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生态类环境影响评价审查要点1全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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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生态类环境影响评价审查要点1全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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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生态类环境影响评价审查要点1全解
生态类环境影响评价审查要点1全解
采掘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查要点
一、采掘类项目特点
(1)既有生态破坏,又有环境污染,还有环境风险危害等。
(2)评价时段:
施工前期(勘察期)、施工期、生产营运期、闭矿期(退役期)。
二、采掘类分类及环评包含内容
采矿业指对固体(如煤和矿物)、液体(如原油)或气体(如天然气)等自然产生的矿物的采掘。
包括地下或地上采掘、矿井的运行,以及一般在矿址或矿址附近从事的旨在加工原材料的所有辅助性工作,例如碾磨、选矿和处理,均属本类活动。
还包括使原料得以销售所需的准备工作。
但不包括水的蓄集、净化和分配,以及地质勘查、建筑工程活动。
环评包括:
地质勘查类;黑色金属采选(含单独尾矿库),有色金属采选(含单独尾矿库),石油开采,天然气、页岩气开采(含净化),煤层气开采,煤炭开采,土砂石开采,化学矿采选,采盐,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地下水开采工程。
三、审查要点(根据报告书内容)
(一)环评管理审查要点
1、报告审批权限是否相符?
2、报告使用资质证书范围是否相符?
3、报告书、报告表等级是否相符?
4、环评单位、企业的承诺书等支撑文件是否具备?
5、报告登记、受理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二)报告书编制质量审查要点
1、前言总论章节
(1)编制依据:
除常规法律法规、技术导则外,还应包括:
矿产资源规划,不同矿产品国家和地方准入条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宜昌市环境总规(3条红线),大气十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十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批复,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土地复垦方案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煤矿瓦斯鉴定证书,煤尘爆炸性检验报告,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等。
(2)评价因子、评价标准、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评价因子:
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固废、土壤、放射性等评价因子是否全面?
(特征污染物:
硫化物、砷、总磷、伴生金属如铅等)
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是否准确?
是不是最新标准?
评价等级:
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一级和二级评价)、噪声评价等级是否准确?
最好有详细的判定依据分析过程。
评价范围:
采矿区评价范围?
运输路线或配套工程如进场道路。
(3)评价重点:
与项目性质相关、与区域敏感程度和保护级别相关
(4)评价时段。
包括建设期、运行期和闭矿期三个时段。
(5)环境敏感及保护目标:
对象明确、信息清楚(人口数量、方位、距离、高差,功能、保护等级等),(一图一表)
审查重点:
(1)评价标准不能错误。
(2)评价等级不能有错,特别是不能降低评价等级。
(3)评价因子不能漏项(重要和特征因子不得漏项)。
(4)评价范围是否准确和全面。
(5)环境敏感及保护目标是否属实、全面和准确。
特别是环境敏感区、拆迁对象调查是否清楚和准确。
环境敏感区: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2、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
(1)建设内容是否描述清楚和全面【主体工程、辅助工程、配套工程、环保工程、生活设施】
(2)技术改造、改扩建工程。
改扩建内容是否准确,“以新带老”建设内容是否清楚和全面,依托关系是否清楚和全面。
(3)区域和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制约因素是否交代清楚。
(4)生产工艺、开采方案、开采方式、设备设施、资源能源消耗是否描述清楚;含排污节点的流程图是否准确和全面。
(5)水平衡、元素平衡(磷、硫等)、土石方平衡是否全面和准确。
(6)主要污染源、污染物识别,生态破坏和影响分析是否准确(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地表沉陷、地下水资源影响等)。
(6)数据来源是否可靠和可以引用,改扩建项目是否有现状污染源实测数据。
(7)平面布置图、地面作业场地图、井上井下对照图、开拓方式图、加工作业区等是否清晰。
主要污染防治设备设施、敏感点、废水排放去向、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废气排放点、排土场和渣场等是否标示清楚。
(8)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全面和可行。
(9)产排污(三本账)数据是否清楚,总量控制及指标描述是否清楚。
(10)非正常情况排放分析。
(11)施工期、运行期和闭矿期分别分析。
审查重点:
(1)建设内容阐述没有漏项,依托关系清楚。
(2)工程分析全面,污染源及污染物、生态影响识别准确。
(3)水平衡、元素平衡(磷、硫等)、土石方平衡等正确。
(4)污染物产排数据正确,数据来源有依据。
(5)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含以新带老)明确。
3、区域环境概况及现状监测
(1)使用最新数据。
(2)区域地表水文水系、纳污水体及其功能,地质概况、工程地质条件,土地利用和水土流失情况,区域主要基础设施如交通道路、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供水工程、动植物资源及分布、矿产资源及开发现状等描述清楚。
(3)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
地表水监测断面设置合理,空气和噪声监测布点、地下水监测布点满足评价等级要求;监测指标不得漏项、监测方法是否正确;附有监测布点图和监测报告;现状监测评价客观、超标原因分析;必要时监测土壤和振动。
审查重点:
(1)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监测布点(断面设置)能否满足评价深度要求。
(3)数据引用的时效性、可行性、针对性,评价结论客观。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施工期、运行期分别分析和预测评价。
(2)分别对运行期大气(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地表水(不同排污口和纳污水体)、地下水(I类到IV类,评价等级相差很远)、噪声进行预测评价,对固体废物、土壤、振动、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3)生态影响分析(对矿区、排土场、尾矿库等),
(4)对多年开采、接续矿开采,要开展回顾性评价。
审查重点:
(1)预测方法是否正确?
