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项目地下车库暖通空调设计施工说明V107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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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项目地下车库暖通空调设计施工说明V10713
目录
暖通空调设计说明2
1.工程概况2
2.设计依据2
3.设计范围3
4.通风设计说明3
5.防排烟系统设计及暖通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4
6.战时防护通风系统7
7.节能环保、消声减震7
暖通空调施工说明9
1.总则9
2.风管安装9
3.设备安装11
4.暖通管线抗震支撑系统11
5.防腐、保温12
6.其他12
项目条件:
1、主要功能含有机动车库和非机动车库;
2、设备房间包括水泵房(生活与消防合用)、柴油发电机房(带储油间)、变配电室(变电室和配电室合用)和弱电机房;
3、地下室仅为一层地下室;
4、地下室无单独加压送风系统,通往地下室的防烟楼梯间疏散门直接通向室外,前室或合用前室加压送风系统与上部主体合用;
5、人防工程设计说明单独出;
暖通空调设计说明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XXXXXXXXXX,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18044m^U2^U,共分为7个防火分区,平时主要功能为非机动车库、机动车库和设备用房。
2.设计依据
本工程设计任务书;
建筑专业提供的作业图及有关专业的设计资料;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3/T-39-2011)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RFJ013-2010)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
3.设计范围
3.1汽车库平时通风及消防排烟系统设计;
3.2非机动车库平时通风及消防排烟系统设计;
3.3地下设备用房、无窗房间通风设计。
4.通风设计说明
4.1机动车库和非机动车库平时通风设计
机动车库和非机动车库,设机械排风系统,排风量按大于换气次数6次/h计。
排风时的补风通过汽车出入口、采光通风井自然补风或同一防火分区的机械送风系统送风。
4.2地下设备用房、无窗房间通风设计
4.2.1水泵房设机械排风设施,排风量按换气次数6次/h计算,补风通过穿墙防火百叶风口自然进风。
4.2.2柴油发电机房机组不运行时设机械排风设施,排风量按换气次数5次/h计算,机组运行时冷却用工艺通风由机组自带排风扇承担,通过门洞缝隙和进风竖井自然进风,送风量按排风量与发电机组燃烧所需的空气量之和计算。
发生火灾时,开启气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后开启机械排风机及电动密闭防火阀进行排气。
4.2.3储油间设机械排风设施,排风量按换气次数≥5次/h计算,补风通过穿墙防火百叶风口自然进风。
储油间的油箱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
4.2.4变配电室设独立的机械排风设施,排风量按换气次数6次/h计算,补风通过穿墙电动防火百叶风口由车库自然进风。
发生火灾时,开启气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后开启机械排风机及电动密闭防火阀进行排气。
4.2.5弱电总机房设机械排风设施,排风量按换气次数6次/h计算,补风通过穿墙电动防火百叶风口由车库自然进风。
发生火灾时,开启气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后开启机械排风机及电动密闭防火阀进行排气。
4.2.6地下无窗房间利用防火百叶风口自然通风换气。
5.防排烟系统设计及暖通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
5.1非机动车库和机动车库的排烟系统
5.1.1共设置7个防火分区,按每个防烟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m^U2^U,且不跨越防火分区的原则,采用突出顶板下大于500mm的梁来划分防烟分区,共分为12个防烟分区。
5.1.2按每个防烟分区设置一套平时排风与消防排烟合用的机械排风系统,排烟量按不低于GB50067-2014,第8.2.4条的要求。
排烟风机选用耐高温离心风机,风机均设于排风机房内。
排烟口采用双层百叶风口,排烟口距远点水平距离不超过30m。
非机动车库排烟量按平时排风量选取。
