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与电力线路钻越施工方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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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与电力线路钻越施工方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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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与电力线路钻越施工方案汇编
电力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与电力线路钻越施工方案汇编
电力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1.总则
1.1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可靠、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国办发〔1997〕54号文印发的《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电力工业的特点和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电力系统各地区各级电力企业,当本地区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后都要作出应急反应,立即按应急预案投入抗震救灾;在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电力保障的一切应急工作和紧急支援工
1.3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电力系统各级电力企业。
2.抗震救灾机构的设立
2.1电力系统各级电力企业抗震救灾机构的组成:
指挥长:
本级第一行政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
副指挥长:
本级行政分管电力生产、建设负责人。
成员:
本级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含消防、保卫、卫生、交通负责人)。
2.2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成立
当接到当地地方政府临震预报或发生一般破坏性及以上地震后,有关电力企业的抗震救灾机构即宣告成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并进入临震应急期或震后应急期;
当发生严重破坏性及以上地震后,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的抗震救灾机构即宣告成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并进入震后应急期;
当发生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后,部(国家电力公司)的抗震救灾机构即宣告成为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并进入震后应急期。
2.3抗震救灾指挥部履行指挥及组织协调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及抗震救灾工作职责。
2.4各电力企业在接到当地人民政府临震预报或破坏性地震后应立即向上一级抗震救灾机构报告,同时直接报告电力工业部抗震救灾机构。
3.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3.1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3.1.1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震。
3.1.2本地区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后,地方有关电力企业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按本预案作出电力保障的应急反应;网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要迅速了解震性、灾情,包括电业职工的伤亡及电力设施、设备受破坏情况和供电受损情况,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省
政府及电力部,并在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协调电力保障的应急工作。
3.2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3.2.1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0人到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国内生产总值1~5%的地震。
在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或地区发生大于6.5级、小于7.0级的地震;或在50万~100万人口的城市或地区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也视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3.2.2本省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后,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按本预案作出电力保障的应急反应,立即与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取得联系并报电力部,迅速查清人员伤亡、电力设备、设施、供电受损情况,指挥、协调电力保障的应急工作。
3.2.3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在本系统内组织人力、物力,在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调动下,对地震灾区进行紧急支援工作。
