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爱意迪电子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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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爱意迪电子规章制度
东莞爱意迪电子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亲爱的员工:
首先,我代表东莞爱意迪电子有限公司的全体员工对你的加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
从现在开始,您的成长将与公司紧密联系在一起。
在这里,公司将为您提供良好的培训机会与发展空间,而您在这个空间里,应尽可能地展示您的学识、才能及优秀的品质,以便能更快、更好地融入我们的团队,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
公司始终认为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是公司取得成功的关键。
每位员工都应该清楚自己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行为准则。
公司竭诚希望全体员工热爱公司、敬业爱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恪尽职守、勤奋务实。
本《规章制度》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基本行为准则。
每一位员工都应对《规章制度》中所述内容熟记于心,并自觉遵照执行。
最后,衷心地预祝您在新的岗位上工作愉快,事业成功!
公司概括
东莞爱意迪电子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19日注册成立。
公司成立初期以外贸出口为主,着力将产品投入欧美市场,2007年开始发展国内业务。
2012年9月搬迁到莞市寮步镇向西村东区路13号天美工业园3楼。
在公司上下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业务项目逐步增加、迅速发展,从成立初期的几个人,发展到50余人,公司面积2600平方米。
公司实行董事、经理负责制,下设办公室和生产部两个部门。
公司是集开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LED应用产品专业制造商,拥有优秀的团队、雄厚的技术、开发实力和一支长期从事LED应用产品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的专业优秀人才队伍。
目前主要产品有LED招牌、LED条屏、LED显示屏、LED户外招牌、LED油价屏,并可帮助客户开发研制新产品。
企业文化
第一条经营策略:
全球统一品质、全国统一限价、无代理直销模式。
保证全球范围
内销售的产品采用统一品质、统一标准;为维护消费者利益,避免个别代理商谋取暴利,公司特提供全国统一限价以供参考;为了向消费者提供性价比高的产品,公司采用无代理销售模式,所有产品直接从工厂到零售终端,避免层层加价,有效提高性价比。
第二条经营理念:
严格、规范、诚信、创新。
第三条服务理念:
客户的满意,是我们永远的追求;以服务感动客户、以真诚换取
忠诚。
第四条竞争理念:
同等的价格,我们的质量最好;同等的质量,我们的价格最低。
第五条用人理念:
品德为尊,能力为贵,绩效为重。
第六条员工工作理念:
热情、勤奋、进取、认真。
第七条员工工作准则:
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从自我做起。
第八条企业目标定位:
一个家庭、一支军队、一所学校、一个家庭。
以文化凝固人心,强调
人性化管理。
一支军队,靠制度约束人,增圆满执行力。
一所学校,挖掘员工潜力,倡导员工学技术、学管理、学做人。
第九条管理理念:
流程+标准操作+不断重复+工作检查。
爱意迪电子是一个和谐的大家庭
第一条公司提倡员工之间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尊重,公司要求建立公平、
公正、公开、团结、互助的健康氛围。
第二条员工之间大事讲原则,小事讲团结,竞争不忘友好,个人利益服从全局利
益,人人都要有宽广的胸怀,人人都要换位思考。
第三条员工之间要互相谦让,遇矛盾后,职务高的要让职务低的,年纪大的要让年
纪小的,男同事要让女同事,老员工要让新员工。
第一章员工入职管理规定
第一条聘用
公司聘用之员工必须年满十六周岁,凡有以下情况者,一律不予录用:
1.1受公安、司法部门处罚或通缉。
1.2有吸食毒品或其他代用品恶习。
1.3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
1.4在本公司辞职达两次。
1.5提供虚假个人资料。
1.6被公司开除的。
附:
其它条件均等的情况下,录用人员的优先顺序:
部门内—公司内—外部。
第二条报到
新员工报到须填写《员工入职申请表》,并提供如下资料:
2.1身份证、学历证,原件检查,交存复印件。
2.3学历及相关教育证书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2.4专业资格证书及聘书(提供复印件一份)
2.5三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2.6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女)
2.7《担保书》(部分职位)
第三条入职手续
3.1认真阅读公司规章制度、领取工牌,安排宿舍等(不住宿舍,不另外发补贴)。
3.2部分岗位从业人员须办理担保手续(担保人员须有正式职业、东莞户口或东莞房产,并具有可追溯性),经办公室审核后方可生效。
第四条培训及上岗
