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方案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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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方案措施
镇雄县刘家坡煤矿
隐患排查领导机构
隐患排查方案
安全技术措施
镇雄县刘家坡煤矿
二0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隐患排查领导机构
隐患排查方案
安全技术措施
一、成立隐患排查领导机构
1、镇雄县刘家坡煤矿根据县煤炭工业局和林口分局的复工要求,成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并形成文件下发到矿各科、室。
隐患排查领导机构:
组长:
倪卫东(法人代表)、
副组长:
郭训平(矿长)、
成员:
杨家治(工程师)
蔡思法(生产副矿长)
耿德元(安全副矿长)
田家中(机电副矿长)
李申泽(综合办公室主任)
付军华(采掘队队长)
办公室设在矿综合办公室,李申泽任办公室主任。
严格隐患查治理制度,严格责任落实,把安全生产中排查的隐患和问题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逐一对号入座,落实整改。
二、隐患排查方案
(一)井下通风
1、主扇和井下各局部通风机是否正常运转。
备用风机维修合格,并保证能在10分钟内开动。
2、主扇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原则上应在三天前由井写出“停风申请表”一式四份,经安监、通风部门签属意见转矿长审批。
3、要严格执行“先停电、后停风”和“先送风、后供电”的停电停风和送风供电的制度落实情况。
4、、各个工作面是否实行工作面分区供风,无循环风、微风和无风作业。
(二)瓦斯治理
1、办公室安装瓦斯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2、瓦斯监控员是否持证上岗,24小时监控。
3、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清楚、记录准确。
4、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是否符合要求。
(三)防治煤尘
1、矿井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齐全,鉴定单位必须是有资质单位。
2、采掘工作面防尘供水管路是否完善,并安设阀门、喷头,防尘用水应过滤。
3、巷道积尘有无超过2mm厚时,长度不得大于5m的巷道。
4、采掘工作面是否使用炮泥、水炮泥。
(四)防灭火管理
1、、矿井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2、矿井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防水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输送带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用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小于200m3的水量。
3、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是否有烟火或火炉取暖。
4、矿发碹巷道的充填采取不燃物、厚度大于0.5m以上。
避免时间长久产生有害气体。
5、对采空区的封闭一定要打严两道永久密闭。
(五)防治水管理
1、为了防止特大降雨对矿井的危害等制定矿井地面及井下的防治水管理措施。
2、矿长及工程技术人员将矿区井田边界内及周边情况,通过实测、绘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为井下防水提供依据。
3、雨季来临之前,将矿井口门的排水沟挖好,使雨季降水能顺利排泄。
4、井下的工作水泵的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备用泵、检修泵是否符合规定。
5、探放水设计符合规定。
(六)顶板管理
1、工作面两个安全出口,一个通往回风巷,另一个通向运输巷,工作面的安全出口必须畅通,在出口的20m内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2、顶梁必须整齐,并打好贴帮柱,按规格支护,顶梁上部空顶是否用背板背实,确保支柱平均受力。
3、禁止将支柱打在浮煤或浮矸上。
4、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可采取“敲帮问顶、木楔法、振动法”等方式试控顶板有无片帮冒顶危险,作业人员必须在支架完好护身情况下作业,严禁空顶作业。
5、前探支护必须紧跟碛头,作业时必须在前探支架掩护下进行,严禁空顶作业,永久支护必须紧跟碛头。
6、清掉顶、帮浮矸、消灭伞檐。
7、施工中遇顶板较破碎带、断层带等特殊地质条件时,是否有安全技术措施。
三、安全技术措施
(一)通风和停风措施
1、主扇和井下各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任何人不准随意停开。
2、备用风机必须经常维修并保证能在10分钟内开动。
3、主扇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订停风措施,通知井下所有人员停止工作,撤出所有井下人员。
4、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如果需要停风,原则上应在三天前由井写出“停风申请表”一式四份,经安监、通风部门签注意见转矿长审批。
5、要严格执行“先停电、后停风”和“先送风、后供电”的停电停风和送风供电的制度。
(二)工作面合理分风,严格分区通风措施
1、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规定的各工作面进行合理分风,执行工作面的供风标准。
2、全面实行工作面分区供风,严禁循环风、微风、无风作业。
