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船机设备管理规定1118已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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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船机设备管理规定1118已审
升船机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设备使用规定
第三章设备日常管理规定
第四章设备报损、报废及处理办法
第五章设备档案管理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沙沱升船机现场设施设备的正确使用,及时发现设备故障,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设备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沙沱升船机的正常运行,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沙陀通航管理处管辖的机械、电气、液压、金结、特种设备及有关检修、维护的工器具的管理。
第二章设备使用规定
第三条沙沱通航设施、设备的使用,应制定详细、清楚的操作、运行规程。
第四条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对设备必须做到三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四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特种设备凭证上岗,严禁无证者操作设备。
第五条设备操作应实行定人定机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原则。
运行设备安全由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共同负责。
多人操作的设备由操作人员、监护人员和带班负责人共同负责。
第六条主要设施设备的使用,应连续记录设备运行使用情况。
第七条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转,严禁设备超限额运行。
第三章设备日常管理规定
第八条设备的日常保养以预防性维修(一般保养)为主,按检修计划和相应的技术规定进行维修保养,预防事故发生。
第九条设备的日常保养由工程科负责,当班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协同开展。
一般保养分为台班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
台班保养(每天运行后由当班运行人员进行)
1.清扫机房及维修平台。
2.检查钢丝绳的磨损和张紧情况。
3.检查设备的地脚螺栓、联轴器螺栓有无松动。
4.按电动机的维护要求清洁电刷。
5.检查液压管路和润滑管路联接的可靠性。
6.检查制动器工作的可靠性。
7.按要求进行加油润滑。
一级保养(运行200小时后由当班运行人员进行)
1.台班保养的工作内容。
2.检查制动盘的工作表面有无变形、裂纹,制动盘的联接螺栓有无松动。
3.检查润滑站的润滑油的品质。
按润滑站使用说明书对油品或油滤进行处理。
4.检查电缆下引装置处下引电缆的联结固定情况。
5.检查减速箱的各润滑油管的喷射情况(开动润滑站),必要时打开上箱盖,对喷油口进行调整。
6.按安全制动器液压站使用说明,对安全制动器液压站进行一级维护。
7.检查联轴器的润滑情况,保证润滑良好。
二级保养(运行2000小时后由工程科人员、当班运行人员、检修人员进行)
1.一级保养的工作内容。
2.全面检查钢丝绳与船厢或调节螺杆的联接是否正常,销轴有无磨损。
3.全面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有无断丝、表面润滑情况。
4.全面检查制动器的工作情况和制动片的磨损情况。
5.更换润滑油,清洗润滑站和低速减速箱箱底的污物,清洗或更换油滤。
6.按安全制动器液压站使用说明,对安全制动器液压站进行二级维护。
7.根据油样分析结果决定是否更换液压油。
第十条通过对设施设备的保养,应达到完好标准,提高设备大修或岁修间隔期内的设备完好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设备检修坚持以预防为主,工程科每年对主要设备进行一次状态普查,制定年度检修计划,经过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不得任意更改。
第十二条按年度检修计划制定月度检修计划。
第十三条主要设备和特种设备应制定专门检修规程、检修技术标准并严格执行,以保证检修质量。
第十四条检修应逐步采用状态监测和现代故障诊断等技术,努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十五条建立设施设备巡回检查台账,随时掌握设备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根据巡检情况对设备故障的部位、原因、周期进行系统分析,为设备维修保养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巡回检查方法应直观地反映出巡查执行情况,如采用挂牌、挂卡登记等表示检查是否已进行。
第十七条制定检查评比办法,通过制定检查评比的时间、形式、评比标准,对设备日常管理做出评估,并与奖惩规定挂钩,鼓励先进,促进设备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十八条相关的检修维护工器具和备品备件由工程科统一管理。
第十九条所有设备要统一编号,并将编号标在设备主体上。
第二十条每台设备应挂状态标志牌,并挂在不易脱落的部位,明确表示设备使用状态,避免使用错误。
第二十一条各种管线按颜色涂色,并标明介质流向的箭头及流向地点。
第二十二条生产区域车辆使用管理
1.驾驶人员必须经过驾驶资格培训考核,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准开车,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行车驾驶制度。
2.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未经允许严禁将车辆无故开出生产区域。
3.机动车辆在生产区内最高行驶速度不准超过30公里/小时。
4.遇有结冰、积雪、积水的道路,遇有恶劣天气有雾能见度差的,每小时不得超10公里。
5.禁止将车辆乱停乱放;禁止在车库、驾驶室内及其它禁烟场所吸烟。
第二十三条升船机现场电梯管理
1.电梯机房除电梯维修、管理人员外,其它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机房内的设备非电梯维修人员不得操作。
2.定期按有关规定对电梯的主要部位作例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有震荡,不正常的声音或电梯有损坏,应立即停梯检修。
3.定期检查电梯机房的通风、降温设备,机房必须上锁。
4.电梯突然出现故障时,应迅速通知电梯维修员或通知电梯厂家维修。
第二十四条升船机现场起重设备及吊索具管理
1.起重机械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
2.工程科应根据起重机械的种类、复杂程度,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
3.工程科应建立起重机械检修维护、定期检验台账。
4.起重机械必须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工程科必须对起重机械逐台进行登记和建立设备档案。
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始技术资料,以及运行记录、历次技术检验报告、大修理、改变原设计性能和重大事故记录等。
6.起重机械按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装设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
钢丝绳的选择、使用和报废亦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起重机械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和吊运通道,并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和电气线路等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8.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并应经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9.起重器械使用必须坚持“十不吊”。
十不吊的内容如下:
1.斜吊不吊。
2.超载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
5.吊物上站人不吊。
6.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7.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10.在使用吊具前应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相关程序办理报废。
11.使用部门应有专人管理和维修保养吊索具,在发现吊索具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第二十五条检修维护工具短缺时由工程科提出采购申请,报处领导签准,工程科负责按程序采购。
第二十六条检修维护机械或工具由维修人员请求领用,工程科批准,并登记好相关的领用台账。
第二十七条工程科负责做好检修维护机械及工具的保管,保养工作。
第二十八条维修工具发生丢失由当班维修人员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维修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维修工器具,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检修维护机械。
第四章设备报损、报废条件
第三十一条设备报损、报废条件:
1.因意外事故或灾害,造成主要部件,主要结构严重损坏而无法使用的设备;
2.制造质量低劣,达不到最低工艺要求的设备;
3.生产使用造成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4.机器陈旧,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且无法改造的设备;
5.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
第二十九条维修机械或工器具的报废由工程科申报,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报废。
第五章设备档案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对所有设备要分类登记,统一编号,建立台帐和卡片,建立技术档案,做到一机一档,为设备的管理提供技术资料。
第三十三条设备内容应齐全完整,应包括设备的各种有关技术资料,设备履历卡片,设备使用零部件明细表,易损配件清单,零件供应商信息,各种记录,论证及签订资料。
第三十四条设备技术资料通过收集、整理、装订和保管,建立设备资料的借阅台账,对所借阅的一切资料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沙沱升船机设备管理制度由沙陀通航管理处制定。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200年月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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