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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603号
证书编号:
国环评证甲字第2603号
南昌至宁都高速公路新建工程冈上至宁都段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
目录
1项目概况1
2环境现状评价结论1
2.1自然环境1
2.2社会环境2
2.3生态2
2.4声环境3
2.5水环境4
2.6环境空气4
3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4
3.1生态影响及保护措施4
3.2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7
3.3社会环境影响9
3.4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0
3.5事故风险12
3.6环境空气12
4总结论13
1项目概况
南昌至宁都高速公路新建工程冈上至宁都段位于江西省中南部,穿南昌市、宜春市、抚州市、吉安市、赣州市5市境内,呈南北走向。
公路自北向南主要经过南昌境内的南昌县、宜春境内的丰城市、抚州境内的乐安县、吉安境内的永丰县和赣州境内的宁都县等5个县(市)。
项目起点位于南昌市南昌县冈上镇附近接上海至昆明高速公路(G60),终点位于赣州市宁都县青塘镇附近接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G72),项目主线全长243.167km,互通连接线长27.4km。
项目全线按全封闭、全互通、全部控制出入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修建,设计行车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0m,沥青砼路面。
互通连接线按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12m标准进行建设。
南昌至宁都高速公路共设置特大桥14046米/7座、大桥20554米/48座、中小桥1678米/23座,桥梁总长36278米/78座,占路线总长度的14.91%;特长隧道12350米/3座、长隧道6150米/3座,中短隧道4750米/10座,隧道总长23250米/16座,占路线总长度的9.56%;桥隧总长60893米(含主线上跨分离立交1365米/21座),占路线总长度的25.04%;互通式立体交叉12座。
项目总投资估算170.19156860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6998.9582万元,环保投资约45917.2万元,环保投资占整个项目工程投资的比例为2.70%。
项目预计2013年7月开始施工,2015年12月建成通车,建设工期30个月。
2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2.1自然环境
拟建高速公路所经区域属于赣江水系,路线由北向南,分别经过赣江冲积平原以及赣中赣南丘陵山地地形,其中路线北端的赣江平原(南昌至丰城一带),地表水系十分发育,水网密布,区内大小河流、港汊、湖泊不计其数,形成一以赣江为主流,以赣抚总渠、里河及清丰山溪为次级支流的水网;而路线中部及南端(丰城至宁都一带)的丘陵山地,则以赣江的二三级支流为主,路线带内山间溪流发育,区内主要的河流有公陂河、敖溪河、恩江、黄陂河等,以及三门坑水库、枫溪水库、攸乐水库、紫云山水库、高虎脑水库、桐林水库、老埠水库、竹坑水库等大中型水库。
路线区域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阳光充足,雨量充沛。
路线沿线气候稍有差异。
2.2社会环境
项目直接影响区为南昌境内的南昌县、宜春境内的丰城市、抚州境内的乐安县、吉安境内的永丰县和赣州境内的宁都县等5个县(市)。
项目路线布设已充分考虑了与沿线各市、县和城镇发展的规划,均保持适当距离。
推荐方案总体符合沿线县市发展规划,丰城市洛市镇和宁都县小布镇经协调后不会对乡镇发展造成影响或影响很小。
工程沿线2km范围内共涉及文物点25处,其中3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处。
2.3生态
⑴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江西省生态功能区划》,该项目评价区跨越了5个生态功能区(隶属于3个生态区,5个生态亚区),即:
赣江抚河下游滨湖平原农业环境保护与防洪分蓄洪生态功能区、赣江下游河谷平原农业环境保护与防洪分蓄洪生态功能区、崇仁河宜黄水流域水土保持与农业环境保护生态功能区、吉泰盆地东部水土保持与农业环境保护生态功能区和梅江上游及琴江流域水土保持与水质保护生态功能区。
