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奖惩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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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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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奖惩制度
篇一:
人力资源奖惩制度
工作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建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激励每一位员工实现服务为中心的工作目标,本着体现激励和公正两个目的,为了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鞭策和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纪律意识,维护工程正常的工作秩序,依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奖惩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公司规章制度为准绳,做到依法行事,
以理服人。
二、奖惩工作应坚持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
的方针。
三、奖惩工作要做到公正合理,不徇私情,奖罚分明,严肃慎重,制度面
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奖励
第一条奖励种类及奖励形式
一、奖励种类:
1、荣誉奖励;2、物质奖励。
二、奖励形式:
1、通报表扬;2、发给一次性奖金;3、授予季度或年度优秀员工称号。
第二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报表扬;发给一次性奖金或授予季度
或年度先进工作者称号(奖金数额根据惩款数额和补款余额或公司
制度而定)。
一、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有贡献者
二、品德高尚,拾金不昧,受到客户赞誉,给公司赢得荣誉者
三、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对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成绩显著者。
四、忠于职守,在工作中以公司利益为重严格按公司规章制度行事,忍辱
负重,精神和物质上受到伤害或损坏者;
五、节约费用开支成绩显著者
六、努力钻研专业技术,工作质量高,服务态度好,对提高公司服务或本
部门的工作效率有突出贡献者。
七、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受到本部门员工一致好评者。
八、抢险救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维护社会治安等给公司
争得荣誉者。
十、年度各项考评分为最高分者。
第三章惩处
第一条本公司惩处分为下述五种:
1.罚款;2.警告;3.记过;4.降级;5.除名。
第二条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
可视违纪性质、影响程度、认错态度等分别给予经济处罚,降级、
辞退或除名。
第三条惩处条例(见以下考核细则)
考核细则:
1、迟到、早退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以此类推。
2、无故旷工者1天扣10分,并扣除当天工资,月累计第2天扣20分,扣
除当天工资,月累计三天以上者扣50分作自动离职处理。
3、未经批准私自调换班次,使工作受到影响,第一次各扣2分;第二次各
扣4分,以此类推。
4、不按规定着装、佩证上岗,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以此类推。
5、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第一次扣10分,第二次扣20分,第三次降级
或除名。
6、无故不参加各项培训、会议等,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以此
类推。
7、对客户无礼,含糊其辞,推卸责任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者或月累计
达三次者作降级或辞退处理。
8、无故不接单或拖延接单(或施工)时间,每次扣10分,造成投诉或情
节严重者降级或除名。
9、未经审批私自购买或打电话送材料,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
以此类推(紧急情况除外)。
10、不按规定收费,(多收、少收、不收)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者降级
或除名(经总经理或主管业务人员同意后可少收或不收)。
11、无计划申购材料、不按规计划领料的,因材料而影响安装进度的,第
一次扣2分,第二次扣4分,以此类推每增加一次加扣2分。
12、当班时间无论任何原因不接报修电话或对讲机,第一次扣1分,第二
次扣2分,造成投诉或严重后果者降级或除名。
13、正常情况下不按时反单每次扣2分,特殊情况除外。
14、不反单或丢单每次扣5分。
15、使用材料不填单或少填单、多填单,第一次扣10分,造成投诉或严重
后果者降级或除名。
16、因交接不详造成交接双方有意见,每次每人各扣1分,不交接班者每
次扣2分;影响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或导致顾客投诉的,每次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降级或除名。
17、使用公用工具不记录或记录不详者每次扣1分,造成人为损坏或丢失
者造价赔偿。
18、不按时巡检责任区、不按时填写检查、维修记录或记录不详、内容不
真实每次扣2分,不检查或不记录每次扣5分,月累计出现三次者降级或除名处理。
19、安装或维修不及时或拖延安装、维修时间及安装后、维修后未清理现
场等每次扣5分,因此造成投诉或情节严重者降级或辞退。
20、安排接单时相互推诿,造成无人接单,导致工程无人管理、无人安装
或维修每次扣10分,造成投诉或严重后果者降级或除名。
21、私自外借工具,每次扣1分,故意损坏工具、材料者每次扣2分并造
价赔偿。
22、利用公司电脑为个人服务每次扣1分
23、私自配制、更换锁具、钥匙等每次扣5分,并追纠相应责任。
24、不配合其他员工或其他部门、外包公司工作,每次扣1分,造成投诉
每次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降级或除名(总经理或子公司经理允许情况下除外)。
25、与他人发生纠纷,粗暴无礼,漫骂,损坏财物,殴打对方等造成很坏
影响者立即除名并扣发当月工资,造成严重后果者交执法部门处理。
26、散布流言谇语,无事生非,挑拨事端,恶意伤人者扣20分,
27、不尊重上级领导或其他同事,故意排挤,搞针对,出言不逊,大吼大
叫者扣30分,造成严重后果或月累计两次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28、从事或唆使他人搞破坏活动或其他违法违纪活动,除交公安部门处理
