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学院民族职业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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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轻工业学院民族职业学院
郑州轻工业学院民族职业学院
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中心,加强教学和教学组织管理工作是维护和稳定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教学作风,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人才的重要保证。
为尽快促进我校教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范。
一、教学计划
1、教学计划是指导教学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是组织教学的基本依据,是培养合格人才的科学设计。
2、制订(修订)教学计划的依据:
(1)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体现国家与社会对培养人才的质量要求,反映专业教学的客观规律。
(2)正确处理好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等方面的关系,有利于学生形成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相统一的学习模式,在德、智、体诸方面都得到发展。
(3)在广泛征询教师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学习兄弟院校经验并结合本专业实际的基础上,制订(修订)的教学计划在合理性、可行性、先进性方面体现专业发展的最新信息。
3、教学计划包括:
培养目标、学制、课程设置、学分(学时)分配、各教学环节的要求、时间分配等。
其中课程设置是教学计划的核心。
课程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
培养目标明确原则;循序渐进原则;课程比例优化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增强适应性原则。
4、教学计划的制订(修订),在业务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进行,并由系业务主任具体负责,经学院批准后执行。
且在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变动,必须变动教学计划时,应按下列原则进行:
(1)涉及全校性的,应报教务处统一研究,并由业务校长审批。
(2)涉及系(部、室)的,应由课程开设部门与课程部门协商,并填写《互开课程备案表》,报教务处审定。
(3)涉及系内其它专业的,由系主任协调并审定,报教务处备案。
(4)不涉及本专业外的专业内变动,由专业负责人提出,经系部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备查。
5、制订(修订)教学计划,除全校公共必修课和国家教育部规定开设的课程外,本专业其他课程由相关系(部、室)开设的,应填写《互开课程备案表》。
课程承担系部在师资配备等方面应优先满足要求开课的系部。
6、经学院审核确定的教学计划,原则上要求至少三年不变,但要注意总结经验,利于修订。
二、教学大纲和教材
1、教学大纲是进行课程教学的基本依据,每门课程都必须有教学大纲。
2、教学大纲包括:
课程的目的与任务、课程的基本要求,课程(讲授)内容与重点、难点、学时分配,实验内容与学时分配,教材与参考书目等。
3、在保证科学性、先进性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实际,一般可选用国家统一颁发的教学大纲,也可以自己制定,但必须经过教研室集体讨论确定,院、系主任批准后使用,并报教务处备案。
4、各系部应统一协调专业所设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内容,避免相同的教学内容在不同的课程中重复出现。
5、各门课程均须按教学大纲的要求,慎重选择或者编写教材及参考书。
由主讲教师提出书目,教研室组织本室教师及有关人员集体讨论,教研室主任核准,系部主任审查同意,按规定适时报教务处预订或印制。
三、任课教师资质及要求
1、充分发挥教师的教学主导作用。
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在教师,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直接关系着教育质量。
任课教师要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探讨教育规律,积极参加教学改革。
2、各门课程的主讲教师一般应由讲师以上的教师担任;主要基础课的主讲教师应选派业务水平高、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
担任主讲的教师应经过课程各个教学环节的严格训练。
新开课的教师必须按照教研室指定的关键性章节在教研室内试讲,经集体讨论评议,由教研室主任汇总听课人的集体评议意见,报系部办公室作为教学档案保存,达到要求者经系部领导审批方可担任主讲。
并要求对该课程至少连续讲授两遍,以利于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3、凡具有副高职称的教师应积极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
4、主讲教师除授课外,应参加一定量的辅导、批改作业、指导实验以及与本课程有关的实习、社会调查等实践教学环节。
辅导教师在主讲教师指导下进行工作,参加有关的备课及教学研究活动;随堂听课;协助主讲教师做好各项教学准备;承担实验课、习题课、讨论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工作;经常了解并向主讲教师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改进教学的建议。
