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意见与市质监系统上半年工作总结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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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意见与市质监系统上半年工作总结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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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意见与市质监系统上半年工作总结汇编
市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意见与市质监系统上半年工作总结汇编
市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我市“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坚持“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协调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机制,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不断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富裕、和谐、幸福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全面推进的原则。
根据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先易后难,梯次推进,形成覆盖全市、惠及百姓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监管部门的骨干作用、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企业及群众的主体作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创新机制、务求实效的原则。
不断创新发展理念,优化监管思路,健全责任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形成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食品安全工作。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深入开展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中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
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
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黑窝点”。
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
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
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打击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
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严格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
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
取缔无证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
3、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
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
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
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4、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监管。
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
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准入门槛。
制定并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5、加强畜禽屠宰监管。
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查处违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牛、羊)肉产品等行为。
强化活禽和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查处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
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
加大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
6、加强保健食品监管。
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
查处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整治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
7、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快速、方便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和网络平台。
发布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报告,建立食源性疾病报告机制,构建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信息采集网络,建立食品安全有害因素与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库。
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相关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风险评估。
加大食品特别是乳品等高风险食品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
8、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制定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
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
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二)药品安全工作。
1、加强高风险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管。
一是实施高风险药械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制度,开展以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以及高风险和较高风险注射剂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
二是落实特殊药品监管责任,开展麻黄碱原料及其复方制剂的专项检查,严防发生流弊案件;
