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电力管沟土方工程合同.docx
- 文档编号:15797301
- 上传时间:2023-07-07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26.01KB
土方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电力管沟土方工程合同.docx
《土方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电力管沟土方工程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土方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电力管沟土方工程合同.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土方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电力管沟土方工程合同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劳
务
分
包
合
同
合同名称:
成都地铁3号线北郊车辆段与综合地基
土方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五日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甲方):
※※※※※※※※※※※※※※
劳务分包人(乙方):
※※※※※※※※※※公司
根据※※※※※※※※※※※※※※公司要求,确定由※※※※※※※※※※承接我公司成都地铁3号线北郊车辆段与综合地基电力管沟土方工程外运工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作内容
1.1工程名称:
成都地铁3号线北郊车辆段与综合地基电力管沟土方外运工程
1.2工程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
1.3劳务作业内容:
土方外运工程施工。
(1)具体工作内容:
场内运输,土方倒运,外运、余渣弃置等。
1.4为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机械设备,工器具,周转材料,辅助材料,现场文明施工等,并包含与承包范围相关的一切永久性工程及附属工程的一切工序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机具材料等。
2、工作期限
2.1开始工作日期:
2015年1月5日;结束工作日期:
2015年3月15日;总日历天数为:
69天。
工期如需顺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2.2节点工期要求:
以月进度计划另行约定,乙方作业原因期限超出分段节点期限,且违背项目部的节点工期,导致甲方罚款及其他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
按甲方与项目部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等,本工作必须达到项目部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
4、合同价款
4.1本合同为合单价合同(各自承担各自范围内的营业税费);综合单价43元/m3(包含弃土外运费、弃土费、弃土场地费、乙方因天气或土场原因产生的临时转场费、现场因土方外运产生的清洁费、车辆冲洗费等所有与之相关的费用);由甲方或项目部要求产生的临时外运弃土按照550元/车计算(车辆大小必须保证24m3,大小不足24m3/容量,价格按照比列相应减少);由甲方或项目部要求进行现场倒运的按照100元/车进行计算(不包含因雨天或乙方土场等原因导致的临时转运费,车辆要求必须满足24m3容量否则按照比列减少,运距在3km内,超出运距按照比列增加);工程的各项劳务综合单价一次包死,不作调整,本合同综合单价是双方在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的风险对合同价的影响后,商定的合同价格,已经充分考虑了自乙方进场到工程验收期间包括但不限于因变更设计、自然灾害、便道、水电、甲供材料、甲方机械、工序衔接、事故处理等各种因素造成停工而导致乙方人员、机械、物资等所有损失,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引起的停工为由向甲方提出索赔,乙方自行负责弃土场及弃土费用,如乙方弃土不规范,导致政府及相关部门罚款或者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由乙方负责出面进行调节解决,协调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自行考虑应停工及天气等原因造成的所有误工费及设备闲置费,不得向甲方索赔。
4.2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合同,本合同的暂定价格为人民币48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最终价格以甲方确认的实际工程数量乘以综合单价为实际结算价格,图纸上已经明确的土方工程按照图纸工程量进行结算,图纸尚未明确的工程量在施工中现场收方,以现场收方工程量进行结算,收方时由甲方指定管理人员与乙方指定管理人员进行双方收方,并双方签字确认,工程竣工结算时,工程总量超出甲方与项目部结算工程量时,以项目部与甲方结算工程量为准,未超出则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由甲方指定的临时弃土或项目部指定外运的临时弃土不在其中)。
4.3本合同价已包括了甲方应给乙方的所有款项,除此之外,甲方再无其他付款义务。
5、双方驻工地代表
5.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
,职务,身份证号:
,负责审批乙方报送的劳务结算资料等文件,签发相关指令。
5.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
,职务,身份证号:
,负责本合同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处理施工中的相关事宜。
专兼职安全员,身份证号:
,负责现场的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3双方约定:
双方工地代表有权代表各自单位确认工程量、签署结算单和其他书面资料以及发放、领受结算。
上述资料只有双方指定负责人签字后方有效,其他人签署的均无效。
乙方报送甲方并经甲方审核程序及甲方工地代表亲笔签字的劳务结算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得作为结算、付款依据。
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
乙方如持有此类文件,甲方不予认可。
6、工程量确认
6.1乙方按月将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按规定程序核定确认。
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合同范围和乙方原因造成返工或超设计数量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6.2乙方在开工后的每月25日至28日按实际完成的合格工作量向甲方提交当月劳务结算所需资料一式3份(包括但不限于劳务结算结算单、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收方记录等相关资料)。
乙方不按约向甲方提交劳务结算相关资料,甲方当月不予计量。
6.3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所报的劳务结算资料审核完毕,并返还一份给乙方,乙方如对该次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审核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甲方据此进行书面、现场核实,经甲方核定后的计量结果为最终结果。
若乙方在本款约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当月最终计量结果和价款支付依据。
6.4乙方应在工作任务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末次验工结算单(在劳务结算单上注明“最终结算”字样)及相关资料,同时提交本合同内容工作的原始记录,甲方在14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若乙方对审核结果无异议,则进行封帐,以审核结果为最终劳务结算;若有异议,则按6.3条款的程序办理。
若乙方未按约定的期限上报最终结算单及相关资料,则甲方视乙方上月的计价为本合同内容的最终计价进行封帐。
封帐后未进入最终劳务结算单的其他内容一律视为不存在。
最终结算总价=综合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其他扣款
7、劳务款支付
7.1本合同工作内容无预付款。
7.2待建设单位支付相应款项到位,进度款付扣除甲供材料款等按合同规定应扣款后的剩余款项的80%。
7.3双方约定在每月应支付乙方款额中,其中1%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作为施工安全保证金,5%作为质量保证金,剩余的11%作为保留金。