3.3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3.3.1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是造成人员死亡数超过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国内生产总值5%以上的地震,在100万人口的大城市或地区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也视为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
3.3.2发生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后,部(国家电力公司)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区所在的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按本预案作出电力保障的应急反应:
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在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调动
下,迅速组织本系统的力量投入电力保障的应急工作和紧急支援工作;部(国家电力公司)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在国务院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调动下,迅速组织协调全系统的力量投入电力保障和紧急支援工作。
3.3.3当发生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后,部(国家电力公司)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要立即派出联络员参加国务院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地震局为指挥部办事机构),并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与本部联络。
4.临震应急期电力保障应急的准备工作
4.1接到地方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临震预报通知后,地方有关电力企业抗震救灾指挥部即进入临震应急期。
4.2进入临震应急期电力保障等项应急准备工作。
(1)做好抗震救灾物资准备工作。
包括电力设备、设施,供电线路和通信线路一旦遭地震破坏恢复所需的物资、器材准备;对震后可能引发火灾及时扑灭制止火灾延的各种准备;交通车辆应急使用的准备;抢救的医疗物资准备等。
(2)做好电力调度工作。
对可能受地震影响或地震产生的次生灾害危及的电源设备、设施,要做好运行方式的调整或变更,特别是对核电站、水电站要按受危害最小和损失最小的原则做好运行方式变更的预案,并经其主管机构或主管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做好重要用户备用电源的应急等项工作。
临震应急期要派人催促重要用户(如水源厂(地)、公安、消防、监狱等重要用户)对备用电源进行检查,使其处于应急可靠备用状态;供电部门还要准备必要的移动或应急电源,确保重要用户应急之用。
(4)人员组织和分工
发供电企业运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精心操作;各级调度值班人员要严肃调度纪律,进入临战状态,下达命令正确,执行命令准确无误,保证地震期间电力调度无差错;要组织好抢险队伍,并做好分工使处于应急状态。
(5)对地震后可能发生危及电力设备、设施的地质灾害,如滑坡、塌方,泥石流、地面沉降下陷,裂缝等采取紧急预防措施或加固措施。
(6)接到避震通知后,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电业职工及家属的避震疏散工作。
5.破坏性地震震后应急期的电力保障及紧急支援工作
(1)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当地有关电力企业在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立即查清地震造成电力设备、设施的破坏情况,查清供电线路、通信系统受损情况,立即投入抗震救灾和自救恢复工作,并迅速向上级报告。
(2)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本系统力量协助地震区电力企业恢复被破坏的发、输、变、配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设施功能,电力调度要保障重要用户及灾区用电供应。
(3)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根据需要组织力量奔赴受地震危害的电力建设工程参加抢险、抢救工作,尽可能减少损失。
(4)电力保障工作还包括对震后受次生灾害危及的电力设备、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加强监视和检测,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5)各级电力系统的医疗队伍,交通车辆等处于可调用状态,随时从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门调动,奔赴地震灾害地区参加抗震救灾的紧急支援工作。
(6)地震区域各级电力企业的保卫部门除加强本企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外,还要协助地震灾区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7)地震地区电力部门应尽快做好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统计与评估工作,逐级上报,并由电力部报国家地震主管部门或由部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国务院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
电力线路钻越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1、化稍营-高墙35kV线路工程。
位于河北张家口西南部张家口地区的阳原县境内,距离张家口市120km,距离阳原县城45Km. N5-N6电缆钻越大秦铁路涵洞施工。
2、施工注意事项:
本工程采用小型挖掘机人工配合进行作业施工,沟槽开挖作业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挥作业,挖掘机内配备对讲机,如遇作业有安全隐患情况,对讲机可以进行及时制止。
二、编制说明及依据
1.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其有关的技术资料。
2.本公司施工安全措施及电缆敷设技术交底
3.相关的技术规范及标准图集:
《电缆敷设》D101~7(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5161.1~5161.17—2002)
