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艾滋病防治数据质量评估方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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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艾滋病防治数据质量评估方案模板
2010年福建省艾滋病防治数据质量评估方案
2010年福建省艾滋病防治数据质量评估方案
为保证福建省艾滋病防治数据信息质量,落实《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管理手册》、《HIV/AIDS病例报告网络直报工作指南(试行)》、《全国艾滋病哨点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手册》、《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高危行为干预工作指导方案(试行)》提出的工作标准和任务要求,对艾滋病病例报告、哨点监测、感染者/病人管理、自愿咨询检测、抗病毒治疗、宣传教育、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和高危行为干预相关工作的数据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通过评估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相关数据的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相关工作中的问题,为下一步健全、完善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有针对性地制定与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工作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为评价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效果、制定政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二、评估内容
对8类数据信息的质量开展评估。
具体包括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中的艾滋病病例报告、感染者/病人管理、自愿咨询检测、抗病毒治疗、宣传教育、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和高危人群干预数据,以及哨点监测数据共计8类数据。
三、评估指标与方法
(一)病例报告数据质量
1、报表合格率(%)
指标定义:
在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期间所报告的病例中,其信息填写完整、准确的《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相关信息附卡》及《个案随访表(首次)》等报卡或报表所占的比例。
《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数及阳性人数统计报表》要求每月一张,按时填写。
计算公式:
评估方法:
现场随机抽查病例报告责任单位3-5个。
现场检查报卡或报表填写情况。
随机抽查20份,少于20份的全部检查。
并填写病例报告责任报告单位报表合格率得分计算表(见表1-1)及填写病例报告现场评估表(见表1-3)
2、网络直报率
指标定义:
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期间,通过网络上报《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相关信息附卡》的病例数(重卡除外),占应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评估方法:
现场随机抽查病例报告责任单位3-5个。
应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数指首次诊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数,通过现场检查从确认实验室获得。
随机抽查20例,少于20例的全部检查。
并填写病例报告责任报告单位网络直报率得分计算表(见表1-2)及填写病例报告现场评估表(见表1-3)。
(二)感染者/病人随访管理数据质量
1、随访完成率
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随访完成率和艾滋病病人随访完成率两方面。
(1)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随访完成率
指标定义:
在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达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平均随访完成率85%的月份所占的比例。
计算公式:
(2)艾滋病病人随访完成率
指标定义:
在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达到艾滋病病人平均随访完成率85%的月份所占的比例。
