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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代电影发展史
浅析当代电影发展史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绿色发展”成为指导我国“十三五”发展的五大理念之一。
2014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保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自此,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有了“铁齿铜牙”般的有力武器。
新环保法的修订出台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向污染宣战的决心,真正体现了全民治污的环保理念。
当前,随着生态危机的加剧,人们的环保意识越来越强,这也体现在电影创作中,国外影片如《后天》(美国)、《2012》(美国)、《愚昧时代》(英国)、《家园》(法国),国内影片如《可可西里》、《三峡好人》、《长江七号爱地球》等,这些环保题材的影片对人类增强忧患意识、发扬环保精神具有积极作用。
上海国际电影节曾在2008年和2010年两次推出“绿色环保电影展映”,旨在倡导环保理念和提高电影从业人员的环境意识,借助明星、名家等公众人物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呼吁更多人参与到环境保护公益事业。
八一电影制片厂(以下简称“八一厂”)系全军唯一的电影制片厂,从建厂至今始终严格做好电影环保的相关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着电影事业的绿色发展,正是这种“绿色影视”的发展理念陪伴着八一厂塑造了无数银幕经典,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
当中国百姓还生活在“肉票、粮票、布票”等各种“票”的七十年代初期,八一厂已经率先开启了自己的电影环保之路,领先于国内其他电影厂。
多年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成立之初的“三废治理小组”已经发展为担负管理、治理、监测、技术支持等多职能于一体的环保科,在厂内主要承担环境保护管理、生产区和洗印车间水质检测、洗印废水处理等任务。
撰写此文不由得感慨和敬佩当年的各级领导具有如此前瞻的眼光,关注精神文化建设的同时还关注与我们息息相关的生态环境,在艰难探索中开启环保之路。
发展证明,我们所做领先于时代,无愧于时代,更为未来建设奠定了可持续发展之路。
感谢前辈们所做的一切!
本文就八一厂环保科完成的主要工作和对电影环境保护问题的思考进行总结梳理,其中包括八一电影制片厂湖北分厂(以下简称“八一分厂”)的部分环保工作。
一、七十年代—在艰难中开启探索之路
1973年,从洗印车间抽调三名同志组成“三废治理小组”,任务是做好洗印污水治理工作。
1974年,成立环保组,与北京市环保研究所、军事医学科学院及北交大化学系组成“洗印污水治理科研协作攻关小组”,环保组提出用离子交换树脂回收再用显影液,并到南开大学了解树脂情况,因此南开大学也成为协作攻关小组成员。
1975年,南开大学化学系的五名应届毕业生调入八一厂,开展了以下课题的研究:
用离子交换树脂法再生CD-2、CD-3、TSS三种彩色显影液、黑白显影液及重铬酸钾漂白液;用电解法再生赤漂液;漂洗水中五种显影剂的痕量分析法;五种显影剂的毒理毒性实验及地面水中最大允许浓度。
1977年,厂领导对环保组指示:
“要把环保工作同全厂人员的健康结合起来,对厂内饮用水的水质要进行监测”。
此后环保组每年对全厂四口自备井的水质采样化验,并将结果及时向厂领导报告,直到1998年全厂改为自来水为止。
由于数据提供及时,1978年一口不合格水井被关闭,保证了全厂人员的饮水安全;同年,八一分厂开始生产大量拷贝,应用感光化学所与八一厂研制成功的EDTA铁铵盐涂漂工艺,大大减少了赤血盐的排放,该工艺对常温片及高温片皆能适用。
从感光测定性能来看,与赤漂工艺接近,并能得到良好的银幕效果,因ED-TA铁铵盐漂白液价格较贵,故采取了回收措施,同时对定影液进行电解提银后再使用。
1978年,为使环保治理工作正规化,建设环保楼被提上议事日程。
在对全国主要电影制片厂进行了治理工艺考察、调研后,绘制了污水治理工艺流程图及楼房平面布置图,为环保楼设计提供依据。
当年获全国科技大会奖的项目如下:
(1)用261离子交换树脂再生CD-2显影废液;