5.1.3防火分区排烟时采用自然补风或机械补风,补风量不小于排烟量的50%。
有汽车出入口或采光井的防火分区,采用自然补风;没有自然补风条件的防火分区采用机械补风。
5.2变配电室、弱电机房等设置了气体灭火房间的消防机械排风系统
变配电室、弱电机房等设置了气体灭火的房间,通风量按换气次数6次/h计算,变配电室及弱电机房通过穿墙电动防火百叶风口由车库(或进风井)自然进风。
发生火灾时,开启气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后开启机械排风机及电动密闭防火阀进行排气。
5.3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的防烟系统
5.3.1通往地下室的防烟楼梯间在一层直通室外,且可开启普通外门面积大于2.00m^U2^U,采用自然通风的防烟方式。
5.3.2地下室合用前室机械防烟系统和上部建筑合用,详见上部单体施工图。
5.4防、排烟系统风管、风口、风阀全部采用不燃材料制作,风管采用镀锌铁皮。
用于消防排烟系统的消声器、消声静压箱应采用满足《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要求的不燃型A级防火吸声材料、金属龙骨加工制作。
在风机入口总管上安装280℃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所有排烟风机和软接头应能保证在280℃的环境条件下连续工作不少于30min。
5.5防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方式
5.5.1消防排烟风机入口管道上装有熔点为280℃的防火阀,并与排烟风机联锁。
当烟气温度达到280℃时排烟防火阀关闭,同时联锁排烟风机关闭。
5.5.2消防加压送风机、消防排烟风机、消防补风机、电控常闭正压送风口、280℃电控排烟防火阀的开、闭状态在消防控制中心均要有灯光信号显示。
5.5.3消防加压送风机、消防排烟风机、消防补风机、电控常闭正压送风口、280℃电控排烟防火阀,除可在消防控制中心操纵外,也可就地操作。
5.5.4消防加压送风机、消防排烟风机、消防补风机均需有备用电源。
对于采用气体消防的地下室柴油发电机房、高低压配电室等设备间,在送、排风机入口处风管设电控密闭防烟防火阀;当火灾时启动气体灭火系统时,消防控制中心关闭电控密闭防烟防火阀,并联动切断送、排风风机电源。
待火灾扑灭后,开启室内排风系统,排走室内残留气体;送、排风机开关箱同时设置在设备间外便于控制。
5.5.5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切断除消防加压送风机、消防排烟风机及消防用风阀以外的所有仅平时用的非消防电源。
5.5.6以上控制在消防控制中心亦可远程实现。
5.6暖通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
5.6.1风道穿越防火墙、机房、变形缝的两侧、变配电等重要房间及垂直风道与每层水平风道交接处设置防火阀,通风风管防火阀关闭温度为70℃,排烟管道防火阀关闭温度为280℃。
5.6.2排烟风机入口设280℃关闭的防火阀且与风机联锁。
5.6.3机械加压送风管道需穿越有火灾危险的房间或走道,进入楼梯间或前室,或穿越其他防火墙时,在防火墙处设置70℃关闭的防火阀。
5.6.4通风系统风管等采用不燃材料制作,风管采用镀锌铁皮制作;排烟风管应采取隔热防火措施或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6.战时防护通风系统
详见人防通风设计说明
7.节能环保、消声减震
7.1系统的设置充分考虑了对自然通风的利用以及停车数量较少时系统的经济运行。
地下汽车库送风系统的设置充分考虑汽车出入口和采光通风井自然通风的利用,节约运行费用,减少建筑能耗。
地下车库设置CO探测器,机械排风系统根据CO浓度间歇运行或调节排风机运行台数,节省运行能耗。
7.2采用高效率、低噪声、低振动的通风设备。
7.3平时通风用的风机Ws<0.32W/(m^U3^U/h),符合节能标准的要求。
7.4通风系统的服务半径不超过60m。
7.5所有风机进出口均设消声器,并将风机消声型箱体加厚,以满足工作场所的噪声标准要求。
7.6风机房由建筑专业做消声处理,机房门采用甲级防火隔声门。
7.7风机落地安装时底部与素混凝土基础间均垫以橡胶块,进、出口风管均采用200mm防火软接。
7.8吊装的风机进出机房处与运转设备相连接的管道均须采用减振支吊架,与风机连接处的风管均采用防火软接。
7.9本工程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和《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3/T-39-2011)执行。
暖通空调施工说明
1.总则
1.1本说明与施工图图纸同样有效,是施工安装的依据性文件,若与施工图图纸有矛盾,以施工图图纸为准。
1.2修改施工图图纸及说明必须有设计单位的设计更改通知单或技术认可签证。
