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违规违纪问题常用处理处罚依据及原则.docx
- 文档编号:14985451
- 上传时间:2023-06-29
- 格式:DOCX
- 页数:97
- 大小:589.21KB
行政事业单位违规违纪问题常用处理处罚依据及原则.docx
《行政事业单位违规违纪问题常用处理处罚依据及原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违规违纪问题常用处理处罚依据及原则.docx(9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行政事业单位违规违纪问题常用处理处罚依据及原则
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常用法规及处理处罚参考依据
序
号
违反财经法纪定性与依据
处理处罚依据
参考资料
(1)关于隐瞒(财政、其他)收入Х万元的问题,1、隐瞒财
政收入依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第六条
关于“隐瞒、截留应当上缴国家的税金、利润或其他财政收入,
违反财政法规款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不足五万元,但情节严重
的,对单位给于警告并可处以相当于违反财政法规款额20%以下
的罚款,对责任人员给予记过以下的行政处分,并可处以相当于
本人2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
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
号)第十六条关于“截留、挪用、坐收坐支行政事业性收费、罚
没收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
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的规定。
建议(决
定)处以Х万元的罚款,并责令调整帐目,将隐瞒资金转作收入核
算。
2、隐瞒其他收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
五十三条关于“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由
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依
照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违法取得的资产作出处理;有违法所可编辑
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
(2)虚列经费支出Х万元。
违反了《行政
(2)关于虚列经费支出Х万元的问题,依据《国务院关于违
单位财务规则》第十六条关于“支出是指
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第七条关于“虚报冒领、骗取国家
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
财政拨款或者补贴,违反财政法规款额不足全年应拨款额或者应
耗费”的规定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
补贴额的20%的,对单位给予警告,并可处相当于违反财政法规
十一条关于“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单位实
款额20%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员给予记过以下的行政处分,并可
《常用审计
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
处以相当于本人2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
或《中华人民共
法规》第34
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的规定或
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关于“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
页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第四十一
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责令改正,
《审计干部
条关于“事业支出是指单位开展各项业务
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依照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违法取得的
法律必读》
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的规定或
资产作出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
第555页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第十条关
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建
于“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
议(决定)处以Х万元的罚款,并责令调整帐目,将虚列资金增加
为依据,客观真实的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
事业结余。
(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确定是否对单位给予警告、通报
况和结果”的规定。
批评和对个人进行处罚)
2
序
号
违反财经法纪定性与依据
处理处罚依据
参考资料
(3)关于截留预算收入Х万元的问题。
依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
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二款关于“收缴应上交的收入”
和第六条关于“隐瞒、截留应当上缴国家的税金、利润、或者其
他财政收入,违反财政法规款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不足五万元,
但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相当于违反财政法规款额20%以下的罚款;
对责任人员给予记过以下的行政处分,并可处以相当于本人二个
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
违反财政法规款额在五万元以上,且占
全年应上缴税金、利润、其他财政收入10%以上,或者不足上
述界限、但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可处以相当与违
反财政法规款额20%以上的罚款;对责任人员给予记过以下的行
政处分,并可处以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的规
定。
建议(决定)全额予以收缴,今后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根
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确定是否对单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和对个人
进行处罚以及追究责任)
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的规定。
可编辑
(4)1、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等Х
(4)关于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等Х万元未上缴财政的问题,
万元未上缴财政。
违反了《关于深化收支
1、对坐支挪用的依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
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第六条关于“隐瞒、截留应当上缴国家的税金、利润或其他财政
(财政部2001年11月15日)第三条第
收入,违反财政法规款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不足五万元,但情
《中国
八款关于“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有
节严重的,对单位给于警告并可处以相当于违反财政法规款额
财经审计法
关规定,将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和预算
20%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员给予记过以下的行政处分,并可处
规公报》
外收入,及时足额地缴入国库或预算外资
以相当于本人2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理。
2、
2002年第
金财政专户,严禁转移、截留资金,严禁
如要追究责任人员责任的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
2期第107
私设过渡性收入账户滞留不缴,严禁挪
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第十四
页
用、坐支,严禁私分或擅自用于职工福利,
条关于“不按照规定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缴入国库或者预算外资金
《常用
严禁将执收执罚权力擅自下放给所属事
财政专户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
审计法规》
业单位”的规定。
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不按照规定将罚没收
第35页
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
入上缴国库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分”的规定进行追究。
要求
规定》(中办发[1993]19号)第六条关于
今后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各执收罚款部门不得拖欠、截留、坐支、
挪用、私分罚没收入”的规定。
可编辑
4
序
号
违反财经法纪定性与依据
处理处罚依据
参考资料
5、关于预算外收入Х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问题,依据
1、对没有坐支挪用的依据199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
政府令》第86号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关于“未按规定将
预算外资金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的,由银行直接划入财
政专户”的规定。
要求限期自行上缴财政;2、对坐支挪用的
依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第六条关
于“隐瞒、截留应当上交国家的税金、利润或者其他财政收
入,违反财政法规款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不足5万元、但
是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给予警告,并可处以相当于违反财政
法规款额20%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员给予记过以下的行政
处分,并可处以相当于本人2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的
