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处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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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处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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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处工作计划
法规处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法规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海事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面完成2018年度海事法规工作,我处将以继续推进“严格执法推进年”活动为抓手,加强学习、加强培训,提高全处法制意识,强化监督、考核制度,保障新的一年法规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我处计划2018年2月下旬将分两批组织我处全体执法人员实施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全员培训,培训时间每批次为三天,内容包括学习《安全法》《行政诉讼法》,常规安检及危化品安全检查、事故调处、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等。
第二、第三季度我处将聘请我处常年顾问律师,对现场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案卷分析,法律法规知识答疑等培训学习活动,以进一步加强我处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我处将按省、市局部署,将开展严格执法推进年活动作为我处2018年重点工作来抓,严格制定并全面落实工作方案,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制定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上船执法检查遵循相关工作程序;
2、在所有海巡艇安装视频监控,保证巡航出警随时处于监控范围内,并确保政务室、窗口视频监控系统的完好;
3、加强督查,确保所有执法活动必须全程启用执法记录仪,并做好台帐记录、数据保存;
4、开展内部行政处罚案卷定期评议活动,保障案卷质量不断提高,严格做好案卷公示相关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执行海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或《江苏省内河海事违法行为减轻处罚裁量基准》,探索推进查处分离有效工作措施;
6、坚持月度考核和领导明查暗访制度,严肃执法风纪风貌,加强行风作风廉政教育;
7、认真部署,抓好六个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整治要求分时段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每项整治取得实效。
8、完成省、市布置的培训、评议、学习任务。
2018年政策法规处工作要点 在按照工作职责,全力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基础上,2018年将着力开展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教育、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收执法督察、开展内部审计等工作,合理安排,逐项落实,力争在政策法规和督察内审工作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开展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教育。
采取邀请省局政策法规处专家来唐授课、安排法律顾问进行法律知识讲座、组织相关人员外出学习、税收执法风险案例讲解、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一系列措施,引导各级干部深入掌握和理解依法行政工作发展形势,学习税务相关法律知识,掌握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应对方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能力,增强防范执法风险意识,努力构建依法治税新格局。
二是继续开展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贯彻落实总局拟下发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对市稽查局提请审理的重大案件审理率达到100%。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案件涉及业务问题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对执法程序和证据形式进行初审后,及时向相关业务处室提交会审,充分听取相关业务部门的审理意见。
坚持执行重大案件审理制度,对需要召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的,及时提请主任委员组织会议审理。
三是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及《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试行)》,确保税收规范性文件和个案批复必经合法性审核。
根据上级安排,开展文件集中评估,对应当修订或废止的,坚决予以清理,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四是规范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积极发挥公职律师作用,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复议制度,探索建立案例指导制度。
在具体工作中,发生税务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的,加大调解力度,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严格按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上报省局。
加强与市政府法制办的沟通联系,按照规定通报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五是适时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结合以前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拟定《2018年度内部审计计划》,认真开展内部审计。
继续做好任中审计工作,并按照“有离必审”的原则,根据人事部门安排,对离任领导干部及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总结以往审计方法、审计方式经验,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加强与市内审协会情况沟通,按要求报送内部审计情况。
六是突出重点开展税收执法督察。
以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规范税收执法,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按照总局和省局执法督察工作要求,制定《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方案》,对全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进行安排,确定税收执法督察的方式、时间安排和重点内容,适时开展税收执法重点督察和专项督察,对督察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七是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结合税收执法督察、疑点核查数据、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应对等工作,全面查找税收执法过错产生的原因,努力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规避税务干部的执法风险。
严格执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子系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八是组织落实法规处绩效考评工作。
落实省局系统考核指标,完成市局机关共性、个性考核指标,科学合理考评县(市)区局。
加强工单管理,对工作时限、完成进度等重点监控,保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九是继续提升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强化政策法规部门自身建设,带动全员学习掌握基础法理、了解其他部门法律、精通税收法律法规。
加强财务管理、内部审计业务知识的学习,做到理论与税收实践相结合,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十是完成其他日常业务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
最新评论孙馨芸发表于XX-02-22政策法规与科技规划处XX年工作要点
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提高全系统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工作要点:
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确定如下工作要点:
1.加快地方性安全生产立法工作。
按照《青海省政府XX年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已将《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修订)》例入第一档的立法提交项目,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部门,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和近几年新出台的相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政策,完成对《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修订工作,适时启动《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起草调研工作。
2.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制度建设。
加快起草完善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行政处罚案件回访、行执法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告知、行政执法听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满意度测评等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规则等制度建设,着力提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安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3.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