(2)用0610离子交换树脂再生CD-3显影废液;(3)用290离子交换树脂再生TSS显影废液;(4)用离子交换树脂再生重铬酸钾漂白液;(5)EDTA铁铵盐漂白工艺;(6)显影水洗水中五种显影剂的痕量分析方法;(7)CD-2彩色显影剂在水中最大允许浓度的研究;(8)CD-3及TSS彩色显影剂在水中最大允许浓度的研究;(9)米吐尔、对苯二酚黑白显影剂在水中最大允许浓度的研究;(10)四种显影剂(CD-2、CD-3、TSS、米吐尔)氧化后对大型蚤的毒性试验;(11)五种显影剂(CD-2、CD-3、TSS、米吐尔、对苯二酚)对小白鼠、鱼类的毒性试验;(12)用隔膜电解法再生赤血盐漂白液(前11项为“洗印污水治理协作组”,12项为环保组);同年,八一分厂全面回收各种加工药液,在洗片机上使用吹拂器及刮板,防止药液的跑冒滴漏,是全国洗印行业中较早使用无毒漂白,并全面回收药液的单位之一。
1979年,在环保组的基础上成立了环保科,人数增至15人,申请经费80万元用于环保楼建设,由化工部设计院承担;《第一届全国电影环保与高温洗片会议》在上海电影技术厂召开,八一厂介绍了开展显影液、漂白液的回收再生以及从定影液中收回银的经验。
二、八十年代—在困境中打牢根基
1980年,编写《电影废水治理资料汇编》和《电影洗印污水治理手册》,由解放军出版社印刷,并根据电影局的指示精神向各电影厂无偿赠送;为解决黑白显影液中溴离子积累过多影响影片质量,开展了“用隔膜电解法去除溴离子”的试验工作,1981年底完成小试、中试和生产性实验,效果很好,曾参加1982年北京市科技成果展览;为解决明胶对显影液回收再生的不利影响,与中科院环化所共同开展“用超滤技术去除显影液中明胶”的试验,在文化部、中国科学院召开的全国性环保会议上通过技术鉴定,并推广到全国各电影洗印单位,收到较好效果;洗印污水治理协作组获全军科技大会科
技二等奖的项目有:
(1)鱼的毒性试验方法及影响因素试验
(2)对苯二酚毒性及地面水中最大允许浓度试验;(3)米吐尔在地面水中最大允许浓度试验。
1981年,与中科院环化所研制的《超滤技术在回收显影液中的应用》获文化部科技成果一等奖;在进行显影液回收的同时,开始新环保楼的建设;召开全厂环保工作,制定《环保工作暂行管理条例》。
1982年,举办“环保月”,请环保专家授课,采取黑板报、广播稿等形式,以提高官兵环保意识。
1983年,环保楼竣工,建筑面积1251平米。
完成内部环保设施的安装,健全水质分析实验室,日常水质监测正规开展,显影液回收、水洗水提银及纯水制作等生产设备从简易木板房迁至环保楼安装就绪,投入正规生产,还购置超滤设备与显影液回收工作配套使用。
1984年,北京洗印厂与环保科合作完成显影液超滤试验,采用辽源厂生产的聚砜膜管超滤器,将TSS及CD-2彩正显影液分别进行超滤,并做感光测定对比水洗试验,在北京召开鉴定会,但从1986年开始由于CD-2显影液中明胶太多,堵塞超滤膜,难以清洗、复苏而停止使用;与北京化工厂协作完成“用次氯酸钠治理显影剂及其氧化产物”的试验研究,通过文化部的技术鉴定,当年投入生产,从此显影水洗水得到治理,解决了显影剂污染问题;为解决洗片水质问题,与洗印车间研制成功“PE微孔滤砂器”,节约了用水量,并开展用活性炭回收前浴的工作;同年,八一分厂建成一座面积约1600平方米,总容量近4000立方米的生化塘,从车间排放口排出的废水经高差约40米,总长近150米的自然沟三级曝气后,再进入生化塘,COD去除率在70%以上。
1985年,科研项目“用次氯酸钠治理显影剂及其氧化物”获文化部科技成果三等奖,“PE微孔滤砂器”获文化部科技成果四等奖;与动力车间联合完成生活区锅炉房湿法除尘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调试,使5台锅炉的烟气和烟尘达标排放。
1986年,电影局在八一厂召开现场会议,全国电影制片厂、洗印厂约30人参加,听取八一厂达到《电影洗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经验介绍,并参观现场,会议目的主要是要求各厂学习八一厂的先进经验,更快地达到二级排放标准;用反渗透法治理赤漂水洗水的试验研究工作完成,回收率在95%以上,回收的赤血盐质量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后因设备投资太大而未应用于生产,最后生产上采用的是“用硫酸亚铁沉淀法治理赤漂水洗水”;改进定影液配方,可降低COD30%,节约海波20%,改进正片漂白液配方,赤血盐减为30g/L,减少了污染;为减少噪声对外界和办公的干扰,协助洗印车间完成冷冻通风间的隔声降噪和配药循环间吸风泵噪声的治理;同年,八一分厂加强药品管理登记,制定药液回收标准,在经济上实行回收奖惩制度,取得良好效果。