1.3通风和消防系统安装必须满足以下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A、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B、《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C、《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1.4通风和消防工程所用的材料、成品或半成品进场,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并按规范要求验收签证。
1.5通风和消防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按有关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验收签证。
1.6通风和消防工程安装应与土建及装饰工程密切配合,在土建施工时,认真核对、校正安装所需的土建基础、预埋件和预留孔洞。
2.风管安装
2.1风管采用热镀锌钢板制作,制作方法见《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243-2002),热镀锌钢板厚度见下表:
注:
1)低压系统:
P≤500Pa;中压系统:
500Pa<P≤1500Pa;高压系统:
P>1500Pa。
一般地,风管应先于除排水管外的其他管线安装,风管未注明高度者,均沿梁底敷设。
2.2土建风道应内壁光滑,严密不透风。
砖砌风道内壁应抹不小于10mm厚的水泥砂浆(随砌随抹)。
在穿越楼板、顶棚和墙壁处,风管的连接应严密。
风管构件和土建风道的连接方法详见《建筑设备施工安装通用图集通风与空调工程》(91SB6-1)(2005)。
2.3未标明定位尺寸者,防火阀均距墙、板200mm。
防火阀的安装应便于更换温度熔断器,并应在其调节把手处设一吊顶检查口。
安装风阀等配件时,应将手柄置于便于操作的方向,防火阀应动作灵活,并单独配置支吊架,安装方法详见《防排烟系统设备及附件选用与安装》(07K103-2)。
2.4管道吊支架应尽量安装在梁柱之上,并应做好预埋件的配合工作。
当安装于楼板上时,一般采用膨胀螺栓紧固;对承重大的吊架则应采用楼板面预埋钢板,拉杆螺栓焊接;砖墙上为钢托架安装,土建施工时要与其儆好预埋件的配合工作。
风管支、吊架间距,水平安装时,直径或边长≤400mm,间距不大于4m;>400mm间距不大于3m;垂直安装时,间距不大于4m。
支吊架要避开风口、阀门和检查门。
安装方法详见《金属、非金属风管支吊架》(08K132)。
2.5所有设备基础均应待设备到货,和对其地脚螺栓尺寸无误后,方可浇筑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应与土建专业密切配合,做好风管、水管穿墙穿楼板孔洞的预留工作。
3.设备安装
3.1通风与空调设备应有装箱清单、安装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有商检合格文件。
3.2吊装在吊顶内的小型室内机,应设合成橡胶减振支吊架,设备周围的维护结构及隔断表面应满贴吸音板。
3.3安装在吊顶内的风管阀门,在其附近的吊顶应设有不小于450mm×450mm的检修孔洞。
4.暖通管线抗震支撑系统
4.1规范依据: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1.0.2条、第3.7.1条;《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第1.0.4条、5.1.4条。
4.2具体要求和施工大样详见暖通空调抗震专项设计施工说明。
5.防腐、保温
5.1防腐工程施工需在风管气密性试验合格后进行。
保温工程在防腐后进行。
5.2风管上的吊架等钢制零配件均需刷二遍防锈漆,外露处还需再刷二遍与周围颜色协调的调和漆。
5.3保温风管穿越墙、楼板时,其保温层及隔汽层应保持连续,严禁破坏及断开。
6.其他
6.1设备、材料到场后必须与技术要求核对无误,并经报验合格后方能进行安装。
6.2凡未说明者均按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及产品说明书等的要求执行。
6.3图中所注平面尺寸以毫米计,标高尺寸以米计,矩形风管标高未特别注明的均为管顶标高,圆风管均指中心标高,标高均为相对标高。
6.4室内±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
6.5图中尺寸标注及安装位置均以图纸为准,禁止尺规测量。
6.6所有用电设备之电源除非另有说明,均应符合50Hz/220V或50Hz/38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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