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欧盟日本和中国实用标准比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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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欧盟日本和中国实用标准比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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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欧盟日本和中国实用标准比较
美国、欧盟、日本和中国标准比较
通过各个国家有机标准的比较,旨在介绍当客户要求进行欧盟EC、美国NOP、日本JAS和中国标准的多重认证时,客户应该了解各个国家标准的不同,在申请多重认证时应该注意各国标准要求的不同点。
1.所有操作
参考NOP§205
相关EC规则
日本JAS规程
中国标准
了解EC、NOP、JAS和中国有机标准的不同之处
有机计划体系OSP
.201
附则Ⅲ3和
附则ⅢA、B和C
标准操作程序SOP
管理体系
GB/T19630.4
NOP:
有机计划体系(OSP)是在一项操作中所执行的所有程序和行为。
在检查之前,有机操作者必须将计划随同申请表递交给Ecocert以便Ecocert进行审核。
检查员在检查的时候会携带有机计划体系OSP,以确认和评价所描述的文件和程序的完整可靠。
EC:
欧盟的规定中,有机计划体系(OSP)和标准操作程序(SOP)被称为“单元描述”。
JAS:
有机操作者根据有机JAS标准制定其相关规定(SOP),监控其操作和文件,并向认证机构证明其符合规定。
中国标准:
有机操作者应根据标准要求建立管理体系(质量管理手册、操作规程、文件控制等)。
保持记录
.103(b)(3)
没有
保持纪录
技术标准819
保持纪录
GB/T19630.4
NOP要求有机操作者保持5年的记录;
EC没有具体的规定;
JAS要求记录保存3年以上;
中国标准要求记录至少保存5年。
人员任命
没有具体规定
人员任命
没有具体规定
人员任命
技术标准818-820
人员任命
GB/T19630.4
NOP:
没有具体的规定
EC:
没有具体的规定
JAS:
有机JAS操作必须指定一名质量经理和达标判定经理来监控有机过程,并且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格。
中国标准:
有机操作应配备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的管理者和部检查员,并且要具备相应的资格
2.作物的种植
参考NOP§205
相关EC规则
日本JAS规程
中国标准
了解EC、NOP、JAS和中国有机标准的不同之处
转换期
.202(b)
附则Ⅰ,A.1
标准59第4条
GB/T19630.1-2005中的第4条
NOP:
根据NOP规则,多年生和一年生植物的转换期是36个月(从最后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物质到收获的时间)。
EC:
根据EC标准一年生植物的转换期是两年(从最后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物质到播种的时间),多年生作物(牧草除外)的转换期是三年(从最后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物质到收获的时间)。
JAS:
根据JAS要求多年生植物在收获前三年、一年生植物在播种前两年必须坚持有机管理。
中国标准:
一年生作物的转换期一般不少于24个月转换期,多年生作物的转换期一般不少于36个月。
因此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
一个田块根据EC标准是有机的,但是根据NOP规则却不是有机的;其次还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
一个田块根据EC标准是有机的,但其中的一种物质在NOP、JAS或中国标准规则中不能使用,因此这个田块根据NOP、JAS或中国标准规则不是有机的;
如果符合欧盟规定,则基本符合JAS或中国标准的规定。
产地环境
没有具体要求
没有具体要求
没有具体要求
GB/T19630.1-2005中的第4条
中国标准:
中国的有机产品生产标准对产地环境有明确的规定。
基地的环境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l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
b)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符合GB5084的规定。
c)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和GB9137的规定。
NOP、EC和JAS标准对产地环境质量没有明确的规定。
缓冲带
.202(c)
没有具体要求
标准59第4条
GB/T19630.1-2005中的第4条
NOP:
NOP要求无论是否有被污染的可能,有机田块周围都要求有缓冲带。
缓冲带可以是路、树篱和沟等。