4.1行政人事部为新入职的员工制作考勤工牌并对其进行入职培训。
4.2员工经由以上程序后,方可安排到所属部门接受专业培训并正式上岗。
第五条试用期与转正
5.1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生产部的员工有3天培训期(无工资)。
5.2试用期满或员工符合转正条件时,所属部门向行政人事部递交该员工的《考核鉴定表》。
《考核鉴定表》获批后,办公室发出《试用期员工转正通知单》,不合格者将被延长试用期或解雇。
5.3员工入职资料由人事保存并归档,新员工上班当天人事应通知会计,会计注册工商保险。
5.4员工转正的正式起始日以行政人事部发出的《试用期员工转正通知单》上所列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合同期约定
6.1公司与试用期内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经雇佣双方协商离职的不受以下约定。
6.2公司将在《劳动合同书》约定的有效日期终止前(临时工种及实习员工除外)通知不再续约的员工。
6.3合同期内的正式员工要求解除合同时,需提前至少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6.4公司与试用期满的正式员工(无过失)解除雇佣关系时,会提前30天通知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的基本工资)。
6.5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劳动法律的行为,公司有权即时无补偿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处以20%月的基本工资的处罚款(特别注明的除外),主要包括:
6.5.1试用不合格(扣除前三天培训工资)。
6.5.2续旷工三天或年内累计旷工达三次(试用期内,旷工累计8个小时)。
6.5.4违反公司商业行为准则,或图利他人,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6.5.5煽动怠工或罢工,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6.5.6不服从安排,不服从管理,屡次(三次及三次以上)不听者。
6.5.7窝藏赃物,赃款,凶器,毒品或吸毒,赌博,酗酒者。
6.5.8对同事、上级及其家属施与暴力、侮辱、或是进行辱骂、恐吓、作伪证、妨害公共秩序者。
6.5.9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
6.5.10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生工伤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各类责任事故(并负责赔偿公司全部损失的5%-20%)。
6.5.11工作不负责任,浪费原料、能源、损毁车辆、设备、仪器及工装夹具等,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
6.5.1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损失,或伤人者。
6.5.13故意破坏公司财物,情节严重者,负赔偿责任。
6.5.14擅自以匿名信、大小字报、传单或E-MIAL等散布个人不满或谣言,造成不良影响者。
6.5.15打听或索取他人工资信息,并向他人扩散或聚众议论,造成不良影响者。
6.5.16未经公司许可,利用公司资源接单谋取私利或擅自在外兼职者。
6.5.17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6.5.18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贿赂或滥用职权、以及谋私者。
6.5.19擅离岗位、玩忽职守(含失窃)、徇私舞弊,给公司带来较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者。
6.5.20在工作场所同事间不合适的暧昧行为。
6.5.21欺骗上级,伪造成果。
6.5.22因违纪与工业园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情节较为严重者。
6.5.23触犯国家法规,被公安机关拘留或逮捕者。
6.5.24公司高层领导一致认为情节足以构成辞退处罚行为者。
6.5.2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公司或偷窃同事及客户财物者,罚100%月基本工资。
第七条员工资料变更
7.1员工个人资料产生变更后,请于15日内向行政人事部申报,以便更正其档案,保证档案的有效性。
7.2有以下任一情形时,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并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通知行政人事部变更个人资料。
7.2.1婚姻状况变化
7.2.2严重的健康状况
7.2.3住址及户口性质变动
7.2.4身份证资料变动
7.2.5学历的提升和改动
7.2.6紧急情况联系人的资料变动
第二章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第一条辞职
1.1试用期间,员工提出辞职的,员工应提前3天通知,如不通知擅自旷工离职,无工资结算。
1.2前3天内离职无工资结算;三个月之内离职的,需扣除这三天的工资。
1.3因个人原因不能或者不愿为公司继续服务的员工,应提出辞职。
合同期内的正式员工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前1个月、特殊岗位的员工应提前3个月填写《离职申请/通知表》(一般在月底最后一天)通知公司。
1.4辞职者因故通知期不足,工作未正常交接或交接不清楚,公司有权冻结工资。