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必须经常检查和督促学生的学习。
5、教师的课堂语言要准确、简练、条理清楚;讲授要使用普通话;板书文字要符合规范化要求。
对教学质量差、学生反映强烈的任课教师,系部和教研室领导要及时研究,提出帮助其改进和提高的具体办法。
对个别经帮助后改进不大的教师须终止其任教资格,调换做其它工作。
6、任课教师应按课程表按时上下课,不得缺课或私自调课,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教学时数,不得占用学生的休息时间。
教师因故不能按时上课,要履行请假手续,并在课前持系部办公室和办公室审批的假条到教务处备案。
四、备课
1、备课是教学环节中重要的一环,是圆满完成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基本保证,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对待。
2、教师备课时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课程教学计划的安排,深入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设计好教案,写好讲稿。
备课做到备内容、备教法、备学生,即在熟练掌握、灵活运用教材内容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和不同的教学内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并将最新研究成果不断充实于教学内容之中。
备课强调教师个人钻研,同时加强教研室(或教学小组)的集体研究,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3、教师上课前必须做好实验仪器及用品、教具、挂图等各项教学准备工作,使教学用具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4、处理好本课与选修课和后继课之间的衔接。
五、课堂讲授
1、课堂讲授是教学的基本形式和中心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任课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组织课堂教学,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改革的试验和研究,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课堂讲授的主要任务是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向学生系统地传授该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发学生的智能,进行科学世界观的教育,既教书又育人。
2、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对待每一堂课,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任务和要求;要把握课程内容的重点和难点,讲究教学方法;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组织好课堂教学。
3、任课教师要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和探索,把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统一于教学过程之中。
要严格遵循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进行教学,在保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逻辑性的基础上,处理好课程“三基”教学与适当引进最新研究成果的关系,力戒教师根据自己的兴趣以及理解和掌握的程度随意取舍教学内容的倾向。
在教学方法上,要采用启发式教学,重视对学生智能的培养,注重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积极引导学生思考问题,尊重学生的创造精神,鼓励学生发表不同见解,以激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戒平铺直叙,照本宣科。
随时注意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及时在授课中进行调整。
4、课堂讲授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
5、要充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通过直观教学启发学生抽象思维,达到提高教学效果的目的。
6、要按照课程教学计划的要求严格掌握教学进度,同一课程分班教学时,其教学目的、进度和主要内容应按统—的要求组织教学。
7、应布置适量的课外作业(作文)和指定一定的自学章节或参考资料,理科着重加强学生解题、运算、论证等能力的训练,文科着重加强课程作业和各种文体写作、专业技能的训练。
8、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认真进行教学总结。
总结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中的经验和体会、存在的问题、改进的方向和问题等。
教研室主任要听取汇报或组织教研室交流。
六、实验教学
1、实验教学是课堂教学的继续,是整个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教师指导下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训练的主要环节。
实验教学的基本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实验方法和操作技能,巩固和验证课堂讲授的理论知识,获得独立测量、观察、处理实验数据、分析实验结果、书写实验报告等能力,培养学生独立进行学科实验研究的能力、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创造能力。