⑵沿线生态敏感区域
通过对沿线南昌县、丰城市、乐安县、永丰县和宁都县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等生态敏感区进行调查,公路主线布线距离区域内5km范围内生态敏感区有:
距离南昌县兴农沙漠森林公园西部边缘直线距离约200m;永丰县水浆自然保护区距离东部实验区边缘直线距离约100-200m;经调整后,距离宁都县莲花山自然保护区西部边缘直线距离约50m;距离工程连接线青塘连接线穿翠微峰国家森林公园。
⑶陆生植被及植物资源现状
①评价区植被区划属于湘、赣山地丘陵栲、楠、木荷林、栽培植被区—赣江、抚河、信江下游丘陵栲、楠、松杉林亚区和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南部亚地带—雩山山地丘陵栲楠、松杉林亚区。
其中赣江、抚河、信江下游丘陵栲、楠、松杉林亚区现状植被以此生类为主,主要为山地灌木草丛和马尾松疏林;雩山山地丘陵栲楠、松杉林亚区现状植被以马尾松、杉木林、毛竹林为主。
②按照《中国植被》《江西森林》中自然植被的分类系统,划分出不同的植被类型,评价区的自然植被共划分为3个植被型组,7种植被型、26群系。
③评价区共有种子植物677种(包括种下分类群及重要的栽培种),隶属于124科、452属(除去栽培植物种类,评价范围共有野生种子植物122科416属619种),包括裸子植物3科4属6种,被子植物121科448属671种。
评价范围种子植物科、属、种数量分别占江西省总科数、总属数和总种数的54.39%、33.88%和14.71%。
④项目沿线分布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种,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樟树(Cinnamomumcamphora),除此之外,拟建公路两侧300m评价范围内未发现有其他野生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分布。
经过现场勘察,发现评价区范围内有古树11株,均为三级古树,树种均为樟树。
⑷陆生脊椎动物资源现状
评价区内目前发现有陆生脊椎动物93种,隶属4纲23目49科。
其中两栖类2目6科13种,爬行类2目6科20种,鸟类12目28科46种,哺乳类7目9科14种。
评价区共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种,分别为:
鸢、红隼、燕隼、斑头鸺鹠。
评价区共发现江西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0种,分别为:
黑斑肥螈、中华蟾蜍、黑斑侧褶蛙、王锦蛇、灰鼠蛇、滑鼠蛇、乌梢蛇、银环蛇、眼镜蛇、尖吻蝮、小、牛背鹭、白鹭、池鹭、灰胸竹鸡、山斑鸠、珠颈斑鸠、四声杜鹃、普通翠鸟、三宝鸟、戴胜、家燕、金腰燕、棕背伯劳、黑枕黄鹂、黑卷尾、喜鹊、画眉、大山雀、黄鼬。
⑸水生生物资源现状评价结论
评价区浮游植物中,在种类,硅藻门和绿藻门种类最多,蓝藻门次之;浮游动物中,轮虫的种类在四类浮游动物中最为丰富,枝角类和桡足类的种类相对较少;评价区底栖动物常见的有中国圆田螺(Cipangopaludinachinensis)、方形环棱螺(Bellamyaquadrata)、淡水壳菜(Limnopernalacustris)、三角帆蚌(Hyriopsiscumingii)、圆顶珠蚌(Uniodouglasiae)、河蚬(Corbiculafluminea)和摇蚊幼虫、水蚯蚓等;评价范围内鱼类共有37种,隶属于4目10科。
其中以鲤科鱼类为主。
评价范围河流、水库等湿地无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保护水生生物分布,也没有当地生特有水生生物。
跨河流、水库、湖汊大桥水域无鱼类的“三场”分布。
2.4声环境
⑴环境噪声现状
拟建公路经过区域均为乡村地区,除局部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外,其余区域村庄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监测结果表明执行公路所经过区域监测点位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⑵交通噪声现状
交通干道两侧噪声衰减断面监测结果表明:
距所有交通干线中心线20米以外昼、夜交通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除沪昆高速120米范围以外难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外,其余交通主干道120米范围以外均能达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2.5水环境