1987年,研究探索无毒漂白工艺,选定柠檬酸、铁盐、柠檬酸钠等作为漂白液配方;与照明车间两化组合作研制“显影废水自动处理机”,取代用搅拌桶治理显影废水的工艺;为中央电视台洗印科制作一套“自动废水处理装置”,效果良好;为解决用离子交换树脂对定影水洗水提银过程中,树脂结块和不易将银洗脱下来的问题,对硫化银沉淀银的方法进行试验,确定最佳工艺条件,制作沉淀设备,提银效果良好。
1988年,与两化组联合研制成功“摆动式水质比例采样器”,获实用新型专利。
1989年,为适应全国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的形势,研制“LB2型水质流量计量连续比例自动采样器”;流经八一厂大院内的水衙沟,是几十个单位的排污沟,水质恶化,散发臭气,影响人体健康。
环保科进行水质调查、拍摄资料照片,与厂内有关主管单位一起,协助厂领导六次写报告向北京市政府反映情况,经多方努力,市政府决定出资320万、八一厂出资80万完成明渠改造市政管道工程。
三、九十年代-在综合发展中茁壮成长
1990年,“LB2型水质流量计量连续比例自动采样器”通过电影局、全军环保办技术鉴定,获得国内首创的技术评价,参加“全国防治城市污染新技术、新产品交易会”,被评为优秀项目奖;与北京市环保研究所合作完成国家专利局照相制版废水治理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
1991年,“LB2型水质流量计量连续比例自动采样器”获电影局科技一等奖、广播电影电视部科技三等奖;“连续比例自动采样器”获国家发明专利;“水质流量连续比例自动采样器”获实用型专利。
1993年,购买锅炉烟尘测试仪和燃烧效率测定仪。
1994年,购买“积分式噪声仪”,完成噪声普查工作。
1995年,制作“斜板沉淀池处理系统”,实现开机、加药、关机自动化,大大提高废水处理量,使定影水洗水全部得到处理。
1996年,八一分厂的拷贝任务转移到总厂,洗印车间的洗片量增加2~3倍,废水产量也增加2~3倍。
1999年,为加强环保工作,建立以下制度:
(1)制定“八一厂环境保护暂行条例”,作为环保管理的依据,制定“八一厂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八一厂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
(2)制定“科长环保工作责任制”、“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岗位人员责任制”、“环境监测制度”等;
(3)洗印车间制定“环保岗位目标责任制”、“药品管理制度”、“防止洗片污水超标的若干规定”等。
四、新世纪前十年—在新时代稳步前行
2000年后,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国家洗印技术协会、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环保专业委员会等相关机构组织的业务学习、交流等活动越来越少,至目前已经消失。
电影环保工作仍在继续,却从组织机构上少了专业带头者,近些年就连每年一度的BIRTV展会上也不再有洗印、环保的一席之地。
2002年,与洗印车间合作完成“停显废液再生回用”课题的试验研究,废旧停显液中的显影剂和停显液得到循环再用。
2004年,洗印废水治理工艺日趋成熟,分三个流程,分别是显影漂洗水的处理、定影漂洗水的处理、漂白漂洗水的处理。
采用的处理方法分别是:
用化学氧化法对显影水洗水进行破坏处理,使其中的污染分子结构发生变化,由有毒变无毒,然后排放;采用化学反应絮凝沉淀法,提取定影中的白银,使银达标排放;用亚铁盐处理漂白水洗水,与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钾生成浓度积很小的縢氏兰和普鲁士蓝沉淀后从废水中分离出来。
分离出的废渣、污泥进行妥善处理,银泥可送有色金属冶炼厂提取白银,含铁氰络合物的废渣可综合利用,经化学处理生成赤血盐,返回生产中或运送至化工厂处置。
2006年,由于胶片加工量的增加,对环保楼洗印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后的显影、定影和漂白水洗水处理能力由原来的1.2t/h增至4t/h,处理效率明显提高,水质保持良好,满足批量拷贝加工时水处理的需要;配合电影科研所进行项目研究,对定影废水中的COD在不同氧化条件下的降解变化进行多次实验,此项实验不仅为电影行业污染物排放新标准的制定提供依据,也为八一厂洗印废水治理工作提供参考和改进依据。
2007年,参与制定新的《感光材料冲洗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1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标准对洗印行业做出了更高要求。
