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题库考点《民法》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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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题库考点《民法》1
事业单位招聘题库考点《民法》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强化练习:
1、单选题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
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
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_____
A:
自行恢复
B:
不得自行恢复
C:
经乙同意后恢复
D:
经甲同意后恢复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B[解析]《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
“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本案中,乙因为再嫁,其与甲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本题答案为B。
2、多选题张某旅游时抱着当地一小女孩拍摄了一张照片,并将照片放在自己的博客中,后来发现该照片被用在某杂志的封面,并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
张某并未结婚,朋友看到杂志后纷纷询问张某,熟人对此也议论纷纷,张某深受困扰。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_____
A:
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
B:
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C:
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隐私权
D:
张某有权向杂志社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
【答案】ABD。
解析:
本题中,杂志社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了张某的肖像,所以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A的说法正确;另外,张某是未婚女子,却被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且受到熟人对她的纷纷议论,其名誉权也受到了侵害,B的说法正确。
至于隐私权,因为杂志社的行为并未对张某的隐私进行侵害,C的说法错误;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D的说法正确。
故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3、单选题下列关于民事纠纷诉讼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_____。
A: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
B:
二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成员为单数
C:
起诉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D:
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十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四十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
A、B、D的说法均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C项不符合,故正确答案为C。
4、判断题在《民法》中,把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_____
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
正确
解析:
《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题说法正确。
5、多选题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关于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属于法定之债
B:
属于意定之债
C:
属于诺成合同
D:
具有相对性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
【答案】BCD。
解析:
(1)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志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无偿合同除外),因此B项正确,排除A项。
(2)买卖合同不要求标的物之交付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因此属于诺成合同,故肯定C项。
(3)相对性是指,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合同之债与其他债一样,具有相对性,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只在甲、乙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
故肯定D项。
6、单选题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
”甲称将来一定奉还。
事后甲还了乙500元。
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_____
A:
甲应再还300元
B:
乙应退回500元
C:
乙不必退回甲500元,甲也不必再还乙300元
D:
乙应退还甲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
解析:
乙替甲还款后取得丙对甲的标的为800元的债权,乙“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的表示属于赠与的意思表示,但赠与是合同行为,需要取得受赠人的同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甲称将来一定奉还实际是对乙赠与的意思表示的否定。
乙代为清偿后成为借款合同当事人,依《合同法》第211条,未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
因此甲偿还500元的行为有效,乙无需返还,甲还需再还300元,故选A。
7、单选题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_____
A:
无效
B:
有效
C:
效力待定
D:
可变更或撤销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
本案在未经过甲追认,即向对方表示承认合同的效力之前,效力尚处于不确定状态,所以属于效力待定。
C正确。
效力待定的合同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是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A、B错误。
《合同法》规定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不包括效力待定的合同,D错误。
8、单选题孙某丈夫外出做买卖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孙某欲改嫁,下面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孙某丈夫视为死亡,孙某可以直接改嫁
B:
孙某丈夫不论是生还是死,孙某均可以改嫁
C:
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孙某可以改嫁
D:
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孙某可以改嫁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
解析:
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自然人为死亡人的制度。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法律后果。
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本题中,孙某丈夫外出做买卖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因此孙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且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孙某可以改嫁。
故本题答案为D。
9、单选题甲XX以乙的名义订立合同,该合同的性质为_____。
A:
绝对无效合同
B:
相对无效合同
C:
效力待定合同
D:
无权代理合同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而有待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
在乙追认之前,合同既不是生效的也不是无效的。
C正确。
A、B明显错误。
主要是D项,本题也是一种无权代理合同,在某种程度上D项也是正确的。
但是无权代理合同不一定无效,本题的主旨是考察合同的效力问题。
所以D项应当排除。
10、单选题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
一日,甲对乙讲:
“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
”乙答:
“不要怕!
被狗咬了我负责。
”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
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
_____
A:
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B:
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
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
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
《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题中,甲乙受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
而本题中不能认为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过错,也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损害有过错。
11、多选题小宋受朋友之请去某饭店吃饭,中途去洗手间时,因地面油滑不慎摔倒,致使腿骨骨折。
对小宋受到的损害,以下说法错误的是_____
A:
小宋与饭店没有形成合同关系,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B:
小宋不是消费者,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C:
小宋是消费者,所以饭店应当承担责任
D:
小宋是自己不注意摔倒的,饭店并无加害行为,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
【答案】ABD。
解析:
本案中,小宋是否为消费者不是看小宋是否真正消费。
小宋受朋友的宴请属于《合同法》规定中的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即小宋属受益一方,当然可以要求饭店承担责任。
A、B错误。
注意,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前提并不是看主观上是否有过错,而是看有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比如不可抗力。
否则就要承担责任。
D项错误。
12、单选题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作品中,不属于著作权客体的作品是_____
A:
文字作品
B:
工程设计
C:
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D:
计算机软件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
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以下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3)时事新闻,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4)已过保护期的作品。
因此选C。
13、单选题甲有一套商品房欲出售,经人介绍,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丙知道后找到甲,表示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甲便与丙订立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房屋应归乙,甲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B:
房屋应归丙,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C:
房屋产权登记有误,应重新登记为甲
D:
甲与丙订立的合同无效,甲与乙协商房屋的归属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因此,本题中,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以及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都具有效力。
又根据第9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与丙之间由于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故丙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即房屋应归丙。
由于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也具有效力,但甲已不再拥有房屋所有权,因此甲应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本题答案为B。
14、多选题张某的一种产品和一项方法专利被授予专利权,下列哪些情形行为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_____
A:
甲厂在该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并且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产品
B:
乙厂使用不知道是未经张某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该项专利产品,但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
C:
丙公司购进并使用了张某制造的该种专利的产品
D:
未经张某同意,李某为进行某种科学实验制造了和该专利产品相似的产品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
【答案】ABCD。
解析:
《专利法》第63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15、多选题甲公司因购买乙工厂生产的瓷砖,欠乙工厂货款10万元已到期未还。
某日,甲公司派两辆卡车到乙工厂拉货,但因卡车需要维修,甲公司就将车交由兼营修理汽车业务的乙工厂修理。
三日后,因甲乙对到期货款未达成协议,乙工厂将两辆卡车扣留,要求甲公司在两个月内支付所欠货款,否则将变卖卡车以所得资金抵偿货款。
乙工厂行为的性质认定不正确的是?
