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安全生产月各矿学习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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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安全生产月各矿学习材料
排查十种最不放心的人,严反十种严重“三违”行为
按5月4日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各矿要严密排查十种“不放心”的人,严反十种严重“三违”行为。
对有十种严重“三违”行为的人,一经发现,坚决开除。
十种不放心人是指:
①心存侥幸的麻痹人;②不懂规程的“聪明人”;③习惯违章的固执人;④工作岗位上的懒惰人;⑤急于求成的急性人;⑥流动岗位的自由人;⑦技能不高的自大人;⑧情绪波动的心烦人;⑨满不在乎的粗心人;⑩变换工种的改行人。
十种严重“三违”行为是:
①斜巷轨道运输放飞车、放野车;②皮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绞车、机组司机在设备运行期间睡觉、脱岗;③酒后上岗;④操作本人资格证规定外的主要设备的(绞车、采煤机、掘进机、牵引机车、装载机、叉车、行车等);⑤扒乘运行期间的矿车、平板车、花车、皮带、刮板输送机、牵引机车等;⑥检修运行、运转中的设备;⑦带电检修电气设备;⑧偷盗爆炸材料者;⑨采、掘、开巷道停风后,多次通知不撤离的;⑩其它性质的严重违章行为。
安全生产十大理念
安全核心理念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珍视健康
安全管理理念制度至上,执行第一,精细精准,重抓落实
安全行为理念循规蹈矩遵章守纪,按制度办事
生命价值理念惜命胜金,珍视健康,生命高于一切
安全道德理念以确保安全为荣,以发生事故为耻
以严格标准为荣,以简化作业为耻
以遵章守纪为荣,以违章违纪为耻
安全目标理念零事故不是我们追求的目标,零风险才是我们永远的目标。
安全责任理念责任重于安全,责任决定安全
安全培训理念内化思想,外化行为,塑造本质安全型人
安全生产理念安全第一,生产第二,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
安全意识理念安全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生产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1.严禁未经培训考核无证上岗。
2.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3.严禁脱岗、睡岗、替岗、代岗、酒后上岗和带病、带情绪上岗。
4.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5.严禁执行无专门确保安全作业的措施,严禁无专门安全人员监督从事的危险作业。
6、严禁乱动机电设备,严禁破坏各类机电设备和通风安全设施。
7.严禁在工作中嬉耍、打闹、打架等不良行为。
8.严禁违反作业程序施工和检修工艺莽干、瞎干。
9.严禁违反规定运输、存放、使用爆破物品和其它危险品(含各类油脂)。
10.严禁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斜井(巷)轨道运输安全管理十一条禁令
1.所有轨道运输斜巷的上下平段入口处,必须划定警戒区,必须设置明显的“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安全警示标识,或具备信号、防跑车装置、LED显示的一体化的安全防范系统。
车辆运输前后和运行期间必须进行安全确认,当班运输负责人负总责。
运输期间,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坡巷内和警戒区内。
2.运输信号必须完好,声光俱全。
轨道运输斜巷长度超过50m时,中部必须加声光信号指示,开车前信号工、把钩工首先进行信号试打进行确认。
严禁信号不完好、未信号联系或无信号情况下运输。
3.所有运输全过程必须有专门的信号工、把钩工和绞车司机,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
信号工、把钩工等作业人员必须站在信号硐室或安全地点进行工作。
严禁无信号工、把钩工和专门的绞车司机运输,严禁随意替岗和无证上岗,严禁在坡上下无人值守看护把关的情况下进行运输。
4.所有斜巷轨道运输必须根据坡度、绞车的技术特征、安全系数科学计算本巷道内实际能够安全牵引的最大重量和车辆数,必须设置明显的提示、提醒标识。
原则,所有斜巷提放材料一钩不得超过两辆车。
大件材料、设备(包括支架、采煤机等),或其它重量超过5吨的车辆,只允许一钩一车,特殊情况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严禁超重、超数、超长、超宽运输。
5.所有运输绞车及安全设施、联接装置等的安装或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必须符合三元煤业的小绞车管理规定。
绞车制动必须灵敏、可靠。
必须定期检查、检验钢丝绳。
一坡三挡等防跑车装置必须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每班运输前,当班运输负责人和岗位工必须进行全面安全确认后方可使用。
严禁不检查、不确认,简化程序,违反规定、规程操作。
6.所有斜巷轨道运输必须使用可靠的保险绳,使用合格的三连环连接环和带锁紧装置的插销,应做到“一车两销,随车专连专用”,不得乱用。
严禁使用不合格插销和不进行锁紧,严禁使用钢丝绳套等进行连接,严禁不使用保险绳。
7.所有绞车的绳头必须符合要求,绳头长度不得低于600mm,固绳绳卡不得少于三道并正反固定,绳皮必须符合要求,不能夹绳,保险绳必须打回头绳,不得加绳使用,保险绳绳头按主绳头的要求管理。
严禁不按正确的方法做绳头和保险绳头,严禁在绳头、保险绳、绳皮不完好、不可靠的情况下运输作业。
8.斜巷运输中,必须带电操作。
严禁甩保护和电源采用机械制动放车。
运输过程中发现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严禁绞车带病运行。
9.所有小绞车包括无结绳绞车的护绳板必须牢靠,防护安全和防护范围必须达要求,操作信号按钮必须专门固定在操作人员的可控范围内。