三是进一步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开展植(介)入产品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继续深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和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加大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力度,杜绝产品质量隐患;
四是开展疫苗质量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狂犬病疫苗、流感疫苗、麻疹疫苗等预防性生物制品的进货渠道、储存条件,保障疫苗质量安全。
2、开展药品质量标准提高后的专项检查。
根据年版《中国药典》标准提高情况,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新版药典标准提高较大的药品品种专项检查和监督抽验,确保产品质量。
3、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强化药品流通环节监管。
加强对药品购销票据的监管,重点查处无证、超方式、超范围经营以及出租柜台、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
加大对药品现代物流和第三方物流的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发展药品零售连锁,做大做优医药流通产业;
二是强化药品使用环节监管。
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和质量管理,保证使用环节药品质量安全;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监管,重点查处无证配制制剂、配制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制剂、擅自使用其它医疗机构制剂、擅自降低制剂室条件的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医疗器械全过程监管。
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实施远程动态监控,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风险因素分级管理工作,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
强化医疗器械终端管理,突出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的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行为。
4、加强基本药物流通、使用环节监管。
我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要对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进行重点监督。
一是开展基本药物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
二是制定基本药物抽验计划,加强对我市流通和使用环节基本药物的监督抽验;
三是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完善并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评价体系。
5、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监管。
重点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行为。
6、开展集中打击生产销售假药专项行动。
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始终保持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器械)的窝点和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药的行为,对制售假药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不留后患。
7、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
重点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无文号”产品等六类仿冒药品和降糖、减肥等功能的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物专项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根据自身职能和本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研究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扎实深入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现场、媒体、网络等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要积极宣传和报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好典型,及时客观地曝光违法案件,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努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
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督查指导,对督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纳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年终目标考核体系。
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实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市质监系统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市质监系统全面贯彻党的*精神,按照省局工作部署,围绕“基础提升年”主题,突出三个抓手(项目带动、服务先导、文化建设),持续实施三大战略(以质取胜战略、标准战略、科技兴检战略),深化一项改革(市县计量所机构体制改革),加强三大安全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质监队伍安全)。
年初预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得到较好落实。
截至6月底,全市系统三项经济收入1633万元,与07年同比增长8.79%。
7个基层局三项总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不同程度的增长。
*四项工作走在全省系统前列。
一是根据省局第一季度信息宣传情况通报,*市局宣传报道工作位居全省系统第一名;*等6个县局的宣传报道工作位居全省系统县级局前三名。
漳浦局、平和局第一季度政务信息工作位居全省系统县级局前五名。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获取QS证书数量居全省系统第二名;电子监管网入网进度居全省系统第三名;三是法制计量工作中,民用“三表”首检工作突出,民用“三表”检定数位居全省系统第一名;四是基层工作经验走在全省前头:
华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龙海局食品安全监管经验全省系统交流介绍。
*五项工作体现创新力度。
一是首次以*市政府名义组织召开全市质监工作会议,彰显了政府对质监事业的重视程度。
二是首次在东山县组织大规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收到良好效果。
三是首次大刀阔斧开展计量技术机构改革,实行全市系统内“垂管”。
四是首次统筹规划、实施全市5个基层局检测办公楼的项目建设,基层建设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五是首次健全技术机构监管制度体系,开创预防职务犯罪监管新渠道,队伍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各类荣誉彰显质监地位。
*市局连续两届获得“市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以及“卫生先进单位”、“平安单位”、“安全生产单位”等称号。
