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高中国技术中心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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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高中国技术中心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汉高中国技术中心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汉高中国技术中心工程
人
防
工
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人:
批准人:
批准时间: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汉高中国技术中心监理项目部
1专业工程概况与特点
1.1工程概况
汉高中国技术中心项目工程位于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张衡路南侧,金科路(尚未南北开通)东侧,23-2-1地块。
本项目是由汉高股份有限公司为支持其在中国和亚太地区的业务(主要业务包括研究开发金属表面处理剂、工业用密封胶和粘合剂)而新建的集研发、管理、销售、展示和培训为一体的管理研发中心。
本工程基地面积21387.9m2,地上建筑面积32081.83m2(容积率1.5),总建筑面积42668.83m2。
其中一期地上建筑面积22123.33m2,地下建筑面积10587.0m2,其中,二期建筑面积9958.5m2。
建筑占地面积6941.81m2(建筑密度32.5%),绿化面积5350.0m2(绿化率25%),其中集中绿地面积2140.0m2(集中绿地率10%),道路硬地面积9096.09m2。
机动车位地上40辆、地下174辆,非机动车位100辆。
本工程±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5.450,室内外地坪高差0.450。
单建区人防顶板标高为-1.250,覆土厚度为0.8,附建区人防顶板标高为-0.130,局部落低处标高为-1.250,人防底板面结构标高为-5.450,建筑标高-5.300。
工程建筑物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建筑面积(m2)
底层面积(m2)
备注
A01
管理办工楼
6556.73
1307.03
5F
E01
入口门厅
917.89
543.39
B01
实验楼
9778.63
1943.35
5F
D01
培训中心
4505.83
2232.69
一期2F
F01
人防出口
40.5
40.5
G01
门卫1
23.0
23.0
1F
G02
门卫2
10.0
10.0
1F
U/G
地下车库
10587.0
地下1F
C01
连廊
290.75
58.15
5F
H01
办公楼
3060.0
612.0
二期5F
H02
仓库
150.0
150.0
二期1F
培训中心加层
6640.0
二期加3F
连廊
108.5
21.7
二期5F
本工程相关单位如下:
建设单位:
汉高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勘查单位:
中国化学工程南京岩土工程公司
施工单位: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2专业工程特点及设计要求
汉高中国技术中心项目地下室总面积为10587m2,其中人防建筑面积为3872m2,非人防建筑面积为6715m2。
人防部分为附建式六级人防地下车库,平时为汽车库,战时为人员掩蔽部,按防火分类为Ⅱ类汽车库,防火等级为一级,人防区为一个防火分区。
本工程设有喷淋设施、两个汽车坡道、一个人防连通口,两个供人防使用的阶梯出入口。
设有钢板水箱和战时男、女干厕所(临战前进行施工)。
人防部分工程分为三个防护单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人防工程防护单元情况表
防护单元
人防建筑面积m2
人防使用面积m2
隐蔽面积m2
掩蔽人数
一单元
1136
1000
800
800
二单元
1581
1350
1200
1200
三单元
1155
1050
800
800
2监理工作依据和验收规定
2.1监理工作依据
⑴《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⑵《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⑷《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⑸《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⑺《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⑻《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04FG01~04
⑼《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04FG01~03
⑽《97沪防-561》图集
⑾《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⑿《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⒀《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⒁《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⒂《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⒄工程施工图纸、技术说明及设计交底、会审纪要
2.2验收一般规定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砼结构工程属于主体分部或地基基础的一个子分部,对于地下砼结构也可适用,但应补充地下砼结构的特殊规定。
砼主体结构主要包括钢筋、模板、砼和现浇结构四个分项工程,每个分项工程应按楼层和伸缩缝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
子分部工程验收应遵循以下原则:
检验批验收合格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子分部工程验收(包括结构实体质量检测)
3监理工作流程
3.1监理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3.2监理进度控制工作流程如下
确定工程总工期目标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
申报否
监理工程师审核
可
实施过程分阶段提交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
申报否
监理工程师审核
责成施工单位采取措施
可
实施
否
监理工程师对实际值与计划值的比较
可
按计划执行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一般规定
⑴人防工程施工宜采用商品混凝土。
⑵混凝土各分项工程的施工,应在前一分项工程检查合格后进行。
4.2模板分项工程
⑴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②能可靠地承载新浇注混凝土的自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新产生的荷载;
③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
④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