【新矿山、老矿山】
(2)预测参数和模式选择是否准确?
(3)预测和评价深度是否满足要求?
(4)预测和评价结论是否可信?
5、环境风险评价
(1)风险因素识别。
主要是地质环境风险,表现为矿区边坡失稳、地表塌陷、堆场滑坡、尾矿库溃坝、井巷透水、冒顶、片帮;炸药库爆炸等引发的重特大事故。
(2)风险评价。
预测和影响分析。
(3)风险防范措施。
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
(4)应急预案。
审查重点:
(1)风险因素识别是否全面?
【新矿山、老矿山】,矿区和尾矿库。
(2)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
(3)应急预案编制完整、针对性强,综合考虑老矿区现有应急方案和体系。
6、选址、规划的相符性
(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版相符性。
(2)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相关流域和区域整治规划,相关水环境保护规划的相符性,与相关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相符性,与行业相关规划的相符性(比如煤炭产业政策、磷资源政策等)。
(3)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相符性。
(4)与尾矿库相关政策和管理的相符性。
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管理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
(5)与宜昌市城市总规的相符性,必要情况提出调整方案。
(三条红线)
审查重点:
以上五条都是重点。
7、污染防治措施
7.1建设期(废水、生活污水;施工扬尘、堆场等;固体废物;噪声;生态保护等)
7.2运营期
(1)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拟定措施的技术、经济、环境可行性,回用水水质及回用可行性;堆场淋溶水收集处理措施。
(地下涌水、选矿废水、淋溶废水、生活污水)
(2)无组织排放废气、有组织废气措施的技术、经济、环境可行性论证;坑内废气、地面生产加工废气、配套生活设施废气、运输等环节措施论证。
高浓度瓦斯利用与处置情况。
(3)地下水污染防治、监控、防渗等措施。
涉及重要地下水敏感点(如水源保护区、湿地、重点泉域等)的保护措施。
(4)清污分流、截洪沟、挡土挡渣墙、滑坡体防治等措施。
(5)采矿废石、选矿尾砂、废矿物油、炉渣和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6)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输道路、铁路专用线两侧的降噪措施;声环境敏感点噪声防护措施。
(7)建设期和运营期生态保护、恢复、补偿措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措施;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措施。
(8)闭矿期生态恢复措施。
井工矿关注地表岩移观测系统建立与观测实施,矸石堆场等植被恢复,沉陷区的生态恢复计划及资金的预留方案。
禁采区、限采区、保护煤柱留设等措施;涉及敏感村庄、水库、河流、公路、输电线路、通信设施等地面基础设施的防护措施落实,环保搬迁、安置。
露天矿“边开采、边恢复”措施,内外、排土场、采掘场等分期分区生态恢复方案及生态恢复情况,表土单独堆存及生态恢复措施。
审查重点:
(1)措施要全面,不得漏项。
(2)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3)改扩建项目“以新带老”措施。
8、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监理
(1)明确环境管理任务、落实相关制度和机构等要求。
(2)环境监测计划符合要求。
(3)提出明确的环境监理计划和要求。
(4)“三同时”验收一览表内容全面、尽量详细。
审查重点:
(1)内容全面,没有漏项。
(2)监测计划客观、满足要求。
(3)“三同时”验收一览表具体内容、验收标准、投资等明确。
9、公众参与
(1)按照新的公众参与办法征求影响范围内公众和团体意见。
(2)网上两次公示时间节点符合要求。
(3)公示报告简本。
(4)公众参与不同意见汇总,采纳与不采纳建议。
审查重点:
(1)公众参与调查程序合法。
(2)公参信息清楚,公参对象没有遗漏,充分反应影响范围内的公众信息。
(3)公参信息真实。
(4)特别关注拆迁安置对象的调查和具体诉求。
(5)对不同公参意见的处理合理合法。
10、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
(1)有标准的对标分析清洁生产水平。
没有标准的按照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废物回收利用指标、矿山生态保护指标、环境管理要求七个方面逐一分析。
(2)对于只能达到二级或者三级标准的企业,提出清洁生产改进要求,改扩建项目至少要达到二级以上。
(3)结合最新要求提出总量控制指标,明确指标来源及替代、削减方案。
审查重点:
(1)清洁生产类比调查具有可比性,依据充分;清洁生产水平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2)总量控制指标准确、指标有来源;特殊行业和区域、流域总量替代方案明确、更严格的控制要求(如红线范围内、区域流域特殊要求),情况须得到管理部门的认可。
11、结论
审查重点:
结论表述清楚,重点突出,反应全部工作内容,结论明确。
交通运输类审查要点
一、交通运输类项目特点
交通运输类项目包含公路,新建、改建铁路及铁路枢纽,轨道交通,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码头,航道工程、水运辅助工程;机场;石油、天然气、成品油管线,化学品输送管线,仓储(不含油库、气库)。
除水运码头、机场、仓储外,多为线状工程,点多面广,且敏感点分散。
“点”实际上就是敏感路段,而“段”则应理解为较长的路段或“区段”。
为增强评价的针对性,更好地说明问题和提高评价效率,根据环境要素将路线划分为不同的路段,根据路段的工程特点、区域环境特征及环境功能区划确定各路段的评价工作内容和深度。
评价环境要素通常划分为生态环境、水土保持、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社会经济、景观等。
二、审查要点(以公路项目为例,根据报告书内容)
1、总论
(1)建设项目的性质(新建、改扩建)明确
(2)评价标准正确
(3)评价等级不能有错,特别是不能降低评价等级。
(4)评价范围是否准确和全面。
(5)环境保护和敏感目标调查代表性,重点目标不能遗漏。
2、工程概况
2.1现有公路回顾性评价。
明确存在的问题及“以新带老”措施。
2.2建设内容全面。
(1)路线主要控制点包括路线起点、终点和较重要的路线必经地点。
(2)主要技术指标应包括路线长度、公路等级、车道数量、路面材料、设计防洪频率、拆迁工程等。
(3)主要工程量清单应包括土石方数量、桥涵数量、隧道数量、立交数量等;
(4)交通量预测数据应包括与环境预测年份对应的交通量及公路远景交通量;
(5)“三场一站”及施工场地布置,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数量、土地性质。
(6)主要污染源、污染物种类、数量、治理措施、排放源强和排放方式、资源和能源的储运、交通运输、土地利用、运营期事故和废物处置及控制等分析。
3、工程分析
(1)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的施工工艺和产污环节分析。
路基施工方案、路面施工方案、桥涵施工方案、保通方案等。
施工过程中对生态的影响因素:
永久占地、临时堆土场及施工临时设施占地、施工活动对水体的扰动等;其他污染要素分析。
(2)选线方案环境合理性分析(比选方案)
4、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宜按公路所经地区不同的生态系统类型进行分段评价,如城市生态系统、农业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草原生态系统、水域生态系统等。
路段划分不宜过多、过细,并且不宜完全以地形地貌决定。
(2)在不同路段内,应就重要和关键生态影响因子的情况确定不同的工作要求。
不同路段的关键生态影响因子也可不同。
明确重点评价区域和关键生态影响因子的要求,系“以点为主、点段结合”评价方法的具体体现,遵循的指导思想就是重点评价和一般宏观评述相结合,重点关注局部敏感生态系统和典型生态因子;其实质在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应将工程建设对周围敏感区域和相应的生态因子可能产生突出影响的局部路段和工点作为焦点,而不是全线按一个深广度进行评价。
一般而言,大桥、隧道、高填深挖路段应进行重点评价。
(3)取弃土(渣)场(采石场)通常不改变其原有的生态功能,而主要涉及水土保持,因此,取弃土(渣)场(采石场)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宜纳入水土保持专题(节)。
(4)路段评价工作的分级
公路建设项目线长点多,地理跨度较大,分布区域通常呈现为不同的生态类型和生态敏感性,按不同设施所在的不同区域(路段)具体划分评价工作等级,才能科学地制定评价工作目标和指导原则,更好地适应公路建设项目及其影响区域的生态环境特点,分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突出重点,达到保护和改善受影响区域生态环境的目的。
公路涉及省级(含)以上自然保护区时,提出了距实验区边界外5km的调查范围,目的是为了在现场踏勘和调查阶段能够较全面、准确地识别保护区与建设项目的相互关系,以及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而研究确定具体评价范围。
对于受工程直接影响的原生、次生林地,当建设活动将引起整个植物群落的结构和功能改变,导致其生态完整性和稳定性破坏时,应以受影响的整个植物群落为评价范围。
(5)影响评价分级分区图、重要生态敏感点分布图和重要生态保护目标平面图可以采用项目平纵断面缩图、工程平面图作为基础图件,同时参照现场调查搜集到的生态规划图、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分布图和平面图进行绘制。
对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当其距离公路中心线距离不足(含)5km时,图件中均应明确标示出其位置。