严格按照《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统一报备工作,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
同时,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发展需要以及安全监管执法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和制修废工作,认真开展两年一轮的规范性文件梳理、清理工作,凡与依法行政要求不相符的,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
4.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及额觉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
积极参与行政诉讼工作,适应行政诉讼新情况,稳妥应对,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5.持续做好“七五”普法工作。
按照省治省办和省普法办要求,认真做好“七五”普法各项工作。
6.加强对全省安监系统法制建设与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
深入贯彻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指导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及行政执法业务有关制度专题培训,着力加强安监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7.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XX年度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指导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做好本级执法计划的编制、报批与备案工作。
做到分级负责、上下衔接,形成互补,避免执法计划在监管对象、内容和时间上重复或者脱节,提高服务质量。
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大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8.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力度。
主动深入市州、县市区开展行政执法与监督,重点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规范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文书使用、行政执法计划执行、制定并落实现场检查方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推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9.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程序,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安全监管依法行政、依法治安工作中的作用。
切实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0.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督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企业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
11.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力度。
进一步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有效分散生产安全事故责任风险,实现安全与保险良性互动,促使风险专业化管理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有机结合,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全省试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项目实现全覆盖。
1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根据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规范、简化审批流程。
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切实加强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再组织审批活动,也不多以其他形式变相审批。
13.做好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工作。
通过青海安监局域网站公布方式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行政处罚、取消、下放、调整事宜让行政相对人及社会公众及时知晓,及时更新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和监督。
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四、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为重点,以保障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四项相对指标继续下降为目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与“五大发展”协调、同步发展的科学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决策部署,加强重大问题谋划,加快重点工程实施,强化技术支撑能力,规范专业技术服务,攻坚克难、主动作为,扎实推进规划科技各项工作,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工作要点:
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紧密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服从并服务于中心工作,确定如下工作要点:
1.通过省内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加强规划的宣传和解读。
组织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和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认真学习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和省“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
建立规划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动态反映规划实施情况。
形成规划引领工作,工作推动规划,规划与工作相辅相成、环环相扣。
2.制定《青海省“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重点任务分解方案》,明确省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规划的责任、任务和目标指标,建立广泛参与、共同推进规划实施的良好工作机制。
3.加强规划重点工程前期工作,争取早报批、早立项、早开工。
4.抢抓“十三五”期间国家继续支持四省藏区建设的良好机遇,加强与发展改革部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衔接,积极争取发展改革部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全省、特别是藏区安全监管部门项目建设的支持。
强化项目需求分析,拓宽项目投资渠道,合理安排项目计划,确保有限的资金投放到安全生产最需要的领域,最薄弱的环节。
5.组织开展XX年及以前年度国家专项、藏区专项和省级专项竣工项目验收工作,加强项目管理。
6.集中优势科技资源、集中优秀人才、集中时间、集中资金,攻关一批安全生产重大关键技术,转化一批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推广一批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建设一批安全生产示范工程。
7.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形成与技术转移机制,促进安全科技转变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现实生产力。
健全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市场导向和先进科学技术推广应用机制,增强企业事故防范能力和安全生产的控制力。
健全鼓励和推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机制。
健全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技术研究与成果转化、先进技术推广的引领机制,健全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产品价格、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和稳步发展机制,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科技攻关、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示范工程建设。
8.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科技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政策、标准的制修定工作,提高规划、政策、标准的实施效能,通过创新思维、创新模式、创新方法,强化政府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引导和服务能力。
9.推动科技进步与发展,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形成典型引路、辐射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
10.完善法制化、规范化、市场化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体系,建立市场调控机制和竞争机制,规范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提升服务安全生产的质量和水平。
深化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黑中介”、非法挂靠和恶意竞争行为,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专业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11.合理划分政府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职责,防止职能交叉错位和政企不分,防止出现监管和服务的真空。
积极扶持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拓宽业务范围,鼓励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实行资产重组,优化配置资源,壮大规模,提高水平。
12.对机构资质条件保持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报告进行不定期抽查,督促各机构建立健全各类制度,不断加强过程控制、质量控制和内部审核,不断加强工作条件建设、专业装备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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