峰
联系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名称:
盐城师范学院
地址:
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
联系人:
王足林
电话: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江苏和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亭湖区文港中路82号
联系人:
秦一峰
电话:
3
项目名称
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浴室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4
建设地点
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
5
建设资金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6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7
监理服务期限
详见招标公告
8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9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2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3
招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投标人须知2.1条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投标人须知3.1.1条
15
投标人须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
详见投标人须知3.7条
16
最高限价
人民币8.5万元
17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18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公告
19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18年10月22日14:
00时至14:
30时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22日14:
30时
2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盐城市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2号)行政办公楼5楼投标室(B510室)
21
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参加人员及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会议,未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23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名
24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或“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
25
履约担保
中标价的5%
26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27
异议与投诉处理
详见投标人须知10.5条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
29
本工程招标人是否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不接受
30
本工程招标人是否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不接受
31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当发现的不明确或不一致,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按已明确的规定评标;当发现的不明确或不一致,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时:
⑴凡是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不明确或不一致,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⑵凡不是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不明确或不一致,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影响评审的,剔除该因素进行评审;其它情形的,以现行法律法规约定为准;凡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⑶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32
1、本招标文件时间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时间为准,所涉及金额的币种均为人民币。
2、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
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监理服务期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施工现场的联系方式见须知前附表。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设计文件;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或“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随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等内容。
查询如有遗漏,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3投标人从”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或“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投标人从”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或“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以便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答疑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以答疑形式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或“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2.2.4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或“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
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2.2.5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申明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六)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表
(七)拟选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简历表
(八)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表
(九)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含在监理服务期内完成本招标文件所列监理范围全部监理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由施工阶段监理费报价和其它阶段监理费用报价组成。
施工阶段监理费报价要求和其它阶段监理费报价要求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根据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条款的内容由各投标人依照市场行情、自身综合实力、服务能力、管理水平等各项因素自主确定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
3.2.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合同。
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实施范围、现场情况、监理工期、监理质量要求等因素结合相关监理收费标准自主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范围所有监理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风险因素),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结算时不因总投资额的变化或监理服务时间的变化而调整。
除合同主要条款另有约定外,本项目的中标价不调整。
3.3投标有效期
3.3.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后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2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一起交给招标人(装入单独信封密封并注明投标人名称)。
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4.3投标保证金退还
3.4.3.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留存于招标人账户。
3.4.3.2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4.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3.5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编写。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在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如有)等需要盖章的部分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印章。
3.7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真实有效,且须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不得涂改)、完整、清晰可辨,出现不符合上述任一情况的,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及投标授权委托人的保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资料。
注:
上述原件应集中单袋密封,封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并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缺少上述任一原件将不能通过资格后审。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1.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4.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拒收并退回: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封装或标志的。
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供齐全的。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的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
4.3.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否则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开标
5.1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具体人员及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投标人数量并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招标人逐一核验前附表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人员身份;
(5)当众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标准(目标)、工期、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
(6)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授权委托人书面提出,由招标人答复并制作记录。
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认同;
(7)开标结束。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开标结束后就开标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6.1.2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内部推举产生。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6.1.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过程中,除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情形外,评标委员会认为因招标文件缺陷无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6.4无效标条款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
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未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2、开标到场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有约定)与投标函中明确的代理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或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证书不一致的;
13、按招标文件约定应参加开标会的人员,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议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14、未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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