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防汛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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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防汛应急预案
顺德区防汛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区三防指挥部
2.2区三防指挥部组织机构
2.3区三防指挥部职责
2.4各镇(街道)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所
2.5其他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2预警报警行动
3.3预警支持系统
4应急预警与应急响应
4.1洪水预警级别划分
4.1预警发布
4.3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4不同灾害的基本应急响应措施
4.5Ⅳ级应急预警及响应
4.6Ⅲ级应急预警及响应
4.7Ⅱ级应急预警及响应
4.8Ⅰ级应急预警及响应
4.9信息报送和处理
4.10指挥和协调
4.11抢险救灾
4.12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13应急结束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联络保障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3技术保障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6善后工作
6.1救灾救济
6.2恢复重建
6.3社会捐赠和救助管理
6.4保险
6.5责任和奖励
6.6总结和评估
7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我区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程序,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效防御洪涝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防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保障我区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主要的编制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佛山市防汛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范围内的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在广东省三防总指挥部、佛山市三防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防汛抢险的现代化水平,确保全区防汛安全。
1.4.2实行全区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防、抗、救、济相结合的原则。
1.4.4按照流域、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
1.4.6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机构与职责
区人民政府设立顺德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简称区三防指挥部),在省、市三防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协调全区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设立镇(街道)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所(简称镇或街道三防指挥所),负责所辖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有防汛任务的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2.1区三防指挥部
区三防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汛救灾工作,其办事机构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区三防办)挂靠在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2.2区三防指挥部组织机构
区三防指挥部由区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任指挥;分管三防工作的区领导和其它区领导、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主要领导、区气象局主要领导任副指挥。
成员单位(23个):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办,区武装部,区委宣传部(区文化体育局),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税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农业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路局,容奇水文站,区气象局,顺德海事处,顺德供电局,电信部门(中国电信顺德分公司、中国移动顺德公司、中国联通顺德公司)。
区三防指挥部根据防汛工作需要下设前线临时指挥部,由三防包干地段的责任领导、区武装部、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以及责任防守地段的镇(街道)三防指挥所成员、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
区三防指挥部在非常时期组成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水文气象组、技术指导组、防洪调度组、转移安置组、抢险救灾组、资金保障组、物资保障组、通信保障组、医疗卫生组、安全保卫与后勤保障组、灾情统计评估组、防汛值勤组,协调全区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当Ⅰ级、Ⅱ级应急响应期间各组在区三防办合署办公,实行24小时值班(不需在区三防办合署办公的成员单位须在原单位24小时值班,随时待命)。
其组成和主要任务是:
综合协调组:
由区三防办任组长单位,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等单位参与。
主要任务是:
起草区委区政府领导、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主要领导有关讲话;整理区委区政府领导的会议讲话记录;起草上报省、市三防指挥部和上级党政部门的重要报告;负责会议通知、文件、传真收发、催办督办;及时掌握全区三防部门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情况、协助区三防指挥部领导协调各工作组的处置工作等。
宣传报道组:
区委宣传部担任组长单位,区三防办、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佛山电视台顺德分台、佛山电台顺德分台、佛山传媒集团顺德珠江商报社等传媒单位参加,区委宣传部属责任单位。
主要任务是:
负责对汛情、灾情和防洪抢险救灾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利用媒体向公众发布汛情、灾情、险情和防洪抢险救灾工作的有关信息,并对有关的宣传报道新闻稿件进行审核。
水文气象组:
广东省水文局顺德水文勘测队任组长单位,顺德区气象局任副组长单位。
主要任务:
负责水文以及气象监测和预报、警报工作,对灾害性的天气形势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报,向区三防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水文、气象信息,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