外,立即除名。
29、泄露公司或客户机密、信息每次扣10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或任职期
间出现三次以上者立即除名。
30、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犯罪行为或发生各类事故不及时上报,
每次扣2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或月累计三次以上者立即除名。
31、每季度进行一次整体考核。
32、其他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部门规定的行为,根据过失性质、影响
程度,给予经济处罚、降级、辞退或除名。
惩处的审批权限
1、给予经济处罚、扣分等,由部门负责人上报,子公司经理审核,综合部
经理批准。
2、给予降级、辞退或除名等处罚,由部门负责人建议,综合部经理审核,
总经理批准。
附则:
1、扣分标准:
5元/每分,以现金形式缴纳,无故不交者在当月工资内加倍
扣除。
2、本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而制定,经总经理批
准后执行。
3、本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仅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4、本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各方的意见修订并负责解释,自公
布之日起执行。
篇二:
人力资源部奖惩细则
人力资源部奖惩细则
为进一步固化人力资源部基础工作流程,倡导学习、创新及进取的工作氛围,做到对先进及时鼓励、对落后及时鞭策,现对人力资源部全体员工日常行为进行如下规范:
一、人力资源部工作准则
我承诺:
对工作负责主动,科学严谨;对同事平等热情,真诚开放。
我做到:
基础工作准确及时,人力资源政策切实可行,以身作则,公平公正。
二、奖惩制度
人力资源部对员工日常行为遵循“即时处理”原则,采取“红单对员工行为进行奖励”、“白单对员工行为进行鞭笞”的方式,并将结果与每月平衡计分卡考核结合,共同列为人力资源部工作标准与规范。
结合目前所需,对以下行为进行红单、白单设定,但包含不仅限于以下行为:
员工出现以上行为时,部门主管开具红单白单,填写处理事由及得分后,经员工签字认可有效。
奖惩对象仅限于每月21日~20日期间发生行为。
篇三:
公司奖惩制度范本
皇家庄园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增强本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维护正常管理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对本公司发展及社会公益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也为严肃纪律,对违反本公司管理制度和要求的员工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奖励分为下述四种:
1.表扬;
2.嘉奖;
3.记功;
4.记大功。
除上述行政奖励外,还包括经济奖励:
奖品、有薪假期、奖金、加薪。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惩处分为下述四种: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解雇(辞退)。
除上述行政处罚外,还可追加相应经济处罚:
赔偿、扣发奖金或工资、降薪。
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给予表扬和现金奖励20-50元:
1.品行端正,服从领导安排,工作努力,并能及时高效的完成工作任务。
2.有节约意识,能自发主动地为公司节省水、电、耗材等资源。
3.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并乐于帮助同事或他人。
4.其他与此类同的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给予嘉奖和现金奖励50-200元:
1.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2.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3.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任职期内,获取本科以上文凭或其他专业证书者。
4.工作努力,表现突出,有明显进步者。
5.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能及时上报,避免严重后果发生者。
6.其他与此类同的行为。
第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给予记功和现金奖励200-500元:
1.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2.对舞弊和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检举或防止,减免公司损失者。
3.管理、技术研究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4.发现公司重大问题,能有效提出方案经采用效果明显者。
5.对职责之外的事件处理恰当,或对潜在危险及时报告,及时减少公司损失者。
6.其他与此类同的行为。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给予记大功和现金奖励
500-1000元:
1.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3.维护公司利益并为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4.遇意外事件或灾害,及时抢救并挽回公司重要财物损失者。
5.对公司制度、管理、技术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成果显著者。
6.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表现的类同行为。
第八条获得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1.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
2.学习培训机会。
3.职务晋升、加薪等。
第九条员工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和提供材料,填写《奖励申报单》,并按人力资源管理责权划分进行审核批准,由人力资源部落实执行。
第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罚款10-30元或再追加警告处分:
1.因过失发生工作上的错误,情节轻微者。
2.对待客户态度恶劣或导致客户投诉者。
3.各部门负责人发现所属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后果轻微,未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或有意隐瞒者.