计算公式:
备注: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平均随访完成率指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该时间段内12个月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随访完成率的平均值,本指标不需要上报数据。
2、实验室数据一致率
指标定义:
在随访管理数据库中录入日期在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的,且“自上次随访以来,做过CD4检测____次”填写大于等于1的《个案随访表》中“最近一次CD4检测结果”和“检测日期”均与原始报告填写一致的《个案随访表》份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评估方法:
采用网络直报中随访数据库分析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现场核查过程填写《实验室数据一致率核查表》(见表2-2)。
县(区)对全部填写过CD4检测结果的随访表进行自查,并对自查发现不一致的随访表在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
省级现场抽查《个案随访表》的份数的原则见表2-1。
3、随访表中CD4检测结果与疾病状态的一致率
指标定义:
在随访管理数据库中录入日期在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并且“最近一次CD4检测结果”小于200个/μl的《个案随访表》中,“病程阶段”为艾滋病病人的《个案随访表》所占的比例。
计算公式:
评估方法:
采用网络直报中随访数据库分析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由性艾中心提供分母中的相关人员名单,各县(区)对“CD4检测结果”和“疾病状态”不一致的人员进行核对,并在信息系统中修改相关信息,同时填写表2-3上报所在省,由省级复核。
本指标不需要上报数据。
(三)哨点监测数据质量
从哨点设置、哨点运行和哨点问卷质量三个方面考核哨点监测数据质量,其中哨点设置根据各省落实国家艾滋病哨点布局情况评分,哨点运行和哨点问卷质量则进行现场考核。
哨点设置20分,哨点运行40分,问卷质量40分。
1、哨点设置得分(20分)
2010年国家将艾滋病哨点监测人群调整为八类,各省要根据国家要求和建议设置本省的哨点(以国家发文确定哨点数为准)。
国家将依据8月底各省上报的哨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应设置的各类监测人群的哨点运行数量均达到国家要求得20分,少设置一个点扣2分,扣完为止。
2、哨点运行得分(40分)
指标定义:
按照全国艾滋病哨点监测方案要求,对当年核准的艾滋病监测哨点是否运行、样本量是否达标、样本来源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时上报数据进行考评。
哨点运行情况的考核分四个方面,设四个考核项。
其中哨点工作记录5分、样本量20分、样本来源10分、按时上报数据5分。
四项分别计分,合计后的总分数为该哨点的运行得分。
评估方法:
随机抽取该省核准的5-8个不同类型哨点进行现场工作记录检查。
对抽到的每一个哨点分别打分(表3)。
Ø现场工作记录完备:
满分5分。
哨点工作记录是指在开展哨点工作时①记录调查现场基本情况的文字性材料,②样本抽样框架或高危场所分布图,③潜在调查对象拒绝接受采访或采血的工作记录,④其他记录与哨点现场有关的文字或图表材料。
具有以上四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得5分,四项均无者不得分。
Ø监测样本量:
满分20分。
完成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并通过客户端上报的问卷数
×20
全国艾滋病哨点监测方案要求的样本量
上一年HIV抗体阳性检出率达到10%的监测人群哨点,分母可降低至250人。
Ø监测样本来源:
满分10分。
监测人群来自同一个县区得10分,来自两个县区得8分,来自3个县区得2分,来自4个及以上县区不得分。
Ø按时上报监测数据:
满分5分。
于当年8月31日前将监测数据上报完毕得5分,之后上报不得分。
上述4项的合计得分为该考查哨点的该项总得分,该省的得分为抽查到的哨点得分的平均分。
3、哨点问卷得分(40分)
指标定义:
抽查20份哨点问卷,根据抽查问卷中合格问卷的数量进行评分,1份合格问卷得2分,满分40分。
计算公式:
抽查问卷填报合格数×2分
评估方法:
现场抽查不同监测人群哨点5-8个。
每个哨点随机抽查20份问卷,问卷无缺项、漏项、无明显逻辑错误且及时准确上报监测网络者为合格问卷,出现以上任何一项错误者判断为不合格。
1份问卷合格得2分,20份问卷全部合格得40分,问卷不合格不得分(见表3)。
该省哨点问卷的得分为抽查到的哨点得分的平均分。
若经核查存在造假行为,该哨点将以未按要求设置和未运行处理,评为0分,该省哨点设置项得分扣2分。
(四)自愿咨询检测(VCT)数据质量
筛查阳性者网络直报率
指标定义:
检测咨询数据库中,填表日期在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的“本次筛查结果”为阳性的个案中(排除确认阴性和不确定者),已在疫情系统中上报的比例。
计算公式:
评估方法:
现场调查各VCT门诊。
对规定时段内的所有筛查阳性者VCT表格,根据其表格信息对网络直报情况进行核对,并将相应的疫情库报告卡ID填入《VCT数据核查问题登记表》(见表4)中。
(五)抗病毒治疗数据质量
1、抗病毒治疗覆盖率
指标定义:
截至2010年8月31日,抗病毒治疗信息系统数据库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接受抗病毒治疗的病人占感染者随访管理数据库中在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间符合抗病毒治疗标准(报告为艾滋病病人或CD4计数小于350/μl)的病人比例。
计算公式:
分子:
分母中与2010年8月31日抗病毒治疗数据库中有一致抗病毒治疗号、身份证号或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编号的人数。
分母:
感染者随访管理数据库中在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之间上报过随访记录,且任一张随访表中报告疾病状态为艾滋病病人或CD4计数小于350/μl(并排除查无此人及非中国大陆病例)的人数。
评估方法:
由性艾中心提供分母中相关人员名单,各县对“未知是否治疗”的病人进行现场核对,并填写表5-1上报至所在省。
经复核后,由省统一上报。
备注:
所有名单涉及县区和省份均需要上报数据库。
2、抗病毒治疗病人随访及时率
指标定义:
截至2010年8月31日,抗病毒治疗信息系统数据库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随访延迟的病人数占在治病人人数的比例。
随访延迟指截至2010年8月31日在治病人末次随访记录后超过190天以上无任何随访表上报。
评估方法:
由性艾中心根据2010年8月31日的数据库计算获得,不需要现场调查。
3、抗病毒治疗数据一致率
指标定义:
分为实验室数据一致率和抗病毒治疗处方一致率。
实验室数据一致率为抽样病人上报的治疗表格中实验室检查结果与原始实验室报告填写一致的表格份数占现场核对表格份数的比例。
抗病毒治疗处方一致率为抽样病人上报的治疗表格中抗病毒治疗处方与现场病人领药记录一致的表格份数占现场核对表格份数的比例。
两者取平均数作为本指标的结果。
指标说明:
实验室数据一致率需经现场核查原始报告单与信息系统服务器端收到的表格上所有化验结果均一致,该份表格方可判为“一致”;各治疗点应保留原始实验室检查结果,若有无法核对的项目,则该页表格判为“不一致”;分母只包含“一致”和“不一致”的表格,不包含“无须核对”的表格。
抗病毒治疗处方一致率需现场核查病人领药记录与信息系统服务端收到的表格上的药品名称、发药量及本次随访日期(或抗病毒治疗开始日期)均一致,该份表格方可判定为“一致”。
评估方法:
现场抽样调查,抽样病人来自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上报治疗表格的病人。
治疗县区如果过去一年上报表格人数不超过30人,则检查所有病人。
如果过去一年上报表格人数超过30人,则从中随机抽取30人。
实验室数据一致率需要核查抽中病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上报的所有表格。
抗病毒治疗处方一致率需要核查抽中病人在2010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的任意2份包含处方信息的表格。
评估结果填写表5-2和5-3。
复核时每个县重新随机抽取15人现场复核。
(六)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数据质量
1、定期随访完成率
指标定义:
美沙酮门诊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在治病人档案中,数据资料(包括基线调查表、随访调查表、吗啡定性尿检及实验室检测)完全按要求类型和时间收集的份数(总份数及分类别的份数)所占的比例。
计算公式:
评估方法:
现场调查。
在美沙酮门诊现场随机抽取10份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在治,且在门诊连续治疗超过6个月的病人档案,查看其数据资料完全按要求类型和时间收集的份数情况(除查看病人基线调查时的基线调查表、吗啡定性尿检及实验室检测情况外,如果病人入组时间超过一年,只查看其最近1年的情况)。
在评估时分别计算总完成率(上述四大项全部按要求完成)、基线调查表完成率、随访调查表完成率、吗啡尿检完成率、HIV检测完成率、HCV检测完成率及梅毒检测完成率。
并填写现场评估记录(见表6)。
2、实验室检测结果及时上报率
指标定义:
美沙酮门诊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在治病人档案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实验室检测结果并在得到结果(以化验单记录的结果报告日期为参照)后的1个月内上报到信息系统中的比例。
计算公式:
评估方法:
现场调查。
结合上述“定期随访完成率”指标评估,在随机抽取的10份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在治病人档案中,查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基础上,登录艾滋病信息系统的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板块,查看有关实验室结果及时上报的份数情况,并填写现场评估记录表(表6后半部分)。