严禁在无护绳板和操作按钮信号设置不当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10.斜巷内不得停放运输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停放措施,严防车辆跑车。
严禁无可靠措施停放车辆。
11.所有运输作业人员必须由责任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三大规程相关要求内容和本矿制定的专门的运输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安全和机电运输管理规定,负责运输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严禁未经培训、学习和不熟悉安全要求上岗作业,严禁在运输大件上未经调度统一安排,未制定贯彻专门安全措施擅自组织运输作业。
防止机械伤害操作十要点
1.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2.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机电设备若停电、停工休班或检修时,必须打开隔离,切断电源,闭锁开关。
地面非防爆设备,在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关机,电控箱必须按要求上锁,检修必须切断电源。
4.机电设备必须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检查;
5.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机管理,定期保养;
6.机电设备应做到定岗位和岗位职责;
7.机电设备不准带病运转;
8.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9.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运输设备开机前,必须先通话再信号联系,后使用喊话系统预警,(信号或喊话预警信号不少于三次,持续时间不少于7秒)确认无误后司机方可开机;
10.机电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严禁将头、手、身伸入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内。
皮带运行期间安全管理六条禁令
1.皮带运行期间严禁在机头架、大架及机尾拆开防护网进行任何检修维护工作。
2.皮带运行期间严禁到皮带架外侧进行清煤等工作,皮带人行侧可以进行人工清煤,但必须使用完好的清煤工具并要使肢体与皮带运动部分的安全距离不少于300mm。
机头及大架部分严禁清煤。
3.皮带运行期间,严禁横跨皮带,人行必须走人行道,不得靠近皮带架行走,要保持300mm安全距离。
4.皮带运行期间,严禁在机头架储带部分进行调整滚筒导向辊、分层托辊、游动车等,需调整必须停车进行。
5.皮带运行期间,中间皮带托辊可以进行调整,但必须保证2人进行,一人调偏,一人监护,严禁无监护下单人操作。
6.皮带运行期间,严禁对托辊、滚筒进行加油和注油。
小绞车安全管理11条禁令
(适用于1.2m以下所有绞车)
1.小绞车运行前必须检查设备完好情况,尤其是防护装置包括护绳板、护罩、离合手柄、制动手柄的位置、闸板间隙、闸皮磨损以及绞车固定是否可靠,地锚螺栓是否松脱,信号是否灵敏(对打)等,不完好严禁开车。
2.小绞车运行前要检查绞车绳头、绳卡和护绳状况,不符合要求必须处理,严禁不完好使用,严禁在坡道不使用护绳。
3.小绞车运行期间,密切注意运行情况,尤其是钢丝绳缠绕状况,严禁钢丝绳在滚筒上缠绕时起圈、起空、打扭、打折等不正常现象,否则必须停车分析原因进行处理。
4.小绞车运行时,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放飞车和不带电放车。
5.绞车运行必须按作业规程限定的重量和车数运输,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保证车与车安全间距,严禁多拉、超量、超重、超规定拉车。
6.每班运行结束后,必须收回钢丝绳,若无车辆带绳必须由专人配合拉绳,严禁钢丝绳绳头就地拖拉,损坏路面和绳头。
钢丝绳要顺地滚收回,退回绳后必须保证主绳头距绞车滚筒不超3m,严禁留长绳和将绳头及护绳放置在轨道上,必须靠巷侧理顺,避开水沟、电气设备,不要随地放置。
7、小绞车运行期间工作人员要注意工作地点的安全设施包括风门、阻车器、防跑车装置、道岔盖板等,严禁车辆和钢丝绳挂、碰、撞、砸安全设施尤其是严禁随意将车辆掉道、推翻。
8.循环车每次准备正式开车使用前必须先试车检查,检查钢丝绳完好情况,尤其是绞车地脚螺丝是否完好,固定是否符合要求,防护装置是否可靠,断丝、钢丝绳接头完好情况,信号系统是否可靠等,然后进行空试车、听声音,判断绳的松紧度要适度,不要太紧,进行安全确认,严禁不检查、不试车、不进行安全确认开车。
9.所有小绞车运行期间要注意观察运行情况,有异常情况必须停车,严禁盲目违规开车。
10.所有矿车连接必须使用公司统一的专用三联环、插销及循环车专用绳钩,严禁私自用小链、绳套等代替,特殊情况必须提出申请,写出安全措施进行审批。
所有插销插入矿车碰头后,下端必须锁紧,防止跳销,可用铁丝代替,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插销。
11.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通风瓦斯管理十条禁令
1.启封密闭,必须编制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审批,必须在通风部门、通风助理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高瓦斯矿井启封密闭安全措施,要上报长治公司进行把关,报请矿山救护队参与。
严禁无措施和违反规程,违章作业。
2.通风系统必须合理。
采掘工作面、主要硐室等必须为独立通风。
低瓦斯矿井如特殊情况需串联通风,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且最多只准串联一次。
严禁采用不符合《安全规程》规定的不合理的扩散、串联、角联等通风。
3.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1%)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降瓦斯措施,掘进工作面风筒口距迎头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保证生产过程中按规定续接该段风筒进行调整。
