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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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市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关于珠海市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7年10月26日在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珠海市财政局局长周昌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报告2017年珠海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积极应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发展实体经济,经济运行稳中向好,财政收支执行情况良好。
但是,减税降费政策陆续出台、地方政府债券转贷,以及加快推进扶贫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实施创新驱动以及开展园区扩能增效,对预算执行带来较大影响,需调整年初预算。
一、预算调整依据及重点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关于预算调整的有关规定,反映市本级收支变化情况、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以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情况。
(二)收入方面,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等减税降费政策,相应调整部分收入项目的预算;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富山工业园管理体制的决定,将富山工业园收入纳入市直反映;根据《关于调整高栏港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库方式的通知》关于高栏港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目前按体制直接分库的模式调整为先全额缴入高栏港经济区国库,再由高栏港区将市分成部分专项上解市财政的规定,调整市直、高栏港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根据市国税、地税、国土、国资、人社等部门关于预算调整的意见,调整收入预算。
(三)支出方面,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一带一路”的要求,结合我市经济运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增加安排扶贫及新农村建设、园区建设、创新驱动、民生保障、政府投资项目等支出;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富山工业园管理体制的决定,将富山工业园支出纳入市直反映。
二、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汇总市直及4个功能区预算,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的221.70亿元调整为221.94亿元,调增0.2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的308.85亿元调整为370.3亿元,调增61.45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的223.43亿元调整为300.48亿元,调增77.0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年初的217.89亿元调整为291.74亿元,调增73.8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的215.69亿元调整为254.22亿元,调增38.5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的208.97亿元调整为245.9亿元,调增36.93亿元。
三、市直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调整。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从年初的219.28亿元调整为269.21亿元,调增49.93亿元。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年初的131.46亿元调整为129.2亿元,调减2.26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幅维持7%不变。
其中:
增值税从年初的39.65亿元调整为36.79亿元,调减2.86亿元,主要是改征增值税减少;企业所得税从年初的15.5亿元调整为18亿元,调增2.5亿元,主要是企业汇算清缴税收增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收入从年初的15.07亿元调整为14.06亿元,调减1.01亿元,主要是减税范围扩大以及主体税种减收;土地增值税、契税从年初的20.72亿元调整为19.75亿元,调减0.97亿元。
(2)下级上解收入从年初的15.67亿元调整为19.62亿元,调增3.95亿元。
主要是高栏港区收入入库模式调整后将市分成收入专项上解,以及富山工业园上划市管理后斗门区需上解园区税收收入。
(3)增列债务转贷收入35.24亿元,全部为置换债券资金。
安排如下:
偿还市本级政府性债务30.24亿元,转贷给区5亿元(详见附件13)。
(4)上年结余收入从年初的5.21亿元调整为5.47亿元,调增0.26亿元。
按决算数调整。
(5)调入资金从年初的13.06亿元调整为20.34亿元,调增7.28亿元。
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增加。
(6)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4.96亿元。
(7)接收其他地区援助收入调增0.5亿元,全部为救灾援助款。
2.支出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从年初的213.84亿元调整为263.58亿元,调增49.74亿元。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年初的165.66亿元调整为177.86亿元,调增12.2亿元,增幅由10.6%调整为18.8%(详见附件2)。
增支主要用于救灾复产、精准扶贫、创新驱动、富山工业园、民生投入等方面。
重点项目如下:
①救灾复产方面:
增加安排救灾复产重建专项资金7.3亿元(加上省专项转移支付、其他地市援助款、预备费后共安排10亿元)。
②精准扶贫方面:
调增扶贫专项资金1.12亿元。
③创新驱动以及产业扶持方面:
调增第三届中以科技创新投资大会补贴经费0.2亿元、金融专项资金0.1亿元。
④工业园方面:
增加安排富山工业园支出1.5亿元。
⑤民生投入方面:
调增广珠城际开行跨线列车营运专项补贴0.6亿元、企业军转干部补充养老金0.56亿元、主城区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服务费0.3亿元。
调整后,九项民生支出从年初的80.05亿元调整为92.05亿元,调增1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1.8%。
预备费1.7亿元用于救灾复产重建支出。
其中转移支付各区1.2亿元,安排市直教育、口岸、防汛等救灾复产支出0.5亿元。
(2)债务还本支出从年初的11.15亿元调整为35.84亿元,调增24.69亿元。
主要是将上级转贷的置换债券资金安排用于偿还政府性债务本金。
(3)补助下级支出从年初的30.81亿元调增为38.65亿元,调增7.84亿元。
主要项目如下:
①新增香洲区财力性补助支出2亿元;②中山大学珠海校区高等教育专项资金2亿元;③新增斗门区财力性补助1.5亿元;④增列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1.1亿元;⑤下放香洲区6所公办幼儿园人员支出0.12亿元等。
(4)增列债务转贷支出5亿元。
主要是将上级转贷的置换债券资金转贷到香洲区、高栏港区。
3.结余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后,结转下年项目支出从年初的5.28亿元调整为5.48亿元。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从年初的6.64亿元调整为1.6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调整。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从年初的88.01亿元调整为151.12亿元,调增63.11亿元。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从年初的75.27亿元调整为119.63亿元,调增44.36亿元(详见附件3)。
