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x
- 文档编号:15894620
- 上传时间:2023-07-08
- 格式:DOCX
- 页数:29
- 大小:105.14KB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x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x(2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控制监理细则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落实公司程序文件的要求,特制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丽景上品小区3#、5#、18#、9#、10#、11#、12#、13#楼
1.2工程地点:
濮阳市公园外环路南、中原路北、干城路东、新东路西
1.3结构特点:
框架结构、框剪结构
1.4建筑特点:
多层商业楼、商住楼
1.5建设单位:
濮阳市建基置业有限公司
1.6勘察单位:
河南华兴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1.7设计单位:
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8施工单位:
河南东方建设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二、安全监理目标:
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目标执行。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制度,加强对影响安全施工各因素的控制,达到安全控制目标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年3月1日执行)
2、《中华人民国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9月12日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2日执行)
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
(1999年5月1日起执行)
5、《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令第302号)
(2001年4月21日执行)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2004年2月1日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20号主席令)
8、《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1年1月2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
9、《河南省建筑市场条例》(1997年11月1日施行)
10、《河南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1997年10月1日施行)
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009年5月13日)
四、安全监理管理体系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一、安全组织机构:
安全组织机构的建立是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基础。
项目部将依据每个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进行分工,调动每个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分兵把守,各尽其责,层层落实,确保安全监理目标的实现。
本项目部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如下图:
项目安全监理总负责人
总监:
项目安全监理负责人
总监代表:
文员
各
单
位
工
程
负
责
人
各
单
位
工
程
负
责
人
各
单
位
工
程
负
责
人
各
单
位
工
程
负
责
人
各
单
位
工
程
负
责
人
各
单
位
工
程
负
责
人
上图所描述的安全监理工作程序,是指一般情况下的安全管理流程,倘若发生了事故,则按安全事故的预警机制进行处理,详见第八部分。
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五、安全监理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责任:
(1)、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其能够实现安全监理目标;当发现这些技术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监理目标实现时,有权要求他们重新编报安全技术措施,直至符合安全监理目标为止;
(3)、定期组织建设、施工、监理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当发现施工单位未能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签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直至给予经济处罚;
(4)、负责对监理工作人员上报的安全巡检或跟班监督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处置意见;
(5)、负责制定安全预案;
(6)、当工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负责与业主联系,经业主同意后下达《停工令》,进行安全整改;
(7)、当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有权决定启动预警机制,对工程事故现场进行紧急处理;
(8)、负责审查《安全监理月报》,并签署监理意见。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安全责任:
(1)、当总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时,有权执行除启动预警机制以外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全部安全责任;
(2)、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扣件式脚手架搭设方案及计算书,发现不符合有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教室规范》JGJ130-2001)时,可以责令其修改方案直至符合规范为止;然后上报总监审批;
(3)、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基坑支护方案,并责令其修改方案直至符合规范为止;然后上报总监审批;
(4)、负责组织监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巡检、跟班监督,对现场不符合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部位和做法作好记录,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处置意见;
(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的执行情况,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3、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安全责任:
(1)、对脚手架的搭设情况进行检查与验收;
(2)、检查基坑支护的安全性;
(3)、检查模板支护的安全性;
(4)、检查“四口”、“五边”防护的安全性;
(5)、检查“三宝”的使用情况及“三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检查临时施工用电的安全性;
(7)、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塔吊、物料提升机等起重设备,向有资质的审验单位报审,并检查验收结论;
(8)、检查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焊接设备的安全性;
(9)、检查施工现场防火设施配置情况;
(10)、检查施工现场文明生产情况。
六、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㈠、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督促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应签订工程项目安全施工责任(或承诺)书。
2.审查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专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质(原件);
3.施工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5.审核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原件),以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原件);
6.施工承包单位应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监理参与技术交底并记录交底情况;
7.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费用计划落实情况;
8.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文件,建立岗位责任制,进行安全监理工作交底;
9.在会审施工图纸时,发现不符合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及时向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提出;
10.检查施工承包单位是否针对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建立的应急救援体系;
11.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㈡、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体系的运作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和工作情况;
2.施工承包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监理应制止违规作业;
3.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发现有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4.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合格证、检测、验收、准用手续(须持原件),应报送监理检查,对手续不完备的不准投入使用;