_____
A: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抵销权的行为
B: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
C: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
D:
乙工厂的行为是合法的行使留置权的行为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
【答案】ABC。
解析:
我国《物权法》第230条规定: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第231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由此可见,《物权法》对留置的规定不再限于合同债权,所有债权人在符合条件时均可行使留置权。
此外,对企业之间的留置放宽了限制,留置标的不限于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本案中卡车虽然与货款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本案中留置卡车的行为是企业间留置权行使的行为。
故D项正确。
《合同法》第66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因双务合同也就是同一合同互负债权债务,所以本题中不符合这一要件,不是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8条规定: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69条规定: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依据合同法原理,上述两个法条所规定的是不安抗辩权制度。
不安抗辩权行使的主要特征是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先中止履行,然后选择或解除合同或恢复履行。
所以本题显然不符合此项规定。
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抵销可分为法定抵销和意定抵销,本题中不能依据《合同法》第99条的规定进行法定抵销。
并且,当事人之间没有抵销合意,也不存在合意抵销的问题。
16、单选题某外资企业拥有“雨露”商标,使用的商品为啤酒。
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但被我国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
该外资企业的下列哪一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_____
A:
请求禁止甲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注册
B:
请求禁止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使用
C:
请求禁止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
D:
请求已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的丁公司赔偿损失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察的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选项A、选项B、选项C的说法正确,不选。
由于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该外资企业不能享有商标权,因此如果有人已经使用其商标,不能要求该使用人赔偿损失。
除非该外资企业能够证明使用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但题目没有这样的交代,因此选项D当选。
17、单选题我国《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的负担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下列有关风险负担的表述正确的是:
_____
A:
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
B:
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C:
在途货物的风险除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
D:
在由于标的存在质量瑕疵,买受人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
本体直接考查法条,虽然十分具体,但涉及了多个法条。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以看出,在买卖合同风险负担问题上,该条并未区分种类物还是特定物,因此,一般来说,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在上述“但书”的情况下就会不同。
A项错误。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可见,法律同样允许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对上述规定做出改变。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D项显然是对对这一条错误的理解。
买受人拒绝受领的前提并不是标的存在质量瑕疵,而是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C项完全正确,是法条的原文。
这一题考查是合同法的内容,虽然仍是直接考查法律条文,但和以往不同的是,以往的题多是考一条法律法规的内容,这一题则就一个风险负担的问题考查了了多个法条。
但究其根本还是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
18、单选题赵某与黄某2003年1月结婚,2005年10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_____。
A:
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的稿费1万元
B:
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得到的医疗费用赔偿2万元
C:
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D:
2004年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
解析: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B中赵某车祸受伤所得的医疗费用赔偿不在婚姻法规定的范围内。
这一题明显考查的是婚姻法的内容,而考查的方式和继承法相同,都是对基本法律条文的考查,所以,备考复习的时候,应以最基本的知识为复习重点。
19、单选题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同时履行,王某在自己还没有履行的情况下,请求张某履行,张某予以拒绝,这时张某所行使的权利是_____。
A:
请求权
B:
绝对权
C:
形成权
D:
抗辩权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D[解析]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通过其单方的行为就可以使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
抗辩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
绝对权,与相对权对应,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
本题中,张某拒绝履行显然只能针对王某,因此是相对权而不是绝对权。
王某要求张某履行合同是在行使请求权,张某拒绝请求权的行为则属于行使抗辩权,因此本题应选D。
20、判断题法人的权利能力范围与责任能力一致。
_____
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
错误
解析:
企业法人的行为能力以其权利能力为前提并与权利能力相一致,法人的责任能力是法人行为能力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21、单选题认定公民的出生时间,其证明依据的效力顺序依次为_____。
A:
其他相关证明、医院出生证明、户籍证明
B:
户籍证明、医院出生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C:
医院出生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户籍证明
D:
医院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B[解析]《民通意见》第1条规定: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
出生的时间以户籍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由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B。
22、单选题下列请求应依法予以支持的是_____。
A:
某男擅自按市价出售双方共有住房,其妻要求追回
B:
某女起诉请求离婚,要求分割其丈夫的工伤补助金
C:
按父母遗嘱某女继承全部家产,其兄要求平分家产
D:
某夫妻已育有一个健康男孩,现申请收养一名孤儿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解析】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A项错误。
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2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由于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只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工伤补助金是丈夫的个人财产,妻子无权要求分配,所以B选项错误。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所以C选项中应依照合法遗嘱进行继承,不支持平分家产的要求,C选项错误。
根据《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法》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D项正确。
23、单选题甲、乙就一套登记在乙名下的房屋的所有权问题发生争议,法院判决该诉争房属于甲所有,判决已于2012年3月10日生效。
2012年3月15日,甲就该房屋与丙签订了买卖合同,但由于甲还没来得及办理变更登记,至今房屋仍登记在乙的名下。
目前,丙的父亲丁已搬进该房屋内居住,房屋的所有人是_____。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A[解析]《物权法》第28条规定: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故该房屋自2012年3月10日起归甲所有。
该法第31条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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