⑤临空墙、门框墙的模板安装,其固定模板的对拉螺栓上严禁采用套管、混凝土预制件等。
⑵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⑶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柱,当跨度等于或大于4m时,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1‰~3‰。
⑷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轴线位置
5
标高
±5
截面尺寸
±5
表面平整度
5
垂直度
3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2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3
预埋螺栓
中心线位置
2
外露长度
+10;0
预留洞
中心线位置
10
截面内部尺寸
+10;0
⑸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后,方可拆除;
②底模,在混凝土强度符合下表规定后,方可拆除。
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
结构类型
结构跨度(m)
按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
的百分率计(%)
板
≤2
50
2~8
75
>8
100
梁、拱、壳
≤8
75
>8
100
注:
“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系指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应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
⑹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的效应更为不利时,必须经过核算,加设临时支撑。
4.3钢筋分项工程
⑴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钢筋表面和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志。
进场时应按批号及直径分批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查对标志、外观检查,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尚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⑵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
当需要代换时,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不同种类钢筋的代换,应按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进行,可采用计算求得。
②钢筋代换后,应满足设计规定的钢筋间距、锚固长度、最小钢筋直径、根数等要求;
③对重要受力购件不宜用光面钢筋代换变形(带肋)钢筋;
④梁的纵向受力钢筋与弯起钢筋应分别进行代换。
⑶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渍、漆污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
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
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曲折。
⑷钢筋的弯钩或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HPB235级钢筋末端需做1800弯钩,其圆弧弯曲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平直部分长度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②HRB335级和HRB400级、RRB400级钢筋末端需做900或1350弯折,HRB335级钢筋的弯曲直径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HRB400级、RRB400级钢筋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平直部分长度应按设计要求确定;
③弯起钢筋中间部位弯折处的弯曲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⑸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10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
⑹钢筋的焊接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
②在任一焊接接头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35倍且不小于500mm的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2个接头;在该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受拉区不宜超过50%,受压区不限;
③焊接接头距钢筋弯折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且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弯距处。
⑺钢筋的绑扎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搭接长度的末端距钢筋弯折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接头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弯距处;
②受拉区域内,HPB235级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弯钩,HPB335级和HPB400级、RRB400级钢筋可不做弯钩;
③直径不大于12mm的受压HPB235级钢筋的末端,以及轴心受压构件中任意直径的受力钢筋的末端,可不做弯钩,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5倍;
④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⑤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受压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取受拉钢筋绑扎接头搭接长度的0.7倍。
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
钢筋类型
混凝土强度等级
C20
C25
高于C25
HPB235级钢筋
35d
30d
25d
月牙纹
HRB335级钢筋
45d
40d
35d
HRB400级钢筋
RRB400级钢筋
55d
50d
45d
⑻各受力钢筋之间的绑扎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
从任一绑扎接头中心至搭接长度的1.3倍区段内,有绑扎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百分率,受拉区不得超过25%;受压区不地超过50%。