规定,建议(决定)给予X%计X万元的罚款,今后要杜绝
此类问题的发生;3、如要追究责任人员责任的依据《行政事
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
定》(国务院令第281号)第十四条关于”不按照规定将行
政事业性收费缴入国库或者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对直接可编辑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
6、关于基金收入Х万元未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的问题,1、
对没有坐支挪用的依据《财政部关于制发政府性基金预算管
理办法的通知》(财预字[1996]435号)第一条关于“基金金
额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国库”的
规定,要求于X年X月X日以前自行上缴国库,今后要杜绝
此类问题的发生.2、对坐支挪用的依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
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第六条关于“隐瞒、截留应当上缴
国家财政的税金、利润、罚款或者其他财政收入,违反财政
法规款额在五万元以上,可处以相当于违反财政法规款额
20%以上的罚款”的规定,建议(决定)处以X%计X万元
的罚款,今后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3、如要追究责任人员
责任的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
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第十四条关于
“不按照规定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缴入国库或者预算外资金财
政专户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记大
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编辑,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不按照规定
将罚没收入上缴国库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分”的规定,
序
号
违反财经法纪定性与依据
处理处罚依据
参考资料
7
(7)乱收“赞助费”ХХ万元。
违反了中
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转发<关于
治理乱收费的规定>的通知》(中办发
[1993]18号)第三条第五款关于“利用
特权和行业垄断地位以保证金、低押金、
储蓄金、集资、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
规定。
(7)关于乱收“赞助费”Х万元的问题,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列》第十八条关于“对收费单位违反
收费所得、责令退还缴费人,无法退还的上缴国库”和“责令停
止违法行为、限期纠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
对单位及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罚款”的规定。
建议
(决定)予以收缴或要求将赞助费退还缴费人,对单位及主管领
导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Х万元的罚款,今后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
生。
《“三乱”治
理与收费管
理法规汇编》
第十页《财经
法规选编》
1995年第三
集第284页
(8)收入反映不真实(指单位、部门的
预算拨款挂往来)Х万元。
违反了《行政
单位会计制度》第三十八条关于“行政单
位的各项收入应按照发生数额记账”的规
定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十条关于“行
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
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或<<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第十条“真
实性”原则关于“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
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录、
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和结果”和第十三条关
于“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统
一核算,统一管理”的规定。
8)关于收入反映不真实(指单位、部门的预算拨款挂往来)
正,并由上级机关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行政处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
条关于“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
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在法定的职
权范围内,区别情况对违法取得的资产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责令限期缴纳、上缴应当缴纳或者上缴的财政收入;
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
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
责令冲转或者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采取其他纠正措施。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关于“对被审
《审计干部
法律必读》第
555页
《财政法律
法规汇编》第
18页
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
围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依照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
定对违法取得的资产作出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
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下的
罚款”的规定。
决定处以Х万元罚款并要求补做收入,今后应
严格执行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财务成果
序
号
违反财经法纪定性与依据
处理处罚依据
参考资料
9)收入反映不真实Х万元。
违反了《行
(9)关于收入反映不真实Х万元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关于“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
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依照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违法取得的
资产作出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
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建议(决定)处以Х万元的罚款。
并要求补作收入,今后要杜绝
此类问题的发生。
单位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规定。
行政单位
(10)支出反映不真实Х万元。
违反了<<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第十条“真
实性”原则关于“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
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录、
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和结果”和《行政单位
财务规则》第十条关于“行政单位的各项
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
管理,统筹安排使用”,和《行政单位会
计制度》第四十一条关于“行政单位的各
项支出按实际支出数额记账”的规定。
(11)预算内资金Х万元转预算外。
违反
1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
1
六十七条关于“不得把预算内收入和支出
10)关于支出反映不真实Х万元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
(11)关于预算内资金Х万元转预算外的问题,1、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条关于“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
预算收入和支出的管理,不得截留或者动用应当上缴的预算收
转为预算之外”的规定。
入,也不得将不应当在预算内支出的款项转为预算外支出”的规
定进行调帐。
2、如已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
例》第五十三条关于“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
为,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
评,依照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违法取得的资产作出处理;有
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
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建议(决定)处以
Х万元的罚款,今后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14页
《审计干部
法律必读》第
555页
序
号
违反财经法纪定性与依据
处理处罚依据
参考资料
1
2
(12)未及时足额拨付预算款Х万元。
违
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七
条关于“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必须依照法
(12)关于未及时足额拨付预算款Х万元的问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要求于Х年Х月底以前及时下拨
未拨付的预算款,并要积极制定计划和方案,确保今后资金及时
《财经法律
法规汇编》
(二)第13
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
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
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的规定。
下拨,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能。
页
(13)关于私设“小金库”Х万元的问题,1、对用财政资金私