当常规地块与有机地块直接相临,过去的美国认证机构要求要有大约8米的缓冲带,而NOP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数字,这要由认证机构作决定。
EC:
在EC2092/91规定中对缓冲带无相关要求。
JAS:
JAS要求有机地块必须与周边环境清楚地隔离,以避免不符合物质(肥料、农业化学品等)的漂移。
灌溉管理必须防止水的污染。
中国标准:
如果农场的有机生产区域有可能受到邻近的常规生产区域
参考NOP§205
相关EC规则
日本JAS规程
中国标准
了解EC、NOP、JAS和中国有机标准的不同之处
污染的影响,则在有机和常规生产区域之间应当设置缓冲带或物理障碍物,保证有机生产地块不受污染。
以防止临近常规地块的禁用物质的漂移。
种子
.204
第6a条
标准59第4条
GB/T19630.1-2005中的第4条
NOP:
NOP规则要求种子必须是有机的,如果没有有机的种子可以采用常规的种子。
如果没有未处理的种子,那么处理的种子也可以使用,但是处理使用的物质须在国家清单中。
EC:
EC规则要求种子必须是有机的,如果没有有机的种子可以采用常规的种子。
但是(用不符合物质)处理的种子不能使用,转基因的种子不能使用。
JAS:
种子和繁殖材料必须是有机生产的。
在不能得到有机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常规的材料。
禁止使用基因改造生物。
中国标准:
应选择有机种子或种苗。
当从市场上无法获得有机种子或种苗时,可以选用未经禁用物质处理过的常规种子或种苗,但应制定获得有机种子和种苗的计划。
各国有机农业标准对有机种子或繁殖材料的要求基本类似。
施肥时间
.203(c)
(1)
没有具体规定
没有具体规定
没有具体规定
NOP:
和种子的要求一样。
EC:
欧盟规定种苗(指黄瓜、番茄,水稻等秧苗)必须是有机的。
JAS:
和种子的要求一样。
中国标准:
和种子的要求一样。
施肥时间
.203(c)
(1)
没有具体规定
没有具体规定
没有具体规定
NOP:
NOP要求新鲜的肥料(没有堆制的肥料)直接施用在土壤中必须严格遵从NOP标准要求的时间规定:
-如果收获的产品是与土壤直接接触的(比如胡萝卜和马铃薯),那么施肥时间至少在收获之前120天(4个月)。
-如果收获的产品不是与土壤直接接触的(比如小麦和大豆)那么施肥时间应在收获之前90天(3个月)。
如果在以上的期限之外还必须使用的话,肥料一定要经过堆制,且堆制的过程必须符合NOP标准的要求。
EC:
EC对施肥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
JAS:
对施肥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
中国标准:
对施肥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
参考NOP§205
相关EC规则
日本JAS规程
中国标准
了解EC、NOP、JAS和中国有机标准的不同之处
总体来说,NOP对没有堆制的新鲜肥料的施肥时间要求比较严格。
堆肥
.203(c)
(2)
没有具体规定
没有具体规定
没有具体规定
NOP:
当牲畜的粪便经过正确的堆制以后则可以在任何时候使用,堆制的要求比较严格。
-碳氮比必须在15:
1~40:
1之间;
-维持温度在131到170华氏度(55-77~C)之间3天时间,且采用密封或静态好氧堆制;
-维持温度在131到170华氏度之间15天时间,且条式堆制系统,在堆制期间翻堆至少5次;
EC:
没有具体规定
JAS:
没有具体规定
中国标准:
没有具体规定
畜禽粪便来源
没有具体规定
附则Ⅱ
没有具体规定
没有具体规定
EC:
EC规则禁止使用集约化农场粪便。
NOP、JAS和中国标准则没有具体的规定。
国家清单中的肥料
.203(d)(1-5)和.601and.602
附则ⅡA
标准59附表1
GB/T19630.1-2005附录A
NOP:
一般来说天然原料是允许的,合成原料都是不允许的。
因此NOP有2个清单,一个是(§205.601)虽然天然但是严禁使用的天然原料,另一个是允许使用的合成原料(§205.602)。
EC:
EC允许使用的肥料和土壤调节剂列在附则ⅡA。
JAS:
JAS允许使用的肥料和土壤改良剂列在附件表1。
中国标准:
允许使用的土壤培肥和土改良物质列在附录A。
国家清单中的农药
.206(e)and.601and.602
附则ⅡB
标准59附表2
GB/T19630.1-2005附录B
NOP:
和上面肥料清单一样,有两个清单,§205.601和§205.602。
EC:
EC允许使用的农药列在附则ⅡB。
JAS:
JAS允许使用的农药列在附件表2。
中国标准:
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和措施列在附录B。
各国的标准对物质使用清单不尽相同。
3.加工和经营
参考NOP§205
相关EC规则
日本JAS规程
中国标准
了解EC、NOP、JAS和中国有机标准的不同之处
严禁的行为
.270(c)
(1)和
(2)
第4条12-14,第5条3中(e)和(h)等
标准60第2和4条
GB/T19630.2-2005第4.4条
NOP、EC、JAS和中国标准限制了一些物质的使用比如加工助剂、添加剂等,成份不能使用转基因生物,并且不能使用离子辐射。
国家清单中的物质
.270(b)
(1)和
(2)以及.605和.606
附则ⅥA、B和C
标准60附件表1
GB/T19630.2-2005附录A
