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职工文化中心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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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职工文化中心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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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职工文化中心项目
杭州市职工文化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HangzhouAcademyofEnvironmentalScience
国环评证乙字第2004号
二O一二年二月
1.总则
1.1项目由来
根据杭州市发展和计划委员会文件[杭发改社会函[2010]410号、简复单(编号JF2011020)]、杭州市规划局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30100201100635号],杭州市总工会拟实施杭州市职工文化中心项目,项目选址位于彭埠单元C3-01地块,东至下宁路,南至环站南路,西至防护绿地,北至赵家港,总用地面积约32995m2,总建筑面积149106m2。
地理位置见附图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该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受杭州市总工会的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在现场踏勘、监测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环评技术导则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稿)。
2012年1月18日,杭州市环保局在杭州主持召开了报告书(送审稿)的评审会,会上形成了专家组评审意见,我院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了本报告书,形成报批稿,报送环保审批部门审查。
1.2项目地理位置
杭州市职工文化中心项目选址位于彭埠单元C3-01地块,东至下宁路,南至环站南路,西至防护绿地,北至赵家港。
1.3环境保护目标
表1-1主要环境保护敏感对象情况
序号
环境敏感对象名称
方位
与本项目用地红线距离
规模
敏感性描述
现状敏感点
1
彭埠家园(在建)
东侧
约150m
西侧4幢,15F
一般
2
赵家港
北侧
约15m
宽约20m
敏感
3
二号港
东侧
约50m
宽约15m
较敏感
4
彭埠社区前新片
西侧
约300m
/
一般
5
彭埠社区后新片
西南
约300m
/
一般
6
彭埠社区茶亭片
西侧
约200m
/
一般
7
彭埠镇兴隆社区
西侧
约500m
/
一般
规划敏感点
1
规划住宅用地
东侧
约81m
/
一般
2
规划12班幼儿园
东侧
约81m
/
一般
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1建设规模
杭州市职工文化中心项目选址位于彭埠单元C3-01地块,东至下宁路,南至环站南路,西至防护绿地,北至赵家港,总用地面积32995m2,总建筑面积14910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9185m2,地下建筑面积49921m2。
地块内主要布置三幢主体建筑,由北向南依次布置:
维权及教育综合楼、文体中心和配套服务用房。
其中维权及教育综合楼主楼共19层,文体中心5层,局部6层,配套服务用房主楼共19层。
职工文化中心主要功能为:
地上建筑为职工体育设施、文化艺苑、素质教育基地、维权服务中心和配套服务用房五个部分;地下建筑为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和设备用房等,不设以营利为目的的项目。
2.2功能布局
表2-1建筑功能布局一览表
建筑单体
总层数
总高
楼层
功能设置
维权及教育综合楼
19层
79.9m
1层
教育培训中心接待大厅、职工旅行社、职工食堂
2层
电子阅览室、多媒体视频阅听室、图书馆、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仲裁派出庭
3~12层
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大小各类教室、教师备课与办公、培训用房
13~19层
职工心理保健中心、工会宣传教育中心、市春风行动办公室、职工信访接待、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与职工技术协作交流队活动场所、市工会法律志愿服务总队活动用房、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与案件受理接待服务、市劳模协会、市职工文化协会
文体中心
5层,局部6层
34.8m
1层
游泳馆、职工艺术作品服务部、文化戏剧用品与体育用品服务部、饮料食品服务部
2层
才艺展示区、会场、管理用房
3层
篮球馆、职工文艺演练场、时装表演厅、职工画苑、交谊舞厅
4层
电影城、(柔道、拳击)练习区、健身房、台球厅
5层
羽毛球馆区
6层
屋顶格栅式风冷热泵机房、屋顶花园、休闲区
配套服务用房
19层
79.9m
1~3层
食堂
4层
包厢
5层
会议室
6~18层
学员培训生住宿区
19层
食堂
地下车库
2层
12.0m
-2层
机动车库、风机房、水泵房、库房、配电间、冷冻机房、水池等
-1层
机动车库、风机房、水泵房、变电所、锅炉房、热水机组间、库房、空调机房、泳池水处理间、超市、职工书画、“阳光大舞台”作品等展览
夹层
自行车库、职工食堂
2.3主要设备
表2-2项目设备房位置及设备数量明细表
库(房)名称
位置
设备类型及数量
水泵房
-2层
1、变频加压泵组及生活储水箱2套。
2、消防水泵房设置在-2层,设消火栓泵2台、喷淋泵2台,1用1备
地下车库
-1层、-2层
974个机动车泊位
排烟通风机房
-1层、-2层
16个,各设置消防高温排烟风机低噪声柜式风机箱2台
开闭所
服务配套楼一层
1个
变电所
-1层
1#变电所:
4×1000kVA
2#变电所:
4×800+2×1250kVA
3#变电所:
2×800kVA
服务配套楼锅炉房
服务配套楼-1层
燃气蒸汽锅炉3台,单台额定蒸发量2t/h。
中央空调系统
冷水机组(冷源)
(1)位于服务配套楼冷冻机房
(2)位于文体中心冷冻机房
(1)服务配套楼设置水冷冷水机组3台。
(2)其余区域空调冷热源系统集中设置,冷源采用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共3台。
冷却塔
维权与教育综合楼19层楼顶西侧及服务配套楼19层楼顶西侧
静音型组合式冷却塔各3台,共计6台。
热水机组(热源)
文体中心-1层
燃气真空热水机组2台,单台供热量2000kW。
服务配套楼冷冻机房
-2层
2110kW×2台+1050kW×1台及配套水泵
文体中心冷冻机房
-2层
离心机2110kW×3台及配套水泵
风冷热泵机组
位于文体中心屋顶东侧
文体中心、维权及教育综合楼及北侧附楼一层大空间用房与影城部分各自独立设置风冷热泵系统作为空调冷热源,其中一层大空间用房设置三台风冷热泵机组,影城设置两台风冷热泵机组,共5台。
太阳能光热系统
太阳能板设置在文体中心屋顶西侧
3000平方米
厨房
地下室夹层、配套服务用房1楼~3楼、19楼,维权及教育综合楼1楼
共6个,厨房具体位置及详细情况见表2-3。