7.4甲方结算款总和,不得超过甲方与项目部结算量总额。
如工程量增减,双方应另外签订补充合同。
7.5发包人(项目部)未将工程款按约支付给甲方,根据风险分担原则,双方约定,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期限作相应顺延,并不承担顺延期间的利息和违约责任。
7.6工程发生变化时从新签订补充协议办理支付与主合同一致。
7.7付款方式:
支票/转账。
8、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组建项目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享有施工过程中(包括劳务作业)形成的全部施工资料、技术数据、各项记录、图纸、图表等施工文件的所有权。
8.2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包括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作业指导书、基线等)。
8.3提供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主要建筑材料,提供施工现场附近的电源、水源接点。
电力、管线接至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8.4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计量、作业进度等进行全面管理、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8.5审核乙方提交的劳务结算资料,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结算手续,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8.6制定确保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措施。
8.7当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甲方有权单方决定调减乙方的工作量,或直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8.8行使与项目部、监理及有关部门排他性联系的权利。
8.9施工过程中,末次验工计价付款前,乙方未及时清算或偿付为履行本合同而与他人发生的租费、货款、其雇员工资及工伤等一切付款义务时,甲方有权暂不支付剩余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8.10负责监控乙方现场雇员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每月底由乙方将月份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提供给甲方财务部,当甲方认为有必要时,甲方有权将乙方的当月劳务款先支付农民工工资款部分,待乙方农民工工资支付完后,甲方再支付乙方剩余劳务款,乙方对甲方直接代发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予以认可。
8.11甲方发现乙方转包或再分包时,有权单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清场、追究乙方的责任。
8.12甲方按乙方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所实施的行为,就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与建设单位、监理、村镇各方关系等方面,对乙方进行评价,若因乙方恶意或造成较大损失或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等情况而被评为不合格时,甲方将在公司及上级公司范围内通报,乙方将失去在其范围内承包工程的资格。
8.13遵守与乙方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安全质量责任书》、《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廉政责任协议》、《环保协议》、《治安包保责任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9、乙方的权利、义务
9.1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劳务成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严禁偷工减料;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交底,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劳务施工安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环保、消防、卫生管理等规定;承担由于自身责任原因造成的质量返修、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等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9.2组织合格的、身体健康及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能满足施工质量、技术要求和需要的工作人员投入劳务工作;作业人员进场后,所有参建人员的身份证及职称证、上岗证及《劳动合同书》交甲方查验,复印件留甲方备查,参加施工的主要人员、机械在施工期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调离、撤离,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应尽量保证班组作业人员的稳定,作业人员变动不超过花名册的20%。
如退场作业人员,应提前3天书面告知甲方,新增作业人员在7日内提供相应的作业人员身份证和《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到甲方备案,如人员变动超过20%时,乙方工地代表必须在7日内重新提供签章的全部作业人员《花名册》到甲方备案。
9.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内容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更换劳务队伍造成的经济损失。
9.4做好施工场地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道路、地上附着物和地下文物、管道、电路、线路等保护和防护工作。
9.5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劳动、租赁、买卖等一切合同,与甲方无关。
乙方在施工工地发生的合同债务、侵权责任,一律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也应由乙方承担。
9.6乙方应按时足额发放其劳务人员工资,劳务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应按照经甲方授权人员签字审核的考勤表所编制的工资表,在甲方拨付劳务结算款时,首先支付劳务人员劳务费(劳务人员在工资表上签字),并由乙方将劳务人员签字后的工资表在乙方驻地公示,同时交甲方备案。
若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劳务人员劳务费,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向乙方支付劳务结算款前,直接先行代乙方支付乙方劳务人员工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出具加盖印章的《劳务人员工资代发清单》并组织其所属劳务人员领取并签认。
9.7按甲方要求提交各类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9.8自开工之日起,负责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已完工程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9.9严格服从甲方有关工期、质量、安全、技术、卫生、环保等指令。
9.10按甲方要求,据实提交各类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履行向甲方交付施工文件的义务。
9.11乙方应指派经合法授权的专人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劳务款支取手续,并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资金监管,不得挪用、抽逃劳务资金。
9.12乙方还应作好以下工作
9.12.1环境保护方面:
a、对参加现场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环保教育,提高环保意识。
b、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直接排入农田、耕地、灌溉渠。
严禁排入饮用水源。
冲洗集料或含有沉积物的操作用水,采取过滤、沉淀池处理或其他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施工期间,施工物料水泥、油料等应堆放管理严格,防止在雨季或暴雨时将物料随雨水径流排入地表及附近水域造成污染。
c、易于引起粉尘的细砂或松散料应予遮盖或适当洒水湿润。