2008年至2010年,完成历时3年的第一次全军污染源普查工作。
2009年,逐渐拓展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工程竣工验收等业务。
2010年,八一厂被列入北京市控重点污染单位,受到国家环保部、北京市环保局和丰台区环保局三重监管,特别是新的国家污水排放标准颁布后,对各项污染因子的控制更加严格,比如:
银离子排放浓度标准由原来的0.5mg/L降低至0.1mg/L。
五、2011年至今—在遭遇尴尬中寻求转型2011年后,电影数字化脚步加快,传统洗印工艺逐渐减少,八一厂环保工作也在寻求转型。
2011年,对八一厂经济适用房进行竣工验收,检测甲醛、放射性气体、氨气等室内空气环境要素;对部分车间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从专业角度,为生产单位献计献策提供解决污染的方案,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2012年,军休22所有同志反映自来水有异味,怀疑被污染。
鉴于某些新闻媒体多次报道国内自来水合格率偏低、高层建筑二次供水易污染等,为消除居民疑虑,按照标准程序采集水样,对水样的物理、化学、生物等30个指标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八一厂自来水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无异常,可放心饮用。
2013年,配合洗印中心完成胶片拷贝加工,参与数字拷贝制作、包装等。
2014年,对部分单位的工作场所及住宅进行甲醛、氨气、氡、VOC等环境因子检测,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改善室内空气质量。
六、思考
当前,电影数字化时代已经到来,传统洗印工艺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电影环保似乎也要随之消失。
也许用不了几年,人们看电影时再也不会过问这部电影是数字拷贝还是胶片拷贝了,对胶片的认知将仅存于对历史的缅怀中。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电影环保的脚步要戛然而止,传统电影的后期污染随着生产工艺的改变确实减少了,但是电影拍摄的前期污染却值得我们重视和思考。
(一)、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换取高票房的电影拍
摄现状令人担忧。
国外电影界的环保意识比较超前。
比如:
电影《珍珠港》在拍摄期间,为避免爆炸和燃烧伤害到海中动物,剧组特意雇请了专业潜水员在每次拍摄前深入海底把乌龟、鱼群等驱赶出拍摄海域;《指环王》三部曲拍摄期间,剧组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完成场景搭建和扫尾清除,拍摄完成后影片中展示的所有令人惊叹的壮美自然景观都保存完好;《角斗士》在拍摄期间,美国制片公司为了避免人和动物受到伤害,不惜花费数十万美元,在电脑上制作动物的数字图像,让数字动物代替真动物牺牲;在拍摄电影《后天》时,导演罗兰·艾默里克考虑到大量使用的灯光、发电机、燃料会加重温室效应,专门请环保组织计算电影在拍摄时会造成的二氧化碳总量,之后在加州种植森林进行弥补……。
与国外相比,国内电影界的环保意识就显得比较薄弱甚至漠视法律。
以电影《无极》为例,2004年5月,《无极》剧组进入云南香格里拉,拍摄地点是世界遗产地千湖山,该地区为“三江并流”区域。
在拍摄完成后,由于媒体曝光,《无极》剧组使美丽的神山圣湖碧沽天池犹如遭遇了一场毁容之灾的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当《无极》中呈现高山杜鹃花海的画面时,现实中美丽百年的花海盛景难以再现。
除了《无极》之外,《神雕侠侣》、《情惊神农架》、《情颠大圣》、《英雄》等都被指责过,被破坏的地方涉及九寨沟、神农架、西北胡杨林等许多被奉为圣地的自然遗产。
在国内电影拍摄给当地环境造成破坏的例子不胜枚举,这不仅与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目标相悖,更为严重的是导致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的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加剧,这种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换取高票房的电影拍摄现状着实令人担忧。
