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保证金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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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保证金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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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保证金协议
电费保证金协议
篇一:
供电协议书
供电协议书
供电方(下称甲方):
用电方(下称乙方):
为明确甲方、乙方在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行安全、合理的供电和用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用电地址和用电容量。
用电地址:
1.用电容量:
根据乙方申请的用电容量。
2.供电方式、期限。
2.1甲方同意从其变压器向乙方受电装置供电。
2.2为防止电网意外断电对乙方安全生产的影响,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用电或非用电保安措施。
2.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者供电力。
2.4供电的期限为本协议的有效期限。
3供电质量
3.1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甲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乙方供电。
3.2乙方用电时的功率因数和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甲方无义务保证规定的电能质量。
3.3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连续供电。
当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停电或甲方依法按规定事先通知的停电时,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4用电计量
4.1甲方按规定在其配电房输出柜向乙方的输出点安装用电计量装置和安全装置。
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乙方计算电费的凭证;安装用电计量装置和安全装置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4.2用电计量装置设在乙方配电柜;
4.3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由各用电方负担。
每月增加损耗电量
应分摊到各用电方电量中,再分别计算电费;
5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5.1甲方根据供电公司收取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定期向乙方结算电费。
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5.2甲方按规定日期抄表,按期向乙方收取电费。
乙方应根据供电公司相关规定按每千瓦预交一百元电费预交费。
方每月提供用电收据。
预交电费不足时通知乙方提前预交电费(最低预交一个月电费)。
如果申请停止供电将退余款。
5.3抄表日期为每月底,遇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可提前或滞后1-2天,抄表主要采用人工现场抄表。
如有需要,乙方应予以配合。
乙方应在抄表日后7日内将电费以现金形式交予甲方。
5.4经双方协商一致,用电方同意按下述方式结算电费:
元/度。
5.4.1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预交电费保证金Y元
(人民币大写元整),协议终止后,双方结清费用后退给乙方。
5.4.2协议期内,因电力部门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电价及相关收费项目随之相应调整
6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6.1甲方、乙方均应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在运行、检修、停电操作时,双方应加强联系,相互配合。
6.2如供电系统发生故障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维修。
7违约责任
7.1乙方未能按时付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
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计收电费滞纳违约金。
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缴纳日止,电费违约金每日按欠费总额的百分之一计算,自逾期之日起超过20日,经甲方催缴,乙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有权停止部分或全部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7.2乙方不得同甲方供电工作人员有不正当交易行为,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7.3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对外停电并给其和其他用电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甲方及其它用电方承担赔偿责任。
8安全责任
8.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拆供电线路、改增容增负荷,不得改变用电用途,不得有窃电行为或私自供电。
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处乙方5万元的罚款,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8.2为保证安全供电,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乙方存在安全隐患、设施故障,甲方有权先停止供电,待乙方排除隐患清除故障后,甲方检查合格予以恢复供电。
8.3乙方应结合季节性特点进行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对存在威协人身安全、影响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等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定期进行预防性检测维护工作。
8.4停送电按供电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8.5乙方用电范围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设备事故、人
身安全事故、其他责任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及费用。
8.6乙方因用电管理不善及超协议增容或增加用电负荷,造成甲方供电线路、设备及供电网所带用户电器设备损坏及其他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7乙方对计量装置的计量准确性有异议时,报经甲方同意后,交有校验资格的单位校验或者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确属计量装置计量误差的,可剔除误差后结算当月电费。
9责任免除
9.1、因不可抗力因素至使双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造成的经济损失,相互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9.2甲方因排除险情、设备检修、执行电力部门有关指令等,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0争议的解决方法供电方、用电方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石家庄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1.1本协议为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
如与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协议有关条款。
11.2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期至年月日止。
11.3甲方、乙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协议时,按《供电营业规
定》办理。
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11.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5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
供电方:
用电方:
签约时间:
年月日签约时间:
年月日
篇二:
转供电协议书
Xxx转供电协议书
转供电方(下称甲方):
被转供方(下称乙方):
地址:
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电话:
电话:
为明确甲方、乙方在转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行安全、合理的转供电和用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