市局直属分局被当地政府评为“服务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南靖局、华安局、平和局、漳浦局被当地县委评为“三级联创先进单位”、“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云霄局通过市“文明单位”年度考核,连续3年被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并参与县人大组织的“人民满意单位”评选;东山局连续三届蝉联县级文明单位;诏安局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龙海局获得当地政府部门授予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人先锋号”称号。
全市系统上半年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五个抓”:
一、抓项目带动,有序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进程
今年来,全市系统加大“科技兴检”硬件设施建设以及基层局办公楼建设力度。
市局党组统筹安排、全盘指导,有序推进各个项目建设进程。
一是积极创造条件建设省级车轮检测中心。
我局在多方协调下,与芗城区政府达成共识。
由芗城区政府无偿划拨建设用地30亩、筹集建设资金20**万元,用于建设省级汽车车轮检验中心。
申报省级检测中心的硬性条件已逐步达到。
下一步,我局拟先申请建设省级车轮检测中心,然后再冲刺国家级车轮检测中心项目建设。
二是基层局基础建设进展顺利。
3月中旬,省局黄序和局长深入*调研,为基层局带来基础建设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的“东风”后,市县两级积极争取省局和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
有5个基层局着手实施办公楼建设计划。
目前,东山局、华安局已完成新建检测大楼的征地手续;平和局检测大楼的征地手续、长泰局办公楼的选址工作正在进行当中;诏安局也正争取当地县政府支持,商讨办公楼的置换或新建事宜。
三是技术装备投入不断增加。
市质检所投资122万元,增加塑料包装容器具、家俱等6个检测项目,检验环境不断改善。
市计量所投入近100百万元,新增温湿度检定等7项检定装置,并进行实验室改造,为申报国家校准实验室认可打好基础。
二、抓服务先导,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我局党组把服务先导作为08年工作的重要抓手之一,明确提出“在监督中服务,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民生”的理念,在全市系统营造了讲服务、重服务、比服务的浓厚氛围。
四月份,我们在华安县组织召开服务先导现场会,学习华安局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特色做法。
通过树立典型、加强学习,促进各单位不断创新服务手段、深化服务内涵,开辟服务渠道,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性。
1、积极谏言,服务政府决策。
一是推动*市政府重新修订名牌奖励措施,提升名牌奖励金额,并把奖励措施和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的建议写入市政府重新修订的《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
(“对新获中国名牌产品、国家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对新获国家免检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新获福建省名牌产品、福建省标准贡献奖、GAP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二是每季度向市政府呈报全市产品质量分析报告,为领导进行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积极代为市政府草拟《关于加强全市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目前,该意见已由市政府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正等待市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此外,漳浦、长泰等局都积极推动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农产品创品牌的实施意见》。
2、发挥技术优势,服务企业、服务民生
——在争创品牌工作中服务先行,做到指导在前、帮扶在前、宣传在前、保护在前。
一是抓品牌培育。
突出地方产业特色,开展规模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按照培植一批、推荐一批、候选一批的原则,积极培植名优企业和产品,建立品牌后备数据库。
二是抓品牌争创。
建立挂钩帮扶企业创名牌责任制,实行全程帮扶,为申报企业提供标准、计量、认证、产品质量检测等技术服务。
全市60项产品申报福建名牌,新申报福建名牌产品项目比07年增加20项。
全市11项产品申报“国家免检产品”,申报数比07年增加了8项;平和麻枣、浮宫杨梅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材料已先期报省局审核。
三是抓品牌保护。
宣传、打假、奖励三举措并行。
通过在电台、报刊、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对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名牌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控与打击;对品牌产品以及创品牌企业实施政府奖励等措施,有效保护了品牌产品的安全以及创品牌企业的积极性。
上半年,*市政府已兑现07年中国名牌及国家免检产品奖励120万元。
各县(市)政府也均兑现了奖励承诺。
——在标准化工作中服务先行。
一是积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全力服务企业自主创新。
全市有10家企业参与12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申报筹建工作,申报材料已通过省局审核报送至国家标准委;有2家企业参与2项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已推荐3家企业的4名专家参与申报“国际标准化活动专家”;全市完成173家企业460项产品的标准备案;帮助企业完成8项产品的采标申报工作;帮助5家争创名牌企业开展7项产品的标准水平评价。
二是积极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全力服务新农村建设。
全市4个标准化示范区(龙海格林毛豆、平和白芽奇兰茶、诏安灰鹅养殖、*市斑点叉尾鮰养殖)获国家总局批准立项。
各基层局也因地制宜,充分运用农业标准化工作服务当地农村发展。
——在计量工作中服务先行。
一是帮扶企业建立计量检测体系,提升全市能源计量管理水平。
及时制定“重点耗能企业建立计量检测体系三年滚动计划”。
深入企业开展节能帮扶与服务,全市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请建立计量检测体系。
积极筹备成立节能检测中心,对造纸、化工、钢铁等不同行业的能源进行分类计量,推广能源计量先进经验与技术,促进重点耗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完善法制计量维权处理机制,增强维权实效。
在法制计量维权工作中建立健全记录、核实、检查、反馈、协调与落实等6个环节,方便群众投诉与举报,增强快速反应能力。
全市组织现场突击检查和计量仲裁30多次,妥善解了系列计量纠纷和矛盾。
三是借助政府力量,抓好民用“三表”首检和集贸市场检定管理工作。
针对民用“三表”首检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向市政府作专题汇报。
分管副市长对此作出批示,敦促相关部门共同协作,提高民用“三表”首检率。
上半年,全市检定燃气表35653只、水表28181只、电能表500只,检定数居全省系统首位。
此外,*市政府已经下发文件,明确把集贸市场计量管理纳入市区农贸市场管理的整体部署中,有力解决了我局在集贸市场计量管理中遇到的“市场难进、计量难管”问题。
上半年,全市强检计量器具备案33648台(件),计量器具检定34438台(件),检定收入418.1万元,与去年同比分别增长95%、11.6%和19.3%。