如果拍一个电影就破坏一片原始生态,我们的家园还能经得住几次破坏?
许多原始生态是数十万年甚至几百万年形成的,一旦破坏将无法复原和再生。
这些原始生态景观不仅归当地所有,更属于全国人民,属于全人类;不仅归当代人所有,而且要留给子孙万代,任何人都没有权力破坏,任何人也没有权力允许破坏。
(二)、造成国内影视剧组屡屡破坏环境的原因
是多方面的。
国内屡屡发生影视剧组破坏环境的事件,这不仅是中国电影人环保上的缺德,更是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和监管部门的缺位,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影视界环保意识缺乏。
在美国,环保是电影界的共识,美国电影界以推动和宣传环保为荣,美国公民的环保意识70%来自影视传媒,几乎每个大电影公司都有一个负责环保的专员,他们在电影拍摄中将环保意识贯彻到具体细节上,包括降低能耗、减少垃圾、提高再循环、控制污染等。
与此相比,国内电影界的环保意识就显得比较薄弱,特别是在目前影视拍摄“三大”(大投入、大制作、大场面)制作风气的蔓延下,很多电影制作单位单纯追求影片场面的绚丽奢华,却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仍以《无极》为例,当地居民引以为豪的美景在剧组撤离后变得面目全非,饭盒、酒瓶、塑料袋、雨衣等垃圾代替了原本的杜鹃花海,人造钢架、破败木桥无人撤走成为“残景”……。
其次,环保法律不完善。
在美国,以洛杉矶为例,平均每天有近140部影视片在外景地拍摄,洛杉矶政府很早就对影片的外景拍摄进行立法,市政条例专门规定影片制作公司必须在拍摄前向市政厅申请许可证,并且承诺不得在任何程度上损坏景物、不得影响居民生活、公共卫生及安全;在加拿大,想要拍摄影视作品,剧组首先要在开机前14天将详尽的现场环境管理计划交到保护区环境资源管理局,另外还要呈交一张现场工作图(图中需要标明临时建筑、剧组用餐地点、拍摄地点、每辆车的停放位置等)、演职员名单、车辆器材清单、运送人员物资计划、垃圾外运计划等。
与此相比,我国的立法就显得不够完善甚至出现空白,以新环保法为例,第十九条规定:
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环境影响评价法中也仅仅明确环评范围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
目前为止,我国尚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将影视拍摄活动、大型演出尤其是大型的室外实景演出明确归类为规划或建设项目。
法律也只是概括地规定对建设项目要实行环境影响评价,要分类管理,但是对于如何进行分类,究竟要分到哪一类,实施什么样的管理,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评价程序都没有具体规定,因此相关制度的执行也就很难保证效果。
最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
在新西兰,公园的管理员审查《魔戒》的拍摄计划后,认为剧组人员和器材太多、拍摄时间过长,公园的自然环境无法承受,拒绝了美国大片的拍摄;在美国,电影《珍珠港》为打造出轰炸场景中的滚滚黑烟,特效部门使用了燃烧的卫生球,拍摄全程都由美国国家环保局全程监督。
相比之下,我国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就有待加强。
再以《无极》为例,剧组在与当地政府协议后,直接、简约地办理了若干手续就开工建设,虽然香格里拉县还专门成立了《无极》迪庆协拍领导小组,组长由一名州委副书记亲自出任,但在整个影片的拍摄过程中职能部门并没有尽到相应的监管责任。
这与目前我国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发展旅游业和提高当地知名度,不惜人为干预环境、甚至牺牲自然环境的心态与做法不无关系。
(三)、关于发展绿色影视的几点建议:
一是全面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注重影视拍摄环境安全。
在影片拍摄前,对剧组负责人、制片人、导演乃至每个工作人员进行环保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普及,拍摄中坚持保护优先、拍摄服从保护的原则。
尤其是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拍摄,要认识到环境保护与经济效益、社会影响等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甚至环境保护对于拍摄地的意义更为重要。
