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质监局年度工作总结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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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质监局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县质监局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一、20xx年主要工作总结
(一)强化质量监管,确保三大安全1.创新监管方式,营造食品安全大格局。
通过长期实践的基础上,依法依规明确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的基本路径:
全面排查摸底,掌握实际情况;研制工作规范,明确履职任务;广泛宣传教育,加强全面监督;对照履诺责任,严格自查自纠;按照许可细则,加强执法检查;强化企业自律,实施诚信评价。
一是加强宣贯培训,提升主体责任意识。
加强对食品生产的负责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政策宣贯。
通过集体约谈、一对一个别约谈和上门服务帮扶等多种形式,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落实主体责任培训讲解。
联合食品行业协会举办了“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大比武,落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定期向食品企业、居民开放检验检测制度,有效提升了食品从业人员队伍的整体素养。
今年累计培训食品生产企业(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335家次,食品生产工作人员865人次;县食品行业协会对我县食品(食品添加剂)企业举办培训班2场次,培训学员125人次。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进出厂检验把关能力,保证整个行业能持续稳定生产安全放心食品。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分工要求,今年共完成对51家换证取证食品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派审核观察员共68人次,对24家新办(换证)食品企业食品生产许可检验及时抽样;省级定期监督抽检共抽检食品76批次,合格74批次,省级定期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7.4%;后处理完成率达100%。
国家级监督抽查51批次,合格51批次,合格率100%。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乳制品三聚氰胺监测265个批次,均未检出三聚氰胺,合格率100%;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规定(试行)〉的通知》(浙食药监规〔20xx〕9号)要求,自7月1日起,根据质量安全风险等级,企业提高自查报告的频次,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与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报告合并,企业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交自查报告并符合要求的,不需要再提交生产许可证年审报告。
xx县区域有发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38家,其中季节性或暂时停产22家。
根据不同风险等级提高自查报告频次要求,全县提交自查报告共105家次,自查报告提交完成90.5%。
根据不同风险等级现场核查比例要求,目前共核查企业30家次,已按照要求完成核查。
三是发挥职能监管,食品加工小作坊逐步规范化。
在20xx年食品生产小作坊发证的基础上,继续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工作,按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条件成熟一家考核一家发证一家的原则,今年新发证5家,全县目前目录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共27家,目录外规范4家,目前还有1家年糕加工小作坊正在前期装修阶段;全面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xx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首批目录》要求。
目前,列入目录内允许生产加工食品只有年糕、挂面、豆腐(豆腐干)、粉干、长寿面、糕点、熟肉制品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食品。
按照县食安办要求,我局积极拟定《xx县允许生产及保留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要求》,及时报县食安办发文,我局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镇(乡)开展联合执法,截至10月27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6人次,检查小作坊56家次,联合执法8次,及时走访熟肉制品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现场指导督促业主并宣传有关政策法律,并采取主动提前涉入工作制度,现已有4家熟肉制品小作坊装修完毕,业已通过县食安办领导检查,产品检测合格。
四是针对食品安全风险,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以来,在全县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开展了“百日严打行动”,“食品添加剂明胶专项”,“地产食品533安全保障行动”,饮用水、米面制品、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食品“百日严打行动”从3月份开展至6月份结束,我局下发《关于印发xx县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百日严打动行动方案的通知》(平质发〔20xx〕14号)文件,成立百日严打行动小组,确定了乳制品、蜜饯、肉制品、酒类、果冻、桶装饮用水、添加剂生产使用及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8大类产品为重点整治产品。
通过新平阳、温州零距离等新闻媒体宣传我县生产领域食品安全百日严打工作。
该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456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51家次,发现问题企业6家,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共6家,行政立案查处共4件,吊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共2张。
开展“食品添加剂明胶专项整治行动”,自3.15“cctv质量报告”曝光我县明胶企业事件前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向县委、政府、市质监局、县食安委xx县委宣传部领导汇报。
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以局务会议部署严查工作,要求各质监分局(所)及时向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汇报。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县委常委、县长郑杰副带队,组织县市场监管局、县质监局等部门,分别检查全县4家食品添加剂明胶企业,并对其负责人进行一对一的约谈,要求食品添加剂明胶企业负责人从严管理,严格按照产品技术标准规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我局科学应对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有效消除负面舆论影响,得到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质监局领导充分肯定,xx市政府陈金彪市长对我局应对此次事件的信息简报进行批示上报省政府简报采用。