《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用电地址和用电容量。
用电地址:
1.用电容量:
根据乙方申请的用电容量,经双方确认,乙
方的用电容量为千伏安(千瓦),最大用电负荷为千伏安(千瓦)。
2.转供电方式、期限。
[1]甲方同意从其所有的配电房出线的伏线路柜向乙方受电
装置供电。
[2]为防止电网意外断电对乙方安全生产的影响,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用电或非用电
保安措施。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者转供电力。
[4]转供电的期限为本协议的有效期限。
10.转供电质量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甲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乙方供
电。
乙方用电时的功率因数和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
生的干扰与影响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甲方无义务保证规定的电能质量。
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连续供电。
当电力系统发生故障
停电或甲方依法按规定事先通知的停电时,乙方应当予以
配合。
11.用电计量
甲方按规定在其配电房输出柜向乙方的输出点安装用电计量装置和安全装置。
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乙方计算电费的凭证;安装用电计量装置和安全装置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用电计算方式采用计算;用电计量装置设在配电房;
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由各被转供方负担。
每月增加损耗电量应分摊到各被转供方电量中,再分别计算电费;
12.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甲方根据供电公司收取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定期向乙方结算电费。
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甲方按规定日期抄表,按期向乙方收取电费。
乙方应根据供电公司相关规定按每千瓦预交一百元电费预交费。
甲方每月提供用电清单从预交电费中扣除提供当月发票。
预交电费不足时通知乙方提前预交电费(最低预交一个月电费)。
如果申请停止供电将退余款。
抄表日期为每月日,遇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可提前或滞后1-2天,抄表主要采用人工现场抄表。
如有需要,乙方应予以配合。
乙方应在抄表日后10日内将电费以现金形式交予甲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被转供方同意按下述方式结算电费:
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预交电费保证金Y元
(人民币大写元整),协议终止后,双方结清费用后退给乙方。
协议期内,因电力部门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电价及相关收费项目随之相应调整
13.转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从乙方T接点以上架空线路及设施属甲方资产,由甲方负责维护管理。
2、从乙方T接点出线侧以上架空线路及设施属乙方资产,由乙方负责维护和管理。
甲方、乙方均应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在运行、检修、停电操作时,双方应加强联系,相互配合。
如供电系统发生故障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维修。
14.违约责任
甲方在满足本单位用电有富余的情况下向乙方进行转
供电,若甲方电量无富余无能力向乙方转供,甲方通知乙方后有权向乙方停止供电。
乙方未能按时付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
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计收电费滞纳违约金。
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缴纳日止,电费违约金每日按欠费总额的百分之一计算,自逾期之日起超过20日,经甲方催缴,乙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有权停止部分或全部转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乙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同意先交清电费,然后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予以解决。
乙方不得同甲方转供电工作人员有不正当交易行为,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对外停电并给其和其他被转供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甲方及其它用电方承担赔偿责任。
15.安全责任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拆供电线路、改增容增负荷,不得改变用电用途,不得有窃电行为或私自转供电。
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处乙方1至5仟元的罚款,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为保证安全供电,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乙方存在安全隐患、设施故障,甲方有权先停止供电,待乙方排除隐患清除故障后,甲方检查合格予以恢复供电。
乙方应结合季节性特点进行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对存在威协人身安全、影响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等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定期进行预防性检测维护工作。
停送电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安全责任以产权范围划分,乙方产权范围中发生的一切设备事故、人身安全事故、其他责任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及费用。
乙方因用电管理不善及超协议增容或增加用电负荷,造成甲方供电线路、设备及供电网所带用户电器设备损坏及其他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计量装置的计量准确性有异议时,报经甲方同意后,交有校验资格的单位校验或者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确属计量装置计量误差的,可剔除误差后结算当月电费。
16.责任免除
、因不可抗力因素至使双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造成的经济损失,相互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因排除险情、设备检修、执行电力部门有关指令等,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7.争议的解决方法转供方、被转供方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本协议终止。
18.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本协议为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
如与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协议有关条款。
11.2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期至年月日止。
11.3甲方、乙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协议时,按《供电营业规定》第九十四条办理。
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11.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5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转供方:
(签名盖章)被转供方:
(签名盖章)
签约人:
(签名盖章)签约人:
(签名盖章)签约时间:
年月日签约时间:
年月日
篇三:
电费担保书
电费担保书xxxxx市电力局:
现租赁我单位场地进行汽车
4s店经营,
该用地土地产权归我单位所有。
做为场地出租方,我单位愿意为承租方
进行电费担保,如承租方在用电过程中发生拖欠电费等有关电费收取困难现象,我单位将全
权负责电费缴纳事宜。
单位盖章
年月日篇二:
电费担保证明电费担保证明斗门区供电局:
我公司已向珠海市艺富物业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位于斗门区新青二路5号10栋和11栋厂
房,其中包括厂房内傍边的一台800kva的变压器所属产权。
该台变压器计费号为:
0503031742-1,用户名为:
新怡印刷(珠海)有限公司,用电地址:
珠海市斗门新青科技工业园内埔青街。
我公司关于该电费担保承诺如下:
如因使用人新怡印
刷(珠海)有限公司拖欠该台变压器产生的电费,我公司作为用电担保人,并承担相关的担保
责任。
特此证明!