通过对拟建公路跨越的里河、清丰山溪、龚坊河、恩江、黄陂河、老埠水库及竹坑水库等水体水质进行监测,上述水体的PH、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总磷(水库)等监测结果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2.6环境空气
项目沿线南昌市南昌县测点新荆林村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王土岭(宁都县莲花山自然保护区内)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其余测点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3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3.1生态影响及保护措施
⑴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
设计单位在路线走廊选择中充分考虑了对沿线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的影响,总体路线走廊兼顾路网需求,同时避让了区域生态敏感区。
根据公路走向,公路布线距离区域内永丰县水浆自然保护区距离东部实验区边缘直线距离约100-200m;经调整后,距离宁都县莲花山自然保护区北部及西南部边缘直线距离约50-100m,距离南昌县兴农沙漠森林公园西部边缘直线距离约200m,路线主线及连接线均不涉及沿线保护区范围内。
但是路线距上述保护区距离较近,建议在下阶段设计当中,尽可能远离上述保护区范围。
同时在施工过程当中,要严格控制施工机械和临时施工场地进入上述保护区范围内,以减小施工过程中,对保护区的影响。
⑵对陆生植物的影响
●林地占用影响分析
拟建公路占用林地约为1020.76hm2,主要包括马尾松、杉木、湿地松、毛竹人工林,以及少量的苦槠次生林等
公路建设占用上述林地,尤其是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会造成沿线植物植株和植被总生物量减少。
占用的植被类型在评价范围、沿线地区均有分布,占用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较少,林中植物都为沿线地区常见种,没有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毛竹人工林等经济林在沿线均有分布,本项目仅占用少量的经济林地,可以通过经济补偿的方式将占用该类林地的影响降至最低。
通过对占用的林地进行补偿和工程建成后绿化等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公路建设带来的林地损失;在对占用的生态公益林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由县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补足后可进一步减少项目建设带来的影响。
公路临时占地将对植被产生直接的破坏作用,但是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通过绿化和复耕后可以恢复。
●对古树和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植物的影响
根据沿线古树调查结果,拟建公路在K128+000-K135+000处与牛田古樟群落各保护小区距离较近,约200m左右,建议下阶段在路线设计时,尽量考虑路线与牛田古樟群落保护小区的位置关系,尽可能远离古樟群落。
同时,临时施工场地和施工机械要远离古樟群落。
另外,评价范围内还涉及分布古树共15株,11处,均为樟树。
根据该路段地形、古树分布情况,对位于K31+100、K143+800、K207+000线位处的3株古樟树可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建议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古樟树进行移栽和挂牌保护。
⑶对陆生动物的影响
施工期间,公路建设对两栖动物和爬行动物的活动有一定的影响,会迫使它们迁移到非施工区,但对其生存不会造成威胁。
鸟类和兽类受施工噪声干扰将被迫离开原来的领域,当临时征地区域的植被恢复后,它们仍可回到原来的领域。
营运期交通噪声和夜间车辆行驶时灯光对动物的活动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主要是造成公路两侧区域动物活动范围缩小,并向附近地区转移,但影响较小。
对评价范围陆生动物而言,工程占地将减少动物的生境,评价范围陆生动物在公路两侧主要以个体形式存在,且栖息生境较广,受公路施工、营运影响可以迁移到附近栖息地,公路建设对其影响程度有限。