地下车库出入口
地块东北、西北和西南侧各1个
共3个
尾气井
配套服务用房和维权与教育综合楼各2个
共4个
表2-3项目厨房基本概况
序号
厨房位置(编号)
灶头数
功能
规模
备注
1
维权及教育综合楼一层西北角(1#食堂)
2个
主要供职工用餐
小型
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在维权及教育综合楼主楼19层楼顶排放
2
地下室夹层南侧(2#食堂)
2个
主要供职工用餐
小型
经各自厨房配套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在配套服务用房主楼19层楼顶排放
3
配套服务用房一层西南角
(3#食堂)
2个
主要供应早餐,供培训学员用餐
小型
4
配套服务用房二层西南角
(4#食堂)
4个
可容纳350人大厅,供培训学员用餐
中型
5
配套服务用房三层西南角
(5#食堂)
6个
可容纳350人宴会厅及14个包厢,供培训学员用餐
大型
6
配套服务用房19层
(6#食堂)
3个
可容纳230人,供培训学员用餐
中型
3.区域环境概况
3.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本次评价引用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11年9月10日~9月16日,监测项目为PM10、SO2、NO2。
根据2011年9月10日~9月16日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的常规大气监测数据可知,监测点位环境空气中SO2、NO2及PM10日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说明项目所在地附近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3.2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本次环评委托杭州市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拟建址的声环境现状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时间为2010年11月2日。
根据现场监测结果可知,拟建址东、南、北场界的昼、夜噪声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西场界昼、夜噪声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昼间70dB,夜间55dB限值要求。
3.3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本次环评委托杭州市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2日对项目所在地附近的赵家港水质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指标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石油类。
根据2010年11月2日的监测结果,赵家港的氨氮和总磷2项指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水体总体水质类别为劣Ⅴ类,上述监测结果表明赵家港水质已受到较为严重的污染,这与河道沿线污水直接排入有关。
4.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项目主要污染因子来自建筑施工期和建成后投入营运阶段,包括建设期的施工机械噪声、进出运输车辆噪声、道路和工地扬尘、建筑垃圾堆放等问题,营运期的生活污水、汽车废气、锅炉及热水机组燃料废气、油烟废气、地下车库出入口噪声、设备运行噪声及生活垃圾等。
4.1声环境
1、施工期
该项目建设时如土地平整、车辆运输及其装卸作业、工业设备安装时,将有作业机械产生不同类型的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般施工现场都有多台机械同时作业,它们声级将会叠加,叠加值将增加3~8dB。
由于施工机械的噪声级较高,必须合理安排这些机械作业的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如因生产工艺要求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许可证》。
2、营运期
(1)地下车库出入口车辆噪声
经预测,A2(地块西北侧)、A3(地块西南侧)两个地下车库出入口对场界的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夜间限值要求,A1(地块东北侧)出入口对场界的噪声预测值昼间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但夜间预测值超标。
本评价要求A1(地块东北侧)出入口设置隔声顶棚,顶棚内部采用吸声材料,并采用低噪声坡道。
根据预测结果,A1(地块东北侧地下车库)出入口设置隔声顶棚,顶棚内部采用吸声材料,并采用低噪声坡道后,场界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2)公建设备噪声
地下主要设备
根据各建筑物的功能布局可知,该项目配套的水泵房、风机房、变电所、锅炉房、热水机组间均设置在地下室,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在设计时考虑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由于地下室本身具有较好的屏蔽效果,在采取规范的充分的减振降噪措施,经地下室隔声后,地下室内的设备运转噪声对场界的噪声贡献值<50dB,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厂界造成超标影响。
地上设备
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配套10KV开闭所位于服务配套楼一层独立设备房内。
由于开闭所本身噪声不大,在做好开闭所设备用房的隔声降噪措施,设备噪声经过独立隔声间隔声后不会对声环境产生超标影响。
除开闭所外,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有影响的主要地上设备有维权与教育综合楼及服务配套楼19层楼顶北侧的中央空调冷却塔和文体中心屋顶的风冷热泵机组。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建成后,地上设备对各场界的噪声贡献值昼夜间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叠加本地值后,敏感点彭埠家园及东侧规划住宅用地的噪声预测值也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2环境空气
1、施工期
在整个项目的建设阶段,要进行平整土地、挖土填方、建造建筑物等工程,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都存在着扬尘的污染,尤其是久旱无雨的大风天气,扬尘污染较为突出。
调研类比建筑工程,距施工现场100m处的TSP监测值为0.12~0.79mg/m3。
据调查,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来自汽车行驶的扬尘、堆料场的起风扬尘及装卸水泥、砂石料等作业扬尘,其中汽车行驶产生的扬尘约占扬尘总量的一半以上,且影响范围较大。
如果在施工阶段对主要道路进行定期清扫、洒水作业(每天4~5次),可使空气中扬尘量大大减少(降70%左右),达到较好的降尘效果。