在绑扎接头区段内,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不得超过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50%。
⑼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在正常环境下,不宜小于25mm;在高湿度环境下,不宜小于45mm。
⑽绑扎或焊接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不得有变形、松脱和开焊。
钢筋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筋位置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钢筋网的长度、宽度
±10
网眼尺寸
焊接
±10
绑扎
±20
骨架的宽度、高度
±50
骨架的长度
±10
受力钢筋
间距
±10
排距
±5
箍筋、构造筋间距
焊接
±10
绑扎
±20
焊接预埋件
中心线位置
5
水平高差
+30
受力钢筋保护层
梁、柱
±5
墙、板(拱)
±3
4.4混凝土分项工程
⑴水泥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进场试验报告,并应对其品种、标号、包装仓号、出厂日期等检查验收。
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做复查试验,并按试验结果使用。
⑵混凝土中掺用外剂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外加剂的品种及掺量必须根据对混凝土性能的要求、施工条件、混凝土所采用的原材料和配合比等因素经试验确定。
⑶泵送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骨料最大粒径与输送管内径之比,碎石不宜大于1:
3,卵石不宜大于1:
2.5;通过0.315mm筛孔的砂不应小于15%;砂率宜为40%—50%;
②最小水泥用量宜为300kg/m3。
③混凝土的坍落度宜为80—180mm;
④混凝土内宜掺和适量的外加剂。
⑷泵送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混凝土的供应,必须保证输送混凝土泵能连续工作;
②输送管线宜直,转弯宜缓,接头应严密;
③泵送前应先用适量的与混凝土内成分相同的水泥浆或水泥砂浆润滑输送管内壁;当泵送间歇时间超过45min或混凝土出现离析现象时,应立即用压力水或其他方法冲洗管内残留的混凝土;
④在泵送过程中,受料斗内应有足够的混凝土,防止吸入空气产生阻塞。
⑸在浇筑混凝土前,对模板内的杂物和钢筋上的油污等应清理干净;对模板的缝隙和孔洞应予堵严;对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不得有积水。
⑹混凝土自高处倾落的自由高度,不应超过2m;当浇筑高度超过2m时,应采用串筒、溜管或振动溜管使混凝土下落。
⑺混凝土浇筑层的厚度,当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时,应为振捣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当采用表面振动器时,应为200mm。
⑻采用振捣器捣实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应使混凝土表面呈现浮浆和不再沉落;
②当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时,捣实混凝土的移动间距,不宜大于振捣器作用半径的1.5倍;振捣器与模板的距离,不应大于其作用半径的0.5倍,并应避免碰撞钢筋、模板、预埋件等;振捣器插入下层混凝土内的深度不应小于50mm;
③当采用表面振动器时,其移动间距应保证振动器的平板能覆盖已振实部分的边缘。
⑼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应合理分段分层进行,使混凝土沿高度均匀上升;浇筑应在室外气温较低时进行,混凝土浇筑温度不宜超过28℃。
⑽工程口部、防护密闭段、采光井、水库、水封井、防毒井、防爆井等有防护密闭要求的部位,应一次整体浇筑混凝土。
⑾浇筑混凝土时,应按下列规定制作试块:
①口部、防护密闭段应各制作一组试块;
②每浇筑100m3混凝土应制作一组试块;
③变更水泥品种或混凝土配合比时,应分别制作试块;
④防水混凝土应制作抗渗试块。
⑿后浇缝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后浇缝应在受力和变形较小的部位,其宽度可为0.8~1.0m;
②后浇缝宜在其两侧混凝土龄期达到42d后施工;
③施工前,应将接缝处的混凝土凿毛,消除干净,保持湿润,并刷水泥浆;
④后浇缝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浇筑,其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强度宜高于两侧混凝土一个等级;
⑤后浇缝混凝土的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8d。
⒀施工缝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顶板、底板不宜设施工缝,顶拱、底拱不宜设纵向施工缝;
②侧墙的水平施工缝应设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500mm的墙体上;当侧墙上有孔洞时,施工缝距孔洞边缘不宜小于300mm;
③当采用先墙后拱法时,水平施工缝宜设在起拱线以下300~500mm处;当采用先拱后墙法时,水平施工缝可设在起拱线处,但必须采取防水措施;
④垂直施工缝应避开地下水和裂隙水较多的地段。
⒁已浇筑完毕的混凝土,应加以覆盖和浇水养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在浇筑完毕后12h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和浇水;
②浇水养护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性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③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润湿状态;
④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⑤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⒂混凝土表面缺陷的修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面积较小且数量不多的蜂窝或露石的混凝土表面,可用1:
2~1:
2.5的水泥砂浆抺平,在抺砂浆之前,必须用钢丝刷或加压水冲刷基层;
②较大面积的蜂窝、露石或露筋,应按其全部深度凿去薄弱的混凝土层和个别突出的骨料颗粒,然后用钢丝刷或加压水洗刷表面,再用比原混凝土强度等级提高一级的细骨料混凝土堵塞并捣实。
4.5工程验收
⑴混凝土应振捣密实。
按梁、柱的件数和墙、板、拱有代表性的房间应各抽查10%,且不得少于3处。
当每个检查件有蜂窝、孔洞、主筋露筋、缝隙夹渣层时,其蜂窝、孔洞面积、主筋露筋长度和缝隙夹渣层长度、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梁、柱上任何一处的蜂窝面积不大于1000cm2,累计不大于2000cm2;孔洞面积不大于40cm2,累计不大于80cm2;主筋露筋长度不大于10cm,累计不大于20cm;缝隙夹渣层长度和深度均不大于5cm。
②墙、板、拱上任何一处的蜂窝面积不大于2000cm2,累计不大于4000cm2;孔洞面积不大于100cm2,累计不大于200cm2;主筋露筋长度不大于20cm,累计不大于40cm;缝隙夹渣层长度不大于20cm,深度不大于5cm,且不多于2处。