(6)生态系统整体性评价
应说明系统的基本结构和状态,依据一定的指标和标准分析系统的稳定性和恢复性;对植被的完整性和状态进行评价;说明评价区生态系统与周围生态系统的相互关系;说明附近较大的支持型生态系统;说明对整体性有重要影响的因素,如水文过程等。
涉及水生生态系统,评价应区分河流生态、湖泊生态系统,以及介于陆地与水域之间以水为主要存在条件的湿地生态系统。
根据调查的水生生态的历史动态状况,对水生生态整体性(生态完整性)进行评价;对水质和水体营养状态的评价;对底栖生物的分布、密度、生物量状况作评价;对水生生物食物链或相互联系进行分析;鱼类资源现状评价应资料充实,结论科学。
涉及湿地生态系统时,应鉴别湿地类型;从湿地组成的生物多样性、水系完整性、水文自然性、湿地生产力等指标综合评价湿地生态结构整体性状态;评价湿地生态功能,并明确主要生态功能;评价确定的湿地敏感生态保护目标是否全面、准确;明确湿地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7)区域生态功能评价
明确评价区生态功能区划与规划;生态环境功能未明确的,须通过环评认定其生态环境功能;评价区域生态现状是否满足区划和规划的功能要求。
(8)生态环境敏感区(敏感目标)评价
明确生态敏感地区或敏感保护目标;确定评价指标或规划功能,在调查基础上评价其现实状态与问题;法定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应给出规划图,必要时还应给出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图件。
涉及水生生态敏感区时,应明确鱼类产卵场、越冬场、回游通道等生态敏感保护目标,应有分布图,说明鱼类对这些特殊重要生境的利用情况;调查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或珍稀特有水生生物分布,对其稀有性、特异性、重要性做评价。
(9)预测评价的主要结论,二级评价应该有生态功能区影响评价结论、生物栖息地影响评价结论,一级评价的预测结论还还应包括生物多样性评价结论、敏感生态区影响评价结论。
(10)明确工程施工营地、站场、施工便道、取弃土(渣)场等临时占地和互通立交、边坡、桥下永久占地、服务区、收费站、管理处等永久占地的生态恢复措施。
工程线路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野生动物通道、基本农田等敏感目标的相对位置、穿越方式、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4、运营期声环境评价
根据区域地形、路段交通量、路面结构、敏感点高差、纵坡、遮挡物分布等情况,计算运营期道路沿线敏感点环境噪声预测值。
5、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区域社会环境评价:
主要指对公路所涉及区域内的工农业生产、经济开发与发展规划、资源利用、交通运输体系、文化教育等因素在项目建设影响下的宏观变化与发展的分析评价,这种影响通常体现为公路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沿线社会环境评价:
主要指项目建设自身或环境质量变化等因素对公路沿线地区的社区发展、农村生计方式、居民生活质量、征迁安置、土地利用、基础设施、文物古迹和旅游资源等因素的直接影响以及变化情况的分析评价,这种影响通常表现为公路占用、干扰或关联等对两侧附近人群和单位造成的直接影响。
评价因子及其影响程度:
a)社区发展:
社区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它包括地域、共同关系和社会互动。
社区发展指建设项目路线经过地带的社会群居体的地域、共同关系和社会互动关系的发展情况。
以连续的社区为研究对象,从整个社区中间通过者为重大影响;从整个社区2/3处通过者为中度影响;从社区边缘通过者为轻度影响。
b)农村生计方式:
指农村居民从事农、林、牧、副、渔等生产的情况及其收入所占的比例。
以受影响而改变生计方式的人口数量为研究对象,50%以上人口改变生计方式者为重大影响,20~50%人口改变生计方式者为中度影响;20%以下人口改变生计方式者为轻度影响。
c)基础设施:
指项目影响区内防洪、农灌、交通、通讯、电力等设施。
以项目对其占用、干扰、拆近等影响量为研究对象,在一定的路段内,影响量达到原区段内相应设施数量50%以上者为重大影响;影响量为20-50%者为中度影响;影响量为20%以下者为轻度影响。
d)征迁安置:
指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和再安置。
征地指公路工程用地范围之内的土地由于公路占用需长期或永久的改变其原产出能力,或在施工期临时征用土地影响其产出能力。
拆迁指公路工程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和其它地表构筑物由于公路占地而搬迁另建的整个过程。
再安置则指对受公路工程占地和拆迁影响的人口及企事业单位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步骤,使其生活和生产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恢复,并尽快提高或至少不降低原有水平的行动过程。
宜分不同路段或地区进行影响评估(通常以乡为统计单位)。