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是否定期进行了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
6.施工承包单位应做好“四口”“五临边”,高处作业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工作,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现场的防洪、防雷、防滑坡、坠落物等也应有效控制,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
7.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会议上,将安全生产列入会议主要内容之一,评述现场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制定预防措施,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8.对高危作业,易发生安全事故源和薄弱环节等作为安全监理工作重点,采取旁站监理、跟踪检查和平行检验等手段,加大监督力度;
9.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规定正确使用,及时投入并必须用于安全措施上。
对未按照规定使用该费用的或挪用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予以制止,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10.施工承包单位应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办法(试行)通知》的要求,分阶段进行自查自评。
监理单位根据安全实况和自查自评情况,认真、公正地进行审查评价,填写有关报表,并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备案;
1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故时,监理立即下达工程停工令后,督促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2.组织建设、施工单位共同协商,商讨管理现场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措施,达成共识,制定现场安全管理奖惩办法。
①现场监理机构每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施工检查,工地例会上讲评,提出整改建议;
②每月组织三方共同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作好检查记录,开会评比,奖优罚劣。
七、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项目部全体成员必须认真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规、政策性文件,自觉地培养安全生产意识。
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学习,全体人员必须参加。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时,必须向总监请假。
2、每月定期监理部组织,施工、业主参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大检查,并出具书面的整改报告。
3、监理部全体成员根据自己岗位的不同签署相应安全责任制,并对总监负责。
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奖优罚劣。
4、监理人员在日常巡检或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施工人员有不遵守安全规程施工行为时,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报告,请求指示处置办法。
总监或总监代表应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检查并发出指令,进行处置。
5、当工地进行脚手架拆除、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时,以及其他起重作业时,总监应派专人负责监督,负责监督人员应首先熟悉有关安全规程和施工单位报送并经总监审批的施工方案,然后进行现场监督。
监督人员若发现施工人员有违背安全规程或施工方案的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报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处置。
6、若工地发生安全事故,现场监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总监,由总监决定是否启动紧急处置方案。
对不上报情况,或延误时间上报情况的监理人员,总监将给予严厉的处罚。
7、总监收到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紧急处置系统,按预警方案处理现场:
救护伤员,组织人员进行抢险作业,并向业主、开发区安检站、公司总部通报事故情况。
八、安全监理控制要点和控制措施:
(一)、扣件式脚手架搭设(以落地式脚手架为例):
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之规定,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脚手架搭设方案不得低于上述规范规定的具体要求。
1、脚手架用钢管和扣件:
(1)、脚手架用钢管材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的规定,可以使用φ48*3.5或φ51*3.5两种钢管,但严禁两种不同尺寸的钢管混合使用。
(2)、脚手架扣件材质为可锻铸件,应符合《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
(3)、脚手板可以采用钢、木、竹脚手板。
钢脚手板变形应符合下表规定,且表面必须有防滑措施。
脚手板长度
板面翘曲
板面扭曲
>4m
≤16mm
≤5mm
≤4m
≤12mm
≤5mm
本脚手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两端应各设直径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
2、立杆基础:
(1)、搭设脚手架的地基应经过夯(压)实,根据郑州的土质情况,压实系数一般不小于0.9;
(2)、每根立杆应设置底座或垫板,木垫板的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
(3)、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应高于自然地坪50mm以上,并且有排水措施;
(4)、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应有加固措施。
(5)、纵向扫地杆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贴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平面上时,应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6.3.2条的要求搭设扫地杆。
3、架体搭设:
(1)、立杆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必须按设计计算书的要求搭设,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
(2)、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
(3)、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但可使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连墙件);对高度在24m以上的单、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布置的最大间距如下表:
脚手架高度
竖向间距
水平间距
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
双排
≤50m
3h
3La
≤40m2
>50m
2h
3La
≤27m2
单排
≤24m
3h
3La
≤40m2
注:
h—步距;La—纵距。
(4)、剪刀撑与横向斜撑:
剪刀撑的布置必须符合JGJ130-2001的要求:
对24m以下高度的单双排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两端由底至顶设置连续剪刀撑,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得大于15m;对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的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设置剪刀撑。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如下表: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
450
500
600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7
6
5
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形连续布置,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设置一道。
(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脚手板应铺平、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
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撑,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
此三种脚手板的铺设可采用对接平铺,亦可采用搭设铺设。
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mm—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6)、小横杆: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并严禁拆除。
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
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L/4且小于500mm。
(7)、架体封闭:
①、为保证文明、安全施工,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密目网进行整体封闭;
②、层间平网,施工层平网、架里首尾兜网必须按规定搭设,所用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85)之有关规定,进行承载力试验时,网绳、边绳、系绳都不允许断裂。
试验方法详见《安全网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5726-85)的规定;