⑷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跨河桥梁水下桥墩施对施工水域附近水生生物有一定影响,但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随着水质恢复,浮游生物可基本恢复到施工前的水平。
营运期对水生生物基本不造成影响,但是危险品事故泄漏将造成部分河段或水体的水生生态的损失。
项目建设对鱼类的影响仅限于受到影响的涉水区域,相对涉及水体的面积较小,且评价范围的鱼类资源一般,没有国家及江西省级重点保护鱼类,项目施工不影响鱼类物种资源的保护。
营运期发生事故污染风险可能会对上述水体的水生生物造成一定影响。
⑸水土流失影响
本工程在各时段水土流失预测年限内,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715293t,新增水土流失量637813t。
⑹对区域自然体系完整性影响
由于拟建公路沿线区域农田植被和林地植被为区域内的主要植被类型,区域内林地分布的面积较大,且树种组成主要为马尾松、杉木,群落结构较简单,公路建设占用的林地占各县原有林地面积的比例很小。
因此公路建设不会造成沿线植被类型分布状况和森林植物群落结构的改变。
本区域内绝大部分的植被面积和植被类型没有发生变化,亦即对本区域生态环境起控制作用的组分未变动,生境的异质性没有发生。
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设计阶段应制定合理的生态维护方案,优化线路设计,尽量减少耕地和林地占用数量,对占用林地采取异地栽植措施,避免砍伐。
道路边坡防护应采用植物为主防护措施,防护树种选择地方树种,并采取乔、灌、草等结合方式进行综合防护。
●加强施工期管理,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要尽量缩小范围,减少对耕地的占用。
对占用耕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用于复耕或绿化。
加强公路两侧绿化,在公路两侧绿化范围内采取乔、灌、草结合的形式进行绿化,绿化树种尽量选择乡土物种。
对工程占用的耕地应按国家相关政策及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批复文件进行耕地占补平衡补偿,同时对占用的基本农田按“占一补一”的原则进行补偿。
由建设单位按实际用地面积缴纳基本农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对于公路沿线占用的公益林,应根据《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报有关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提出占用林地申请,按“占一补一”的原则在辖区内做好相应的补偿工作。
工程建设中应加强对古树名木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保护,对公路评价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尽量避让,对无法避让的按林业部门相关手续进行移植保护,同时对邻近公路的古树进行挂牌宣传、保护,必要时设置护栏。
●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保护动物,在施工时严禁对其进行猎捕,严禁施工人员和当地居民捕杀两栖和爬行动物。
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避免在野生鸟类和兽类晨、昏(早晨、黄昏)或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其休息时间施工作业。
3.2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⑴公路施工期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最大在距源20m以外可符合标准限值;夜间最大在150m以外可符合标准限值。
昼间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噪声在距源50m以外可符合标准要求;夜间在200m以外可符合标准要求。
推荐方案评价范围内有敏感点198个,其中主线敏感点180个(乡村居民点169处,学校9处,敬老院2处),青塘连接线敏感点18个(均为乡村居民点)。