占用耕地量大于区段内耕地量40%以上者为重大影响,在20~40%之间者为中等影响,小于20%者为轻度影响。
e)文物古迹:
直接经过省级及以上文物单位保护范围者为重大影响;从省级以上文物单位边缘经过,或直接经过市县级文物单位保护范围者为中度影响;从市县级文物单位边缘经过,或经过无保护等级文物单位者为轻度影响。
f)土地利用:
从已规划用地中间通过者为重大影响;从已规划用地范围2/3处通过者为中度影响;从已规划用地边缘通过者为轻度影响。
g)旅游资源:
指已确定的旅游区,或有自然和文化特色具备开发旅游的地域。
从地域中间通过者为重大影响;从2/3处通过者为中度影响;从边缘通过者为轻度影响。
h)区域社会环境影响的因子可按以下原则定性确定:
重大影响:
地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条件差,或敏感程度高(国家划定的环境敏感区),公路建设规模大、标准高,项目建设对某评价因子的影响致使其发生根本性或重大变化。
中等影响:
地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条件一般,公路建设规模较大、标准高,项目建设对某评价因子的影响使其变化较小。
轻度影响:
地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条件一般,公路建设规模较小、标准较低,项目建设对某评价因子的影响微小。
确定为轻度影响的评价因子,在报告书中可不做评价。
6、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施工期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基本农田保护方案。
(2)运营期声环境环保措施方案比较和减噪效果分析,具体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细化到每一户。
(3)调整线位:
对有重大影响的敏感路段,在条件允许时采取,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4)制定工作方案,提前防范:
对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农村生计方式、社区发展等的不利影响,可制定出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营运阶段的相应措施,如施工阶段组织当地劳动力务工、发展当地特有的产业等。
(5)设计变更:
对有重大影响的敏感路段,采取如增加通道、增加桥涵、收缩边坡、改路为桥等工程措施,减少影响。
7、环境风险
对危化品运输,针对事故后果比较敏感的路段,如跨越敏感水体的桥梁、中隧道以上隧道、傍水库、湖泊、河流路段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路段,有多细写多细。
8、对策措施
重点是噪声,特殊地区特殊要求。
根据公路中心线两侧声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敏感点建设时序、执行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情况。
明确施工期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沿线声环境敏感点拆迁、搬迁、功能置换措施;声屏障措施,重点要说明声屏障类型、安装位置、长度及高度等;声环境敏感点隔声窗安装等。
9、其他内容
与采掘类基本相同。
(公参、环境管理和监测、政策规划相符性等)
农林水利类审查要点
一、农林水利类项目特点
农林水利类项目包含:
(1)农业垦殖,经济林基地项目,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农业转基因、物种引进项目,转基因实验室;
(2)水库,灌区工程,引水工程,防洪治涝工程,河湖整治工程,水力发电,航电枢纽工程;
(3)风力发电。
二、审查要点(以农业开发类项目为例,根据报告书内容)
1、一般规定
(1)工程分析的阶段划分
所有农业开发项目都具有运营期环境影响。
而施工期环境影响则视具体项目而定。
如土地治理开发项目,可能涉及到水库、沟渠、耕地开垦、道路、移民点等的大规模施工,也可能只是种植作物种类的调整,不涉及大规模的施工,施工期环境影响不明显。
(2)工程分析的内容
对于污染影响和生态影响都可能涉及的农业开发项目,工程分析内容可综合成6个部分:
①工程概况:
包括工程一般特性简介、工程的项目组成和工程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生产工艺、物料与能源消耗等);②污染因素分析:
包括产污环节分析和污染物排放量与源强分析;③生态环境影响因素分析;④清洁生产分析;⑤环保措施方案分析;⑥总图布置方案分析。
有的农业开发项目基本上不具有生态环境影响,而总图布置方案分析一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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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品 生态 环境影响评价 审查 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