设“小金库”的依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
第六条关于“隐瞒、截留应当上交国家的税金、利润或者其他财
政收入,违反财政法规款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不足5万元、
但是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给予警告,并可处以相关于违反财政法
规款额20%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员给予记过以下的行政处分,
并可处以相关于本人2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进行
处理;2、对用其他资金私设“小金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关于“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
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责令改正,给
予警告,通报批评,依照本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对违法取得的资
产作出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
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进行
处理;3、对用乱收费、乱罚款私设”小金库”的按第(23)个
问题的规定进行处理;4、对偷逃税款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补缴税款并罚款;可编辑5如涉及固定资产
未入账、违规使用票据、滥发奖金补贴等问题按相关规定进行处
序
号
违反财经法纪定性与依据
处理处罚依据
参考资料
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
库’”的规定,上述问题定性为“小金库”
14)关于企业(指非公司制企业)设立账外账(或小金库)Х
万元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五十三条关于对审计机关、财政机关
依法查出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有关机关的决定、
意见书,依法将应收的税款、滞纳金按照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缴入
国库,并将结果及时回复有关机关”(如汇算清缴结束的由审计
部门收缴)。
第六十三条关于“纳税人⋯⋯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
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
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
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
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
条例》第五十三条关于“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
行为,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通报
批评,依照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违法取得的资产作出处理;
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可编辑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
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建议(决定)处
15)公司(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
(15)关于公司(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账外
账(或小金库)Х万元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主席令第二十九号)第二百一十一条关于“公司违反本法规定,
公司)设立账外账(或小金库)Х万元。
依据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
于清理小金库的具体规定》(财监字
在法定的会计账册以外另立会计账册的,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
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1[1995]29号)第二条关于“凡违反国家
5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
第49号)第五十三条关于“对审计机关、财政机关依法查出的
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有关机关的决定、意见书,依
《审计常用
法律法规汇
编》第60页
家和单位收入,或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
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
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的规定,上述
问题定性为“小金库”。
法将应收的税款、滞纳金按照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并将
结果及时回复有关机关”和第六十三条关于“纳税人⋯⋯在账簿
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
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
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
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进行处理。
(如汇
算清缴结束的由审计部门收缴)
序
号
违反财经法纪定性与依据
处理处罚依据
参考资料
(16)偷逃(应缴未缴)税款Х万元。
违
(16)关于偷逃(应缴未缴)税款Х万元的问题,依据《国务院关
《常用审计
1
6
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二款关于“收缴应上
法规》第33
第四条关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
缴的收入”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四条的有
页《中华人民
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
关规定,建议(决定)全额予以收缴,并处以X万元的罚款。
共和国税收
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
今后要增强纳税意识,按时照章纳税。
征收管理法》
第四条
(17)违规购买专控商品Х万元。
违反了
自治区财政厅、控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控
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和购买专控商品
情况检查的通知》第一条关于“所有党政
1
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全民和集
7
体企业事业单位(包括股份制、私营集体
和中外合资合营企事业单位)购买规定的
八种商品时,必须按自治区规定的审批程
序履行报批手续”的规定。
(17)关于违规购买专控商品Х万元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关于“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
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依照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违法取得的
资产作出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
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建议(决定)处以Х万元的罚款,并要求于ХХ年Х月底以前补办专
控手续,今后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财经法规
选编》1993年第二集第
128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实施条例》
第53页
(18)未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ХХ万元。
违反了《转发自治区财政厅〈新
(18)关于未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X万元的问题。
依《中华人民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关于“对被审共和国审计
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法实施条例》
办法〉的通知》(新政办[1999]130号)
第二条关于“自治区级行政机关、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使用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等
财政性资金办理的政府采购,均适用本办
法”的规定。
围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依照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
定对违法取得的资产作出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
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下的
罚款”的规定,建议(决定)处以Х万元的罚款,今后要杜绝此
类问题的发生。
第23页
1
9
(19)未经批准擅自收费ХХ万元。
违反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
理条列》第九条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收费
项目的设置由自治区财政部门会同物价
部门审查批准”的规定。
(19)关于未经批准擅自收费ХХ万元的问题。
依据《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行政事业收费管理条列》第十八条关于“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纠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及主
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
(一)未按本条例规定经过批准,
擅自设置收费项目、自立收费标准实施收费的”的规定,建议(决
定)责成立即停止违法的收费行为,并将违法收取的各项收费退
还缴费人,退还不了缴费人的予以收缴,情节严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行政事业单位 违规 违纪 问题 常用 处理 处罚 依据 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