2、教研室(实验室)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足数开出规定的实验项目,选定或编写合适的实验教材,制订实验课程教学计划。
3、实验课教师应由业务好、实验能力强的教师担任、并主持该课程的实验。
主讲理论课的教师必须经常参加实验,主动与实验课教师配合,防止理论与实际脱节。
4、实验教师在每次实验前要做好预备实验,实验员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实验教师认真做好仪器、材料、标本等各项准备,确保学生实验正常进行。
实验前应检查学生预习情况,合格者方准进行实验。
要向学生扼要讲清实验原理、目的要求、操作规程以及实验中应注意的事项。
实验过程中要加强检查指导,观察、记录和评定学生操作情况。
对未按实验要求进行实验、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实验结果误差较大的学生应令其重做;对实验不严肃认真,经批评教育又不改正者应令其停止实验。
实验结束后,要求学生整理实验仪器设备、材料和实验场地,教师要检查仪器设备和完好程度,经教师同意后学生方准离开实验室。
5、教师要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批改数量及要求见“批改作业”一款)。
对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或抄袭他人实验报告者—律退回,令其重做。
6、实验教师对学生实验课成绩要进行严格考核,作出全面评定。
单独设置的实验课,按一门课程考核记载成绩;不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应根据实验在该课程中的地位和比重,规定出实验成绩占该课程成绩的百分比。
实验成绩主要依据学生独立完成实验的情况(包括实验仪器;操作使用技能的掌握、实验方法的运用、实验过程的顺利程度等),实验报告的质量和学生的实验态度进行评定。
7系部和教研室要充分重视实验课教学,及时研究解决实验教学中的问题。
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以使学生获得更多的实践动手机会。
8、实验课教师要积极探讨改进实验教学方法,不断完善实验手段,不断充实更新实验内容。
七、习题课
1、习题课是对理科学生进行基本技能、技巧训练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
其目的是帮助学生巩固和加深理解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提高学生解题技巧、运算和论证能力。
训练学生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了解教与学的情况,及时改进教学。
2、主讲教师应根据课程性质、教学要求、讲授内容和学生的学习情况,提出明确的习题课选题原则和具体要求,与辅导教师—起共同研究拟定习题课题目。
习题课的题目要精选。
应选择易暴露模糊概念、引起争论、能开阔思路、加深理解、带有综合性的多种类型的题目。
3、担任习题课的教师要按要求认真备课、写好教案。
主讲教师要承担—个班的习题课教学,辅导教师的教案要经主讲教师审阅。
4、习题课教师应通过典型解题的示范、诱导、启发和教给学生解题思路、运算、推导、论证的方法。
要给学生一定的独立活动时间,培养学生独立钻研能力。
5、注意记载习题课选题及要求,收集题目,积累经验,不断提高习题课质量。
八、课堂讨论
1、课堂讨论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通过讨论进行学习的教学形式。
课堂讨论的目的是巩固加深学生所学内容,启发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造精神,提高自学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2、课堂讨论的选题要根据教学内容和要求,选择具有思考性、综合性和理论联系实际的题目,要体现教材的重点难点、本质内容及内在联系。
3、教师要在讨论前拟定出讨论题发给学生,要周密设计讨论的内容、要求、步骤、如何引导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指导学生按要求认真钻研教材,撰写好讨论发言提纲。
4、讨论要在教师指导下有组织地进行。
教师要参加讨论的全过程,要善于抓住关键,及时引导学生围绕主要问题展开讨论,启发学生积极思考,踊跃发言,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见解,活跃学术空气。
讨论课宜小班或分组进行,以便使每个学生都有发言的机会。
5、讨论结束后教师要认真做好总结,要抓住讨论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关键性的本质问题以及争论的焦点,进行明确的归纳概括并上升到理论。
对暂不能作结论的问题应留给学生做进一步的探讨。
6、教师应根据每个学生的发言情况、掌握运用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评定成绩,作为学生平时成绩或学期成绩的评定依据。
九、辅导答疑
1、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
其目的是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启发学生独立思考,根据学生个人的情况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
2、辅导答疑应根据课程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来安排,一般在上课时间进行。
教师要针对学生学习中带有共性的问题,面对全班学生集体辅导,也可针对个别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个别辅导。
3、辅导教师要认真做好辅导答疑前的准备工作。