调增的原因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增加。
调整项目如下: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拟将土地出让总价款从年初的83.32亿元调整为122.58亿元,调增39.26亿元;土地出让净收入从年初的70.53亿元调整为112.7亿元,调增42.17亿元。
②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从年初的1.15亿元调整为0.45亿元,调减0.7亿元。
主要是4月1日起该项基金收入取消。
③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从年初的0.2亿元调整为2.6亿元,调增2.4亿元。
主要是落实审计整改,个别区补缴历年应计提资金。
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从年初的0.52亿元调整为1.12亿元,调增0.6亿元。
主要是保税区收入增加。
⑤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从年初的0.3亿元调整为0.11亿元,调减0.19亿元。
主要是4月1日起该项基金收入取消。
(2)下级上解收入从年初的5亿元调整为5.68亿元,调增0.68亿元。
主要是富山工业园上划市管理后,土地出让收入由斗门区专项上解市。
(3)增列债务转贷收入(专项债券)15.1亿元。
全部由市直使用,主要用于香海大桥、洪鹤大桥、九洲港货运码头用地收储、广珠铁路注册资本金等项目。
(4)上年结转收入从年初的7.61亿元调整为10.6亿元,调增2.99亿元。
按决算数调整。
2.支出调整。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从年初的80.28亿元调整为139.02亿元,调增58.74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从年初的62.26亿元调整为97.9亿元,调增35.64亿元。
(详见附件4、5)。
具体调整项目情况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支出从年初的70.52亿元调整为128.48亿元(含上级转贷债券资金安排支出),调增57.96亿元(详见附件5)。
具体如下:
①政府投资计划项目支出增支8.11亿元。
②征地拆迁、土地开发等支出增支25.73亿元。
其中:
保税区土地收入返还8.75亿元、阳江产业园共建资金8亿元、广东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注资款9亿元、富山工业园收入返还0.68亿元。
③其他项目支出增支5.79亿元。
主要是广珠铁路注册资本金。
④补助下级支出增支17.12亿元。
主要包括:
斗门区解决历史征地遗留问题补助资金5.53亿元;广珠城际轨道珠海北站TOD项目补助3.98亿元;珠海中学征地拆迁款3亿元;洪湾商贸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补助1.4亿元;航空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补助1.32亿元;中山大学天琴计划项目支出0.88亿元;三溪村征地和拆迁补偿补助资金0.74亿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0.3亿元。
⑤土地预留支出减支4亿元。
⑥调出资金增支5.21亿元。
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从年初的1.15亿元调整为0.45亿元,调减0.7亿元。
主要是随收入的减少而减少。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安排的支出从年初的0.52亿元调整为1.12亿元,调增0.6亿元。
主要是保税区支出增加。
(4)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从年初的0.25亿元调整为0.11亿元,调减0.14亿元。
主要是随收入的减少而减少。
3.结余调整。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后,结转下年项目支出从年初的7.73亿元调整为12.1亿元,调增4.37亿元。
主要是根据决算数调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从年初的8.4亿元调整为10.63亿元,调增2.23亿元。
其中:
利润收入调增2.14亿元,主要是企业利润增加;产权转让收入调增0.1亿元。
(详见附件6)
2.支出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从年初的8.4亿元调整为10.63亿元,调增2.23亿元。
其中: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增0.94亿元,主要是增加广东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注资款;调出资金调增1.29亿元,主要是将国资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详见附件7)
3.结余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维持年初预算不变。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纳入市本级预算调整范围。
1.收入调整。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从年初的203.61亿元调整为174.57亿元,调减29.04亿元(详见附件9)。
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从年初的112.42亿元调整为97.54亿元,调减14.88亿元。
主要原因:
一是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实施情况,调减从试点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余转入的13.22亿元;二是调减利息收入0.7亿元;三是调减上级补助收入0.96亿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预算收入从年初的39.17亿元调整为23.71亿元,调减15.46亿元。
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分批上线,根据实施进度相应调减收入。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从年初的43.79亿元调整为45.02亿元,调增1.23亿元。
主要是参保人数较年初增加。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从年初的2.82亿元调整为2.9亿元,调增0.08亿元。
主要原因:
一是我市基础养老金补贴提高;二是存款利息增加。
2.支出调整。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从年初的131.85亿元调整为112.89亿元,调减18.96亿元(详见附件10)。
主要如下: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从年初的44.48亿元调整为42.98亿元,调减1.5亿元。
主要是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施情况调整。
(2)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38.07亿元调整为20.21亿元,比年初预算调减17.86亿元。
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分批上线,领取养老金人数少于预期,相应调减养老金支出。
(3)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由年初2.72亿元调整为2.96亿元,调增0.24亿元。
主要是培训、岗位、社保等支出增加。
(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由年初42.6亿元调整为42.74亿元,调增0.14亿元。
主要是参保人数增加以及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提高。
(5)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从年初的1.89亿元调整为1.86亿元,调减0.03亿元。
主要是受工伤职工人数减少以及工伤预防宣传培训费调减。
(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由年初2.09亿元调整为2.14亿元,调增0.05亿元。