③、不得用立网代替平网;
④、新网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旧网必须有允许使用的证明书或试验记录;
⑤、对使用中的网必须每周一次进行定期检查,检查是否有严重变形或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等情况。
(8)、脚手架拆除:
①、拆除脚手架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②、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在拆脚手架,分段高差不应大于2步。
(二)、基坑支护:
1、基坑四周应设置临边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用Ф48*3.5的钢管和扣件组成。
防护栏杆上道钢管距地1.0~1.2m,下道钢管距地0.5~0.6m,并在横杆每2m处设置一立柱;立柱钢管打入地面0.5~0.7m深,钢管距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
防护栏杆应刷黄黑相间的色漆,以使能提醒操作人员注意。
2、土方开挖必须根据土质情况按规定进行放坡,坡度H/B的允许值见下表:
表1土方边坡坡度规定
土的类别
边坡坡度(高:
宽)
坡顶无荷载
坡顶有荷载
坡顶有动载
中密的砂土
1:
1.00
1:
1.25
1:
1.50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粘性土)
1:
0.75
1:
1.00
1:
1.25
硬塑的轻亚粘土
1:
0.67
1:
0.75
1:
1.00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
1:
0.50
1:
0.67
1:
0.75
硬塑的亚粘土、粘土
1:
0.33
1:
0.50
1:
0.67
老黄土
1:
0.10
1:
0.25
1:
0.33
3、当开挖深度较浅时,可以不加支护进行施工,不加支撑的深度如下表:
表2基坑(槽)作成直立壁不加支撑的深度规定
土的类别
挖方深度(m)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1
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亚粘土
1.25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
1.50
坚硬的粘土
2
4、基坑内、基坑周边必须有可靠的排水设施,既要防止基坑周边的水流入基坑内,又要能及时将基坑内的水及时排除,以避免基坑被浸泡造成塌方。
5、基坑施工必须搭设上、下通道,通道可用钢管或木方搭设。
通道两侧需设置扶手(高度不低于1.1m);踏步上必须有防滑措施。
(三)、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的安全教育措施,所用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高处作业的工人和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职业技术培训并经过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3、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4、“三宝”使用与“四口”“五边”防护:
⑴、“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的统称。
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的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GB2811-81《安全帽》、GB6095-85《安全带》和GB5725-85《安全网》的有关规定,生产厂家应具有生产资质(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应具有合格证。
必要条件下,监理有权对上述产品进行复试。
⑵、“四口”指通道口、电梯口、楼梯口、预留洞口。
其防护设施应根据洞口大小和位置的不同而分别设置。
控制要点如下:
①、短边小于25cm,长边大于25cm的平面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覆盖,且有防止移位措施;尺寸在25~50cm之间的平面预留洞口,盖板四周须能保持均衡搁置,并有固定位置的设施;边长在50~150cm的平面预留洞口,必须以钢管和扣件连接或网格(或用混凝土内的钢筋做成网格)其上满铺脚手板;边长大于150cm的平面预留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其下张设平面安全网。
②、管道井、风道井等应随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者按预留洞口做防护,并加设明显标志。
③、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的防护门(或防护栏杆),门栅网格不大于15cm,下设档脚板;
④、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小于80cm的窗口或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⑤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
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⑥、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⑶、临边防护:
“五临边”系指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栏板)的阳台、料台及挑平台周边,雨蓬及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水箱及水塔周边。
“五临边”的四周,均应架设防护栏杆,特别是高处作业的防护栏杆,均应进行力学计算,强度和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①、防护栏杆采用钢管Φ48*3.5的管材,以扣件固定;
②、栏杆柱的固定及其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在上横杆任何部位,能承受1000N的外力;
③、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档脚板(高度大于18cm)或档脚筢(高度大于40cm);
④、安全平网的设置与要求,见有关“安全网”的叙述。
(四)、施工现场安全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电工作为特种作业人员须经正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并按章操作。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在架空线路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当由于条件所限不能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应设置防护性遮栏、栅栏并悬挂警告牌等防护措施。
当在架空线路一侧施工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如下表: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4m
6m
8m
4、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动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保护接地和工作接地的电阻值应小于4Ω;重复接地的电阻值小于10Ω。
在一个施工现场中,重复接地不能小于三处。
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5、施工现场必须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开关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严禁用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6、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7、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或等于0.1S。
8、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9、不允许使用木质电箱和金属外壳木质底板的配电箱。
10、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11、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有专人负责。
施工现场停止工作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2、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并使用绿/黄双色线。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13、开关箱应按规范架设。
进、出线应从配电箱、开关箱下方穿行,并设置有效的防雨、防尘措施。
14、临时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
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15、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16、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米,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五)、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的安全控制
1、物料提升机必须是有资质生产厂家的产品,工地须将该提升机的生产厂家资质、出厂合格证报监理部审查;
2、现场安装的物料提升机必须经郑州市建委(或大项目办)指定的、具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并出具证明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3、物料提升机司机必须持有经市劳动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4、物料提升机架体的安装垂直度偏差,最大不得超过架体高度的3‰,且不得超过200mm;
5、操作棚应能防雨遮阳,且不影响操作视线。
当距离作业区较近时,顶棚应具有一定防落物击打能力。
6、本工程使用的为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任何人员乘座。
(七)、模板工程安全控制
最近几年,模板坍塌造成施工人员重大伤亡的事故屡见报端,因之,对模板工程必须认真进行控制,主要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全 监理 实施细则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