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存在的疑难问题、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
主讲教师应加强对辅导工作的指导并参加一定的辅导工作。
4、辅导答疑时教师要有计划地安排质疑,注重启发学生思维,开拓思路。
对学习好的学生要鼓励他们钻研更深的问题;对基础差的学生要耐心辅导使其掌握好课本内容,完成基本学习任务。
5、注意记载辅导答疑过程中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以便积累经验,不断改进教学。
6、在保证学生有足够的自学时间的基础上,鼓励教师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学生自愿参加。
十、批改作业
1、批改作业是检查学生学习情况,督促学生严肃认真地学习的手段之一。
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不按时完成作业的要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按成绩考核的有关规定处理。
2、教师要认真及时地批改作业。
对作业中的错误应督促学生自己纠正,对不合格的作业应退给学生令其重做。
3、作业一般要求全部批改。
对不能全部批改者,应由教研室主任根据任课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情况核准确定,但不得少于总量的二分之一。
对其余不批改的作业要认真进行检查。
4、主讲教师要抽查或批改部分作业,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十一、专业教学实习和社会调查
1、专业教学实习(包括工业见习、野外实习、教育见习等)和社会调查是使学生对专业或研究课题建立感性认识并提供资料,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调查研究的综合能力。
2、专业实习工作在校、系教育教学工作部门领导下进行。
按照校专业实习方案中的各项要求和各自的职责范围,积极开展组织及指导工作,全面完成专业实习的各项任务。
3、讲师或相当于讲师以上职务的教师,每年要轮流担任专业实习的指导工作;助教要先作指导教师的助手,通过1—2次实际工作的学习和锻炼,方能独立指导实习工作。
4、指导教师应具有对专业实习的正确认识和责任感;具有较广博的专业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组织才能和实习指导能力;了解专业实践方法;具有一定的专业科学知识。
5、专业实习是高职生的必修课,不得免修。
6、专业教学实习和社会调查必须根据教学计划的规定时间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和增减。
7、专业教学实习和社会调查要配备较强的专业教师加强指导工作,按其性质和要求认真拟定大纲或计划,明确实习或社会调查的目的任务、内容要求、地点时间、方式方法等。
妥善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实习过程中各环节的指导工作以及结束后的成绩评定工作和总结工作。
其成绩应在实习或社会调查结束一周内报系部办公室。
8、加强实习基地建设,认真总结经验,提高实习质量。
十二、毕业论文
1、毕业论文是教学计划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之一。
通过毕业论文的实践,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学生全面进行教学研究的基本训练。
2、系部和教研室要切实加强对毕业论文工作的领导。
系部要成立毕业论文指导组,全面负责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
指导组的任务是:
(1)制订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2)组织并审定论文选题;(3)组织指导教师并分配其指导任务;(4)审定论文成绩;(5)推荐优秀毕业论文并组织好答辩工作;(6)对临时出现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与解决;(7)做好毕业论文的总结工作。
3、毕业论文的选题必须与学生所学专业的培养目标相符,与学生所学的知识相关,符合科学性和专业应用方向,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实践价值。
4、指导教师应由讲师以上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其职责是:
(1)审查学生的论文选题,指导学生写出论文提纲和实施计划,明确毕业论文的目的、任务、要求、方法和进度。
(2)介绍有关文献资料,指导学生收集并运用资料开展研究的方法;(3)经常检查了解学生论文的进行情况,对学生遇到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导;(4)实事求是地评审论文成绩等。
毕业论文的成绩分为评语和评分两部分。
评语内容包括:
学生对毕业论文的态度;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情况;论文内容的思想性与科学性;论点、论据、论证的正确性逻辑性和深广性;实验数据的准确性;文字结构的严密性;工作量的大小以及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创造能力等。
评分根据我校毕业论文评分标准给出。
5、指导教师在指导方法上,应立足于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精神,既不包办代替,也不放任自流。
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应贯穿于毕业论文的全过程。
6、坚持教学基本要求,贯彻因材施教原则,视不同学生在知识与能力上的差异,提出不同的要求。
但原则上要求每个学生都必须独立完成撰写任务,获得较全面的训练,达到教学的基本要求。
7、坚持把培养人才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好出人才与出成果的关系。