4.工作时间喧哗、打闹、睡觉等,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5.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内容无
关事情者。
6.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干私事者。
7.无故旷工者。
8.1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及以上者。
9.工作时间不按公司要求着装及佩戴工牌者。
10.人为损坏公司设备及物品,情节轻微者。
11.其它违反公司制度和要求的类同行为。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罚款50-100元或再追加记过处分:
1.违反当地政府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2.违反(公司奖惩制度)警告行为后,经劝告态度恶劣者。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或工具、浪费原材料或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4.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因过错造成经济损失者。
5.私自把本公司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向客户索取回扣或中介费者。
6.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者。
7.各部门负责人发现所属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后果严重,不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或有意隐瞒者。
8.其它违反公司制度和要求的类同行为。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罚款200-500元或再追加记大过处分: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尚未达到受刑事处分程度者。
2.因保管不当或疏忽丢失公司资料或财物,情节严重者。
3.泄露公司经营机密,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机密文件透露给外公司人员者。
4.拨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和威信,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及公司信誉者。
5.其它违反公司制度和要求的类同行为。
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予以解雇(辞退):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者。
2.员工间上班时间打架斗殴,影响严重或态度恶劣者。
3.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偷窃公司资料者。
4.严重失职或徇私舞弊造成公司重大利益损失者。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将公司技术资料、业务资料、财务资料等公司重要文件、商业机密泄露给他人或准备泄露者。
情节严重者,通过司法部门追究民事与刑事责任。
6.仿照公司领导签字或恶意篡改公司文件者。
7.故意或过失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使公司受到重大损失者。
8.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及财物受损者。
9.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证明、资质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者。
10.参与非法组织者。
11.有犯罪行为被判处刑罚者。
12.记大过2次给予解雇。
13.其他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要求的类同行为。
第十四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责任人除应承担的责任以外,须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公司保留对员工法律责任追究的权利。
第十五条员工的惩处由各部门领导提供材料和填写《惩处申报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调查落实,其审核批准权限按人力资源管理责权划分执行。
第十六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
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七条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员工在5个工作日内向直接上级主管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员工在10个工作日内向间接上级领导申诉。
受理复议或申诉者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反馈。
第十八条对员工进行奖励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十九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解雇(辞退)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条凡按本制度第十四、十五条处理的责任人,在赔偿事项尚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本公司。
第二十一条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同一年度中之功过可以相抵或转换,方法如下:
1.一次表扬或嘉奖可与一次警告相抵。
2.一次记功可与一次记过相抵。
3.表扬3次记嘉奖一次。
4.嘉奖3次给予记功一次。
5.警告三次给予记过一次。
6.记功3次给予记大功一次。
7.记过3次给予记大过一次。
8.同年中三次记功,工资自动升一级。
9.同年中三次记过,工资自动降一级。
10.同年中功过抵消后,对年终评比、提薪、晋级等不发生影响。
第二十二条当年内受过警告处分以上的员工若功过未抵消,取消其年终奖的发放。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公布实施。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附件:
1.《奖励申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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