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法制讲座文档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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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法制讲座文档4篇
校园法制讲座(文档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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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校园安全法制讲座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同学们!
当你走出家门踏上道路时,你是否注意到你已经与交通打交道了,交通已成为你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不断发展的现代交通既为我们提供了方便、舒适和享受,也给我们带了烦恼和忧愁,并随时可能给我们制造不幸的痛苦。
也许,你曾听人讲过骇人听闻的交通事故,或者亲眼目睹过那一幕幕血淋淋的车轮制造的悲剧,感到十分可怕吧!
“车祸猛于虎”,已越来越成为现实。
交通事故是很惨痛的,教训也是十分深刻的,它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时时在吞噬着人间的生灵:
那么怎样才能保障外出和乘车的安全,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呢?
下面我就交通信号灯,以及乘车、行走、骑车时应注意的问题跟同学们谈谈。
如果有时间的话,我想和同学们一起认识一下几个常用的交通标志。
一、违反交通管理行为是违法吗?
在一些人眼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常神圣,那才是法,不可违反,违反了要受法律制裁。
其它的法,像《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这些法律,算不上是法,认为“违反了,也算不上违法”。
因此“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闯红灯”等时有发生。
“骑自行车靠右通行”、“红灯停、绿灯行”这都是最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早已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了,然而,有的人偏偏不按照交通法律法规里的这些规定去做。
自以为警察没看见占了便宜,一旦事故发生,后悔晚矣。
法律意识,是在日常点滴处耳濡目染中形成的,要从点滴做起。
《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是法,违反了,不仅仅是受行政处罚,严重的也要根据《刑法》以犯罪论处的,更主要的是行为人有可能要付出血和生命代价的。
二、为什么选用绿、黄、红三种光色作为交通信号灯的颜色,绿、黄、红三种光色作为交通信号灯的颜色,是根据光学原理;经过长期的研究和实践而定下来的。
在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中以红色光波最长,穿透周围介质的能力最大。
因此,在光度相同的条件下,红色显示得最远。
此外,红色能使人联想到“火”和“血”等危险信息。
所以,选用红色灯光作为“停止信号”。
黄色光波长仅次于红色,在七色中居第二位,也会使人感到危险,但没有红色那么强烈,因此被用作“缓冲信号”,而且我们知道黄色光穿透介质雾的能力最强(如研制的钠灯)。
绿色光波的波长是七色中除红、橙、黄色以外较长的一种色光,由于它与红色区别很大,易于辨认,也因它使人联想起了“树木”、“水面”,给人以宁静、安全的感觉。
因此,被用来作为“允许通行信号”。
三、行人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①行人须走人行道:
没有人行道,须靠路边行走。
②行人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
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准许通行时,须迅速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来往车辆,不准追逐、猛跑。
在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上,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横穿道路“左右左”意识:
示范„横穿马路,先向左看,再向右看,并做说明。
而且个人认为“左右左”意识比斑马线意识更加重要,即使在斑马线上行走,也要树立“左右左”意识!
!
!
(实例,白楼下斑马线行走的两个行人,被宝马车碰撞,瞬间丧命)
③行人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④行人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⑤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⑥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⑦不准在马路上追逐、嬉戏,也不准在马路上踢球、溜旱冰、表演、跳绳等。
更不要突然改变行走路线或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
行路中会出现各种复杂和意想不到的情况,同学们一定要牢记乱穿马路和在道路上玩耍的危险,更不能把冲过马路当作一种勇敢的行为,发现别人有这种行为,同学们要及时劝阻。
是啊,横穿道路是很危险的,在去年发生在我们中小学生中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有85%以上都是横穿惹得祸。
所以,接下去,我想和同学们谈一谈有关过马路的安全常识。
四、行人横过道路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①行人横过道路时,应站在路边,看清来往车辆后,选择离自己最近的人行横道通过。
②行人横过道路时,不要突然改变行走路线,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以防驾驶员措施不及发生危险。
③横过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路上,要十分注意驶近或停下的车辆旁是否还有车辆驶来,没有看清时,不要冒然行走,以免发生危险。
④横过车行道时,要先看左后看右,不要在车辆临近时通行。
⑤行人横过人行横道灯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即使信号已经变成绿色,也应看清左右的车辆,然后再穿越道路,在信号灯将要变更时,绝对不要抢行,应等待下一个绿灯信号。
(可结合本地实际,选择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五、乘车时要遵守哪些规定?
为保障乘车人候车、乘车安全,乘车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②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示例:
发生追尾碰撞连锁反应,四车碰撞,乘车人受伤)
③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和长途汽车等。
④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示例:
手伸出车身,在两车交会时,手被折断!