1.5辞职者在提交辞职书之后,在离职之前,不准请长假,累积请假不能超过3天。
否则推迟工资发放,推迟时间根据请假时间而定,辞职期间仍要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1.6员工正式离职日以行政人事部核准的《离职申请/通知表》上日期为准。
1.7公司与员工协商离职及特殊情况者不受以上时间限制,但双方须积极配合工作交接,并得到对方认可。
1.8离职员工的工作交接必须在离职日之前完成,相关签字及手续确认须在正式离职日完成。
1.9离职员工必须保证其工作有相关人员接替且本部门负责人确认有效后,方可至其它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否则公司有权对其做出处罚或追究相关责任。
1.10离职员工须将工作、卡证、文具、书籍、钥匙、物品、账目、相关资料等完全交接,相关部门确认后方视为完全交接,待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离开。
1.11如有特殊情况(如工作移交不彻底,或接替员工不能正常工作等原因)时,申请人应自觉延长最后工作日,公司将按其实际离职日结算薪金。
1.12相关人员在经办离职人员物品和相关资料归还手续时,如发现有丢失物品或损坏,需将物品名称及市场价值写清,以便财务在其薪资内扣除相应的赔偿金。
1.13离职人员交接手续完成后,若无重大过失,行政人事应为其出具《员工离职证明》。
1.14离职人员的薪酬结算日以最后实际工作日为准,并与其他员工同时发放,如本人不能准时来领取工资,应亲手留下本地农业银行帐号,若是其他银行卡号(含外地),银行转账手续费将从其工资中扣除;若委托其他人领取,需亲自手写委托书2份,一份交给会计,另一份给被委托人,被委托人领取工资时要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前预约时间。
1.15离职人员办妥所有手续离厂前需到行政人事部开具《物品放行单》。
第二条辞退
2.1所属部门对员工工作能力(经常无法完成定质定量工作任务)、职业道德、重大过失等无法接纳其继续留任的,可向行政人事部提交员工辞退报告。
2.2公司对部门提交的员工辞退报告内容核实无误后方可发出《离职申请/通知表》。
2.3对公司已造成经济损失的被辞退员工,需向公司做出赔偿方可办理薪酬结算手续;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名誉伤害的,公司将诉诸于法律。
2.4给公司造成较大财产及名誉损失、违法乱纪、不服从合理工作调动、用虚假资料欺骗入职者,公司有权即时解雇,而无须给予任何补偿。
2.5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依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公司裁员:
患病或非因工受伤期满后,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
因公司架构调整或区域变动不能适应工作安排的;
经培训或岗位调整后,仍不能适应公司工作要求的。
2.6部门经理有员工辞退建议权,审核权归董事和经理。
2.7各部门和交接人员离职办理之职责
2.7.1财务人员核对离职人员财务借支情况
2.7.2主任、车间负责人与交换人员核对办公用品归还、工作交接情况。
2.7.3行政人事部查收各类证件、办公用品、制服、人事档案转至离职人员资料,修正住宿人员管理名单。
2.7.4审批流程同请假审批流程,员工离职均需报董事与经理。
第三条劳动合同期满
3.1合同期满,员工或公司任何一方未按期提出续签申请,或一方已经提出续签申请而另一方未于规定时间内表态同意,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3.2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0天以内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按公司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如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员工无故不履行或未完成履行工作交接义务的,公司可暂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直至工作全部交接完毕。
如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又无故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交接义务,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第四条除名
4.1员工如不办理书面辞职手续和工作移交,擅自离职或矿工三天以上,公司给予除名处分,并且有权通过劳动人事管理部门或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关的法律或经济责任。
4.2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将给予除名处分。
第五条离职
辞职/辞退员工填写《辞职/辞退申请表》→报部门主任审批→报副总审批→辞职/辞退员工在批准离职日依据《辞职/辞退申请表》中所列事项,逐项办理交接手续,各部门主任核对工作是否交接清楚,公司财物和押金是否归还后签字确认同意→行政人事根据考勤记录填写考勤统计,回收厂牌,办公用品和制服等→财物依据《辞职/辞退申请表》完整内容和考勤记录,办理离职员工的工资结算手续→员工离职第二天行政人事应发布离职信息。
第六条离职争议处理
如在执行劳动合同期间,员工与公司发生争议,应通过办公室协商解决。
第三章员工考勤规定
第一条工作时间
1.1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早上07:
50-11:
50,下午13:
30-17:
30)周六(早上07:
50-11:
50)每周工作5.5天,超出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特殊岗位按招聘要求办理。
1.2未获公司批准或由于员工本身工作效率明显底下而导致的超时工作及节假日调休,不算加班。
1.3加班需在加班前提出申请,经部门主任审核后,报董事(经理)或其指定人审批后实施;紧急情况需加班时,部门主任批准即可。
加班需明确加班内容、时间、员工名单。
加班结束后,需立即到考勤处考勤(有报表的除外),如发现吃完饭(或等人)之后再考勤的,每发现一次罚50元。
1.4办公室有权对加班情况随时进行抽查;凡经查实与加班申请不相符合者,不计发加班费,并罚申报人100元。
1.5加班工时计算:
按公司规定(平时基本工资按1.5倍、双休日按2倍、法定节假日3倍工时计算调休除外)。
第二条出勤管理
2.1员工每天上下班都要录入考勤。
考勤是员工证明自己到岗时间,合法取得工资的重要凭据。
2.2具体考勤时间为上班前半小时内,下班后半小时内,加班也需要考勤(上、下班),晚上下班刷卡不超过23:
59分。
2.3每月累计上次上班未考勤(不包括停电和打卡机故障),无全勤奖,从第四次开始每次罚20元。
未考勤时,应及时报部门主任、副总补签(不补签按旷工处理)。
2.4员工未满考勤时以每月实际上班天数计算工资。
2.5因公务不能在上、下班按时打卡者,需及时填写《外出单》,经部门主任、副总批准后,在事后的首个出勤日交行政人事部签字确认考勤记录。
如未填《外出单》、不报外出经费,外出办事时间不计为上班时间。
2.6出现应急情况,员工不接受加班,当月无全勤奖,并罚当月工资的5%-10%。
2.7生产部员工按公示栏进行加班,如不加班,无全勤奖。
2.8办公室员工要积极配合生产部需要的资料,特别是工程部员工,要积极配合生产部,如无法完成一定要加班,否则无全勤奖。
第三条迟到、早退与旷工
3.1员工迟到、早退1分钟以上(含),每分钟罚1元,30分钟以上(含)的迟到、早退及考勤后私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请假两个小时以上,视为请假半天。
迟到、早退、旷工、请病事假,不按规定加班的,当月无全勤奖。
第四条请假规定
4.1事假
4.1.1事假必须事先申请并指定工作交接人。
4.1.2事假时间均不计发工资。
4.2病假
4.2.1因病请假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主任申请,最迟应于请假的第二天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准假权限和事假一样)将请假申请送行政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
4.2.2病假1天以上(含一天)需出具镇级以上人民医院证明,否则以事假核算。
4.3工伤假
4.3.1员工在工作期间,按操作规程意外致伤的,按工伤处理,具体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4.3.2凡因人为疏忽且管理人员未制止而导致受伤须申请医疗费用的,须凭镇级以上公立医院单据和部门主任证明报告,报董事或经理审批。
4.3.3请假到期未报到者按旷工处理。
超过3天未报到者,按严重违反纪律处理,给予辞退,不予补偿。
4.4矿工
无故缺勤,无书面请假条的请假及逾期未归的请假均以旷工处理。
旷工除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外,并按以下规定扣除相应的工资。
旷工半天,扣1.5天的工资。
旷工一天,扣3天的工资。
旷工不足一天,大于半天,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不足半天,按半天处理。
连续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三天者,予以辞退,并无任何补偿。
4.5年假
4.5.1年假仅适用于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无重大违纪的员工。
4.5.2年假须在一年内休完,不予累计享用,也不折算酬金。
4.5.3带薪年假由公司安排到春节期间统一休假,具体时间视公司生产状况而定。
4.5.4有薪年假天数为5天。
4.6婚假
4.6.1仅试用于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无重大违纪的员工。
4.6.2公司员工可享受有薪婚假3天。
4.6.3员工申请婚假,需提前15天申请,可先以事假申请,返厂时以结婚证报请婚假即可。
4.7产假
4.7.1仅试用于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无重大违纪的员工,且是第一胎。
4.7.2女员工生育有薪产假3个月(含节假日);
4.7.3公司入职满一年的男员工(第一胎),在妻子生产期间可享有3天带薪的陪产假。
4.8丧假
4.8.1仅试用于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无重大违纪的员工。
4.8.2员工直系亲属去世,有薪丧假为3天,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或子女;
4.8.3员工申请丧假,可先以事假申请,返厂后以村级以上证明报请丧假即可。
第五条假期审批流程及权限
5.1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以上(含),并详细注明请假原因。
5.2上班时间,无特殊原因(家里有特急的事除外),所有员工不得请假,人事不得给假条,厂长不得批假。
无书面请假条的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5.3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条》后,交给部门主任批,再给厂长审批。