运输时应用帆布、盖套及类似遮盖物覆盖。
运转时有粉尘发生的施工场地,均应配置有防尘设备。
在这些场所作业的工作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d、如果乙方预防措施不力,并已对邻近区域的环境卫生造成了危害,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9.12.2职业健康方面:
a、不使用16岁以下未成年人,不让16岁~18岁人员从事重体力劳动和对身体有害的劳动。
b、及时购买并确保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c、做好对职业病的预防、检查、治疗工作,在结(决)算单上签字前应对其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未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患各类职业病,否则应积极治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中已包含该部分费用。
9.12.3文明施工方面:
a、各类材料堆码有序,管线整齐划一。
b、各项检查前后的准备、整理符合要求,宣传牌和标识牌醒目。
c、宿舍干净、整洁,人均住宿面积达标,环境卫生。
d、配合甲方做好本管段其他相关文明施工工作。
9.12.4劳务用工方面:
乙方应与其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若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将劳动合同文本原件提交给甲方备案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进场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提供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及乙方与进场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进场劳务人员变动时,乙方应在进场劳务人员变动之日起3日内通知甲方并在7日内重新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
9.13乙方指定负责人必须每日到甲方项目经理部签到,以此作为指定负责人到场与否的认定标准。
若乙方指定负责人不到现场,每缺勤一日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若月累计缺勤超过10日,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乙方清退出场,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9.14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工地文明施工,无条件配合甲方所受到的检查等。
9.15严格服从甲方指令,遵守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书》中的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廉政责任协议》。
按照甲方相关要求,对所使用的劳务工进行各项交底,并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0、安全文明施工
10.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业主及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10.2 乙方在实施易燃、易爆、危险品环境中工作或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应按照甲方制订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
10.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要求为劳务工人员配置劳动防护用品,若乙方未能购置则有甲方统一采购,其费用按实际领取数量从乙方每月计价款中扣除。
10.4乙方派专人24小时负责现场保洁,保洁范围为乙方污染的或者与乙方所负责工程相关的地方,并将垃圾存放在甲方指定的位置。
保洁费用已包含在所报单价中。
如果乙方未派专人或者打扫的不干净,甲方派人清理,费用从乙方的结算中扣除。
10.5所配人员及机械设备必须满足项甲方的工期要求,服从甲方的统一调配,入场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体检报告和相应的特殊工种证件方能上岗。
特殊工种人员保证持证上岗,中途不得随意换人。
11、材料供应
11.1机械所用油品由乙方供应,甲方供应给乙方的主要材料和周转材料,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和使用,如果发生丢失、毁损、变卖、超耗等情况,甲方有权按照约定单价从乙方结算的劳务费中双倍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甲供材料由甲方供应到经理部工地料库;甲方经理部料库至工地及工地现场内的材料装卸、倒运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
11.2除甲供材料之外的其它材料,由乙方采购,其费用已计入劳务作业项目内容的综合单价中。
乙方采购建筑辅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单,满足工程的质量要求。
材料进场需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才能用于劳务施工。
对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拒绝进场,已进场的有权拒绝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11.3乙方按11.2条款约定采购材料,必须以自己企业的名称对外进行采购和签订相关合同;不得书面、口头使用甲方名义对外进行经济活动,签订各类合同、协议。
如有发生,甲方一律不予认可,并保留追究乙方侵权责任的权利。
11.4乙方指定(姓名)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乙方有权领料人,乙方施工期间如更换有权领料人应书面通知甲方。
11.5乙方对甲供材料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发生挪用、丢失、被盗、超耗、损毁、损坏、失效等情形,乙方应按约定单价加5%的采保费进行赔偿;当市场价高于附件二约定扣款单价时,则乙方应按市场价加5%的采保费进行赔偿。
对发生挪用、丢失、被盗情形,除按约定赔偿外,乙方需按5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8水电费按水电表计量,水费按元/吨、电费(包括线损,变损及基本电费)按元/度在每期结算中扣除。
12、施工检查与验收
12.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施工,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质量标准。
12.1.1施工规范:
按通过项目部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的要求;
施工技术规范,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相关国家及行业施工和验收标准;
12.1.2验收标准:
按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和验收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等相关国家及行业施工和验收标准验收;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相关国家及行业施工和验收标准;
12.1.3质量等级:
达到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12.2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及监理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此前,不得隐蔽,否则,属于严重违约。
12.3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派驻现场人员旁站、指导、检查、监督,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应满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
12.4劳务作业施工完毕,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验收不合格时,乙方负责无偿修复,或返工重作,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相关损失。
13、保证金交付与返还
13.1本工程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但甲方应遵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13.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