)
⑤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车厢拦板上。
⑥集体旅游时要由老师带队,不准超员乘车。
⑦乘坐摩托车时,一辆二轮摩托车只准搭乘一人(满十二岁以上的儿童),要戴头盔,不要侧坐在摩托车上。
另外,下车后不要从车道车后突然走出或猛跑过道路。
在乘车时,不要催驾驶员开快车,不准与驾驶员闲谈或作其他妨碍驾驶员安全驾驶的活动。
六、骑自行车、三轮车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1、没有满12岁的儿童,或年龄过大、行动不便的人不准骑自行车外出。
2、遵守各行其道的原则,严禁在机动车道骑自行车、三轮车。
3、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4、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辆行驶。
5、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
下车前须伸手上下摆动示意,不准妨碍后面车辆行驶。
6、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7、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8、不准并行骑车交谈、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骑自行车不准带人。
9、驾驶三轮车不准并行。
10、下雨天骑车,应穿专用的车用雨披。
11、自行车应停放在指定停车地点或不影响交通的地点。
七、骑自行车转弯应注意哪些事项?
①右转弯时,必须看清车后是否安全,及早打出右转弯手势,尽量沿着道路右侧前进。
②左转弯时,必须看清车后是否安全,及早打出左转弯手势。
如果有自行车禁驶区,应从禁驶区外侧左转弯,没有禁驶区时,要大转弯。
③自行车在路段行进当中不准突然猛拐。
因为这时的机动车驾驶员对自行车突然猛拐事先无思想准备,最容易发生事故。
同学们,我相信大家都能成为一名文明的交通参与者,也更希望大家能成为广大群众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者和监督者。
祝同学们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谢谢大家!
第2篇
崇兴派出所
法
制
讲
座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遵纪守法,健康成长
同学们:
近年来,校园安全已经成为一个严峻的问题,各地校园惨案屡屡发生。
南平市一名中年男子手持砍刀行凶,酿成13名小学生8死5伤的惨剧;合浦县一名男子砍死八岁小学生;雷州市一名男子砍伤18名学生和1名教师;泰兴一名男子砍伤32名学生„„诸如此类大到伤亡,小到学生之间的打架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了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恐慌,影响恶劣。
因此,今天,我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中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了解的问题。
我今天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健康成长》。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
《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
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
有这样一个案例:
2004年6月27日中考前一天,五名社会青年冲进某校初三(3)班教室殴打初三学生林某,林
某情急之中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社会青年,其中一名社会青年冲过去殴打林某时被划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以林某携带管制刀具对其进行了拘留。
本来是林某自己人身安全受到侵害,自己是受害者,可是他却有随身携带管制刀具这一违法行为,最终从受害者转变成了法律所要惩罚的对象。
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从小事做起,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影响自己的一生。
对于涉及成人误乐场所,同学们应该尽量避免接触,避开不良环境的影响。
现在的成人娱乐场院所如歌舞厅、酒吧、迪厅、网吧特别多,由于那里人员成分复杂和流动性大,许多违法犯罪人员混迹其中,寻衅滋事,你们在这样的场所很容易受腐蚀。
有一个2002年发生的案例,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网吧和游戏厅,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要钱。
一天,他在该中学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
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
“你以前和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我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
”方某很害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
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至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之后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如果刘某听老师和家长的话,不去网吧、游戏厅等不良环境,如果方某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或者提前告知师长,那么刘某就不会走入歧途,方某也不会一次又一次受到不法侵害。
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自己现在还不到刑事责任的年龄,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送工读学校进行教育等等。
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我给大家举个例子:
这是发生在2002年的事情:
一名学生由于经常受到同桌的欺负,就决定报复一下,将同桌买来的牛奶袋子咬破一口,再灌入老鼠药,然后放回抽屉里,下午,坐该课
桌的学生喝了这有毒的牛奶后,很快就有了中毒反映,幸亏被送到医院及时抢救,这才避免酿成大祸。
这起案件侦破后,投毒学生后悔不已,她说自己没有想到会出那么大的事情,以为同桌喝了牛奶只会拉肚子,但是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她照样受到了处罚。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
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正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对于这一点,我们办理的几件案子很有代表性,有一天,住在集镇附近的小女孩娟娟放学后回家,罪犯王某看见她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心想:
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不在家,就想跟着娟娟待她开门后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就一直跟着娟娟。
走了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男青年一直跟着,心里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
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
她就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
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让娟娟去开门,自己到一旁拨打了110报警。
等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某正在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娟娟的聪明机智使自己及家里财物避免了受到不法侵害。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
如:
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高度重视,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同学们要积极学习《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警惕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
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
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
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
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
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