我局对4家生产企业成品库所有批次、销往糖果厂等销售留样和半成品、原材料进行了执法抽样,共抽取成品44批,企业销售留样32批和原材料10批、半成品2批;送往xx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40个批次、省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成品4个批次,以上所有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开展“地产食品533安全保障行动”要求全县生产乳制品、白酒、饮料,食品添加剂明胶、蔬菜干制品五类产品共15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溯源体系、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三大体系,按照分段实施、层层推进的原则,及时排摸5类地产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和相关小作坊情况,明确治理的重点。
督促企业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并指导乳制品和白酒企业试行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授权制度。
开展“饮用水专项行动”。
我局执法人员检查饮用水生产企业18家次,全面检查了生产经营企业环境卫生条件、生产企业管道与瓶(桶)清洗消毒、灌装车间环境卫生和洁净度控制等情况,确保场所整洁卫生;生产企业水源防护情况,检查生产企业的水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以及有关水源保护、处理、周转储存等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确保原水质量符合要求。
共抽样14批次,分别县食品检测中心和温州质检院检测,检验结果有2批次不合格。
现场未发现严重违法行为,根据市局后处理工作要求,对xx县万家饮用水有限公司和温州好朋友饮料有限公司采取注销生产许可证措施。
“米面制品专项”行动,我局共印发放宣传资料126份,培训米面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业主89人次,根据上级监管局食品风险监测部署要求,我局下发《关于20xx年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结合米面制品专项工作,开展35批次的专项监督抽查。
召开集体约谈会1次,约谈企业共15家次,约谈企业质量负责人共30人次,提交自查报告企业共15家,并且所有533食品企业都提交了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开展“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针对8月25日《温州都市报》报道了永嘉警方查获“毒凤爪”新闻后,为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根据县食安办《督办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要求相关科室和基层站所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从8月份开始,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3人次,共检查企业18家次,全县肉制品生产企业没有生产“凤爪”产品,但发现肉制品生产企业在出厂检验、不合格品销毁处理、管理台帐、环境卫生等方面管理存在问题,对2家违法生产企业立案调查。
对照部分生产许可条件不符合项,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开展“生产加工企业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监督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标准的实施,保障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服务食品产业发展,美化城市环境,结合创建省级卫生强县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阶段、督促整改阶段和巩固提高阶段等三个阶段开展。
截止目前,发放各类信息共385条次,提交卫生整治专项工作自查自纠表格的生产加工企业共126家。
2.坚守安全防线,狠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我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降低事故风险,提高安全效能”为根本出发点,结合平阳实际,继续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年”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
根据政府和上级质监局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蓝剑3号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行动”、“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传达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分析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形势,动员、部署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基层质监分局(所)全面落实隐患排查任务,突出重点监控单位、设备检查,加强与特种设备检测中心、乡镇、部门的沟通协作,对未注册登记、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等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及时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或停用报废,对已监检未注册特种设备进行了集中治理。
发现的隐患设备由专人负责隐患设备台账建立、整理与信息报送,落实每台隐患设备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今年以来共出动安全监察人员1645人次,现场检查927家使用单位1127台特种设备,发指令书486份,发现隐患设备642台,已督促整改隐患设备635台,隐患综合实际治理率98.9%,阶段性隐患治理率100%,重点监控设备注册登记、隐患治理、定期检验、持证上岗“四个率”考核均达到100%,重点监控单位做到了节前必查,确保特种设备节假日健康安全运行。
二是多管齐下,狠抓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按照规范监管的要求,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在县域内全方位开展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各项责任,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执法,着力整治各种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将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利用“考绩法”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指导乡镇政府健全台帐、实施巡查、隐患排查、宣传培训教育等基本监管职责,推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各乡镇政府与企事业签定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督促企业依法使用、申报检验特种设备。
印发了《关于开展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自查的通知》,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自查自纠不少于一次。
通过注册登记、组织培训、现场检查、电话通知、短信提醒等手段,以各种途径发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自纠表2039份,督促落实603家企业开展特种设备自查自纠工作。
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的培训教育,今年以来组织举办了8期特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班,培训发证322人(其中管理人员137人),协助省特检院在平阳海豚湾水上乐园培训游乐设施作业人员55人次。
