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建筑工程施工图.docx
- 文档编号:14362224
- 上传时间:2023-06-22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19.98KB
扬州建筑工程施工图.docx
《扬州建筑工程施工图.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扬州建筑工程施工图.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扬州建筑工程施工图
扬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意见书编号:
10161-(2014)335
项目名称:
天娇园西区4#楼、6#楼、8#楼(变更)
审查机构:
扬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颁书日期:
2014年05月14日
江苏省建设厅制
扬州居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受你单位委托,我机构对你单位报送的天娇园西区4#楼、6#楼、8#楼(变更)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形成审查意见附后。
请你单位会同相关单位认真修改、调整,并在七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回复意见(含变更图纸,一式五份)送我机构复审。
二O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审查机构公章)
(附6页审查意见)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天娇园西区4#楼、6#楼、8#楼(变更)
建设单位
扬州居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高邮市
建筑面积
9417.9M2
建筑总高度
35.1M
建筑层数
1+11+1
耐火等级
二级
场地类别
Ⅲ类
抗震等级
三级
人防等级
——
基础形式
筏基
结构体系
剪力墙
送审日期
2014-5-7
勘察单位
江苏长江机械化基础工程公司
资质等级
甲级
设计单位
高邮市建筑设计院
资质等级
甲级
审查意见
审查范围
本次审查不包含:
无。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
违反国家及地方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情形
本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基本齐全,节能设计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的问题,设计应整改完善,并报我中心复查。
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表
建筑专业:
(一)违反“强条”之处:
1、外门窗应符合DGJ32/J157-2013的具体规定,设计使用6+9+6的中空玻璃,不符合DGJ32/J157-2013第3.2.3条规定。
(二)无违反“强标”之处:
(三)其它:
1、外墙使用HX防火保温板,贴文化石、面砖,应交代具体的要求
电气专业: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无违反“强标”之处。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补充电梯、水泵等的节电措施。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3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0
审查人
何伯海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15
审查人
节能专项审查号
日期
审查人
丁渝靖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18
2014.5.14
审查人
节能专项审查号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1、总平面图地下室(地下停车(人防)控制线)与用地红线间的距离小于5.0米(4#、6#、8#楼的西侧)。
设计不符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3.3.3.6条规定。
2、外墙使用200厚混凝土空心砌块,应考虑砌体防裂设置窗台梁等规定,应符合DGJ32/J16-2005第6.1.1条的相应规定。
3、分户门M0921、单元门DJM1824分别应为安全防卫门同时满足隔声保温的要求,单元门应为电子对讲安全防卫门,同时应考虑保温的要求。
应符合DGJ32/J26-2006第4.8.1、4.8.2条规定。
4、设计电梯厅轴线尺寸2.0米,设计净宽小于1.8米,不符合DGJ32/J26-2006第4.10.5条规定
5、屋面放置设备,应考虑防水层的附加,应符合GB50345-2012第4.11.24、4.11.25条规定(局部屋面应设置屋面上人检修孔,设计坡屋面1:
2檐口应设置止滑口)。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应考虑无障碍住房,无障碍电梯仅交代电梯厅的要求,应交代电梯轿厢的具体要求。
2、设计一层应考虑安全防范措施。
3、顶层楼梯间的门应开向屋面方向。
4.地下室通向一层的门,应有门禁功能,门与踏步间应设置小平台。
设计人
王芳
专业负责人
王芳
审核人
姜川
注册师
王芳
执业印章号
3201701-008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13
审查人
何伯海
认定证书号
10161-1007
日期
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4.5.14
(结构)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1、连梁箍筋未全长加密,不符合JGJ3-2010中7.2.27条。
2、底部加强区以上,部分短肢墙配筋率小于0.8%,不符合JGJ3-2010中7.2.2-5条。
(如标准层GAZ-5、GYZ-5等)
(三)其它:
1、计算书:
主楼地下室层高5.2m,计算书3.5m(对剪切刚度比有影响);提供短肢剪力墙倾覆力矩比值;
2、荷载:
卫生间应考虑同层排水荷载;剪力墙上荷载未输出,请确认没有遗漏;第11层阳台应输入立面造型柱荷载,第13层阳台荷载未考虑坡屋面荷载,请重新计算复核南侧悬挑梁配筋;第12、13层无外围檐沟荷载、未体现坡屋面荷载;第13层平屋面恒载4.5有误。