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
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话。
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
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向成年人求助求救,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总之,同学们如果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人总是心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第3篇
校园法制讲座主持词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都会面临许多选择:
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
尤其是我们少年儿童,如果不知法、懂法,往往会迷入歧途,走上犯罪的深渊。
据有关资料调查显示,当今青少年犯罪比率有逐渐上升趋势。
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数逐渐增多,有的甚至十来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
所以,对于当代青少年学生来说,适当了解法律常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自我保护的意识,意义重大。
今天,县政协委员、县交警队、县教育局等一行送法进校。
这对我们来说,真是雪中送炭,机会十分难得,所以我希望同学们在听讲座的过程中,一定要自觉遵守纪律,认真聆听讲座。
一、下面我首先向大家介绍今天送法进校的各位嘉宾。
县政协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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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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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欢迎他们的到来。
同学们,让我们再一次用最热烈的掌声欢迎。
。
。
警官讲课。
同学们,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感谢。
。
。
警官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希望同学们一定要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法制教育起到应有的效果。
同学们,今天县政协委员一
行在白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感谢他们。
二、袁校长讲话
三、主持人总结同学们:
法律和纪律,都是一条轨道,一条能保证大家健康成长,能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
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有效约束,我们可能都会“出轨”,后果自然不堪设想。
所以,通过今天法制讲座,大家务必都要自觉、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在火冒三丈或者心里极不平衡的时候,要及时调整心态,求助于学校、老师,三思而后行,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造成终生遗憾。
同学们,希望大家结束后对照刚才警官讲到的案例,认真反思自己过去的思想和行为,彻底革除以前那些不良的习气,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好学生。
第4篇
校园法制安全教育讲座
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为了我们大家今后更好的学习,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校园,今天由我为大家作法制安全教育,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个交流,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
今天,我讲三个问题: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必须学习法律知识。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学生学习法制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制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其次,学好了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等权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例如:
有的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儿童遇到这个事怎么办?
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
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
养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
你学习《民法通则》第127条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总之,只有学好法律,知道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学好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了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人民国家的法律要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对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自学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
1
相当一部份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
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案、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家庭因素、社会因素、个人原因,在这里我主要谈后一个方面:
社会因素及个人原因,社会的负面影响主要来源于网吧、夜总会、歌舞厅、游戏机室,来自于不良图书、报刊、杂志、漫画和某些影视、录像作品,黄、赌、毒现象等。
1、目前,影视、录像、刊物等大众传播媒介对人们特别是中小学生吸引力极大。
一些不良的影视、录像、文学作品则会消磨中小学生的意志,起着负面的、消极的影响。
2、来自网吧、游戏机厅等娱乐场所的影响。
一是对网吧、游戏机厅等的监督不到位,使管理流于形式;二是大多数网吧、游戏厅经营商虽然店里有按规定挂起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明牌标志,然而他们为了“钱”丧失良心与理智,为学生提供“便利”服务。
三是许多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通宵达旦地在这些场所里玩乐,夜不归宿。
有的未成年人为了筹集玩乐的本钱,不惜走上偷盗之路。
3、生活上追求享乐,这是犯有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罪的青少年共同特点,赶时髦、图安逸、摆阔气冒充大方,过早抽烟喝酒。
常以为家庭生活条件比较优越,父母供得起自己的一切费用,尤其是单亲家庭的骄生惯养,把自己的意志给毁了。
4、行为逞强霸道,常常殴打他人,欺负弱小同学,顶撞老师、以违反校纪校规为荣。
处处表现自己,不思悔改。
不思进取。
例:
某学校六年级三名同学,欺负殴打其他同学,持刀强行在其同学身上搜出10元钱和一部手机,将手机拿到太和电子城卖了80元,三人分得,事后受害人李某报警将王某、赵某、史某抓获归案,被新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三名同学按学校规定已被开除。
5、心理上偏执狂妄,对别人批评教育,充而不闻,逆反心理强烈,性格孤僻、偏执
6、愚昧无知。
犯罪的青少年中,不少学习不好或文化水平低的人,无知和野蛮常常是他们共同特点。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有人说,生命是宝藏;有人说,生命是黄金。
我说,生命是花,就像春天绚丽多彩的花。
世界因如花的生命而精彩,可是,有的人却轻易地让生命之花过早2
地凋谢了。
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溺水、治安事故、暴力犯罪等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失去他们如花的生命!
楼房拥挤造成学生受伤,课间追逐打闹造成骨折,课堂上被铅笔头扎伤、实验过程中被烫伤、溺水身亡、学生打架斗殴以及车祸等意外事故令人防不胜防。
枯燥冰冷的数字,这些令人心颤的事实背后我们看见了什么呢?
逝者以他们的鲜活而短暂的生命向我们提出了哪些警示呢?
让我们牢记“珍惜生命,关注安全”。
另一方面校园里也是容易发生不良现象从而引发的犯罪或违法行为的地方: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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