该主体工程完工后,甲方拿到项目部支付的工程款后30天内甲方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13.3施工安全保证金(3%):
该工程主体完工后,甲方拿到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后30天内甲方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13.4保留金(11%):
该主体工程完工后,甲方拿到项目部支付的工程款后30天内甲方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13.5质量保证金(5%):
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部退还甲方质量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返还。
14、安全生产管理及责任承担
14.1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各自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
14.2乙方就施工安全向甲方负责,应自行配备安全员。
14.3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并接受甲方、建设单位及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或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违章指挥、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因此而发生的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14.4未尽事宜执行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15、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15.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但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仍执行本合同。
15.2除法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解除本合同
1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5.3.1甲方发现乙方将本合同转包或再分包给第三人时;
15.3.2乙方的劳务施工能力、技术水平、施工速度等对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合同工期、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经催告不整改或整改仍然满足不了甲方要求或合同约定时;
15.3.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与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当地村镇或其他施工队伍关系紧张、在工地范围存在违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现象给甲方声誉、财产带来不利影响时;
15.3.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贿受贿、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有盗窃等违法违纪行为时;
15.3.5不服从甲方指挥、未履行完合同责任和义务、自行停工或未经甲方同意自行退场时;
15.3.6恶意拖欠民工工资或以合同单价低为理由停工或拖欠第三方材料款、租赁费时;
15.4甲方按15.3条款约定,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的当日,乙方应立刻进行清场工作,停止所有施工作业,首先开始撤离施工场地,从现场自费运走全部属于乙方的物品,退还甲方供应的未使用的建筑材料和提供的机械设备,返还、移交图纸等施工文件,然后与甲方办理最终结算。
乙方拒不撤离现场的,自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第三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的1%赔偿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撤场而不能重新组织施工生产造成的工期损失和所有经济损失。
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超过7天,乙方仍拒不退场时,甲方将强行组织施工,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15.5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遵守甲方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所作的合理调整,影响了工期和工程质量,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13.4条款的约定,撤场、结算、赔偿。
15.6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合同解除,视为双方均无过错,互不违约,
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互不赔偿:
15.6.1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履行不能时;
15.6.2本工程项目停建、缓建,建设单位解除了与甲方的施工承包合同;
15.6.3因设计变更,取消、或减少了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结果导致乙方全部或部分剩余劳务作业量被取消、减少,此被取消、减少的作业部分,构成合同终止的内容。
15.7当双方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工程结束验收合格、质保期届满且无劳务质量问题,本合同终止。
16、违约责任
16.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6.1.1不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额时,但本合同7.5和8.9条款的约定除外;
16.1.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6.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6.2.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任务,工期每延误一日,按合同总价的0.05%承担违约责任,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
16.2.2因乙方偷工减料等责任造成质量事故的,材料、重作、返修、返工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6.2.3乙方违反15.3条约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的20%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其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甲方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16.2.4其他违约,依据《合同法》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6.2.5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服从甲方指令,不遵守甲方根据业主要求所作的合理调整,影响了工期和质量,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清退出场。
17、保密条款
双方对合同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因一方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泄
密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18、安全条款
18.1为切实加强外部劳务队伍施工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秩序,乙方进场时向甲方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作为施工安全的保证金,按进场缴纳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土方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电力管沟土方工程合同 土方工程 劳务 分包 合同 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