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禁风筒口距掘进面迎头超规定距离或故意破坏风筒,造成工作面风量不足等现象发生。
4.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同等能力的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供风。
高瓦斯矿井局部通风必须采用压入式通风,必须真正保证专用双电源。
备用风机必须正常供电,定期(原则为一月)进行切换运行,要有专人管理和维护。
严禁高瓦斯矿井局部通风采用抽出式、混合式通风方式,严禁局部通风机供电线路分接其他负荷,严禁局部通风机吃循环风。
5.瓦斯抽放工作必须执行抽采安全规程,建立健全监测监控系统。
掌握抽放规律,建立专门队伍或专门专职人员进行管理。
严禁无监测报警装置和记录,严禁无专门人员管理,严禁一般人员随意替代抽采人员或专门管理人员。
6.井下所有用风作业地点,风量必须满足要求。
严禁无风和微风作业。
7.通风设施的设置和管理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做到定期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在通风设施上或附近有专门工程时必须报请通风部门执行审批程序。
严禁任何人员破坏或未经审批在通风设施上及其周围进行其它工程,造成系统紊乱,产生安全隐患。
8.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进行三对照,并做好记录。
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特殊时段、特殊地点、瓦斯相对不稳定的区域,加大检测的频次,杜绝盲时、盲区的发生。
严禁空班漏检。
9.停电作业影响矿井或井下局部通风时,必须提前由责任单位提出停电申请,制定安全措施,经通风部门、机电部门同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按停电停风措施,依计划停电停风。
严禁因停送电造成无计划停风。
10.紧急避险系统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要按要求建立完善CH4、CO、CO2等监测监控报警系统,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并列入矿井正常的动态瓦斯检查范围进行管理。
严禁破坏或放置不用,确保随时符合相关规定或要求。
焊工应遵守的“十不焊割”原则
焊接火花是火灾和爆炸的重要点火源。
违规焊接作业会引起火灾事故,焊工在作业时要遵守“十不焊割”原则。
1.焊工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领取操作证,不能焊割。
2.在重点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矿井井下主要巷道,未采取措施,未经有关领导、部门批准及未制定和审批专门安全技术措施,不能焊割。
3.在容器内工作,没有12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及无人在场监护下,不能焊割。
4.未经领导同意,他人擅自拿来的物件,在不了解其使用情况和构造情况下不能焊割。
5.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固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清洗和处理,彻底消除火灾或爆炸危险的,不能焊割。
6.用可燃材料充作保温、隔音设施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7.有压力的管道或密闭容器,如空气压缩机、高压气瓶、高压管道、带气锅炉等,不能焊割。
8.焊接场所附近有易燃物品,未清理到安全距离外或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9.在禁火区内(防爆车间、危险品仓库附近)未采取严格隔离等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10.在一定距离内,有与焊割明火操作相抵触的作业(如汽油擦洗、喷漆等作业会排出大量易燃气体),不能焊割。
综采工作面安全生产必备条件
1.各地点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风门完好且未同时打开两道,风幛齐全能有效导风,水风扇能正常使用,悬挂位置合理有效。
2.各处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且工作面瓦斯浓度≤0.5%,上隅角瓦斯浓度≤1%,回风巷瓦斯浓度≤1%。
3.各转载点喷雾必须正常使用(完好有效喷头不少于一个)。
4.机组外喷雾全部正常使用,内喷雾不少于四个喷嘴,架间喷雾至少有80%正常使用。
5.两巷全断面水幕正常使用(每一道不得少于四个正常使用的喷头)。
6.两巷超前支护均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且不得有连续两架失效棚;端头、尾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且支护有效。
7.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正常使用。
8.机电设备检修正常,无缺陷和故障(严禁带病运行)。
9.工作面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架前空顶面积原则上逼帮板必须逼帮。
若片帮严重,逼帮板升完后,距煤壁空顶距离不得超过0.3m,连续不超3架,否则,必须采取措施。
10.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由班长验收员交接,经巡查确认工作责任区域内无安全隐患,做到交接内容明确、手续清楚。
遇有不安全因素,在未排除之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交接,安全隐患未排查处理不生产。
综掘工作面安全生产必备条件
1.供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符合《规程》规定,风筒吊挂平直。