主要是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
3.结余调整。
本年收支结余从年初的71.75亿元调整为61.68亿元,调减10.07亿元。
年末累计结余从年初的481.59亿元调整为474.9亿元,调减6.69亿元(详见附件8、10)。
(五)市直债务还本付息预算调整情况。
债务还本支出从年初的11.15亿元调整为35.83亿元,调增24.68亿元。
主要是将上级转贷的置换债券资金用于债务还本支出。
加上从车辆通行费结余及存量资金安排的还本支出3.3亿元后,共计划偿还债务本金39.13亿元。
债务付息支出从年初的8.33亿元调整为7.42亿元,调减0.91亿元。
主要是上级转贷的置换债券资金置换存量债务减少利息支出。
(六)存量资金盘活使用情况。
2017年,市财政积极盘活存量资金。
年初存量资金68.07亿元,1-8月共盘活消化38.09亿元,收回存量资金3.34亿元,截至8月底,存量资金结余33.32亿元。
本年存量资金盘活主要使用情况如下:
1.年初调入24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至一般公共预算。
2.民生支出6.29亿元。
包括:
计提保障性住房资金4.59亿元;国有企业增资1亿元;珠海市智慧交通信号协调控制系统项目0.68亿元;垃圾处理费0.02亿元。
3.偿还珠三角城际轨道项目贷款本金2亿元。
4.重大活动支出0.04亿元。
包括:
2016年首届中国珠海航空航天创新创业大赛经费0.03亿元;热带兰花(国际)种业研发中心项目0.01亿元。
下一步,存量资金拟安排项目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相关支出13.74亿元。
2.金琴快线工程1.7亿元。
四、非建制区预算调整情况
(一)横琴新区预算调整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维持年初预算49.6亿元不变,可比口径增幅13%。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从年初的92亿元调整为133.54亿元,调增41.5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从年初的90.54亿元调整为125.07亿元,调增34.53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从年初的109.1亿元调整为133.61亿元,调增24.5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从年初的104.13亿元调整为130.28亿元,调增26.15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从年初的2.82亿元调整为2.17亿元,调减0.6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从年初的2.82亿元调整为2.17亿元,调减0.65亿元。
(详见附件14)
(二)高新区预算调整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的16.09亿元调整为16.13亿元,调增0.04亿元,可比口径增幅11%。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从年初的24.74亿元调整为28.49亿元,调增3.7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从年初的24.67亿元调整为28.38亿元,调增3.71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从年初的41.95亿元调整为44.93亿元,调增2.9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从年初的41.94亿元调整为44.91亿元,调增2.97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作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均维持年初预算0.05亿元。
(详见附件15)
(三)万山区预算调整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的4.55亿元调整为4.57亿元,调增0.02亿元,可比口径增幅6%。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从年初的6.95亿元调整为7.98亿元,调增1.0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从年初的6.83亿元调整为7.88亿元,调增1.05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从年初的0.05亿元调整为0.16亿元,调增0.1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从年初的0.05亿元调整为0.16亿元,调增0.11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未作调整,均为0。
(详见附件16)
(四)高栏港区预算调整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的20亿元调整为22.44亿元,调增2.44亿元,可比口径增幅10.6%。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从年初的28.38亿元调整为44.37亿元,调增15.9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从年初的26.25亿元调整为41.84亿元,调增15.59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从年初的15.97亿元调整为28.77亿元,调增12.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从年初的12.31亿元调整为27.47亿元,调增15.16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作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均维持年初的0.01亿元。
(详见附件17)
五、上级专款转移支付情况
截至2017年8月31日,全市共收到中央、省下达的专款转移支付收入47.36亿元。
按资金来源分,中央资金24.61亿元,省级资金22.75亿元。
按级次分,市本级安排使用13.79亿元,分配各区33.57亿元。
按用途分,节能环保支出13.08亿元,科学技术支出10.35亿元,资源勘探与信息支出5.68亿元,交通运输支出2.6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68亿元,其他支出11.96亿元。
各位委员,以上是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附表:
⒈2017年珠海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表
⒉2017年珠海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表
⒊2017年珠海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表
⒋2017年珠海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表
⒌2017年珠海市直土地收支预算调整表
⒍2017年珠海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表
⒎2017年珠海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表
⒏2017年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总表
⒐2017年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调整表
⒑2017年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整表
⒒2017年珠海市直预算调整项目明细表
⒓2017年珠海市本级预算单位专项支出调整情况表
⒔2017年珠海市上级转贷债券资金分配情况表
⒕横琴新区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
⒖高新区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
⒗万山区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
⒘高栏港区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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