3、在运输机巷、采区进、回风巷的风速不得低于0.25m/s。
4、采掘工作面、掘进中的煤巷、半煤岩巷风速不得低于0.25m/s。
5、掘进中的岩巷风速不得低于0.15m/s。
6、其他通风、行人巷道风速不得低于0.15m/s。
7、生产中的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
8、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
9、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10、供风标准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不低于4m3。
(三)防治瓦斯措施
1、在地面办公室安装瓦斯监控系统,现矿已安装完成。
2、瓦斯监控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24小时监控,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3、每班将全井的瓦斯监控记录打印存档,并交主管负责人审阅。
4、班中不得用监控系统电脑机做与瓦斯监控无关的事,确保专机专用,认真执行规程规定安装井下瓦斯探头,保持半月检定一次瓦斯探头。
5、发现报警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将处理措施认真记录。
6、通风风速传感器和负压传感器可观察井下的风门,回风井风门是否关闭,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清楚、记录准确。
8、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9、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作业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
11、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放炮。
12、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机动或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作业人员,进行处理。
1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四)、⑴排放瓦斯措施
1、对巷道瓦斯排放时,先撤退回风巷人员和切断电源。
2、先瓦检员仔过细检查巷道口5至10米处的瓦斯浓度超限情况,瓦斯浓度超过1%时,对排放瓦斯的风筒距离一次为10米,于10米内瓦斯浓度降低到0.25%时,再接入第二节风筒,逐段进行检查排放,严禁“一风吹”,风筒的漏风率不得超过0.5%。
3、排放瓦斯时,瓦斯检测员不得擅离现场,做到坚守现场检查,对排放瓦斯的工作人员一律佩带自救器。
4、瓦斯排放的顺序,从外至里,从下至上,逐一进行,严禁整条巷道一次性排放。
5、排放瓦斯的局扇风机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安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6、对排放瓦斯的巷道,必须切断巷道内一切电源,在瓦斯排放中,严禁巷道内电源的使用。
7、瓦检员坚守好工作岗位,随时检查巷道出口处的瓦斯浓度不能超过1.0%,待瓦斯浓度降至0.25%时,再来加接风筒。
8、瓦斯排放时,中途碰到交叉巷道或大采空区处,不能一时排放的情况下,那必须稳定风压点,按顺序从下至上,待到把局部瓦斯浓度降到安全系数,采取密闭采空区巷口的办法,严密封闭采空区巷口。
9、加强巷道维修及通风管理,对废巷采空区及时密闭,减少对排放瓦斯的难度。
10、对瓦斯排放巷道的布置,根据瓦斯的涌出量而确定,如瓦斯相对涌出量超过10%,联络通风巷不得超过30米的瓦斯的相对涌出量在5%左右,联络通风巷可以达40米距离,为了排放瓦斯的方便,实行前通后堵。
⑵、打开密闭排放瓦斯的措施。
1、如打开密闭必须经矿统一决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根据矿井实际的利用情况,采取下列措施,方可打开。
2、打开密闭时,先从密闭墙上钻一个小洞,由瓦检员对密闭内瓦斯浓度监定,如瓦斯浓度超过1%以上时,其密闭口不能大于60公分的口径,先撤退该巷人员,在闭外采取措施排放,密闭口瓦斯浓度降到0.25%时,再打开二次密闭墙。
3、打开密闭墙时,操作人员只能卧身操作,必须佩带自救器。
4、排放瓦斯风筒的接连,必须从外向里,检查有害气体达到了安全的系数时,再慢慢一节一节向前推进,到排完为止。
5、排放瓦斯和打开密闭时,必须有现场指挥负责人具体按顺序停在现场指挥施工,严禁盲目开启。
(五)防治煤尘措施
1、矿井每延深一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
2、矿井必须有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鉴定单位必须是有资质单位。
3、采掘工作面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阀门、喷头,防尘用水应过滤。
4、加强煤尘管理工作,运输设备转载处设洒水防尘装置,煤巷要洒水冲洗煤壁。
5、采掘工作面必须分区独立通风。
6、巷道积尘超过2mm厚时,长度不得大于5m,处理采区或井下煤仓堵塞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进行处理,一律不准用放炮崩落的方法,防止煤尘爆炸。
7、采掘工作面必须采取湿式打眼降尘,使用炮泥、水炮泥,也可用风钻打眼,将有一定压力的水送至眼底,以冲洗眼内的煤尘,达到降尘目的。
(六)防灭火措施
1、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2、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地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3、矿井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4、对现在生产矿井用可燃性材料建筑的井口房,必须制定防灭措施。