2.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浓度均不超1%。
3.风电闭锁完好有效。
4.机组外喷雾全部正常使用,各转载点喷雾必须正常使用,(完好有效喷头不少于一个),全断面水幕正常使用。
5.最大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6.每班生产前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敲帮问顶,对质量问题必须先行处理。
7.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正常使用。
8.机电设备检修正常,无缺陷和故障。
9.掘进材料、工器具必须备足满足当班使用,并摆放整齐,符合标准要求。
10.交接班必须交安全,由班组长、验收员经巡查确认工作区域中无安全隐患,方可安排生产。
开拓工作面安全生产必备条件
1.供风量满足《作业规程》要求,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符合《规程》规定,风筒吊挂平直。
2.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浓度均不超1%。
3.风电闭锁完好有效。
4.煤电钻综保试验完好,全断面水幕正常使用。
5.最大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且临时支护齐全有效。
6.爆破工持证上岗,火工品按规定运输、放置和管理。
7.风钻或喷浆机等施工用设备、工器具齐全、完好,运输设备安全,防护
设施满足安全要求。
8.小绞车安装要求符合规定,临时轨道铺设符合要求。
9.机电设备无缺陷,无失爆,无故障。
10.交接班要现场交接,排查不安全因素,无安全隐患方可安排生产。
井下用电安全措施
1.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严禁直接向井下供电。
2.正确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按规定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3.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先切断电源。
4.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停电必须有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操作票,方可进行停电。
停电后,要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的警示牌,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不许约时停送电和代替停送电。
5.井下低压电网完善“三大保护”,即过电流保护、漏电保护和保护接地。
6.严格电工操作规程。
7.加强电缆管理,正确选择和敷设电缆,防止发生井下电缆事故。
8.加强电气安全管理。
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对防爆设备、“三大保护”、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闭锁、电缆的敷设和运行情况、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电气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9.坚持煤矿井下安全用电“十不准”:
1)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和过电流保护。
2)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和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
3)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4)不准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
5)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爆破。
6)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没有检查瓦斯不准送电。
7)有故障的电缆线路不准强行送电。
8)保护装置失灵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9)失爆电气设备和电器不准使用。
10)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拆卸矿灯。
防止触电伤害的八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1.非电工严禁私拆乱接电气线路、开关、接线盒、信号、电气设备等。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开关、电气设备、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由专职电工处理,非专职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对配电柜、开关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闭锁,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执行程序:
一停电,二闭锁,三挂牌警示,四确认。
如果检修开关,必须进行验放电确认,再检修,检修后要上盖、完好、试验)。
4.使用手持式电动机械(煤电钻、岩石电钻等)和其它电动机械从事潮湿作业时(井下),操作者必须戴好专用手套、穿好绝缘鞋后再进行作业。
5.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前必须先切断电源。
6.搬运水管、道轨、工字钢及其它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缆线(含电线)。
7.禁止在电缆、电气设备上挂、靠物料。