三、施工准备
1.作业条件要求
(1)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应按施工图进行施工。
(2)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2.施工前准备
(1)电缆的技术准备已完成。
(2)敷设电缆的通道无堵塞。
(3)敷设电缆施工机具及施工用料已准备好,防护盖板贮备充足,电缆敷设架搭设完毕,且符合安全要求。
(4)电缆线路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编制。
(5)电缆型号规格及长度与设计资料核对无误。
(6)临时联络指挥系统的设置。
3.技术准备
(1)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相应施工图集、规范、规程齐全;施工方案编制完毕并经审批,并进行技术交底。
(2)施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充分熟悉相关图纸及设计要求。
用电缆线路的全长来定出每盘电缆的路径起始和终点的位置,然后将每盘电缆的路径分成各种类型的基本段。
(3)施工前应对电缆进行详细检查。
电缆的规格、型号、截面、电压等级、长度等均符合设计要求,外观无扭曲、损坏等现象。
4.材料准备
(1)电缆应具有出厂合格证、
(2)对用于施工项目的电缆进行详细检查,其型号、电压、规格等应与施工图设计相符;电缆外观应无扭曲、坏损及漏油、渗油现象。
(3)电缆外观完好无损,铠装无锈蚀、无机械损伤、无明显皱折和扭曲现象。
橡套、塑料电缆外及绝缘层无老化及裂纹。
5.劳动力准备
电缆敷设前,提前做好人员的准备工作,保证敷设电缆时人员满足施工要求,同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其中设安全员1人;技术员2人;吊车司机1人;吊车指挥1人;工人10人。
6.机具准备
(1)根据确定的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确定施工机具需用量。
(2)组织施工机具设备的落实,保证按期进场。
(3)主要施工机具设备的配备如下。
小型挖掘机1台;自卸车1台;铲车1台;大绳2根(每根20米);放线架2套;安全帽20个;电缆标牌等若干。
四、施工程序
1、工艺流程
准备工作--电缆沟开挖--铺砂--电缆敷设--隐蔽验收--覆砂盖砖--回填土--埋设标桩。
2、工艺流程细则
2.1准备工作
(1)冬季气温低,浸渍纸绝缘电缆内部油的粘度增大,润滑性降低,使电缆变硬,塑料电缆在低温下也将变硬。
这种变硬的电缆不易弯曲,敷设时,电缆的纸绝缘或塑料绝缘易损坏,因此冬季施工,如果电缆存放地点在敷设前24h内的平均温度以及敷设现场的温度低于表2-1规定的数值时,应采取措施将电缆预热升温后才能敷设。
(2)电缆预热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提高周围空气温度的方法,即将电缆放在有暖气的室内(或装有防火电炉的帐蓬里),使室内温度提高以加热电缆。
这种方法需要时间较长,室内温度为5~10℃时,需要72h,室内温度为25℃时,需要24~36h。
另一种方法是电流加热法,用电流通过电缆导线来加热。
加热电流不能大于电缆的额定电流。
(3)电流加热法所用设备一般是小容量的三相低压变压器,或交流电焊机,高压侧额定电压为380V,低压侧能提供加热电缆所需的电流。
(4)加热时,将电缆一端三相导电线芯短接,另一端接至变压器低压侧。
电源部分应有可以调节电压的装置和适当的保险设备,以防电缆过载而损伤。
加热过程中,电缆的表面温度不应超过下列数值:
3kV及以下的电缆
40℃
6~10kV的电缆
35℃
20~35kV的电缆
25℃
加热后电缆表面的温度应根据各地气候条件来决定,但不得低于5℃。
电缆加热后应尽快敷设,放置时间不宜超过1h。
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排每盘电缆,减少电缆接头。
(5)电缆线路所需敷设的电缆保护管应加工好并放置现场。
电缆保护管的加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②口应无毛剌和尖锐棱角,管口宜做成喇叭形。
②电缆管在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显著的凹瘪现象;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③金属管应在外表涂防腐漆或涂沥青。
(6)电缆放线架应放置稳妥,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重量和宽度相配合。
2.2电缆沟开挖及铺砂
(1)根据设计要求放好开挖灰线。
(2)现场技术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3)开挖时,槽外堆土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4)沟槽底遇到树根、块石等杂物应清除干净;开挖完毕,注意做好排水以及防范雨水灌槽。
(5)沿电缆路径开挖时如遇到特殊地物,根据现场情况合理避让(如电缆需要加长,控制在5%范围内)。
(6)开挖完毕,选用符合设计要求的砂土进行铺底,保证铺砂后使电缆在砂层上的受力均匀,避免电缆在基础不均匀下沉时让电缆受到集中应力。
2.3电缆敷设
(1)本工程采用直埋敷设于地下电缆沟中,同沟并行敷设时,电缆与电缆相互净距不小于250mm。
电缆与光缆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50mm,光缆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0mm,电缆或光缆距离沟壁的最小距离不小于100mm。
(2)电缆敷设采用机械牵引,电缆敷设过程中,必须随时监控电缆的牵引力,防止电缆的牵引力超过电缆的允许牵引力,电缆的允许牵引力由厂家提供。
(3)电缆敷设时,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地面摩擦拖拉。
电缆上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
(4)电缆在转弯处敷设时,必须满足电缆的转弯半径要求(一般为电缆直径的15倍,如果电缆生产厂家有明确要求,应根据厂家提供的资料确定地电缆的转弯半径)。
(5)电缆埋设深度:
电缆外皮至地下基础不得小于0.3m,电缆外皮至地面距离,不小于1.5米,当位于车行道时,不小于2米,
(6)沿电缆全长的上、下紧邻侧铺以厚度不小于100毫米的软土或砂层。
(7)沿电缆全长应覆盖宽度不小于电缆两侧各50mm的保护板,防止电缆在运行中受到损坏,保护板宜采用混凝土盖板。
(8)电缆与电缆交叉时,相互间距不小于0.5米。
(9)电缆交叉穿越道路时应穿电缆1.5倍钢管,电缆交叉穿越沼泽时应穿电缆1.5倍玻璃钢管。
(10)直埋敷设的电缆接头配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接头与邻近电缆的净距,不得小于0.25m.