珠海市建和投资有限公司二o一0年五月十七日篇三:
保证电费回收措施保证电费回收措施
作者:
钟惠芳
来源:
《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年第34期摘要:
对电力企业而言,电费回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经济指标,回收的电费是电力企业
经营成果。
电费回收不仅有利于保障电力企业的资金和生产的正常运转,还能为其带来利润
及上缴的税金,进而确保国家的财政收入。
文章分析了当前电力回收的难题,并提出了保证
电费回收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
电费回收;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引言在整个供电企业营销工作中,电费回收是其重要的一环,电费回收率的高低不但能够反
映出供电企业对营销市场的驾驭能力,还影响着供电企业
的运行和发展。
近年来,供电部门一直被拖欠巨额电费、电费收取困难等问题所困扰,在一
定程度上既不利于供电企业的正常发展,也影响着国家财政收入。
电力企业是依靠电费作为
其投资回报的表现形式的,同时,它也是电力企业效益的最终体现,如果电费收不回来,就
无法体现供电企业的成果。
所以,电力企业一定要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方法来解决电费回收
面临的一些问题,进而有效的确保电费的顺利回收。
1电费回收的难题
用户对“电属于商品”的意识淡薄作为特殊的商品,一直以来电都是先使用再缴费的,这也就使得供电企业在收电费时常
常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特别是在取消了电表、电费保证金制度后,对租住户、小规模用户
和其他一些临时用户的电费回收也就丧失了以前的制约能力。
与此同时,激烈的市场竞争也
带来了拖欠费用的问题,有些企业因为无法及时的调整产销策略而造成资金周转不灵,有的
甚至因为经不起市场的打击而倒闭破产,由此可见,即使在垄断的电力行业资金回收难也不
可避免。
国家政策的影响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转制的深入,改制前因为企业困难欠下巨额电费,改制后,以前欠的电费更难以回收。
有些企业因为长期都没有运营,要成功回收迟迟未缴的电费的几率也就非
常渺茫。
由于市场经济竞争的白热化及产业结构的不断调
整,年年都会有一部分企业因亏损
或者破产倒闭而无法成功对电费进行回收。
电费回收管理松散譬如,不健全、不完善的电费回收考核制度;不到位的电费回收执行制度;对企业所拖
欠的电费的催收力度不足;对拖欠电费的企业没有给予严厉的惩罚;一些工作人员对欠费用
户徇私舞弊等,在很大程度上,这些问题都不利于电费的
顺利、有效回收。
2保证电费回收的有效措施
采用多种电费催交方法比如给信誉不好的客户,签订协议,运用ic卡预付收取方式,避免故意欠费以及电费回
收时受到阻碍;发放催缴单;对于资不抵债,面临破产倒闭的客户,要及时把握催费的主动
权,尽可能的扶持挽救,最大限度的帮助客户走出困境;
对实在没有办法偿还电费的客户,
要签订担保合同,保证供电企业最先受偿;大面积的使用
银电联网代收预存电费,运用定期
扣除制度,一个月分多次扣除,减轻客户一次性缴费的负担,缩小催费的难度与欠费额度;
利用电价政策实现价格杠杆功能,倡导用户低谷用电,降低用电的成本;把连在企业里面用
电的居民生活用电运用“两电分离”,降低企业的负担等等。
积极的学习并宣传相关法律首先,对供电所的领导人
员、计量人员以及抄收人员进行“电法”与相关法律意识的普及和培训,以增强它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此外,相应的工作人员要及时的向用户解释
和宣传与电有关的法律,以提高它们的缴费意识;依据不同的欠费情况采取与之相应的法律
措施来确保电费的顺利回收;运用相应的电力法律,实现电费回收的文书规范化与执法程序
化,进而营造良好的电费回收环境,确保电力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增强催费力度借助各种方法宣传电力法律法规,让广大用户意识到交费工作的重要性,不能随意拖欠,
养成良好的交费习惯。
加大对电力法律法规与电力行政中相关电力交费条例的宣传力度,尤
其要加大电费拖欠依法要承担的责任的宣传力度。
收费工
作人员除了需要按时收取电费外,
还要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对缴费意识薄弱,经常拖欠电费的用户,一定要单独对这些
用户进行电力法规和政策的讲解。
促进用户对供电企业的理解与支持力度。
健全考核制度电费回收是供电企业最重要的工作,一定要把它放在突出位置,运用责任考核制度。
各
级领导要使用分地区包工的办法,建立领导责任到位、各级工作人员层层责任到位、奖励惩
罚措施到位的机制。
农村台区的电费有农村电费总站担任考核回收工作,主要领导与分管工
作的领导要做好企业大户的用电管理工作,在各级供电所里面应该采用所长负责制,对各个
电费收查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在奖励与约束机制方面,运用岗位基本工资加上个人奖金和个
人工作业绩相联系的机制,按季履行,年终进行总评。
增强内部管理,给电费回收打下坚实的基础增强提高内部管理,给电费回收打下坚实的基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健全电费回
收管理制度。
明确供电企业员工的电费回收责任,把电费回收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电费回收人
员身上,按时召开电费回收会议,分析电费回收的状况,随时调整回收措施;做好电费业务
普查管理工作。
规范电费的抄核和收业务,及时解决电能计量设备故障,优化电费抄核与回
收的质量,做好核算工作,避免出现交错电费的情况,防止因为交错电费而出现电费纠纷,
使客户放心用电随时缴费;创建电费回收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增强