组织对洪水及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鉴定工作。
技术指导组:
由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任组长单位,专家组成员参与(非常时期的相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参与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参加)。
主要任务:
负责水利工程抢险现场技术指导,对水利工程险情发展趋势及控制进行研判,制定抢险技术方案并提供技术支持,供领导决策参考。
防洪调度组:
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任组长单位,区三防办参与。
主要任务是:
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按批准的控制运行调度方案做好洪水期间水闸、泵站的运行管理工作;掌握和分析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状况及重点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状况;当遇到超标准洪水或重大汛情时,拟定水利工程洪水调度方案,提供领导决策参考。
转移安置组:
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组长单位,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单位参与。
主要职责是做好危险区域的人、财、物的安全转移工作。
抢险救灾组:
区武装部为组长单位,区公安局及各类抢险救灾队伍等单位参与。
主要职责是负责抢险救灾工作。
资金保障组:
区财税局任组长单位,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参与。
主要任务是:
负责落实全区防汛救灾经费的及时划拨,并监督使用。
物资保障组: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任组长单位,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单位参与。
主要任务是:
负责保障全区防汛抢险救灾所需物资(抢险器材、石油、场地、医药、卫生、粮食以及照明等)。
通信保障组:
中国电信顺德分公司任组长单位,中国移动顺德公司、中国联通顺德公司参与。
主要任务是:
负责组织集合技术维修队伍,对关键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区三防指挥部等重要部门的通讯畅通无阻。
当通讯设施遭到破坏而造成较大面积通讯阻断时,应及时使用机动应急通讯系统,作为公众通讯网的延伸和补充手段。
医疗卫生组: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任组长单位,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参与。
主要任务是:
组织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对伤病员实施紧急医疗救援,对现场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安全保卫与后勤保障组:
区公安局任组长单位,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主要任务是:
组织警力对灾区进行警戒、控制,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社会治安,防汛车辆调度、道路交通秩序、后勤生活、接待服务、环境卫生、会务管理等有关保障工作。
灾情统计评估组:
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任组长单位,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农业局等单位参与。
主要任务是:
负责收集灾情,进行实地调查,对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农作物影响范围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报告,并及时汇总上报区三防指挥部。
防汛值勤组:
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任组长单位,区三防办参与。
主要任务是:
负责汛期人员值班安排,做好三防资料收集、信息报送,做好险情收集、汇报,以及三防文件的收发、传送;完成区三防指挥部相关工作。
2.3区三防指挥部防汛职责
区三防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汛工作,主要职责是:
拟订全区防洪政策和制度;制订并监督实施外江洪水防御、调度方案;指导、检查、督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制订洪涝灾害的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和成员单位依法清除河道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负责防汛抗洪经费和物资的筹措、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防洪抢险骨干人员的培训;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区三防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
2.3.1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防汛职责
在区三防指挥部直接领导下,承办区三防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的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筹集防汛抗洪经费,负责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
组织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防洪抢险骨干人员的培训。
组织实施全区三防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2.3.2区三防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防汛职责
(1)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负责全区防汛抗洪救灾的总动员和具体协调工作;核定区主要领导讲话,负责将有关信息上报上级党政部门,整理区委区政府会议讲话记录等。
(2)区应急办:
负责协调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防汛工作的决定及部署;审查《顺德区防汛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指导、督促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负责相关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上报。
(3)区武装部:
区武装部:
负责组织协调区、镇(街道)民兵预备役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4)区委宣传部(区文化体育局):
负责配合相关主责部门把握全区防洪抢险救灾宣传工作的舆论导向,及时协调、指导各级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做好防汛抗洪救灾新闻的宣传报导工作;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汛情、灾情、险情和防洪抢险救灾工作的有关信息,并会同宣传报道组有关领导成员对有关的宣传报道新闻稿件进行审核;协调本地媒体做好防汛指引、常识等公益宣传广告,及时播放或刊登相关预警信息,向社会宣传防范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协调涉外信息发布及涉外新闻采访工作。
做好文体部门的防汛工作。
(5)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负责协调全区防洪应急工程、防汛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项目的立项审批。