另外为了提高监察人员业务水平,结合平阳特种设备现状,分乡镇组织特种设备管理员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
同时利用安监培训平台,施慧局长亲自上课讲解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758人次。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的宣传,编制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基础知识》宣传册及电梯、液化气钢瓶安全知识宣传册,6月16日,平阳质监局在鳌江、昆阳、萧江、水头四地,积极参与由安监局牵头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日活动。
通过“3.15”、“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310份。
利用新闻媒体、短信、通告等各种渠道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常识,9月在平阳电视台《安全之窗》播放了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乘坐知识等。
推进xx县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规范化建设,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使用规范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给在用特种设备单位印发相关制度、操作规程、台账等模板资料,定期组织召开在用特种设备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29家卤制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通过安全管理使用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价。
三是注重服务,推行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前申报检制度。
向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放预报检的温馨提示,罗列特种设备清单和检验到期时间,提醒各企业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今年以来,已经向536家企业发放了温馨提示。
四是拉长短板,开展薄弱环节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针对易发安全事故的薄弱领域,开展简易升降机、氨制冷压力管道、气瓶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高效有序推进安全工作。
我局今年多次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重点部署简易升降机、氨制冷特种设备、叉车以及液化气钢瓶整治工作。
印发编制叉车、简易升降机等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流程和液化气钢瓶安全知识宣传单,通过现场检查、“3.15”“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发放相关资料。
4月份开展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局联合水头商会、印刷协会等共发温馨提醒短信8058条,出动监察人员332人次,针对性检查印刷、皮革、家具、机电等企业513家,发现非法设备67台,并都下达整改指令书。
专项行动以来,我局“四个强化”积极推进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强化职责分工、强化联动共治、强化宣传造势、强化重点整治等措施,现场封存67台设备,落实整改52台设备,切割拆除15台设备,已安装合法简易升降机、货梯47台。
继续推进气瓶专项整治工作。
督促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报废钢瓶45311只,检验钢瓶47824只,新注册登记气瓶32041只。
3.发挥职能优势,提升重点产品质量水平。
对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国计民生、许可证产品和消费者质量安全投诉较多的产品,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预测、预警、预防,完善风险监测、风险研判、风险预警和快速处置机制建设,努力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理,将工作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
一是稽查执法,营造质量氛围。
我局加大对涉及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类产品的行政执法力度,开展“蓝剑1号”、“蓝剑2号”、“蓝剑3号”、“蓝剑4号”、“蓝剑5号”、“蓝剑6号”、“纤检保健康”等七个专项执法行动,检查涉及汽配产品、汽柴油、建材、给排水管、儿童服装、床上用品、美容美发产品等,二是加强质量监督、质量改进、质量攻关。
我局有计划、有步骤、全方位、大力度地推进质量强县工作,使全县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方面得到了全面、持续的提高。
依据企业分布状况划分监管片区,实行综合服务、综合管理、综合执法,形成“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系统协调、划片监管”的管理工作机制。
关于全县的按摩器行业普遍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经分析论证、查找原因,部分元器件存在质量问题,经技术帮扶、行业自律、教育培训等措施,更换关键元器件,统一进行质量改进,达到质量安全性能。
关于电热暖手器产品,全国各地同行业同质化以低成本低劣质量恶性市场价格竞争,企业出现偷工减料生产电热暖手器现象,时常有消费者质量投诉。
为切实提升我县水头镇鹤溪工业园的电热暖手器生产块状行业的产品质量,我局以全面普查,了解质量安全现状;深入调研,制定质量提升方案;责任约谈,强化主体质量意识;技术帮扶,攻破元器件技术难题;执法检查,监督企业严格按技术标准生产。
特别是邀请上海电科所技术专家和选派技术专家组深入企业调研,分析产品质量稳定安全性能,发现其中的不安全因素,帮助这电热暖手器生产企业改进产品设计方案,实现质量攻关达到预期效果。
三是不断深化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全面摸清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类重点产品等底数,突出高风险、生产集中、容易出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和区位,按照质量安全风险高低和监督难度实行分类动态监督以及进行专项整治,加大执法抽查力度。
深入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纤维制品、汽摩配、家具、油品、足浴按摩器等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力求不出现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
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986人次,查处行政违法的案件168起,罚没款上缴国库233.34万,其中食品生产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违法案件28件,在用特种设备单位违法案件62件,其他产品质量违法案件78件,没收拍卖款5.64万元。
共接到举报投诉咨询来电来函96次,有效举报投诉85起,其中申诉案件34起,行政调解立案案件34起。
涉及行业有食品类60起,特种设备11起,无标生产3起,其他违法行为11起。
同时开展案卷的评查规范工作,对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前已办结的案件进行自查、评查、整改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今年我局向县法制办选送的行政执法案卷,被xx市法制办评为优秀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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