同时加强施工管理,使用商品混凝土,特殊情况可自行搅拌,合理安排混凝土搅拌与建筑材料的堆放场地,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加盖篷布或实行库内堆放的管理,汽车运输沙土和建材时也采取相应的措施。
如以上措施得以落实,则工程扬尘对项目周围的影响不大。
2、营运期
(1)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该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污染物高峰小时污染物排放速率分别为HC9.36kg/h、NOX0.76kg/h;各排气筒高峰时小时污染物排放速率分别为HC2.34kg/h、NOX0.19kg/h,高峰时小时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HC9.92mg/m3、NOX0.81mg/m3,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非甲烷总烃、NOX相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及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限值要求。
该项目地下车库尾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CO8.94µg/m3、HC4.20µg/m3,NO20.31µg/m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分别为0.09%、0.21%、0.13%,可基本维持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不变。
(2)锅炉、热水机组燃料废气
根据项目分析及预测结果,锅炉房烟囱排放高度约89m,热水机组烟囱排放高度约33m,热水机组烟囱排放高度不能排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要求,因此热水机组废气污染物按标准值的50%执行,即SO250mg/m3,NOX200mg/m3,烟尘25mg/m3。
锅炉房SO2排放浓度为29.42mg/m3,NOX排放浓度为137.57mg/m3,烟尘排放浓度为11.77mg/m3,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燃气锅炉二类区Ⅱ时段标准的要求;热水机组SO2排放浓度为29.38mg/m3,NOX排放浓度为137.55mg/m3,烟尘排放浓度为11.74mg/m3,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燃气锅炉二类区Ⅱ时段标准值中50%的要求。
经预测,该项目锅炉燃料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SO20.16µg/m3、NOX0.64µg/m3,烟尘0.05µg/m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分别为0.03%、0.27%、0.01%,热水机组燃料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SO20.31µg/m3、NOX1.53µg/m3,烟尘0.13µg/m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分别为0.06%、0.64%、0.0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较小,可基本维持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不变。
(3)食堂油烟废气
该项目共布置6个食堂,预计3#食堂操作时间为2h/d,其他食堂操作时间为4h/d。
1#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口位于维权及教育综合楼主楼19层楼顶,2#~6#食堂油烟废气经各自的油烟净化设备收集处理后,由统一油烟管道至配套服务用房主楼19层楼顶排放。
油烟废气产生量226.1kg/a,排放量57.7kg/a。
各食堂油烟废气处理前浓度在3.98~4.64mg/m3之间,均超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
各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在0.7~1.7mg/m3之间,油烟废气排放学浓度均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同时根据前述分析,本项目厨房位置能满足《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0号)中与居民住宅楼、医院、学校、疗养院、党政机关等建筑物集中区域控制15米距离的要求,油烟排放口位置能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经油烟净化后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的要求。
4.3水环境
1、施工期
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时将排放施工废水以及地下开挖排水(排水量较难确定)。
应此应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防止它们成为地面水的二次污染源,建议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排水明沟,并汇集到泥浆水沉淀池中,经沉淀处理后的废水上清液可次日用于工程养护和机具清洗,使废水得到综合利用,减少施工废水排放;施工泥浆水必须严格按照《杭州市市政公用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暂行办法》实施。
根据同类工程的情况,初步估计本项目建设期高峰投入人员在100人左右,生活污水产生量9.0t/a。
目前项目所在区域的下宁路市政污水管网正在建设,要求施工队必须自带移动式公共厕所,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直接排放至附近河道。
2、营运期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年排放废水量为21.94万t,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CODCr71.3t/a,SS37.5t/a,动植物油4.0t/a,氨氮4.6t/a;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为CODCr325mg/L、SS171mg/L、氨氮21mg/L、动植物油18.4mg/L,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的B等级标准。
该项目建成后排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下宁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排入当地水体,因此,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的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4固体废弃物