公路施工期施工噪声将会对居民造成不同程度的干扰影响,主要影响对象包括新荆林村、北村、沙港村、上蛟李家、洲上刘、姜家、山前、店上、南岸村、潭头、刘万、魏家村、上坊徐家、上湾、下赤、蛟塘小学、杜山、仔坑、新陈、贺家、山背、陈家、陂下、坑里、新居、姜山、新厚房、塔城、万坑、麻咀、狮子石、银坑、长源、草大坪、青陂、上丰林、古井、右源、龙坊、大坑口、马头嘴、双岭、严源、中何屋、杨依街上、玉源、塘源、中心堂、龟庄小学、店下、坎田小学、坎田、旱塘里、茶杯、社岗、新屋、南北坳、松山下、下山坝、鱼尾上等距主线路中心线50m范围以内以及五里亭、竹坑、白竹坑等距连接线30m范围以内的居民点,尤其是夜间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更大。
⑵主线敏感点超标分析:
①居民点超标情况分析
近期:
拟建公路沿线评价范围内共有169个居民点,其中昼夜均不超标的居民点有13个;昼间不超标夜间超标的居民点有62个,超标范围1.2~10.2dB(A);昼夜均超标的居民点有94个,昼间超标范围0.3~6.7dB(A),夜间超标范围2.0~12.7dB(A)。
中期:
拟建公路沿线评价范围内共有169个居民点,其中昼夜均不超标的居民点有3个;昼间不超标夜间超标的居民点有37个,超标范围0.6~6.6dB(A);昼夜均超标的居民点有129个,昼间超标范围0.5~9.1dB(A),夜间超标范围0.6~15.5dB(A)。
②学校超标情况分析
近期:
拟建公路沿线评价范围内有9所学校。
其中昼间不超标夜间超标的学校有4个,超标范围2.5~4.0dB(A);昼夜均超标的学校有5个,昼间超标范围0.5~9.1dB(A),夜间超标范围5.1~14.8dB(A)。
中期:
拟建公路沿线评价范围内有9所学校。
其中昼间不超标夜间超标的学校有2个,超标范围4.7~4.9dB(A);昼夜均超标的学校有7个,昼间超标范围0.3~6dB(A),夜间超标范围5.9~16.4dB(A)。
③养老院超标情况分析
近期:
拟建公路沿线评价范围内有2所养老院。
其中陶唐乡敬老院昼间不超标夜间超标,超标范围0~5.0dB(A);石马敬老院昼夜均超标,昼间超标范围0~0.6dB(A),夜间超标范围0~5.4dB(A)。
中期:
拟建公路沿线评价范围内有2所养老院。
2所养老院昼夜均超标,昼间超标范围1.8~2.5dB(A),夜间超标范围7.3~7.7dB(A)。
⑶青塘连接线敏感点超标分析:
①居民点超标情况分析
近期:
拟建青塘连接线沿线评价范围内有18个居民点,其中昼夜均不超标的居民点有4个;昼间不超标夜间超标的居民点有12个,超标范围0.8~6.1dB(A)。
昼夜均超标的居民点有2个,昼间超标范围0.7~1.2dB(A),夜间超标范围5.9~6.1dB(A)。
中期:
拟建公路沿线评价范围内共有18个居民点,其中昼夜均不超标的居民点有4个;昼间不超标夜间超标的居民点有9个,超标范围2.5~7.6dB(A);昼夜均超标的居民点有5个,昼间超标范围0.3~2.7dB(A),夜间超标范围6.3~8.0dB(A)。
⑷噪声防护措施
施工期合理进行施工布置,施工场地尽量远离居民区;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在距公路较近且受施工影响的敏感点的路段严禁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
00—次日6:
00)施工。
营运期针对不同敏感点超标情况,评价提出采取设置声屏障、隔声窗等防护措施。
评价范围内共189个敏感点出现不同程度超标,评价提出设置声屏障73处,总长18670延米,隔声窗121处,总面积24470m2,预留隔声窗13处,总面积2100m2。
互通连接线具体布设时应尽量沿线远离居民点,保持在20m以外,必要时对邻路居民采取隔声窗等防护措施。
3.3社会环境影响
⑴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2012年12月批复的《江西省2020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本项目是未来南昌-宁都-兴国-韶关国家高速公路的一部分,也是江西省“四纵六横八射线”公路网主骨架的重要路段,本项目在其中属于第“四射”。
公路主线不涉及城市规划区,穿越了丰城市洛市镇及宁都县小布镇城镇规划区,建设单位已与相关政府进行了协调,征求了地方意见,地方政府均同意工程穿越其镇区规划范围,在后期规划修编中调整总体规划并预留高速走廊以适应该路线的总体要求和城镇发展。
除丰城市洛市镇及宁都县小布镇外,公路不涉及其他乡镇规划范围。
但根据沿线部分乡镇规划情况,公路距离丰城市县铁路镇、乐安县山砀镇、龚坊镇、万崇镇、永丰线陶唐乡和宁都县青塘镇相对较近,在下阶段路线优化和调整过程中应注意避让城镇规划范围。
⑵项目建设需征用土地和拆迁建筑物,对工程沿线居民生活和生产有一定影响。
项目总体占地指标符合交通部、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但沿线匝道收费站、养护工区等占地指标超标,下阶段应做好调整工作。
根据工程设计确定的路线方案,本工程建设推荐方案全线共拆迁建筑物56320m2,共涉及拆迁居民约470户左右,受影响人口约1880人。