坚持教书育人,充分利用毕业论文过程的有利条件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虚心好学、刻苦钻研、深入实际的优良品质,树立实事求是、严谨治学的学风,培养良好的科研道德,进行热爱专业、服从分配等方面的教育。
十三、考核
1、考核是课堂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
考试的主要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帮助和督促学生全面认真地复习巩固所学知识,检查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程度和实际运用能力;另一方面是为了检查课程教学效果,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口试、开卷、闭卷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考试方法。
具体采用哪种方式应由主讲教师(或课程组长)提出,教研室研究确定,系部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考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学生实验、作业等的完成情况,参加课堂讨论情况,学生平时学习情况以及课程教学效果。
考查方式除记载学生平时实验、作业、课堂讨论等教学环节成绩外,还可以采用测试等方式进行,但必须防止把考查变成变相考试。
2、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都必须进行考试或考查。
考试课程的确定要在制订教学计划时统筹安排,明确标明。
3、考试命题的原则是:
(1)命题必须覆盖但不得超出教学大纲所规定的知识范围,不出偏题、怪题;
(2)着重考查学生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灵活运用的能力;(3)命题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难易比例适当,从易到难,形成一个适当的梯度;(4)题量的大小要与考试时间的长短相一致;(5)命题要使班级所有学生的考试成绩呈“正态分布”,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各个学生的实际水平。
4、教学内容和学时相同的课程分班教学时须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5、考试命题一般由主讲教师或课程教学组长担任,也可由院、系主任指定教师进行命题,命题的同时应给出评分标准,由系部主任审查同意后使用。
试题应按水平相当的程度一次出A、B两套,一套作为本学期考试用,另一套由教务处保存。
各课程要逐步建立试题库和试卷库,实现标准化考试。
6、加强考试组织工作。
系部主任要对系部考试工作全面负责,妥善安排组织好考前复习、辅导、命题、考试、评卷、成绩登记、试卷分析、总结等各项工作。
7、认真做好考试前的复习辅导工作。
教师应要求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通过复习,使学生对本学科的整体结构有清晰的了解,使知识系统化、条理化,掌握“三基”的内在联系和规律,但不得划定考试范围、指定考试重点、出复习提纲或作暗示等。
8、监考教师必须对考场纪律全面负责,严格按照学校考试纪律的有关规定,监督学生遵守考场各项规则。
如果发现有舞弊行为,应按规定进行处理,并报系部和学校查处。
9、评卷一般应采取集体评卷的办法。
教师对评卷工作必须严肃认真、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定,不得随意加分、扣分或送人情分。
考试(补考)成绩应在考试(补考)结束后一周内报系部办公室。
考试、考查成绩分别按百分制进行评定和记载。
10、加强试题、试卷的保密保管工作。
命题教师、印刷和保管人员必须严格对试题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试卷要有专人负责保管,至学生毕业后一年内不得销毁。
11、考试结束后,主讲教师要及时对试卷进行质量分析,总结教学经验,研究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措施,并写出书面总结材料报系部办公室。
十四、教学档案
1、教学档案是在教学实践与教学研究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教学资料。
研究逐年积累的教学资料,可以不断地改进教学,为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提供基础资料,因此要求各系部必须注意收集、整理和保存。
2、教学档案包括:
(1)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
(2)通用和自编教材的目录和样本;
(3)每学期各门课程教师分工表;
(4)课程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总结分析;
(5)试题及试卷分析;
(6)各种评教材料;
(7)各种教学研究活动计划和总结、教学经验交流材料、教学情况调查报告、教学研究刊物等;
(8)教育实习计划和总结、典型教案等;
(9)优秀毕业论文及评价意见;
(10)学生实习成绩、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材料、毕业生质量调查报告。
(11)教学工作量和教学研究统计表;
(12)其它有关教学的资料。
十五、教学评估
1、教学评估是检查、检验教学工作实际效果的重要手段。
通过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教学偏差,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2、教学评估主要包括:
(1)专业评估
(2)课程评估
(3)课堂教学质量评估
(4)实验教学质量评估
(5)教材评估
(6)系部级教学管理水平评估
(7)考试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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