5、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防水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输送带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用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小于200m3的水量。
6、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火炉取暖,暖风道和压入式通风的风硐必须用不燃性材料砌筑,并应至少装设两道防火门。
8、井下严禁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室。
9、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10、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11、我矿发碹巷道的充填采取不燃物、厚度大于0.5m以上。
避免时间长久产生有害气体。
12、对采空区的封闭一定要打严两道永久密闭。
(七)防治水措施
1、为了防止特大降雨对矿井的危害等制定矿井地面及井下的防治水管理措施。
2、矿长及工程技术人员对水灾的防治必须有高度的重视,由工程技术人员将矿区井田边界内及周边情况,通过实测、绘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为井下防水提供依据。
3、雨季来临之前,将矿井口门的排水沟挖好,使雨季降水能顺利排泄,同时派人经常上山巡查、疏通排水沟。
4、井下的工作水泵我们采用22KW,每小时排水108m3/小时,我矿现在正常涌水量在12m3/小时,根据以前的测算和现在的情况,雨季最大涌水量25m3/小时,所以工作水泵的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备用泵是108m3/小时,检修泵108m3/小时。
5、对井下的出水点要由专人检测,做好记录,水沟及时疏通,发现情况异常立即报告,撤出人员,待查明原因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6、雨季来临前将井下的主、付水仓进行一次大清理,必须清理彻底,保证水仓的最大容水量。
7、在矿井开拓和井巷布置时,要充分考虑到周边小窑(老窑)对矿井的影响,应在适当的地点预留防水闸门和防水墙位置,使矿井形成分翼、分水平、分区隔开采,在有水患的情况下,控制水势危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8、水泵工在雨季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脱岗、离岗,发现情况异常及时处上级报告。
(八)预防顶板事故的措施
1、工作面必须保持有两个畅通无阻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往回风巷,另一个通向运输巷,工作面的安全出口必须有专人经常维护,两出口不得堆放任何材料,在出口的20m内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2、兀顶梁必须整齐,并打好贴帮柱,严格执行规程规定,按规格支护,顶梁上部空顶必须用背板背实,确保支柱平均受力。
3、禁止将支柱打在浮煤或浮矸上。
4、支柱要有1~2度的迎山角,架设支柱必须有两人联合操作,不得单人操作。
5、在悬挂金属铰接顶梁时,平销必须用金属链拴住,顶梁的板销禁止用木棍、木楔等物代替,防止顶板来压,顶梁下落伤人或造成冒顶事故。
6、被损坏的液压单体支柱、兀梁,必须及时运出工作面,并堆放整齐。
7、金属兀梁不得打两个支柱时,交替迈步推进,防止老空区来压造成工作面冒落。
8、严格招行敲帮问顶制度,可采取“敲帮问顶、木楔法、振动法”等方式试控顶板有无片帮冒顶危险,进入工作面时,由当班队长、安全管理人员对工作面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认无隐患后方可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作业人员必须在支架完好护身情况下作业,严禁空顶作业。
9、放炮后,及时进行敲帮问顶和修复歪支柱,空顶位置及时挂梁。
10、顶板破碎压力大或煤壁片帮较严重时,及时靠煤壁打贴“贴帮靠”,并将硬帮背紧。
11、工作面上下出口的第一架支护距运输巷及回风巷不得大于0.5m。
12、当班安全员对运输巷、回风巷及工作面的支护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损坏的单体、铰接顶梁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更换,不能再继续使用的及时升井维护。
13、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进入作业地点前,认真检查作业地点及附近检查的支架是否完好,发现拆梁断柱及时更换,检查有无片帮、掉顶的情况。
14、前探支护必须紧跟碛头,作业时必须在前探支架掩护下进行严禁空顶作业,永久支护必须紧跟碛头。
15、因放炮崩倒,损坏的支架必须及时加固、修复。
16、清掉顶、帮浮矸、消灭伞檐。
17、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保证至少2~4架备用坑木,放置在距工作面30m处。
18、支架必须背帮接顶,支架间打牢撑木,构件齐全、牢固可靠。
19、施工中遇顶板较破碎带、断层带等特殊地质条件时,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加密支架。
20、更换支架时,必须加固附近10m范围内的支架,清掉浮矸危岩,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九)防治机电、提升、运输的重大事故措施
防治机电事故措施
1、加强对备用发电机设备和矿内电网进行保养和维护,保证发电机能正常投入使用,电工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24小时值班,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随时准备好备用柴油,为供电的连续性提供可靠的保证,备用量可供发电机使用三天。