NOP有两个清单,一个是加工成份中允许使用非农业物质(§205.605),另一个是允许使用的非有机农业成分清单(§205.606)。
各国有机标准的清单不尽不同,在加工时可以参考具体的清单。
害虫的有效控制
.271(b)以及.601和.602
附则Ⅲ8
标准60附件表2
GB/T19630.2-2005第4.5条
NOP:
规则对设备的防虫要求有预防措施,而且列出了允许和禁用的物质清单。
如果不得不使用清单以外的物质时,必须采取充分措施以避免有机产品遭到污染。
EC:
规则只限制了清洗方法,害虫防治方法,对加工设备并没有限制。
JAS:
JAS允许使用列在附件表2的农药来控制病虫害,但是必须防止混入产品和原材料。
中国标准:
标准要应优先采取管理措施来预防有害生物的发生;
允许使用机械类的、信息素类的、气味类的、粘着性的捕害工具、物理障碍、硅藻土、声光电器具,作为防治有害生物的设备或材料;
允许使用以维生素D为基本有效成分的杀鼠剂;
允许使用GB/T19630.1-2005附录B中的物质;
在加工或储藏场所遭受有害生物严重侵袭的紧急情况下,提倡使用中草药进行喷雾和熏蒸处理;限制使用硫磺。
如果应使用常规熏蒸剂对加工设备或储藏场所实施熏蒸,则应先将有机产品移出熏蒸场所,熏蒸后至少经过5d才可将有机产品移回经过熏蒸的场所。
禁止使用持久性和致癌性的消毒剂和熏蒸剂。
被不合格的物质混合和污染
.272
附则Ⅲ7和8
标准60第2和4条
GB/T19630.2-2005第、4.8条
NOP对于避免混合和污染的要求比EC、JAS和中国标准中相关的部分要更全面。
4.有机产品的标签
参考NOP§205
相关EC规则
日本JAS规程
中国标准
了解EC、NOP、JAS和中国有机标准的不同之处
种类和产品的成分
.300and.301
第5.1、5.3、5.5、5.5b和5.5a
标准60第2和5条
GB/T19630.3-2005第5条
NOP:
NOP中规定的有机产品标签种类包括:
-100%有机
-有机
-有机制造
-不到70%有机
EC:
EC中规定的有机产品标签种类与NOP规则有所不同:
-有机产品-加工的有机产品(≥95%有机)
-加工的有机产品(70-95%有机)
-转换期产品
JAS:
JAS中规定的有机产品标签中种类与NOP和EC规则也有所不同。
使用有机JAS标识的产品最低必须含有95%以上的有机成分,不存在70%有机产品。
中国标准:
规定的有机产品标签种类包括:
-有机产品(Z95%有机)
-有机转换产品(z95%转换)
-有机配料生产(70-95%有机)
-有机转换配料生产(70-95%转换)
出口产品
.300(b)和.307(c)
没有具体规定
没有具体规定
没有具体规定
NOP:
如果产品出口到美国以外国家的§§205.300,但是必须标明“仅用于出口”。
EC、JAS和中国标准中对于出口的有机产品没有具体的规定。
百分比计算
.302
第5.9条
GB/T19630.3-2005第6条
NOP:
NOP规则中有机成分百分比的计算:
●用产品成品的总重量(不包括水和盐)除有机配料的总净重(不包括水和盐)。
●如果产品和配料是液体,用产品成品的液体体积(不包括水和盐)除以所有的有机配料的液体体积(不包括水和盐)。
●对于有机配料包含固体和液体形式的产品,用产品成品的总重量(不包括水和盐)除以所有的固体配料的重量和液体配料的重量(不包括水和盐)。
EC:
EC规则百分比的计算,应采用79/112/EEC指令中第6条和第7条提供的方法。
-NOP规则中有机成份的计算与EC不同。
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一种产品用EC计算含有95%有机产品,但按照NOP规则它不属于有机产品。
JAS:
计算时同样不包括盐和水。
中国标准:
规则中有机成份百分比的计算:
对于固体形式的有机产品,有机配料百分比按照下列算式计算:
有机配料百分比(%)=产品中有机配料总质量(不包括水和食盐)÷产品总质量(不包括水和食盐)×100%
对于液体形式的有机产品,其有机配料百分比按照下列算式计算:
有机配料百分比(%)=产品中机配料的总体积(不包括水和食盐)÷产品总体积(不包括水和食盐)×100%
对于包含固体和液体形式的有机产品,其有机配料百分比按照下列算式计算:
有机配料百分比(%)=产品中有机配料总质量(不包括水和食盐)÷产品总质量(不包括水和食盐)×100%
中国标准有机成份百分比的计算与NOP类似。
USDA标识
.303
没有具体规定
技术标准819
GB/T19630.3-2005第7条
NOP:
USDA标识用在标签中沙自愿的。
但是不允许其它有关认证的标识比USDA标识大。
有机的和100%有机的产品才能使用USDA标识。
EC:
没有具体规定
JAS:
有机产品必须使用JAS标识
中国标准:
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和中国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仅用于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生产或者加工并经认证机构认证的相应的有机产品或者有机转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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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 欧盟 日本 中国 实用 标准 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