通过落实国家和地方征地拆迁安置、土地复垦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制定合理的土地复垦、拆迁安置方案,落实各项补偿措施,可以使影响降至最低。
⑶本次环评引用《南昌至宁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报告结论,共涉及探矿权5处探矿权和12处采矿权。
建设单位与矿权所有人正在签订压覆补偿协议意见书。
⑷项目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12座,分离式立交24座,方便项目沿线相关城镇居民往来。
另外拟建公路在设计时充分考虑了对沿线受影响村庄居民出行和耕作的影响,除桥梁、隧道等不影响正常通行设施外,项目全线全路段根据居民点分布及农田耕种需要共设涵洞通道631道,平均0.38公里设置一道,供居民、农用车和拖拉机通行,最大限度的减少了本项目对道路两侧居民的阻隔影响。
营运期对公路两侧居民的出行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⑸减缓社会影响措施
①在路线经过的居民集中村组等路段施工应布设宣传专栏进行宣传,设立告示牌,使项目沿线居民进一步了解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向受影响群众宣传有关建设征地、拆迁安置政策等,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支持项目建设,增加对项目建设带来的暂时干扰的理解和体谅。
②加强与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合作,对施工物资运输应进行合理的规划,同当地政府进行协调,制定合理的运输方案和运输路线,以避免现有道路的交通堵塞,特别是利用区域内公路,更应做好协调工作。
同时施工运输应尽量减少从村庄附近经过,以减少施工车辆对村民的干扰和污染影响。
③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保护施工现场和文物资源,杜绝乱抢、藏匿、私分文物,并且要及时上报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待文物部门处理后再进行施工。
④施工应尽量安排在路基永久用地范围内,减少临时用地;对需占用的临时用地应尽量避免选址占用良田如水田、高产旱地等,减少对耕地的影响。
对占用的临时用地施工期应减少对地表的扰动,避免水土流失;同时应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和施工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尽量缩小施工作业带的宽度,严禁随意扩大。
3.4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⑴拟建公路跨越水系包括抚河和赣江水系。
根据路线走向,项目跨越河流包括南昌境内赣抚航道、三干河、里河(市界);丰城境内清丰河、清丰山溪及其支流白土水、槎水、秀水及其二级支流富水;乐安县境内玉塘水(公陂河)及其支流龚坊河、恩江及其支流万崇河;永丰县境内恩江二级支流江口河及滕河、赣江二级支流沙溪河;宁都县境内梅江支流黄陂河等河流;另外项目在丰城境内跨越里城水库、在乐安境内跨越星子岭水库及乃江水库、在永丰县境内跨越老埠水库及竹坑水库。
通过调查,除乐安县龚坊镇附近跨越公陂河支流龚坊河下游913米有龚坊镇取水口,公路位于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其他跨越河流均不涉及水源地保护区范围。
评价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调线建议,调整后桥位位于龚坊镇取水口上游1120米,仍位于其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并征得了饮用水源地主管部门乐安县人民政府同意。
通过线路优化并采取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对沿线县市、乡镇水源地造成直接影响。
鉴于公路跨越公陂河支流山砀河(K89+700)龙义中桥、跨越公陂河支流龚坊河亭子边大桥(K97+000)2处桥梁下游分布有乐安县山砀镇、龚坊镇乡取水口及水源地,评价建议上述桥施工时施工营地和搅拌站选择应尽量远离水体,距离水源地距离应在200m范围外。
施工营地应尽量利用大堤两侧现有居民住宅。
施工临时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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