8.严禁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严禁擅自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和其它电加热器。
违章人员处理程序及相关规定(三违人员过五关)
(一)违章人员处理程序:
填表上报——→核实登记——→停工检查——→接受再教育——→亲属帮教——→考核——→返岗复工。
(二)对违章人员的处理必须按上述要求程序进行。
对严重“三违”人员要通知其亲属到矿进行面对面的帮教。
(三)违章人员处理过程执行“过五关”步骤。
第一关审查核实登记关。
凡“三违”人员必须接收安全部门审查确认,并进行登记建立“三违”档案,作为对违章人员年内考核依据。
第二关停工检查关。
凡“三违”人员经确认无误后,必须立即作出停工处理,违章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处理。
第三关接受再培训再教育关。
在认识错误后,按公司规定接受再培训再教育。
第四关亲属帮教关。
对严重“三违”人员为使其深刻认识违章行为的错误,必须邀请其家属(亲属)到矿进行帮教,与公司共同帮其提高认识,强化对违章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五关:
考核确认复工关。
帮教结束后,要对违章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返岗复工。
(四)具体要求
1.凡发现“三违”人员,必须现场及时纠正其违章行为,并由检查人员告知本人违章事实,说明情况,没收安全资格证。
违章人员不得以无证为由拒绝完成本班工作任务。
否则,从重处罚。
2.检查人员上报期限。
从发现“三违”人员时起24小时内为限,不得拖延。
3.对“三违”人员上报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违章事实等和安全资格证一并送报安全科(要使用统一的登记表格式)。
经安全科长(或副科长)调查核实确认签字,报分管领导审核,审核后由安全科进行正式登记建档。
安全科必须设专职人员进行管理。
4.进行登记后,根据违章事实,由安全科向违章人员所在单位下达停工通知书和处罚单,所在单位负责通知本人到安全科报到。
5.违章人员报到后,安全科要进一步了解事实,讲明违章处罚的原因和依据及违章的危害性,并以联系单的形式通知职工培训中心,安排进行针对性的再培训再教育。
6.职工培训中心接安全科通知后,必须按照“三违”人员培训制度,针对性进行培训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违章的错误和危害,并写出检查和保证书(一式两份,培训中心和安全科各一份)。
培训时间依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执行,但最小不得少于制度规定的底限,再教育结束后,要进行综合考核,合格后,由职工培训中心开据联系单送交安全科。
7.对严重“三违”人员,在培训结束前,职工培训中心通知违章人员的亲属来矿进行帮教活动。
安全科、工会要参与以座谈、谈心的形式进行。
并责成其探望公司过去已工伤人员,使违章人员从心灵深处有所触动,促使其今后不再违章,远离违章,干好工作。
帮教结束后,方可进入下道程序,进行综合考核。
8.安全科接到培训考核联系单后,通知工作单位可安排复工。
但复工前违章人员必须在本单位班前会议上,作出深刻检讨,并由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和分管安全的副职签字认可。
安全科接到认可签字通知后,方可准许正式复工,返还安全操作资格证,正式通知工作单位安排返岗复工。
至此,对“三违”人员的处理形成闭合,结束处理程序。
9.若对“三违”人员进行再教育后,通过从认知能力、应会能力考核确认,本人已不适应原岗位工作,由职工培训中心和安全科提出建议书,经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责成工作单位对其进行调岗,并根据调岗培训程序进行调岗培训,重新核发安全操作资格证。
调岗原则调低不调高,即新调岗位只能调至比原岗位劳动条件差、工资待遇低、技术要求低的地方。
10.若“三违”人员的违章行为对安全生产造成了较大影响和事故的,除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外,仍需执行再教育程序。
若“三违”人员的违章行为,对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和事故的,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
除处罚外,将建议对其解聘、辞退,由责任单位将其上交劳资部门,履行相关程序。
班前会模式(试行)
一、值班队干主持宣布班前会开始。
二、值班内勤进行点名、考勤。
三、班组长安排工作。
1、总结前一班安全生产情况。
①主要对上班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讲清安全生产中遗留的问题。
②总结经验、教训和防范措施,要对存在问题所采取的措施进行总结,同时要强调应注意的问题。
③对班中出现的违纪职工和事情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点评,以利改正,以增强全班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根据队部值班汇报情况,安排本班安全生产。
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①本班安全重点。
结合已掌握的情况,进行重点安全提醒,主要针对当班任务,向职工讲清作业特点、操作要求、事故易发点及危险点部位,讲清安全措施与要求,使职工保持清醒头脑,做到心中有数。
②主要岗位在本班分派工作之中应注意的事项和要求。
③生产安排。
包括劳动力调配和组织、进行合理分工、工作量分解等。
④交代本班临时任务。
⑤其它事情安排。
(包括:
交接班、验收、工程质量、文明生产、一通三防等方面的相关安排)。
四、值班队干讲话
1、传达公司调度会议和安全会议的精神及要求,宣传和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等。
2、针对本队当日安全生产状况做出评估,并针对本班安全生产计划安排,重点问题做重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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