(七)高危行为干预信息数据
1、上报数据与原始记录的符合率
指标定义:
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高危行为干预数据库中上报的干预信息报表中,其相关的原始工作记录(如现场干预活动记录、人群规模估计测算依据等)在现场完全保存并与上报数据相符合的份数所占的比例。
计算公式:
评估方法:
现场调查。
在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上报的高危行为干预数据库中,每个季度随机抽取1份干预信息报表(共抽取4份),将其原始工作记录(如现场干预活动记录、人群规模估计测算依据等)与信息报表相互验证,确定两者符合的份数所占的比例,并填写现场评估记录表(见表7-1)。
2、数据真实性评价
指标定义及评估方法:
在评估“上报数据与原始记录的符合率”的基础上,现场随机抽取3-5份高危行为干预现场活动记录,到干预现场(如娱乐场所、MSM活动场所等)进行核查,通过询问业主及有关目标人群,定性评价相关工作记录的真实性,记录情况与现场调查情况完全符合者评为“好”、基本符合者评为“中”、基本不符合者评为“差”。
并填写现场评估记录表(见表7-2)。
(八)宣传教育
1、大众宣传教育活动次数:
指标定义:
针对大众人群以现场咨询、有奖问答、文艺表演等形式开展的宣传活动次数。
评估方法:
查阅资料(活动方案、活动预算、活动总结、活动相片、媒体报道等)。
2、社区/场所宣传教育活动次数:
指标定义:
针对社区居民或者其他场所人群(其中针对企业外来员工、建筑工地工人、宾馆服务人员、劳务市场人员四类人群开展的活动在第六项“流动人口宣传教育活动”予以核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次数。
评估方法:
查阅资料(活动方案、活动预算、活动相片、活动小结、媒体报道等)。
3、户外广告牌与乡村标语数量:
指标定义:
分别指在主要街道、高大建筑物、交通要道、车站、社区、重点乡镇、集市等主要地段户外设立宣传广告牌与在行政村/居委会、车站、建筑工地刷写墙体标语的现有数量/年度新增数量。
评估方法:
查阅资料(活动实施方案、协议书、支出发票、补贴发放表、相片等)
4、媒体宣传次数
指标定义:
指在当地媒体(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的次数。
评估方法:
查阅资料(节目单、协议书、相片、网页等)
5、政策宣讲活动数量:
指标定义:
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或者党校、行政学院内开展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的次数。
评估方法:
查阅资料(培训通知、培训教材、签到表、相片等)
6、流动人口宣传教育活动次数:
指标定义:
针对流动人口(专指企业外来员工、建筑工地工人、宾馆服务人员、劳务市场人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次数。
评估方法:
查阅资料(活动方案、活动预算、活动相片、活动小结、媒体报道等)。
7、学校宣传活动次数:
指标定义:
针对在校学生开展的专题讲座、主题宣传活动、展板宣传、演讲比赛、征文征画比赛等形式的活动次数,分别计算小学、中学/中专和高校的活动数量。
评估方法:
查阅资料(活动方案、活动预算、活动相片、活动小结等)。
8、宣传材料接收与发放情况:
指标定义:
本级制作宣传材料的情况、上级下发宣传材料接收情况、上级下发和本级制作的宣传材料接收、分发、使用的情况记录。
评估方法:
查阅宣传材料接收、发放登记与使用情况登记表。
四、组织实施
艾滋病防治数据质量评估分为县(市、区)级自评、省市级联合考评和国家级联合抽查考评。
各省级疾控中心负责本辖区内数据质量的整体考评工作,制定各信息上报单位的具体自查、复核要求,汇总自查、复核结果,并组织复核。
自评阶段,由各县(市、区)依据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开展自查;省市级联合考评阶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比例随机抽取部分县(市、区)进行评估。
性艾中心将对每一类数据随机抽取3-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国家级联合抽查考评。
对于数据质量评估过程中发现的表格填写问题,由信息上报单位进行核实,并在原表格上改正,同时及时更新到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和相关数据库。
五、数据录入、收集和传输
数据录入统一采用Excel软件。
由性艾中心根据各评估指标的记录表格统一编制Excel数据库,并于2010年7月10日前由省级发放给各设区市本级,再由各设区市转发至辖区内的所有县(市、区)。
各县(市、区)将自查结果录入数据库,并经设区市本级审核后,于2010年7月25日前上报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数据库上传需加密并注明上报的单位名称,将数据库和文件密码分开发送到下述联系方式中指定的电子邮箱:
(******)
六、时间进度
2010年5月下旬,部署全省艾滋病防治数据质量评估工作任务。
2010年6月,召开省级艾滋病防治数据质量评估工作培训会。
2010年7月10日至7月25日前,全省各县(市、区)完成艾滋病防治数据质量评估自查工作,填报相关表格并撰写自查结果报告,并经设区市本级审核后上报省级。