监督实施适应防洪、防风、排涝要求的城市规划。
负责市场价格的监测和调控,必要时依法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6)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负责协调区内邮政、电信、电力、商业、物资等部门的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灾区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
负责保障持有三防部门证明文书的三防指挥车辆和抢险救灾车辆的油料供应。
负责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督管理,限制旅游团队进入受灾地区和路段,配合灾区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撤离。
(7)区教育局:
负责编制并落实本部门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预案;及时把防汛预警通知传达到有关教育机构;及时采取有效防灾避险措施保护师生生命安全;照有关规定做好停课安排;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开展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8)区公安局:
在抗洪抢险救灾期间,迅速组织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物资设备的治安防控和保护。
确保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救灾物资、装备免受人为破坏,保障社会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洪抢险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
(9)区民政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开放、管理临时庇护场所,安置灾民,并协助做好灾后救济工作,管理、分配区政府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引导外来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协助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
(10)区财税局:
负责落实区级防汛救灾资金,会同区有关部门调拨防汛救灾资金并监督使用。
(11)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负责全区防汛期间三防工作的重大事项的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所有报建在监的房建、市政交通、水利工程的防汛工作。
①分责水利:
归口管理全区水利工程,提供水利工程设施抢险技术支持,调控和调度防洪排涝减灾水利工程运用,督促各镇(街道)水利部门及时完成水利建设工程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落实防洪工程度汛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监督管理。
②分责山洪地质灾害:
组织发动全区地质灾害的防治,对山洪地质灾害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和应急处置体系,研判灾害发展趋势并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计划方案,负责地质灾害治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划定地质灾害危险撤离区域,协调抢险救灾以及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与安置,实施必要的险情排除和应急治理。
③分责建设:
指导协调人防设施的防汛安全工作;组织危房排查、应急加固以及人员撤离;道路两侧绿化树木的防风工作。
④分责交通:
负责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
(12)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负责做好地方公路、桥梁交通设施的防汛安全工作,抢修水毁道路、桥梁,全力保障辖区内抢险救灾交通运输道路的畅通;负责组织运力,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和人员及设备的运输;指导协调市政设施、公用设施的防汛安全工作,协调督促跨地城市雨水管道的疏通,清除雨水井及下水道口的阻水物,做好城区防涝渍工作;督促各镇(街道)市政主管部门及时排放城市雨水和疏通城市道路积水;对城市道路出现塌陷或因严重积水存在危险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督促做好户外霓虹灯、广告牌匾的防风工作;督促协调供水、燃气部门做好防汛安全工作;协调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负责做好行洪河道违规设置河障的执法清理工作。
(13)区农业局:
指导农业防汛减灾和灾后恢复。
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负责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管理工作。
及时收集、整理和统计农业受灾信息,并及时报告区三防指挥部。
(14)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
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提供洪涝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赶赴抗洪一线,开展治病防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保障监控灾区饮用水和食品卫生安全。
(15)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洪水防暴雨的相关安全措施;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做好防洪安全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协助实施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6)区公路局:
负责辖权内公路、桥梁交通设施的防汛安全工作,抢修水毁道路、桥梁,全力保障辖区内抢险救灾交通运输道路的畅通。
(17)容奇水文站:
负责水雨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汛期及时跟踪分析最新水雨情情况,并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水文信息,为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持;做好洪水调查、分析及评估预测工作;做好洪水预报方案的编制工作。
(18)顺德区气象局:
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报、警报工作;对灾害性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区三防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鉴定工作。
(19)顺德海事处:
负责组织水上遇险船舶救助工作;向船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船舶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维护水上交通秩序;视台风和洪水情况或按三防指挥部指令,及时实施有关河道的封航。
(20)顺德供电局:
负责保障防洪抢险及电排设施的用电需要,保障电力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负责灾区电力调度和供电设备抢修工作。
(21)电信部门(中国电信顺德分公司、中国移动顺德公司、中国联通顺德公司):
负责公共通信设施的防洪建设和维护,做好汛期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优先发布防汛预报预警公益短信。