⑵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轴线位置
10
标高
层高
±10
全高
±30
截面尺寸
柱、梁
±5
墙、板(拱)
+8;-5
柱、墙垂直度
5
表面平整度
8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5
预埋螺栓中心线位置
5
预埋管、预留洞中心线位置
15
电梯井
井筒长、宽对中心线
+25;0
井筒全高垂直度
H/1000且不大于30
4.6孔口防护设施的制作与安装
4.6.1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门框墙的制作
⑴门框墙的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门框墙应连续浇筑,振捣密实,表面平整光滑,无蜂窝、孔洞、露筋;
②预埋件应除锈并涂防腐油漆,其安装的位置应准确,固定应牢靠;
③带有颗粒状片状老锈,经除锈后仍留有麻点的钢筋严禁按原规格使用;钢筋的表面应保持清洁。
⑵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接头位置和制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4.3节的规定。
⑶门框墙的混凝土应振捣密实。
每道门框的任何一处麻面面积不得大于门框墙总面积的0.5%,且应修整完好。
4.6.2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的安装
⑴门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门扇上下铰页受力均匀,门扇与门框贴合严密,门扇关闭后密封条压缩量均匀,严密不漏气;
②门扇启闭比较灵活,闭锁活动比较灵敏,门扇外表面标有闭锁开关方向;
③门扇能自由开到终止位置;
④门扇的零部件齐全,无锈蚀,无损坏。
⑵密封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密封条接头宜采用45°坡口搭接,每扇门的密封条接头不宜超过2处;
②密封条应固定牢靠,压缩均匀,局部压缩量允许偏差不应超过设计压缩量的20%;
③密封条不得涂抹油漆。
4.6.3防爆波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的安装
⑴防爆波悬摆活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底座与胶板粘贴应牢固、平整,其剥离强度不应小于0.5Mpa;
②悬板关闭后底座胶垫贴合应严密;
③悬板应启闭灵活,能自动开启到限位座;
④闭锁定位机构应灵活可靠。
⑵胶管活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活门门框与胶板粘贴牢固、平整,其剥离强度不应小于0.5Mpa;
②门扇关闭后与门框贴合严密;
③胶管、卡箍应配套保管,直立放置;
④胶管应密封保存。
⑶防爆超压排气活门、自动排气活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活门开启方向必须朝向排风方向;
②穿墙管法兰和在轴线视线上的杠杆均必须铅直;
③活门在设计超压下能自动启闭,关闭后阀盘与密封圈贴合严密。
4.6.4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施工
⑴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施工应坚持安全可靠、就地取材、加工和安装快速简便的原则。
⑵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施工宜采用标准化、通用化、定型化的防护设备和构件。
⑶防护功能平战转换预埋件的材质、规格、型号、位置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除锈、涂防腐漆并与主体结构应连接牢固。
⑷人防工程的下列各项应在施工、安装时一次完成:
①采用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浇筑的部位;
②供战时使用的出入口、连通口及其其他孔口的防护设施;
③防爆波清扫口、给水引入管和排水出户管。
4.6.5防护设施的包装、运输和堆放
⑴防护设施的包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各类防护设施均应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②防护设施的零、部件必须齐全,并不得锈蚀和损坏;
③防护设施分部件包装时,应注明配套型号、名称和数量。
⑵门扇、门框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门扇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进行搬移和运输;
②门扇和钢框应与车身固定牢靠,避免剧烈碰撞和振动。
⑶防护设施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固、无积水;
②金属构件不得露天堆放;
③各种防护设施应分类堆放;密闭门及钢框应立式堆放,并支撑牢靠;
④门扇水平堆放时,其内表面应朝下;应在两长边放置同规格的条形垫木;在门扇的跨中处不得放置垫木。
4.6.6工程验收
⑴门扇、门框墙制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门扇、门框墙制作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混凝土圆拱门、门框墙
混凝土平板门、门框墙
钢结构门、门框墙
门孔宽≤5000
门>5000
门扇宽度
±3
±5
±5
±3
门扇高度
±5
±8
±5
±3
门扇厚度
3
5
5
3
门扇内表面的平面度
-
-
3
2
门扇扭曲
±3
±5
-
-
门扇弧长
±4
±6
-
-
铰页同轴度
1
1
1
1
闭锁位置偏移
±2
±3
±3
±2
门框两对角线相差
5
7
5
5
门框墙垂直度
6
8
5
5
⑵钢筋混凝土门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筋混凝土门扇安装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门扇与门框贴合
L≤2000
2.5
2000<L≤3000
3
3000<L≤5000
4
L>5000
5
⑶结构门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结构门扇安装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门扇与门框贴合
L≤2000
2
2000<L≤3000
2.5
3000<L≤5000
3
L>5000
4
⑷防爆波悬摆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自动排气活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防爆波悬摆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自动排气活门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防爆波
悬摆活门
坐标
10
标高
±5
框正、侧面垂直度
5
防爆超压
排气活门
自动排气活门
坐标
10
标高
±5
平衡锤连杆垂直度
5
4.7管道与附件安装
4.7.1密闭穿墙短管的制作与安装
⑴当管道穿越防护密闭隔墙时,必须预埋带有密闭翼环和防护抗力片的密闭穿墙短管。
当管道穿越密闭隔墙时,必须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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