其责任心,及时做好电费回收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给电费回收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利用多种方式宣传电力企业的法律法规。
借助各种媒体,加强对供用电双方中法律法规规定权利与义务和供电企业回收电费的宣传,并提高电也是一种商品的宣传力度;供电企业借助
和政府的主动沟通。
争取政府对电费回收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帮助供电企业解决好电费回收
问题;优化电费的缴费方法。
如今,供电公司收取客户电费的方法包括营业厅现金收费、网
上交费、转账银行代扣等等;缩短抄表的时间,减小催费的风险和催费困难;实行购电制,
减低电费回收风险。
要想百分之
处理好电费回收和优质服务之间的关系
百回收电费,对欠费的客户就需要采取例如停电等一些强硬措施。
面对这一
问题,有关部门在做好电费回收工作的条件下,还要给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要与客户建立
起良好的关系,不仅要把电费百分之百的收回来,也要注意方式讲感情,要求有关部门对欠
费的客户停电之后,客户交清所有的电费后,要马上恢复送电;对一些能耗比较高的用电客
户,市场部要及(转载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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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电费保证金协议)时帮助客户排忧解难,指导他们安装无功补偿等设备,优化功率因素。
给客
户提供节约能耗与节约成本的服务,和客户共获利,与客户建立起良好的关系。
认真听取和
接受客户的意见和建议,给客户分析当前的用电状况,给客户提供建议解决客户的实际困难,
实现和客户相互信任、相互帮助和共同度过难关的模式,从而实现及时回收电费的目的。
3结束语
营销管理的重中之重就是电费回收问题,供电企业需要逐步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与手段,
进而优化现有的电费管理回收模式。
因为电费回收牵扯到很多行业和广大用户,所以电力部
门有责任做好电费回收工作,这就要求电力工作人员要有
端正工作作风与工作态度,规范工
作流程,从而优化电费的收费模式,实现电力企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电力企业健康稳
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孙莉玲.论电费回收问题及解决措施[j].广东电力,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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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雪松.电费债务清缴与电费规范化管理实务手册[m].长
春:
吉林电子出版社,2003
(08):
231-234.
孙国军.论加强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j].现代电力工业,
201l(6):
107-109.篇四:
供用电合同担保协议书广东电网合同号:
用电方合同号:
广东电网公司《供用电合同》担保协议书《供用电合同》担保协议书供电方:
广东电网公司佛山xx供电局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负责)人:
电话:
95598用电方:
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
电话:
担保方:
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双方
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合同编号电方同意提供担保。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用电方选择采用以下担保方式(“□为”供选择项,选用的以“?
”标记,不选用
的用“?
标”记):
)的履行,用□提供作为履行电费缴付义务的履约担保□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提供等财产作为抵押物由用电方
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提供等作为质押物。
由用电方办理
抵押登记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
定金
二、担保范围:
用电方所欠的全部电费、违约金和其他合法费用,以及供电方实现上述
债权的一切合理费用。
三、担保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两年止。
本合同期满,用电
方继续用电且供、用电双方没有异议,本合同持续有效的,担保人在此同意担保期限自动顺
延至任何一次续期后的合同期满后两年。
四、用电方应会同供电方办理所有担保手续,办理担保所需费用由用电方承担。
五、任何一方对本协议有异议,按《供用电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供电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用电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担保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篇五:
高压客户用电报装一次性告
知书(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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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费 保证金 协议