5.4员工请假在三天以内,厂长批;超过三天含三天,报董事批准,所有请假均需报人事备案。
5.5请假时间如要延长,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公司请示,未经公司同意,一律按旷工处理。
5.6请假未经允许者,仍需坚守工作岗位,不应有怨言或异议。
5.7请假外出员工,在公司外行为(包括车祸、伤害、违法犯罪等)一律与公司无关。
第六条法定节假日包括:
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各1天,国庆、春节各3天。
第四章员工会议规定
第一条会议类型
1.1早会:
每周一7:
50准时在会议室进行。
车间每天要总结前一天工作,安排当日工作,表扬好人好事,提醒注意事项。
1.2部门会:
由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安全等情况召开,参加人为本部门全体人员。
会议着重信息沟通,解决生产经营、安全等问题。
1.3员工大会:
下月上旬某天下午16:
30分召开(或临时通知),公司全体员工参加。
主要内容见第三条。
1.5临时会议:
因事,临时指定人员参加。
第二条会议要求
2.1参会人员均不得迟到、早退、旷会。
凡迟到或早退一次罚10元;旷会一次按旷工处理,的确有事者应先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不参加。
2.2参会人员要求考虑本人的汇报内容及要解决的问题,并积极发言,共同关心讨论公司的各项事宜。
2.3每次会议均需记录,公司会议记录由前台记录并负责保管。
记录内容有:
会议时间(起止时间格式为年/月/日/时/分)、会议、主持人、记录员、参会人员、缺席人员、详细会议内容(发言记录)、决定等。
2.4参会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震动状态下。
凡在开会中,手机响起,罚5元;接电话,罚10元(有紧急电话应事先说明)。
第三条员工每月都要参加“快乐会议”
3.1公司员工都要参加员工大会。
在参加员工大会上,每次都要安排当季度员工生日活动、表彰优秀员工、员工自娱自乐表演节目,气氛比较热闹、欢快、所以员工大会也叫“快乐会议”。
3.2公司在“快乐会议”上,给当月过生日的员工安排一个集体生日活动,凡当月过生日的员工都要走上舞台,接受大家的祝福。
过生日的员工可自由发表感言。
3.3员工在快乐会议上,可自由表演节目,讲笑话、唱歌、跳舞等。
凡主动报节目者,奖现金10元;上台表演者,奖现金20元(含节目主持)。
3.4员工快乐会议上应总结近期情况,安排下阶段工作,表扬好人好事。
第五章员工行为准则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接受公司管理:
1.1员工上班要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不拖延、不积压,养成“马上行动”的好习惯,力争多创产值,多创业绩。
1.2工作前,全面检查所需工具、用品;工作时,全神贯注,不随便与他人交谈或随意走动,并注意自己操作时的动作(不妨碍他人工作);下班前完成好当天工作,整理好自己的工具,归还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工具,清扫机器设备、环境等,准备好明天工作或做好交接班;任何时候,不准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技术资料及副本)出厂。
1.3上级安排工作时,不打断其谈话,用心听完,诚恳接受,并立即遵照执行;对工作内容未充分了解的,应提出询问,切勿一知半解、敷衍了事;工作中有疑问或生病时,应立即向部门领到报告请求处理;对工作有意见时,应委婉转告或当面陈述,或是一边行动,一边反映。
1.4工作时,机器设备若发现异常,立即报请处理。
修理时,先做好下一步工作安排,如半成品、成品的排队及搬运等。
1.5工作时,若遇外宾参观,不抬头张望。
未经主任批准,不随意离开岗位。
1.6工作时,未经核准不见与工作无关客人或与来访者谈话;严禁看报纸,上网聊天、玩游戏、玩手机;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在工作场所奔跑、嬉戏、喧哗闲聊。
如违反,每次罚50元。
1.7工作时,车间员工不得接、打电话、发信息,如违反,每次罚50元,如确有重要事情时,应报主任批准。
1.8工作时,物品要轻拿轻放,如把产品搞裂搞、刮花,按产品的实际价格赔偿。
下班时,没及时收捡工作责任区内(或故意倒入桶内)的小灯、开关、电阻、电线、锡线、二极管等元件的,每个(件)罚10元。
1.9工作时,不按操作要求制作产品,而导致烧灯,浪费材料的,返工不计时,并罚20到200元。
1.10工作不服从安排,如发现以气氛或请假等方式变相怠工,罚当月工资的5%。
1.11任何时候,员工不服从管理,顶撞领导,罚50-200元。
1.12下班前,必须关灯、关电(含设备电源、风扇、空调等)、关窗、关水、锁门(含电梯门)特别是停电时,下班后要断开其电源,如发现未关好的,每次罚20元。
员工个人负责的设备电源、照明灯、风扇、空调和窗户由其个人负责关好;公用的设备电源、照明灯、风扇、空调和窗户,则由值日生(没设值日生由车间领导)负责关好。
1.13任何时候,员工不准在公司抽烟(包括在洗手间),如有发现,每次罚50元。
1.14工作时应团结协助,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聊天闲扯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如有发现,每次罚50元。
1.15生产线上不准私自更换岗位,如工作确有困难,应向主管反映,主管和酌情调整。
1.16利用待料时间,保养自己的机器设备或整理周围环境,认真学习专业知识。
1.17工作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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