②并列电缆的接头位置宜相互错开,且净距不宜小于0.5m。
③斜坡地形处的电缆接头的安置,应呈水平状。
④电缆头处,在其两侧1米开始的局部段,敷设的电缆长度要留有备用量。
(11)电缆敷设应设置联络指挥系统,宜以无线电对讲机联络,手持扩音喇叭指挥。
(12)冬季敷设电缆,温度达不到规范要求时,应将电缆提前加温。
2.4隐蔽验收电缆敷设完毕,应请建设单位、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作隐蔽工程验收,作好记录、签字。
2.5回填土
(1)回填土的土质要对电缆外护套无腐蚀性。
(2)直埋电缆回填土前,应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
(3)回填土应及时并分层夯实。
2.6埋标桩
沿电缆路径直线间隔100m、转弯处、电缆接头处设明显的电缆标志桩。
当电缆线路敷设在道路两侧时电缆桩埋在靠近路侧、间隔距离为20m。
2.7塔上架线紧线
紧线采用绞磨方式紧线,缓慢匀速牵引,并加装二道防线,以有效的控制在紧线和挂线的过程中导地线跑线。
五、质量检测检验应达到的标准及检测方法
1、质量检测检验应达到的标准
(1)直埋电缆的电压等级、型号规格及路径符合设计要求,电缆本体质量是合格的。
(2)电缆的埋置深度应符合列要下求:
电缆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0.7m,穿越农田时不应小于1m,且电缆应埋在冻土层以下。
(3)在电缆线路路径上有可能使电缆受到机械性损伤、化学作用、地下电流、振动、热影响、腐植物质、虫鼠等危险的地段,均应依据规范要求采取保护措施。
(1)检测仪表、检测方法
(1)检测绝缘电阻:
ZC型兆欧表
(2)耐压及泄漏试验:
高压试验设备
六、质量与安全
(1)在施工过程中自始自终贯彻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全面推行质量管理,在施工验收中认真执行有关安装验收规范。
(2)坚持做到自检与检查相结合,对材料、半成品必须检查方可使用。
(3)焊接必须对钢材钢号进行鉴试,具有合格证的焊工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期内,施焊应采取防范措施,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5)野外冬季施工要采取防滑防寒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符合高空作业条件人员才能进行高空作业,高空作业人员要系安全带,地面人员要戴安全帽,加强上下班前的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
(6)施工用的一切工具必须经常检查,禁止使用不合格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进行施工。
(7)电缆沟开挖直到回填土完工,应尽可能地均衡、连续施工,缩短工期;在有行人的场所内施工,电缆沟开挖后应有警示牌,夜间有警示红灯。
(8)坚持按施工程序进行施工,搞好上下工序交接,每一工序完工后,经厂方施工代表共同检验合格,作好记录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七、电缆的成品保护
(1)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禁止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
电缆盘不应平放运输和平放贮存。
(2)运输及滚动电缆盘前,必须检查电缆盘的牢固性。
(3)电缆附件与绝缘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并置于干燥处。
(4)固定电缆时要垫好橡皮或铅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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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系统 破坏性 地震 应急 预案 电力 线路 施工 方案 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