在环境安全方面,值得一提的是电影烟火技术的使用,在电影创作中,为营造气氛,合理地使用烟火技术可起到深化主题、塑造人物、调节影调、改变景色反差等作用。
烟火技术主要采用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常用爆炸材料有火药、雷管、军用炸药、形形色色的点火具、汽油弹等;燃烧材料有汽车轮胎、布料、木材、棉丝、泡沫等。
当前有些剧组为追求大场面和震撼的视觉效果,大量使用烟火技术,爆炸后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对拍摄地的空气造成严重污染。
尤其是燃烧生成的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毒性很强,当氮氧化物与碳氢化物共存时,经阳光照射就会发生光化学反应,产生光化学烟雾,造成二次污染物,人体长期处于氮氧化物含量过高的环境中可能导致死亡。
近年来频发的影视爆炸伤亡事故也证明,烟火技术不仅仅涉及到烟火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还与现场每一名工作人员的生命息息相关,虽然一些剧组采取了积极的防范措施,但力度远远不够。
如何在享受光影呈现的视觉冲击中解决银幕下的污染,如何进一步加强烟火技术的使用、管理、监控值得我们深思。
二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根据《关于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在影视剧拍摄活动中加强自然环境和文物保护的通知》,环境敏感区影视拍摄进行分类管理,分为严禁拍摄区域和限制拍摄区域。
对于严禁拍摄区,剧组应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不在此区域内进行拍摄活动。
对于限制拍摄区,由于特殊情况确需搭建置景的,剧组应按照《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并且在拍摄活动结束后对拍摄地环境进行恢复,由有关政府部门组织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者,应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治理恢复,治理不达标者则要求剧组采取补救措施甚至罚款。
在限制拍摄区,剧组应根据其拍摄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于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拍摄活动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对于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拍摄活动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对于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为准予影视拍摄许可、备案和批准的依据。
三是加强政府监督管理、树立绿色影视先锋模范。
在影视剧组履行相关审批后,政府要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特别是在环境敏感区拍摄,不仅主管环境问题的国家机关要进行监督管理,当地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各地环保、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等都有管理、监管环境的职责和义务。
政府应加大宣传,倡导绿色影视,树立绿色影视先锋模范,比如:
由成龙主演,威尔·史密斯监制的好莱坞电影《功夫梦》在武当山风景区拍摄时自己带了移动厕所,所有垃圾都回收处理;华纳兄弟影业公司更是立志成为电影业中的“环保领导者”,草坪使用生物除草法避免化学除草剂、所有车辆的机油经过再提炼后重复使用、拍摄场地搭建场景使用可重复金属支架等,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将他们树立为“绿色影视”先锋,发挥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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