1、施工期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土石方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对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施工过程中丢弃的包装袋、废建材等生产垃圾,建设单位应妥善安排收集,生产垃圾尽量回收再利用,剩余部分与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该项目建设需开挖土石方总量约32.4万m3,除部分用于覆土和绿化外(6.2万m3),剩余土石方约26.2万m3需要外运。
施工期间产生的大量废土、砖石及各种建筑垃圾,必须按照市容环卫、环保和建筑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如《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进行处置,及时将固废运到指定点(如垃圾填埋场、铺路基等)妥善处置,严防制造新的“垃圾堆场”。
将混凝土块连同弃土、弃渣等送至专用垃圾场所或用于回填低洼地带,建筑垃圾中钢筋等回收利用,其它用封闭式废土运输车及时清运,并送到指定倾倒点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
2、营运期
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共产生固体废弃物5341t/a。
生活垃圾应装袋分类投放,餐饮部分食物残渣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其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采取上述措施后,该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不会对地块内部和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5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
根据周边用地规划情况,本项目用地红线东面紧邻次干道下宁路(在建),南面15m为次干道环站南路(在建),西面约30m为沪杭铁路(在建)。
①下宁路和环站南路交通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杭州铁路东站枢纽区块下宁路、环站南路、创新路、新塘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有关评价结论,本项目正常运行年邻下宁路、环站南路侧,道路红线外40m范围内昼间声环境可以满足4a类昼间标准限值,夜间不能满足4a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杭州市规划局以选字第330100201100635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对该项目用地红线范围进行了确认。
由于下宁路和环站南路工程已通过环保部门审批,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部门划定的防噪声距离合理布置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并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的要求做好隔声措施。
本项目配套服务用房内设置有学员培训生住宿区、办公室、会议室,维权及教育综合楼内有各类培训教室等,为进一步减轻噪声对住宿区、办公室、会议室、教室等的影响,保证其适宜的室内声环境,以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要求,学员培训生住宿区、办公室、会议室及教室等噪声敏感建筑外窗选用平开式中空隔声玻璃窗,所有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低于《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要求的隔声量,隔声性能:
临下宁路、环站南路及沪杭甬客运专线一侧学员培训生住宿区、办公室、会议室、教室等外窗隔声量≥30dB,学员培训生住宿区、会议室,维权及教育综合楼内有各类培训教室等其他侧外窗隔声量须≥25dB。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安装隔声窗等措施后,室内声环境能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的相关要求。
②沪杭甬客运专线杭甬段交通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与沪杭甬客运专线杭甬段的最近距离约为30m。
根据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编制的《新建铁路沪杭甬客运专线杭甬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有关噪声评价结论,地方规划部门应合理规划铁路两侧土地功能,原则上铁路两侧25m范围以内不宜新建振动敏感建筑,200m以内的区域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和集中住宅区等特殊噪声敏感点。
杭州市规划局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30100201100635号)同意该项目选址,因此该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
根据《杭州铁路枢纽杭州东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计算结果,本项目邻沪杭甬客运专线一侧昼间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夜间不能满足4a类标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部门划定的防噪声距离合理布置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并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的要求做好隔声措施。
5.公众参与结论
公众参与意在沟通建设者、政府部门和公众间的理解,协调可能存在的矛盾;为识别和筛选潜在的环境影响因素提供帮助;为进一步完善环保及补偿措施提供编制依据;使项目在公众的参与下顺利地进行。
该项目公众参与采用发放调查表和公示两种方式,向项目拟建址周边的居民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及污染状况,收集建设项目周围广大民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与要求。
本次环评分别于2010年11月18日~2010年12月1日及2011年12月28日~2012年1月1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环保公告、公示,同时采用发放调查表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环保公告、公示以及调查表统计结果来看,绝大部分被调查个人和团体赞成该项目的建设,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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