2.4各镇(街道)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镇(街道办)三防指挥所,在上级三防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防旱防风工作。
镇(街道办)三防指挥所由镇委、镇政府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关领导以及相关单位领导组成。
2.5其他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
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兼职)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洪任务的重大在建工程、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三防指挥机构,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或前线指挥机构,负责重大洪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信息
(1)实时气象监测和信息报告。
区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当地天气以及影响防汛主要因素的天气形势监测和预报,及时做出未来24小时和48小时天气预报,并对未来3至5日的天气形势进行趋势预测分析,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预警发布及评估,预测预报结果需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具体要求如下:
①当预测未来24小时降雨可能达到50毫米时,每12小时发布所在区域降雨天气预报;当预测未来24小时降雨达到100毫米时,每6小时发布所在区域的降雨天气预报;当预测未来24小时降雨达到150毫米以上时,每3小时发布所在区域的降雨天气预报。
②密切监视本区范围和珠江流域的风情雨情,定期发布本地天气实况和天气预报;并提供沿海或整个珠江流域的天气实况和天气预报;在每日8时、20时前分别做出未来24小时、48小时天气预报,并对未来3至5日的天气形势进行预测预报。
(2)水情信息与水文分析。
水文部门要密切关注上游(西、北江)及区内主要防洪河道水位测站的水位、流量以及雨情变化情况。
根据有关信息,至少提前24小时做出上游和本地主要站点的水情预测预报,有关部门应按下列程序和时间要求报汛:
①辖区内甘竹、小布、容奇水位测站,按省、市水文和防汛部门下达的任务报汛,并及时向区三防办提供实时水情、雨情信息。
②通过水情信息网收集上游地区和区内各水文测站的实时水情、雨情资料,对这些水文资料及时进行综合分析、处理,于1小时内编定洪水预测预报结果,及时报送区三防办。
③区三防办指定专人,通过收集上游地区和区内各水文测站的实时水情、雨情资料,对水文资料及时进行初步分析、处理,三防办组织会商后的水情资料,经签发后及时报区委、区政府和三防指挥部正、副指挥,同时发送到各镇(街道)三防指挥所。
④水情信息传递。
辖区内主要河道上设置水文测站的水情和雨情传递要求在1小时内完成。
3.1.2工程险情信息
(1)当预计上游水位及工程险情达到相当的预警级别时,各镇(街道)水利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工程的全面检查和监测,并将堤防、闸、站等运行情况报区水利主管部门;Ⅳ级以上应急响应启动后,各镇(街道)三防指挥所应在每日18时前向区三防指挥部报告工程防守和出险情况。
(2)当堤防、闸、站发生一般险情时,应在10分钟内先口头通报同级三防指挥所,所在镇(街道)三防部门迅速组织抢险,在30分钟内书面上报区三防指挥部,并定期跟进汇报(即每日7时、19时各报一次)。
(3)重大险情出现时,所在镇(街道)三防部门应迅速组织抢险,所在镇(街道)三防指挥所应及时向受影响的区域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并按已制定的预案组织群众转移,同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和除险情况,并定期跟进汇报,直至险情得到控制并稳定。
3.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
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工矿企业及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供电、水利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害发生后,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局等部门应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区三防办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向区三防指挥部报告。
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区三防指挥部,核实灾情后续报。
(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防指挥所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报告洪涝灾情,由区三防办汇总后统一上报。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的准备。
(2)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
按计划完成水利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任务,对存在病险安全隐患的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
各级三防部门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组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库和城市防洪预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应急方案、行洪区居民安全转移预案和防御山洪地质灾害预案。
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各级三防成员单位都有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防汛预案,并报本级三防指挥部备案;村居和由防汛任务的重点单位都要制定一页纸预案,并报镇(街道)三防指挥所备案。
(5)物料准备。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逐步建立集中储备与分散储备相结合,专业化储备与市场化储备相结合的防汛物料储备机制,合理配置,以备急需。
(6)通信准备。
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检查。
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日常管理工作。
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对在江河、滩涂、行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
3.2.2江河洪水预警
(1)水文部门负责洪水的预报监测工作,及时向区三防部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未来洪水的趋势,为预警及抢险救灾提供依据。
(2)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任何个人发现堤防发生险情,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3.2.3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部门预报辖区内某范围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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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顺德 防汛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