总说明栏杆水平荷载0.5有误。
请正确输入荷载,复核相关构件。
3、需要优化修改或图纸中遗漏:
7轴悬挑梁上部筋标注容易引起歧义。
结37大样2坡屋面板钢筋位置错,应板面、板底均布筋。
结43、46大样1中LZ1配筋未见,PDL-2在平面中的位置未表示;结46大样1坡屋面跨度较大,LZ1不宜直接落在板上。
剪力墙平面布置图中缺少定位尺寸,无法施工。
4、总说明地下室混凝土等级C30,计算书C35,二者矛盾;砌体拉通筋说明7.1与7.4矛盾。
5、楼梯图中TL2应按连梁设计。
TZ1在剪力墙边,设计时将墙长延长一点即可。
6、制图不符合平法图集要求,楼层板、梁无楼板标高标注。
7、主楼地下室顶板、顶板梁、地下层剪力墙构件人防院也有表示,但两设计不一致,请核查。
设计人
朱振名
专业负责人
朱振名
审核人
梁学民
注册师
王乾海
执业印章号
3201701-S002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6
审查人
马俊芳
认定证书号
10161-S1011
日期
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4.5.14
(抗震)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1、底部加强区边缘构件箍筋间距200,不符合GB50011-2010中6.4.5条(如YYZ-1、4)。
框架柱配筋未见。
(三)其它:
1、楼电梯间集中开洞,电梯前室楼层板配筋应加大。
2、部分构件配筋不足,请逐一查改。
如一层L-5,二层L-8靠剪力墙处支座筋不足(上部各层同)。
3、转角窗处约束边缘构件、折梁、暗梁等构造请按图集苏G02-2011中38页进行修改。
4、计算书剪切刚度比>0.5,不符合嵌固端在地下室顶板的要求。
设计人
朱振名
专业负责人
朱振名
审核人
梁学民
注册师
王乾海
执业印章号
3201701-S002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3
审查人
马俊芳
认定证书号
10161-S1011
日期
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4.5.14
(给排水)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无违反“强标”之处:
(三)其它:
1、排水立管采用螺旋消音排水塑料管,需用配套专用管件。
(3#、4#、7#~9#、11#~16#)
2、住宅室内排水管不可采用带门弯或清扫口的配件。
参DGJ32/J26-2006,10.2.15。
3、排水立管宜每层设检查口。
参GB50096-2011,8.2.8。
4、需按苏建科〔2008〕120号文要求完善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
5、卫生间排水横管穿越楼板,在下一户敷设为限制使用技术,应调整。
参《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04号,限制使用技术第1条要求。
6、阳台需预留污水收集系统。
参扬建科【2010】21号文。
设计人
李杰
专业负责人
李杰
审核人
王龙生
注册师
执业印章号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0
审查人
徐静
认定证书号
10161-W1004
日期
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4.5.14
(电气)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1、疏散照明线路未采用耐火电线违反GB50303-2002第20.1.4.8条规定。
2、11层及阁楼住户配电箱三相出线回路采用3P断路器,不符合DGJ32/J26-2006第10.1.4.7.7条。
阁楼层配电箱隔离开关不应采用3P.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GB50054-95已废止。
2、普通潜水泵单电源供电,不满足二级负荷供电要求。
3、住户电源进线总开关选型均应设计到位(应有剩余电流保护功能)。
补充户箱进线断路器型号规格。
各潜水泵剩余电流保护不应“只发漏电信号而不自动切断电源”。
4、浪涌保护器应标明其波形及参数。
各电源线路引入的总配电箱应装设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5、AT-12-2配电箱正压风机主回路的断路器及热继电器额定电流有误。
6、补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选型要求。
一层楼梯间疏散指示标志灯方向错误。
7、补充厨房电气线路、插座与燃气管道的距离要求。
8、电梯坑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需说明。
9、设计说明第八条第2款不符合光纤到户要求。
所有卧室均应设信息网络插座。
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总线隔离器设置应符合GB50116-2013第3.1.6条.
11、屋面接闪器布置应能保护到屋面外沿。
补充太阳能热水器的钢结构支架与建筑物接地系统可靠连接的措施。
复核太阳能热水器的防雷措施是否满足保护要求,接闪杆应注明热镀锌。
12、地下室设计院并无各单元配电间及相关电气内容设计,请与地下室设计院协调解决。
设计人
吴福荣
专业负责人
吴福荣
审核人
许云峰
注册师
执业印章号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6
审查人
丁渝靖
认定证书号
10161-E1005
日期
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4.5.14
审查综合意见
一、送审资料基本齐全,设计深度基本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二、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各专业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的问题共计3条,不符合应执行标准的问题共计28条。
三、设计应按各专业审查意见整改,待我中心复查合格后予以通过。
审查项目负责人(签字):
审查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注:
此意见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二份,审查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扬州 建筑工程 施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