3、在外供电网未正常前备用电源,只能用于矿井通风、排水和部份工人对矿井的回风巷、运输巷进行维修。
4、一旦停电停风必须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切断井下电源,停止一切生产。
5、凡外供电网未恢复正常供电时,任何人员不能擅自组织生产。
6、恢复通电后,必须预先启动主通风机,正常通风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并随时检查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变化情况,保证总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75%。
7、确认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后,经矿长、工程师同意,组织至少3人以上共同入井,沿新鲜风流的方向,逐个地点、逐段检查瓦斯、机电、通风等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作业。
8、所有防爆电器设备上架挂牌管理,要及时维修,保持完好,不能修复的,不得带病使用,必须更换,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9、所有井下局扇必须做到“三专”“两闭锁”,专人管理,不得随意停开。
10、电器设备必须使用“三大保护”。
防止运输系统事故措施
1、矿井轨道必须按标准铺设。
2、扣件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误差不得大于2mm。
3、曲线外轨面与内轨面高低偏差不得大于5mm。
4、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接杆。
5、轨枕规格及数量符合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
6、人力推车1次只准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
7、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岔道、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8、严禁放飞车,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9、严格使用“一坡三挡”防跑车的阻车器。
10、绞车有深度指示器,过卷装置,保险闸必须灵敏可靠。
11、提升斜井筒及车场有躲避硐室。
12、斜井提升时严禁登钩、行人,空车下放时必须带电操作。
13、对提升主绳定期检查,磨损不得超过10%,严禁超负荷提升。
14、带式输送机皮带必须使用阻燃材料。
15、提升兼行人的斜巷,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16、斜巷提升必须有“一坡三挡”,防止跑车,车场上部应设有躲避硐室。
(十)停送电安全管理措施
1、加强对备用发电机设备和矿内电网进行保养和维护,保证发电机能正常投入使用,电工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随时准备好柴油,为供电的连续性提供可靠的保证。
3、在外供电网未正常供电前备用电源只能用于矿井通风、排水和部分工人对矿井的回风巷、运输巷进行维修。
4、一旦停电停风必须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停止井下一切活动。
5、凡外供电网未恢复正常供电时,不得擅自组织生产。
6、工作风机发生停电时,迅速操纵停止按钮,及时报告矿调度室,启动备用电源;正常情况下,可操纵补偿器停止按钮停机。
当接到矿调度室的停风通知后,应问明停机原因及停机时间,以及通知人姓名,并填入记录。
7、因正常停机或意外事故停风,都应迅速将防爆门开启以形成自然通风,在正常生产时,未经总工程师批准,不得停关闭。
8、主扇和井下各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任何人不准随意停开。
9、备用风机必须经常维修并保证能在10分钟内开动。
10、主扇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订停风措施,通知井下所有人员停止工作,撤出所有井下人员。
11、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如果需要停风,原则上应在三天前由井写出“停风申请表”一式四份,经安监、通风部门签注意见转矿长审批。
12、要严格执行“先停电、后停风”和“先送风、后供电”的停电停风和送风供电的制度。
(十一)安全宣传教育措施
1、由法人、矿长、工程师共同编写职工培训计划和教案,全面系统的组织职工进行学习,通过培训和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消除危险并具保证职工人身不受伤害,不出煤矿事故。
3、根据上级要求层层签定目标管理责任状。
4、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学习《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5、建立健全各工种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寻,有法可依。
6、严格按培训中心要求培训特员,做到人人持证上岗。
7、在矿醒目的地方制做标语板,职工随时看得到,简单易懂道理深刻。
8、每周由矿长、工程师主持召开管理干部安全会议,由队长将安全会议内容贯彻到职工中去,实现安全生产。
9、认真组织班前会议,时刻讲安全,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达到安全教育目的。
镇雄县刘家坡煤矿
201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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