2010年7-8月,省市联合抽取相应比例的县(市、区)进行现场督导评估,各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及各社区药物(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所在的县(市、区)为必查单位。
省市联合抽查工作组填报相关表格并撰写抽查评估报告,经审核后将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0年9月,国家、省市级将联合抽查我省部分县(市、区)进行督导复核。
2010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由性艾中心分省形成7类数据的质量评估报告,并将相关报告上报卫生部,同时逐级反馈给各省疾控中心和各抽查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
(注:
国家哨点监测数据质量自查工作应于哨点数据上传之后立即开展,其省级考评可结合省级哨点督导工作开展,该部分数据考评结果上报不得晚于9月7日。
)
表1-1病例报告责任报告单位报表合格率得分计算表
单位名称:
序号
《传染病报告卡》
《艾滋病相关信息附卡》
《个案随访表(首次)》
《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数及阳性人数统计报表》
评分规则
每单位随机抽查20份,少于20份的全部检查。
满分30分,报告卡信息填写完整、准确则每病例得1.5分,20份合计30分;不足20份,若查N份,最终得分为(N份实际得分/N)*20
满分30分,报告卡信息填写完整、准确则每病例得1.5分,20份合计30分;不足20份,若查N份,最终得分为(N份实际得分/N)*20
满分30分,报表信息填写完整、准确则每病例得1.5分,20份合计30分;不足20份,若查N份,最终得分为(N份实际得分/N)*20
满分10分,即每月按时报告一张,共12张;不足12张,每缺少一张扣一分,10分扣完为止
病例1
病例2
…
病例20
合计分
表1-2病例报告责任报告单位网络直报率得分计算表
单位名称:
序号
《传染病报告卡》及
《艾滋病相关信息附卡》
得分
评分规则
每单位随机抽查20份,少于20份的全部检查。
是否报告《传染病报告卡》及《艾滋病相关信息附卡》?
未报告注明原因
每病例若报告则得5分,20份满分100分;不足20份,若查N份,最终得分为(N份实际得分/N)*20。
病例1
病例2
…
病例20
合计分
表1-3艾滋病病例报告数据质量现场评估表
省份:
填表时间:
单位名称
报表合格率得分
网络直报率得分
总分*
平均分
评估结果*
评估人员签字:
评估时间:
年月日
注:
“总分”为“报表合格率”和“网络直报率”两项得分相加;评估结果:
满分为200分,分优、良、中、差等四级,标准如下:
(1)平均分大于等于180(200*90%)分判定为“优”;
(2)平均分小于180分而大于等于160(200*80%)分判定为“良”;(3)平均分小于160分而大于等于120(200*60%)分判定为“中”;(4)平均分小于120分判定为“差”。
表2-1省级抽查现场抽样原则
有CD4检测结果的随访表
(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抽样比例
125以下
100%
125-249
80%
250-499
40%
500-999
20%
1000-1999
10%
2000以上
5%
表2-2实验室数据一致率核查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区)
序列号
卡片编号
姓名
随访日期
随访次数
CD4检测结果
CD4检测日期
上报结果
与原始检测单
一致=1,不一致=2
上报日期
与原始检测单
一致=1,不一致=2
评估人员签字:
评估时间:
年月日
表2-3CD4检测结果与疾病状态的一致率核查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区)
序列号
卡片编号
姓名
随访日期
随访次数
CD4检测结果
疾病状态
是否修改
是=1,否=2
评估人员签字:
评估时间:
年月日
表3艾滋病哨点监测数据质量现场评估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国家要求哨点总数:
_________个
全省按国家要求实际设置和运行__________个哨点
哨点设置得分(20分):
________
编号
抽查哨点单位名称
监测人群
哨点运行得分(40分)
问卷质量得分(40分)
工作记录
(5分)
样本量
(20分)
样本来源得分
(10分)
按时上报
(5分)
小计
抽查数量
合格数量
小计
1
05
02810
05
2
05
02810
05
3
05
02810
05
4
05
02810
05
5
05
02810
05
6
05
02810
05
7
05
02810
05
8
05
02810
05
9
05
02810
05
10
05
02810
05
合计得分:
分
注:
1、哨点设置得分:
满分20分,1个哨点未按国家要求设置扣2分,扣完为止;
2、工作记录:
①记录调查现场基本情况的文字性材料,②样本抽样框架或高危场所分布图,③潜在调查对象拒绝接受采访或采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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