——在维护市场秩序中打假治劣先行。
一是开展“金质亮剑”打假保春耕活动。
全市系统统一行动,除免费为农民检测化肥样品、开展咨询服务外,检查化肥生产企业及农资经销单位100多家,立案查处案件13起,查获假冒伪劣农资200多吨,案值近70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83万元。
二是积极开展七类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全市成立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专项整治办事机构。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任务分工,严格责任制,按照行业类别摸底建档。
全市现有重点产品生产企业33家,建档8家。
我局还两度召开专项整治分析会,针对薄弱环节,加强自查自纠、补缺补漏,确保工作实效。
三是开展阶段性专项整治行动。
如:
“两节”期间产(商)品质量、计量大检查;抗震救灾产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学生和儿童用品专项执法检查等。
上半年,全系统累计查处案件164起,罚没290.46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
三、抓产品质量与食品、特种设备两大安全监管,积极参与创建“平安*”
我局党组始终把“两个安全”监管放在重要位置,严格按省局部署行事,创新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健全监管网络,首次拥有一支覆盖全市所有乡镇的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队伍。
乡镇一级的“两个安全”监管力量得到保证。
(一)“四个严格”确保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到位
1、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和产品质量监督。
全市完成171家食品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及157家企业的材料上报工作。
124家企业获得QS证书145张。
全市累计已有619家企业获得QS证书753张,数量之多居全省系统第二名。
1-5月份,全市完成各类产品检验4506批次,与去年同比增加1101批次,增长率为32.3%。
其中,产品定期抽检1347批次,不合格132批次,合格率90.2%。
2、严格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划片达标创建计划。
全市11个县(市、区)划分成44个片区,472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纳入达标创建管理范围,覆盖率超过70%(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总数608家)。
达标创建工作按照“精管理、细服务、严标准、重监管”的要求,推行“两会、三制、两评”做法,即组织召开企业宣贯会和乡镇协管员联席会,引导企业自评、协管员跟踪核评,在此基础上确认等级,挂牌分类;制定示范企业半年质量分析会制度、示范企业互评互比制度、落后企业参观学习制度等三项制度,开展“示范建设”工作;开展企业“诚信评选”和“质量稳定评比”活动,强化行业自律意识和企业争先创优意识,自觉规范生产。
全市已初步确定A类食品企业20家、B类食品企业130家。
3、严格执行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巡查制度。
一是保证巡查时间。
执行片区监管责任制,对全市获证食品企业和小作坊每季度进行两次以上全方位巡查。
二是保证巡查力度。
积极推动当地政府和人大部门介入督查。
目前,全市食品小作坊示范村(点)建设已全面开展。
4、严格实施“迎奥运、保食品安全”监管举措。
对东山、诏安、漳浦等县涉及生产销往奥运赛区的食品企业进行调查建档,实行每月两次巡查监管、分片监管、驻厂监管等举措,确保供奥赛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摸底建档,企业的生产全过程管理100%落实到位,区域监管责任制100%落实到位。
此外,全市还统一部署开展抗震救灾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在推进电子监管网入网进程中,全市入网企业392家,其中申请密钥181家,赋码激活上市7家,入网工作进度居全省系统第三名;在开展“质监警示进商场”活动中,有215家商业企业作出公开质量承诺,在商业企业设立警示牌237个。
(二)“四个强化”稳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1、强化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节假日现场监察和重点监控,重点监督检查游乐场所大型游乐设施,宾馆、饭店、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电梯、锅炉等;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巡查。
严格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重点对危险性较高设备、设备安全附件、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全市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04家次,立案查处20起,罚没20.4万元。
查扣各种不合格气瓶2431只;查封、取缔非法使用的“流浪”大型游乐设施5台;查封隐患锅炉6台;拆除不合格压力容器3台、报废锅炉1台;查封停用非法使用起重机4台;报请县政府挂牌督办企业5家。
2、强化特种设备“隐患治理”。
成立了*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20**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突出抓好冶金、石材行业起重机械及气瓶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按照“既全面督查,又突出重点;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的要求,积极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市局党组成员亲自带队,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核查,现场指导”的方法进行督查,督查情况通过每月特种设备监察检验工作例会进行通报。
3、强化特种设备应急管理。
重点加强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锅炉、压力管道、气瓶、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的检查,督促企业完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
我局首次在东山县举行大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加强了应急队伍建设,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强化安全监察员素质提升。
一是组织安全监察员参加省局业务培训。
二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竞赛。
全市系统安全监察员和分管领导人人参与。
通过强制性学习与考试,有效促进监察人员提升业务素质。
上半年,全市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任务如期完成,其中锅炉内部检验452台、压力容器全面检验695台、电梯定期检验581台、起重机械定期检验586台、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101台。
压力管道在线检验30.1公里,完成年目标数100%;督促送检液化气瓶64751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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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质监局 食品药品 监管 意见 市质监 系统 上半年 工作总结 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